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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细则(修改)
考核细则 (试行)
一、 考核意义
院学生会作为全院同学的核心组织,为适应新时期的工作要求,加强管理力度,进一步提高学生干部的素质,严肃组织纪律性,充分调动学生干部工作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使学生会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迈进,现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二、考核和评比原则
民-主集中制原则 , 客观公正原则,实事求是原则,注重成效原则 ,奖惩结合原则。
三、考核办法
1、实行干部自我考评和院学生会考评相结合的考核办法。
2、实行日常考核,活动组织,工作表现,部门职责四方面考核成绩相加的考核方式进行考核。
四、考核机构
由学生会主席团牵头,秘书处负责,组成干部考核小组具体负责实施。
五、考核评比程序
学生会干部考核和评比程序:
1、每月月末各、副部长需准备个人总结一份,内容包括一个月内所作的工作和自我评议(见附表一)。并及时交于秘书处备案。
2、由院学生会主席组织干部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组成:主席考核为老师评定、部长监督,部长考核为老师与主席评定、部长间监督,干事考核为各进行内部评定)进行评议,由秘书处听取意见后综合得分得出各部门最终考评成绩并记录在案。
3、每月量化成绩将在干部例会上进行公示,如有异议可向主席团提出申诉。
4、公示后若各部干部均无异议,则该考核生效。
六、考核标准
每位学生干部原始分为70分,按以下条例相应加减分数,每一个月进行一次总结,到学期期末将评分结果记录上报。积分在60分以上者为合格,可继任为学生干部;积分80分以上者为优秀,可作为评优的重要标准之一,积分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免去相应的学生干部职务。由表现积极的同学接任。
(一)日常考核(由秘书处进行日常记录)
1、无故(包括请假未准,下同)缺席例会扣2分,无故迟到、早退扣0.5分,请假扣0.5分,无故缺席三次者加扣2分。
2、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以及本部会议记录未及时上交办公室或敷衍
了事每次扣2分 。
3、对所安排的日常具体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或在工作中有互相推诿,扯皮现象,导致工作出现失误或造成一定后果和不良影响的酌情扣3-5分。
(二)工作表现
1、各部门每向学生会递交一份合格的活动策划或文件加2分,该策划或文件得到认可并成功实施再加2分。
2、各部门积极协助其他部门活动的,将记录备案,在每学期末加
至德育量化中。
3、未及时传达落实校、院文件精神或未按时落实各项工作要求扣 2 分 / 次。
(三)工作态度
能做到以下要求者,每月加2分。
(1)在职期间,工作积极进取,表现良好且无不良记录;
(2)在工作中能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问题,使工作能圆满成功;
(3)能经常与学生会指导老师及学生会主席团交流思想。能做到以上要求者,每月加2分。
(四) 值班
学生会实行值班制度,各成员按照值班表轮流值班,值班时间为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各值班人员必须准时到达工作地点并及时签到、
签离。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应提前告知秘书处,以便值班人员调动。当日值班人员应打扫办公室的室内卫生。
1) 当日未值班并未请假者扣1分
2) 当日值班迟到者扣0.5分
3) 在当日值班过程中发现擅离职守者扣1分
4) 若因当日卫生原因而使学生会在院团委的评比中受影响者扣2分
5)若发现学生会成员在各项活动的评比之中徇私作假,发现一次扣1分
6)态度不认真,不注意礼貌,与同学发生争执,影响学生会形象者,每发现一次扣1分
五、其他
1、从制度生效之日起,学生会会议(包括:例会、干部会议、部门会议)都要做具体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在会议结束后由出勤全部人员签字则为生效,秘书处负责收取、整理,最后交到主席团,以便更好了解学生会具体进展情况;
2、主席团对各部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如出现违纪情况给予记载并在例会中进行通报;
3、主席团将严查各种考核、杜绝人情帐,严厉打击个人主义、小团体主义。以便公平公正的完成各项工作。
4、干部量化成绩将作为学院团委学生会干部入党积极分子选拔的重要依据。
5、期末考试中每挂一科总评中扣除0.5分,平均学分绩达80及以上加5分
6、活动创新性突破视情况加2—4分。
