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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方案
一、考核委员会及考核小组
组长: 校长
成员: 副校长 、 教导主任 、 教研组长、 少先队辅导员 、 教师代表
二、绩效考核项目:
1、考核共计100分:其中师德师风10分,考勤15分,工作量15分,教育教学过程30分,教育教学业绩30分。
2、特殊加分10分(此项作为学校领导对为学校作出特殊贡献,服从学校安排并认真完成任务的老师,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适当的奖励性加分)
三、制定方案原则:
1、既要按劳分配,又要防止一切向钱看,大力提倡无私奉献、团结协作和主人翁精神。
2、打破平均主义,按工作责任,岗位目标完成情况,在考核的基础上,确定教师的绩效工资待遇。
3、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奖勤罚懒,重实际,重贡献,看工作质量,看效益优先。
4、既要充分保护老教师的利益,又要让优秀的中青年教师脱颖而出。
四、考核细则:
(一)、师德考核(10分)
1、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如因师德有问题导致学生家长到学校或上级有关部门上访,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经调查核实每次扣除师德考核1分。
2、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关心学困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侮辱女学生。如发现并造成恶劣影响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一经查实,一次扣除2分。
3、热爱学生,关心集体,顾全大局,服从分配,努力完成本职工作,积极完成学校交给的临时任务。如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的或不接受学校安排,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较大影响的,一次扣除2分。
4、教师必须认真参加政治学习,不迟到早退,有事办好请假手续。认真做好每学期工作笔记,不做与政治学习无关的事。违反一次扣1分。
5、不得在全镇统一举行的各类竞赛活动和统考中弄虚作假。违规者扣除师德考核1分。
6、工作推诿,不服从分配(学校各室、教研组等安排的工作必须服从,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违者一次扣1分。
7、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影响,危害学校声誉,违者一次扣1分。
8、搞不正当之风,搬弄是非,影响团结,造成不良影响每次扣2分。
9、教师穿着仪表、举止不文明者(如:男教师穿拖鞋、背心,女教师穿低胸衣服、过份分散学生注意力的奇装异服进入教室,随地吐痰,讲粗野话等)发现一次扣0.5分。
10、严禁在上班期间打牌或打麻将等,违者每次扣2分。
(二)教师出勤(15分)
1、一学期工作期间,无病事假者记15分;事假一天扣1分、病假2天扣1分:病假累计超过30天或事假累计超过15天此项不记分;无故旷工1天以上此项不记分。
2、旷课每节扣3分,迟到、中空、早退每次扣1分。
3、旷会议每次扣3分。
4、病假必须有医院的证明,若重大疾病需住院治疗(以出院单为凭)。
5、法定产假、婚假、丧假等,到期未上班者,每天扣2分。
6、学历进修的教师,不算公假,也不算事假,经学校同意后,以文件通知的天数为准自行调课参加,未经学校同意私自调课者,按旷课处理。
7、教师外出培训,参加教研活动等,必须先把课程对调好。
(三)工作量(15分。)
1、除语、数、英语、科学学科外的其他学科系数为1,英语、科学、数学和一、二年级的语文系数为1.1,三、四、五年级的语文的系数为1.2,六年级语文系数为1.3。
2、教师的周工作量=周所任课时量×该科系数
3、此项满分为15分、高出15分的只记15分、高出部份在特殊加分项体现。
(四)教育教学过程(30分)
1、教学资料上交——计划、总结、学校要求的资料(4分)
3、教师备课(5分)
4、作业布置与批改(10分)
5、听课与评课(6分)
6、考试及试卷分析(2分)
7、教研活动(3分)
(五)教学效果(30分)
1、按镇统考试名次,从高到低依次按每低一个名次相差1分。
2、教师带语数多科头的按最高分名次记分。
3、后勤人员、非检测科目及教师的成绩得分以全校教学一线教师教学成绩的平均分。
4、①因教师自己的疏忽大意而导致的安全事故,安全考核分扣2分。②遇到安全事故不及时制止,放任事故发生,一次扣2分。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1、考核结果作为评优选先、年度考核的依据。
2、作为年终绩效考核的依据。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票否决,扣绩效考核分数(总分÷月份):
(1)造成教育事故,影响恶劣的;
(2)因责任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
(3)工作不负责任;
(4)有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5)不能认真履行职责,师生评价很低的;不服从学校管理,经常无理取闹,影响学校工作正常开展的;
(6)不讲社会公德,言行不检点,严重损害教师形象和学校声誉的;
(7)如有一半家要求撤换该科教师的,应教师作代岗处理。
六、如本方案所规定与上级文件相抵触,以上级文件为准。
小学教师绩效考核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为了发挥绩效工资的调节功能,体现多劳多得、优质优酬的分配原则,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客观公正地量化评估教师的工作绩效,更好地对每一位教师进行绩效考评,进一步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委员会及考核小组
组长: 校长~~~
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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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绩效考核项目:
