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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安全责任状
为保障农业生产安全,提高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农产品竞争力,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增加农民收入。根据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行动计划”和相关法规的要求,县农委与各乡(镇)农业经济技术服务中心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状。
一、各乡(镇)要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方面有关政策、法规、标准、生产操作规程等宣传和培训力度,不断加强诚信教育,切实增强质量意识。大力推广农(水)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生产技术。
二、各乡(镇)要配合县农委做好无公害农(水)产品、绿色食品以及有机食品申报和管理工作,在农(渔)业生产中,尤其是蔬菜和食用菌生产中要严格按照省市制定的“无公害生产技术标准和配套物质使用技术”进行生产,禁止在生产及加工过程中使用高毒高残留农(渔)药、荧光粉等违禁添加剂及各种污染环境的农业投入品。
三、各乡(镇)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建设。12月底前所有乡(镇)较大蔬菜基地(300亩以上)都要配备一台(套)检测仪器,具备蔬菜有机磷残留速测能力。
四、对无公害农(水)产品、绿色食品以及有机食品生产基地要树立标识牌,每块基地都要有完整的生产记录档案。包括:施肥情况、使用农(渔)药名称、使用次数、时间、间隔期限,以及乡(镇)点检测报告。
五、加强对甲胺磷等五种禁用农药和禁用渔药的宣传,提高群众的知晓度,要了解辖区内农(渔)药等农业投入品的销售和使用情况,及时上报相关信息,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销售、使用禁用农(渔)药等投入品的查处。
六、各乡(镇)要加强农(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全年至少组织三次农(渔)业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检查农业生产设施和渔业船舶安全设施配备情况。
七、要成立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领导小组,建立自然灾害、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突发农业安全事件要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沭阳县农业委员会 乡(镇)农业经济技术服务中心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质量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状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认真落实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预防安全生产事故,保障公司员工身体健康和企业财产安全,质量部与部门管理、技术人员签订2011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安全生产目标与管理要求如下:
一、安全事故最高预控目标:零。
序号 目标 管理方案
控制措施 完成期限
1 新员工三级安全培训率100%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接受培训不合格员工 入司3个月内
2 转岗工、四新安全培训率100%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培训不合格不得独立上岗 上岗1周内
四新投产前
3 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率100%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全年
4 特种设备年安全检测合格率100%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全年
5 安全隐患限期整改率100%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与控制管理制度》等 全年
6 危险作业申报、审批率100% 《危险作业审批安全管理制度》 全年
7 劳动防护用品分发率100%,
正确使用和佩戴率100%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劳动用品管理制度》等 全年
8 一、二、三、四级安全事故:零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等 全年
9 停产火灾、爆炸事故:零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危化品管理规定》
《危险作业审批安全管理制度》等 全年
10 千人轻伤事故≤3‰人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与控制管理制度》等 全年
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安全工作要求;部门管理、技术人员是质量部质量控制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对自己负责的研发、工艺、质量项目、试验、技改生产工作负直接安全管理责任。
2、完善研发、工艺、质量生产安全操作制度;建立、并不断完善研发、工艺、质量《安全操作规程》,并教育、培训和督促职工严格执行;
3、研发、工艺、质量工作中坚持“安全第一、安全一票否决制”原则。
4、加强研发、工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与控制工作、《安全操作规程》执行的监督、检查工作,操作培训工作。
5、为提高研发、工艺、质量生产安全系数,不断进行研发、工艺、质量安全工作的改进,并对研发、工艺、质量安全工作改进建议积极实施。
6、制定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新设备的研发、工艺、质量生产流程时,必须同时计划、设计、实施、评比、改进其生产安全工作。
7、定期开展生产工艺、质量检测专业安全检查,制止或纠正违规作业。
8、负责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9、负责对研发、工艺、质量管理的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参与整改过程。
10、加强所接洽的外来人员、所负责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11、研发、工艺、质量技术人员的工作总结首先进行研发、工艺、质量安全总结。
三、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考核目标 考核点 安全奖考惩值(主管、班组员工、当事责任人)
主管负责人 当事负责人 管理技术组
1—7序号目标 每降1%点 0.5—1% 1—2% 0%
四级安全事故 每超1起 2—5% 5—10% 0%
三级安全事故 每超1起 5—10% 10—20% 0%
二级安全事故 每发生1起 20—50% 50—100% 5—20%
一级安全事故 每发生1起 50—100% 100% 10—50%
1、发生三级、或三级以上安全事故的当事负责人,年终无评选公司、部门优秀、先进个人的资质;
2、发生二级、或二级以上安全事故主管负责人,年终无评选公司优秀、先进个人的资质;管理技术组年终无评选公司集体优秀、先进组织的资质;
3、主管或事故负责人承担设备设施安全事故管理责任的行政处分责任。
四、本责任状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管理、质量技术人员执一份,由部门安全生产委员会代管(存部门安全员处),公司安全员存留一份,并监督本责任状的执行,年末向公司、部门汇总安全生产考评总结。
部门负责人(签字): 管理、技术人员(签字):
日期:2011-1-1
企业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状
为落实责任,强化监管,消除农产品生产环节的隐患,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xx镇人民政府与 农产品生产企业签订本责任状。
一、安全目标
全面提高农产品生产企业的质量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在农产品生产中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严格农业投入品安全间隔期制度,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上级部门质量抽检合格率达100%。
二、安全责任
1、严格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有效落实生产经营第一责任制度人, 生产经营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
3、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农产品生产从业人员质量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质量安全意识。
4、全面规范农产品生产,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严格农业投入品安全间隔期制度,消除农产品生产环节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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