增加:评奖为上一届而不是本届(因为本届还没有成绩),80分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标兵”;75至80分为“优秀学生干部”;总评前十名为“十佳学生会干部”,其他称号视当届成绩而定。
附表一: 学生会部长总结表
机电学院学生会 2015年03月15日
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学生会的正常工作秩序,加强学生会干部作风建设,提高学生会工作效率,
制定本管理条例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学生会全体成员,违规学生会干部将由院监察部根据学生会各项
规章制度以及本管理条例进行相应处罚
第三条:对违规学生干部的处分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和教育予处分相结合的原则。
给予学生干部的纪律处分要与学生干部违规、违纪行为的性质和过错严重程度相适应
第四条:对有违规、违纪的学生会干部,视情节给予批评或者下列之一的纪律处分(含通报
批评):
(一) 警告(检查1000字,两份电子版与手写版)
(二) 严重警告(检查2000字,两份电子版与手写版)
(三) 劝退
(四) 开除
第五条:例会、参加活动无故请假或请假次数较多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节给以批评
以上纪律处分:
(一) 无正当理由、弄虚作假请假经核实者,给予警告处分,累计次数3次及以上者,
予以劝退处分
(二) 例会、参加学生会各项活动请假次数超过3次者,较少参与部门活动者,予以批
评处分
(三) 每学期例会、参加学生会各项活动请假次数累计5者,基本未参加本部门活动,
视其性质给予警告处分
(四) 每学期例会、参加学生会各项活动请假次数累计8次以及8次以上者,基本未参
加学生会各项活动,给予严重警告或劝退处分
第六条:例会、参加学生会各项活动迟到、早退次数较多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节给
以警告以上纪律处分:
(一) 每学期例会、参加学生会各项活动迟到、早退累计2次者,给予警告处分
(二) 每学期例会、参加学生会各项活动迟到、早退累计4次者给予严重警告处
分
(三) 每学期例会、参加学生会各项活动迟到、早退累计6次者视其性质及后果,
给予劝退或开除处分
第七条:例会、值班以及参加学生会各项活动无故缺勤次数较多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
情节给以警告以上纪律处分:
(一) 每学期例会、参加学生会各项活动无故缺勤1次者,视其情形给予批评或
警告处分
(二) 每学期例会、参加学生会各项活动无故缺勤2次者,视其情形给予严重警
告处分
(三) 每学期例会、参加学生会各项活动无故缺勤3次者,视其情形及性质给予
劝退或开除处分
第八条:违反学生会办公室值班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其情形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一) 参加会议衣冠不整有损学生会形象者,给予批评处分
(二) 工作时间抽烟、大声喧哗、追逐打闹以及参与各项娱乐活动者,视其情形
给予警告处分
(三) 工作期间无故擅自离开岗位,视其情形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四) 工作期间擅自翻看学生会档案者,视其情形给予警告处分
(五) 工作期间玩忽职守造成学生会财产损失者,追究相关责任并视其造成后果
给予严重警告或劝退处分
第九条:违反学生会财务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其情形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一) 损坏学生会公共财物者,视情况给予全额赔偿或加倍赔偿,造成恶劣影响
或后果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二) 违反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弄虚作假、贪污公-款者,追究相关责任并视其
情节给予劝退或开除处分
第十条:影响学生会内部团结,有下列情形之一,视其情形及后果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一) 学生会内部成员勾心斗角,恶意诽谤,影响学生会整体稳定者,视其情节
给予警告以上处分,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处分
(二) 学生会内部人员男女关系处理不当,严重影响学生会正常工作者,视其情
节及后果给予劝退以上处分
第十一条:学生会成员在公众场合讲脏话、粗话,争座插队、损坏公共财物
等损坏学生会形象者,视其情节给予通报批评以上处分
第十二条:参加学生会组织各项活动中,冒名签到者,给予警告处分
第十三条:参加学生会组织各项活动中,玩忽职守,给学生会造成损失者,