考核共计100分,其中师德师风10分,考勤15分,工作量15分,教育教学过程30分,教育教学业绩30分。
三、制定方案原则:
1、既要按劳分配,又要防止一切向钱看,大力提倡无私奉献、团结协作和主人翁精神。
2、打破平均主义,按工作责任,岗位目标完成情况,在考核的基础上,确定教师的绩效工资待遇。
3、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奖勤罚懒,重实际,重贡献,看工作质量,看效益优先。
4、既要充分保护老教师的利益,又要让优秀的中青年教师脱颖而出。
四、考核细则:
(一)、师德考核(10分)
1、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如因师德有问题导致学生家长到学校或上级有关部门上访,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经调查核实扣除师德考核1分。
2、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关心学困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侮辱女学生。如发现并造成恶劣影响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一经查实,一次扣除2分。
3、热爱学生,关心集体,顾全大局,服从分配,努力完成本职工作,积极完成学校交给的临时任务。如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的或不接受学校安排,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较大影响的,一次扣除2分。
4、教师必须认真参加政治学习,不迟到早退,有事办好请假手续。认真做好每学期5000字的读书笔记及心得,不做与政治学习无关的事。违反一次扣1分。
5、不得在全乡统一举行的各类竞赛活动中弄虚作假。违规者扣除师德考核1分。
6、工作推诿,不服从分配(学校各处室、教研组等安排的工作必须服从,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违者一次扣1分。
7、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影响,危害学校声誉,违者一次扣1分。
8、搞不正当之风,当众顶撞领导,说别人闲话,搬弄是非,影响团结,造成不良影响每次扣1分(累计扣分)。
9、教师穿着仪表、举止不文明者(如穿拖鞋、背心进入教室,随地吐痰,讲粗野话等)发现一次扣0.5分。
10、严禁在工作期间打牌或打麻将等,违者每次扣2分。
(二)教师出勤(15分)
1、一学期工作期间,病假累计不超过7天或事假累计不超过3天记15分;病假累计不超过10天或事假累计不超过6天记10分;病假累计不超过15天或事假累计不超过10天记5分;病假累计不超过30天或事假累计不超过15天记2分;病假累计超过30天或事假累计超过15天此项不记分;无故旷工半天以上此项不记分。
2、旷正课每节扣3分,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旷早操、周日例会每次扣1.5分。
3、旷升旗、会议每次扣3分,迟到或早退每次扣1分(请假一学期累计不超过3次从第4次起按事假进行扣分)。
4、病事假把功课对调好并告知教导处备案,则不扣考勤分。
5、病假必须有医院的证明,每学期4天内不扣考勤分,若重大疾病需住院治疗,住院期间不列入病假4天范围(以出院单为凭),但住院的当月和本学期不得满勤奖,病假5天以上每天扣0.5分。
6、法定产假、婚假、丧假等,到期未上班,每天扣2分。
7、学历进修的教师,不算公假,也不算事假,经学校同意后,以文件通知的天数为准自行调课参加,未经学校同意私自调课者,按旷课处理。
8、教师外出培训,参加教研活动等,必须先把功课对调好。
(三)工作量(15分。)
1、除语、数、英学科外的其他学科系数为1,英语、数学和一、二年级的语文系数为1.1,三、四、五年级的语文的系数为1.2,六年级语文系数为1.3。学校安排六年级语、数、英的课外辅导系数为1。
2、附加工作量:当班主任的每周加2课时工作量,男55岁以上(含55岁)女50岁以上(含50岁)的教师每周加2课时工作量。
3、教师的周工作量=周所任课时量×该科系数+兼任学科周课时量×该科系数+附加分
(语、数)。
4、教师的工作量分=20×(教师的周课时量÷全校周平均课时量)+本学期代课分。
5、班主任工作,从绩效工资中提取20元/每班每月,另行考核后加入班主任绩效工资。
(四)教育教学过程(30分)
1、学习笔记(2分)
2、教学资料上交(2分)
3、教师备课(5分)
4、作业布置与批改(2分)
5、听课与评课(4分)
6、考试及试卷分析(2分)
7、教研活动(3分)
(五)教学效果(30分)
1、按期中考试名次,从高到低依次按每低一个名次相差0.3分。
2、教师带语数多科头的按最高分名次记分。
3、①后勤人员、②学前班、幼儿园教师、③非检测科目及教辅人员的考绩得分是全校教学一线教师教学业绩的平均分。
4、①因教师自己的疏忽大意而导致的安全事故,安全考核分扣2分。②遇到安全事故不及时制止,放任事故发生,一次扣2分。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1、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表模、资格认定、岗位聘任、职位晋升、年度考核的依据。
2、作为发放教育绩效工资的依据
教师一年的绩效工资总量=上半年浮动绩效工资总量×(本学期量化分÷本学期全校平均分)+下半年浮动绩效工资总量×(下半年本人所得量化分÷下半年全校平均分)
3、考核的组织领导及操作办法
①、教职工的考核工作由校长领导,教导处、政教处、总务处负责考核。
②、考核时个人提供履行职责的条款和履行的职责情况的总结及有关材料,据此,考核小组进行逐条逐项考核,登记考核情况并作出评价。
③、非考试科目的教学成绩合并于“德、能、勤”进行考核,按90%记入总分。考试科目成绩同年级无法比较的,教学成绩合并“德、能、勤”按100%记入总分。
④、教师考核有关德部分的考核采取评议打分的办法,教师互评占60%,校领导评议占40%(其中学生问卷情况作为领导班子评分依据)。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票否决,扣发当月绩效工资:
①造成教育事故,影响恶劣的;
②因责任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
③工作不负责任,动辄撂挑子的;
④有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⑤因本人水平低,能力差,教学质量低,一直不受学生欢迎的;
⑥不能认真履行职责,师生评价很低的;
⑦不服从学校管理,无理取闹,影响学校工作正常开展的;
⑧不讲社会公德,言行不检点,严重损害教师形象和学校声誉的;
⑨旷工累计3天以上,请假累计6天以上的。
六、如本方案所规定与上级文件相抵触,以上级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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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7日
XX小学教师绩效考核方案
为切实做好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根据县教育局工作意见结合我镇小学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动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职工队伍素质为核心,着力构建科学、规范、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努力推进全镇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三)坚持“科学、规范、简约”的原则。
三、考核对象
我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正式工作人员。
四、考核内容
(一)教师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是: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教师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包括师德、教育教学、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二)其他职工绩效考核主要内容是: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如考核履行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服务教学、服务师生等方面实绩。
五、考核办法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考核依据
1、县教育局关于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有关问题的说明
2、相关法规、文件
3、《XX镇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操作细则》
(三)考核等次
教职工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以百分制计,得分在75分以上为合格以上等次;得分在60-74为基本合格;得分在59以下为不合格,优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5%。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1. 不服从学校管理,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行政机关和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
2. 连续旷工超过5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5日的;
3. 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较大损失的;
4. 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违规搞有偿家教或向学生乱收费,造成不良影响的;
5. 因玩忽职守造成校园重大责任事故的;
6.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7. 受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或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且在处分期间的;
8. 违反教师道德规范,在校内外造成一定影响的;
9. 触犯国家法律的。
对当年因病(因公除外)、因事请假累计超过6个月的,不予考核。
(四)严格考核程序。学校考核程序一般按照:被考核人进行自评(述职)、学校组织民-主评议、学校考核小组进行考核、学校考核小组集体研究确定被考核对象考核等次、校内公示考核结果并将结果报中心校审核等程序进行,考核结果报县教育局备案。绩效考核要结合学校实际,班主任按月,其他人员按学期、年度等形式考核,且一定要注重对每位教职工每周、每月、每季度过程性考核结果的积累。
学校对教师、教干、班主任、教辅、工勤人员的考核结果,作为
其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同时作为岗位聘用、职务晋升、评优评先、培养培训和表彰奖励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教师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所在学校、中心校和县教育局申诉。
六、发放办法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按照教育局规定执行。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1.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设立的项目:班主任津贴、职业道德10%、工作量津贴30%、教学质量奖30%、考勤奖10%、教科研奖10%、其他活动奖等项目10%。对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及其他任务的,由学校根据对教职工绩效考核的结果发放。
2. 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是指支付班主任费之后部分的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