视其情节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第十四条:顶撞上级,拒绝或借故拒绝上级指派的学生会各项工作安排,视其情节给予警告
以上处分,屡教不改者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五条:学生会成员执行学生会工作时,对到同学态度傲慢,严重影响学生会形象者,视
其情节给予警告处分,屡教不改且情节严重者给予劝退或开除处分
第十六条:以学生会成员名义阻碍学生会相关人员执行工作者,视其情节及后果给予严重警
告以上处分
第十七条:借用学生会名义,从事各种违规违纪活动并获取不法财物者,给予开除处分并追
究相关责任
第十八条:学生会成员违反校规校纪受校纪处分者,视其情形给予警告以上处分,情节严重者给予劝退或开除处分
学校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同学”的宗旨,以丰富同学们课余文化生活,真心热情为同学服务为工作目的,踏踏实实办实事办好事的工作态度,促进学生会工作高速高效运行,保证按时按量完成各项工作和任务。
第二条 职责明确,制度健全,纪律严明,组织有序,实事求是,作风严谨,态度认真。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三条 主席团
(一)主席:
1. 主席对外代表学生会,对内负责学生会会务的决策与执行,主持学生会全面工作,执行学生代表大会决议。
2. 按照学院和上级部门的工作计划要求制定并实施学生会工作计划。
3. 定期向院党委,学生工作处汇报工作,督促并帮助院学生会各部及各系学生会开展工作。
4. 负责领导学生会和主席团的日常工作,并负责召集主席团会议,各部长大会,全体学生会会员大会与其它学生会会议。
(二)副主席
1. 协助主席,协调分管各部落实工作计划,开展工作。
2. 协助主席完成学生会的日常工作。 。
第四条 下设部门
系学生会各部为院学生会统一领导下的分工职能部门,应主动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条例,聘任管理本部工作人员,领导下属履行工作职责。院学生会各部实行部长责任制,部长享有本部职权范围内的一切权利,各部干事协助部长工作。各部必须协助其他部开展工作,共同完成主席团交办的工作。
(一)秘书部
1. 监督系各项安全问题与学生违纪问题, 管理学生会档案。
2. 负责学生会思想政治建设、制度建设,严抓学生会纪律作风,全力搞好学生会内部建设。
(二)宣传部
1. 采用多样的宣传形式,搞好学生会各项活动的宣传工作。
2. 负责学生会的日常有关宣传方面的工作。
3. 负责学生会的各台晚会的场景舞台设计,场地布置。
(三)学习部
1. 开展多种多样的学习竞赛,促进广大同学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的,提高同学的学习积极性,活跃学院学术气氛。
2. 开展有关调研方面的活动,组织调查学生的最新动态,关注热点,跟踪报道学院的各项活动的最新情况。
3. 组织开展有关思想政治理论活动,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建设。
(四)
文艺部
1. 负责学院的各项文体活动,积极参与学院文化艺术的各项文体活动。
2. 组织校内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与学生会内部文艺和联欢活动。
(五)体育部
1. 贯彻大学生体育锻炼标准,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普及体育运动知识。
2. 负责系学生各项体育活动,协助和组织好学院体育活动。
3. 协助系篮球队和其他运动队的管理与训练,发挥体育运动强身健体的精神。
(六)劳动生活部
1. 负责定期与后勤服务中心、宿管科、图书馆等部门取得联系,及时反映同学们的生活和学习上的要求,维护同学们的合法权益。
2. 督促检查全系卫生工作,组织开展文明宿舍评比活动。 班级为生的搞好,评比工作。
3. 协助做好学院饭堂的膳食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
(七)女工部
1. 密切关注我院女生的学习和生活,反映广大女生的要求,改善女生学习、生活环境、维护女生合法权益;
2. 主要调动女生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女生特长,针对女生特点及爱好开展特色活动,丰富我院女生的课余生活。
第四章 学生会会议
第八条 召开学生会工作大会,主席、团总支负书记、副主席及全体学生会干部必须到会,会议协商和解决重大事项,决定干部任免,进行学期工作安排及期末表彰总结。
第九条 部长联席会议有主席团及各参加,每月月尾召开,总结工作情况及确定工作计划。
第十条 大型活动组委会由主席团及与活动密切相关的部门参加,决定活动各项事宜。
第十一条 学生会会议制度:
1. 全体成员必须准时到会,缺席、迟到、早退者按章处罚。
2. 因故不能到会者,应在会议前一天写请假条,经主席团签字批准后方可请假,否则作缺席论。
3. 全体成员必须到办公室签到,并做好本部门的工作记录。
4. 各部门应如实反映工作情况,注重总结经验和教训。