3. 教师标准工作量参照1999年《江苏省中等师范学校、全日制机构编制管理暂行规定》,小学教师16-20节进行计算。
4.校长、副校长、中层机构人员、村校校长每周兼课时数分别不少于同学科教师标准课时的1/4、1/3、1/2,超课时或课时不足的和教职工一样增减津贴。
5.教辅、工勤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原则上不超过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的80%,由学校考核后按年度发放(具体考核办法由各校制定)。
6. 工作调动但工资关系未随之转出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拨入调入单位发放。
7. 交流任教人员(含新毕业生)由受援学校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由受援学校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8. 督导组长、督导组副组长、协理员,教育部门审批和人事部门备案的提前退岗人员按本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发放。
9. 经县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借用在本县非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或教育系统以外的人员,其奖励性绩效工资享受原学校同类型人员平均
水平,由原学校发放。
10. 教职工因病持有县级医院以上诊断证明确需请长病假的,在病假期间,其基础性绩效工资中岗位津贴纳入病假工资计发基数,生活补贴和农村学校教师补贴按原标准执行。取消奖励性绩效工资。
11. 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人员,其基础性绩效工资中岗位津贴在考核结果审核后从次月起分别停发3个月、6个月(已执行此款的,前述受处分期间基础性绩效工资折扣不再重复执行),停发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原标准发放,生活补贴按原标准发放。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的人员发所在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的一半,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和不予考核的人员取消奖励性绩效工资。
12. 对于病伤残教职工,学校应通知其到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病伤残鉴定,符合办理病退条件的,应及时办理病退手续。
13. 无故连续旷工15天及以上的,学校应书面通知其返校,执意不返校的,学校应予以辞退,并通知其办理辞退手续。
14. 经组织安排,在当地乡镇中小学之间相互借用,未脱离教育教学岗位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由现工作单位发放。
15. 女性教职工在产假期间原则上享受所在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
16. 对内部转岗、培训待岗及经县教育、人事部门同意分流离岗人员,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按照《XX县人民政府印发XX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洪政发[2015]46号)文件相关精神执行。
17、男55周岁以上,女50周岁以上最低享受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
18、成教、幼儿园教职工优秀等次享受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合格等次享受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的80%。
七、组织领导
(一)义务教育学校工作人员实施绩效工资后,学校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补贴或奖金,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对违反政策规定的,坚决予以纠正,并进行严肃处理。
(二)各学校在实施绩效工资时,要按照维护稳定、统筹兼顾、量力而行的要求,严格把握政策和程序,做到公平公开,规范操作,确保教师队伍稳定。
XX中心小学
2011年5月
教师绩效考核办法
绩效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充分发扬民-主,增强绩效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和考核结果的公信力,全面考核教职员工的德、能、勤、绩。
二、基本原则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考核对象
实施绩效工资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包括学校领导、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一般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
四、考核内容和方法
考核内容以教职工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的自觉性、能力和业绩。绩效考核分平时绩效考核和年度绩效考核。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考核工作按规定的程序与年度考核结合进行,根据被考核对象平时工作表现及年度考核述职情况量化评分。学校正校级领导由教育主管部门考核,副校级及其他教职工由学校考核。
(一)学校正校级领导绩效考核主要考核学校领导的工作态度、管理水平、工作绩效等方面。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校级领导绩效考核小组和学校教职工评分,总分为100分。考核小组及教职工评分各占总分的50%.
(二)教师绩效考核主要考核教师的职业操守、育人成效、专业水平、教学效果、教研成效等方面。由学校组织教师绩效考核小组和年级组(学科组)及学生评分,总分为100分。其中中学教师考核小组评分占总分的50%,年级组(学科组)考核评分占总分的40%,中学生评分占总分的10%;小学四、五、六年级教师考核小组评分占总分的50%,年级组(学科组)评分占总分45%,小学生评分占总分的5%;小学一、二、三年级教师考核小组评分占总分的60%,年级组(学科组)评分占总分的40%(年级组、学生对教师考核、评分具体内容见附件一、二、三)。
(三)工勤人员的绩效考核主要考核他们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服务意识、工作效果等方面(具体考核内容见附件四)。由学校绩效考核小组和教师评分,总分为100分。考核小组和教师评分各占总分的50%。
(四)班主任绩效考核主要考核班主任的班级管理、关爱学生、学生教育、学生转化、学生评价、沟通家长、教学科研、日常管理、协调利用教育资源等方面,具体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见《上饶县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评分细则》(饶县教发[2015]7号)。由学校绩效考核小组评分,满分为100分。考核结果作为发放班主任津贴的依据。
(五)学校对教职工的绩效考核总体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考核,具体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为:
考核共计100分,其中考勤20分、工作量30分、教育教学过程20分、教育教学业绩30分。
(1)考勤(2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考核办法由学校绩效考核小组制定。考核依据为学校(单位)考勤记载。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2)工作量(30分)。各校以全县教师周标准工作量同类学校工作量为系数1,把教师实际周课时按学科系数折算成周标准课时数,除以全县同类学校周标准工作量,得出教师个人周标准工作系数,教师个人周标准工作系数乘以工作量分值(30分),即为教师工作量得分。教师工作量得分可以超出30分。计算公式为:
教师个人周工作系数=教师个人周标准课时÷同类学校周标准工作量
教师个人周工作量得分=教师个人周工作系数×30
(教师个人周标准工作课时的计算办法见附件五)
各学校(单位)要合理搭配教职工的工作量,尽量使教职工周工作量均衡。
(3)教育教学过程(2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态度、责任心。专任教师重在考核备、教、批、辅、考、研等常规教学落实情况和教学研究及教学研究活动参与情况。要引导教师把教学工作落实在平时,积极参与教学研究活动,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实施素质教育。从事非教学工作的人员的此项考核各校要制定相应的细则。
(4)教育教学业绩(3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专任教师兼有其它社会工作的,要根据兼职情况将本项考核分值按照一定比例分解为教学分与兼职分,分项考核计算本项得分。非专任教师的教育教学实绩考核,由学校依据岗位任务目标及每次安排的工作任务制定详细的考核细则,认真严格搞好考核并量化为分数。特校教育教学实绩考核可以根据自身特点制定切合自身实际的考核细则。
(六)各类人员绩效考核得分计算办法(计分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 学校正校级绩效考核得分=县级考核小组考核得分×50%+教职工评价平均分×50% 初中教师(含副校级领导)绩效考核得分=学校考核小组考核得分×50%+年级组(或学科组)考核得分×40%+学生评价平均分×10%。
小学四、五、六年教师(含副校级领导)绩效考核得分=学校考核小组考核得分×50%+年级组(或学科组)考核得分×45%+学生评价平均分×5%。
小学一、二、三年级教师(含副校级领导)绩效考核得分=学校考核小组考核得分×60%+年级组(或学科组)考核得分×40%。
工勤人员绩效考核得分=学校考核小组考核得分×50%+教师评价平均分×50%。
五、考核程序
(一)平时绩效考核的工作程序
平时绩效考核要坚持准确及时、简便易行、注重实效的原则,以月度记录为基础,每学期考核一次。
1、教师本人在每月末将本月的教育教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政治思想表现情况以及出勤等情况如实记录。
2、教师所在教研组或年级组在每学期末根据教师月工作记录,并结合其平时实际表现,客观公正地提出档次建议和写出评语,并报主管领导审核。评语中应指出教师的工作成绩和不足,并提出工作指导意见。
3、学校将平时绩效考核结果和意见及时反馈教师本人。
(二)学年度绩效考核的工作程序
学年度绩效考核坚持发扬民-主、全面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采取第二学期末集中考核的办法进行,每学年考核一次。
1、教师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年度个人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
2、学校考核工作小组按照教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采取多种有效方法对教师进行绩效考核,结合平时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3、校长对学校考核工作小组提出的考核等次建议进行审核,确定考核等次。
4、将绩效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教师。如教师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考核工作小组和学校主管部门申诉。
六、考核等次的确定和结果的使用