5. 办公室做好会议记录,对无故缺席者应予批评,多次缺席者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学生会内部处分。
6. 在会议中,应将手机关机或调为振动,全体成员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事。
第五章 组织制度
第十二条 组织原则
1. 成员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系学生会各个组织服从主席团。
2. 学生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学生会主席团。
3. 学生会的主席团要经常听取各部门的意见。学生会属下及各部门既要向主席团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
4. 学生会的工作责任采取主席问责制、部长问责制,工作中遇到问题不及时反映造成的后果追究有关负责人。
第十三条 组织制度
1. 对突发问题和重大问题由学生会主席团集体研究做出决定,学生会各部门可以向主席团提出建议,但不得擅自做出决定。
2. 学生会各部门必须坚决执行主席团的决定。各部门认为上级组织的决定不符合实际情况,可以请求改变;如果主席团坚持原决定,各部门必须执行,但有权向主席团报告。
第十四条 组织制度
1. 遵守学生会章程,遵守大学生行为规范,尊重师长,尊重领导。仪表端庄、穿戴整洁、不穿奇装异服。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
2. 坚决服从上级命令。
3. 团结友爱互助互利,杜绝一切影响学生会团结的言行。
4. 严格遵守财务制度。
第十五条 组织纪律制度
1. 学生会执行积分考核奖惩制度。
2. 学生会执行轮流值班制度。
3. 学生会执行办公室管理制度。
4. 对违反学生会管理条例的同学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不同程度的处分: a)、口头警告。
b)、会内警告。
c)、会内严重警告。
d)、除名。
第七章 档案制度
第十六条 档案分类
1. 各级文件及历届学生会资料。
2. 会议记录。
3. 学生干部档案。
4. 各部门活动记录。
5. 学生会工作计划及总结。
6. 公务书信,往来信函等。
7. 重要活动有关照片和图片等。
8. 其它资料。
第十七条
1. 各部门负责管理该部门的档案整理,备案归档工作,然后汇总。
2. 各部门上交档案全用A4纸正规打印出来,由办公室统一保管留底。
第八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学生会各部门可制定有关工作制度,要以本条例为指导,不得与本条例相抵触。
第十九条 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系学生会所有。
银湖学校学生会 2015.09
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同学”的宗旨,以丰富同学们课余文化生活,真心热情为同学服务为工作目的,踏踏实实办实事办好事的工作态度,促进学生会工作高速高效运行,保证按时按量完成各项工作和任务。
第二条 职责明确,制度健全,纪律严明,组织有序,实事求是,作风严谨,态度认真。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三条 主席团
(一)主席:
1. 主席对外代表学生会,对内负责学生会会务的决策与执行,主持学生会全面工作,执行学生代表大会决议。
2. 按照学院和上级部门的工作计划要求制定并实施学生会工作计划。
3. 定期向院党委,学生工作处汇报工作,督促并帮助院学生会各部及各系学生会开展工作。
4. 负责领导学生会和主席团的日常工作,并负责召集主席团会议,各部长大会,全体学生会会员大会与其它学生会会议。
(二)副主席
1. 协助主席,协调分管各部落实工作计划,开展工作。
2. 协助主席完成学生会的日常工作。 。
第四条 下设部门
系学生会各部为院学生会统一领导下的分工职能部门,应主动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条例,聘任管理本部工作人员,领导下属履行工作职责。院学生会各部实行部长责任制,部长享有本部职权范围内的一切权利,各部干事协助部长工作。各部必须协助其他部开展工作,共同完成主席团交办的工作。
(一)秘书部
1. 监督系各项安全问题与学生违纪问题, 管理学生会档案。
2. 负责学生会思想政治建设、制度建设,严抓学生会纪律作风,全力搞好学生会内部建设。
(二)宣传部
1. 采用多样的宣传形式,搞好学生会各项活动的宣传工作。
2. 负责学生会的日常有关宣传方面的工作。
3. 负责学生会的各台晚会的场景舞台设计,场地布置。
(三)学习部
1. 开展多种多样的学习竞赛,促进广大同学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的,提高同学的学习积极性,活跃学院学术气氛。
2. 开展有关调研方面的活动,组织调查学生的最新动态,关注热点,跟踪报道学院的各项活动的最新情况。
3. 组织开展有关思想政治理论活动,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建设。