(一)学校领导的绩效考核等次由教育主管部门根据绩效考核得分确定,其他教职工绩效考核等次由学校根据绩效考核得分确定。考核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90分(含)以上定为优秀,70分(含)以上定为称职,60分(含)以上定为基本称职,少于60分及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评为不称职: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私自办班或进行有偿家教的;向学生推销、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的;旷课或请假超过国家规定的天数的;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的;采取罢教等方式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有其他严重损坏教师形象和声誉行为的。被评为不称职的人数不占比例。
(二)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对履行了岗位职责、完成了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及其他工作任务并经考核定为基本称职以上的教职工,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视不同的考核等次发放;对不称职的教职工,全部扣除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津贴),不得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绩效考核的结果同时作为教职工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依据。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每位教职工绩效考核总分减去70分,即为教师个人奖励性绩效考核得分。教师个人奖励性绩效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除以全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得到分值,分值乘以教职工奖励性绩效考核得分即为教职工个人应得的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计算公式为:
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
——————————— ×教职工个人奖励性绩效考核得分全校奖励性绩效考核得分总和
=教职工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额
七、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
1、义务教育阶段各中小学校要根据以上考核指导办法完善具体考评方案(细则),考评方案(细则)必须在经过教代会或教职工全会讨论通过(有半数以上的与会人员到会,且得到到会人员三分之二的多数人员同意),报县教育局审批后方可执行。考评方案(细则)一旦经过教代会或教职工全会通过,一般不再改动,如果运行时发现方案(细则)有明显漏洞或显失公允,则修正案仍然要通过上述程序通过。考评的各项得分必须有原始依据印证。
2、实施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核量化分数揭晓后,要在本校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天。有意见的要及时核实,考核分值有误的,必须重新确定考核分值。考核分值偏低的,要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本人,并告知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申诉,各责任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规定,认真做好复核、申诉的答复工作。
3、各义务教育学校要成立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分配具体实施工作。工作机构由学校领导和教职工代表3-9人组成,校长任组长,考核小组成员中教职工代表不得少于1/3。考核小组成员可由学校行政会议提名或民-主推选,经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通过的方式产生。
学校考核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不按规定程序考核的,责令按照规定程序重新进行。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将从严处理。
八、纪律要求
1、实行本办法后,各中小学校一律不得另立名目自行发放津贴补贴,不得挤占学校公用经费和项目资金发放津补贴,不得违反规定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发放津贴补贴,不得利用学校其他收入,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坐收坐支,私自发放津贴补贴。
2、县教育局把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工作任务目标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教育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乡镇和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情况进行督查。
3、凡违反有关纪律和规定的,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组织程序严肃追究校长、分管校长和财务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
九、借用人员由借用单位负责考核并发放绩效工资。借用人员包括支教人员、跟班学习人员、单位借用人员等。
十、本办法自2015年7月1日起实施。
十一、本办法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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