(四)
文艺部
1. 负责学院的各项文体活动,积极参与学院文化艺术的各项文体活动。
2. 组织校内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与学生会内部文艺和联欢活动。
(五)体育部
1. 贯彻大学生体育锻炼标准,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普及体育运动知识。
2. 负责系学生各项体育活动,协助和组织好学院体育活动。
3. 协助系篮球队和其他运动队的管理与训练,发挥体育运动强身健体的精神。
(六)劳动生活部
1. 负责定期与后勤服务中心、宿管科、图书馆等部门取得联系,及时反映同学们的生活和学习上的要求,维护同学们的合法权益。
2. 督促检查全系卫生工作,组织开展文明宿舍评比活动。 班级为生的搞好,评比工作。
3. 协助做好学院饭堂的膳食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
(七)女工部
1. 密切关注我院女生的学习和生活,反映广大女生的要求,改善女生学习、生活环境、维护女生合法权益;
2. 主要调动女生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女生特长,针对女生特点及爱好开展特色活动,丰富我院女生的课余生活。
第四章 学生会会议
第八条 召开学生会工作大会,主席、团总支负书记、副主席及全体学生会干部必须到会,会议协商和解决重大事项,决定干部任免,进行学期工作安排及期末表彰总结。
第九条 部长联席会议有主席团及各参加,每月月尾召开,总结工作情况及确定工作计划。
第十条 大型活动组委会由主席团及与活动密切相关的部门参加,决定活动各项事宜。
第十一条 学生会会议制度:
1. 全体成员必须准时到会,缺席、迟到、早退者按章处罚。
2. 因故不能到会者,应在会议前一天写请假条,经主席团签字批准后方可请假,否则作缺席论。
3. 全体成员必须到办公室签到,并做好本部门的工作记录。
4. 各部门应如实反映工作情况,注重总结经验和教训。
5. 办公室做好会议记录,对无故缺席者应予批评,多次缺席者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学生会内部处分。
6. 在会议中,应将手机关机或调为振动,全体成员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事。
第五章 组织制度
第十二条 组织原则
1. 成员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系学生会各个组织服从主席团。
2. 学生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学生会主席团。
3. 学生会的主席团要经常听取各部门的意见。学生会属下及各部门既要向主席团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
4. 学生会的工作责任采取主席问责制、部长问责制,工作中遇到问题不及时反映造成的后果追究有关负责人。
第十三条 组织制度
1. 对突发问题和重大问题由学生会主席团集体研究做出决定,学生会各部门可以向主席团提出建议,但不得擅自做出决定。
2. 学生会各部门必须坚决执行主席团的决定。各部门认为上级组织的决定不符合实际情况,可以请求改变;如果主席团坚持原决定,各部门必须执行,但有权向主席团报告。
第十四条 组织制度
1. 遵守学生会章程,遵守大学生行为规范,尊重师长,尊重领导。仪表端庄、穿戴整洁、不穿奇装异服。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
2. 坚决服从上级命令。
3. 团结友爱互助互利,杜绝一切影响学生会团结的言行。
4. 严格遵守财务制度。
第十五条 组织纪律制度
1. 学生会执行积分考核奖惩制度。
2. 学生会执行轮流值班制度。
3. 学生会执行办公室管理制度。
4. 对违反学生会管理条例的同学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不同程度的处分: a)、口头警告。
b)、会内警告。
c)、会内严重警告。
d)、除名。
第七章 档案制度
第十六条 档案分类
1. 各级文件及历届学生会资料。
2. 会议记录。
3. 学生干部档案。
4. 各部门活动记录。
5. 学生会工作计划及总结。
6. 公务书信,往来信函等。
7. 重要活动有关照片和图片等。
8. 其它资料。
第十七条
1. 各部门负责管理该部门的档案整理,备案归档工作,然后汇总。
2. 各部门上交档案全用A4纸正规打印出来,由办公室统一保管留底。
第八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学生会各部门可制定有关工作制度,要以本条例为指导,不得与本条例相抵触。
第十九条 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系学生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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