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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教处安全责任状
为完善学校管理,提高各职能部门的安全意识,提高管理效益,特制定如下安全责任状:
一、在校长领导下,全面组织安排总结学校的安全教育工作。
二、每学期期初和期末,由政教处牵头,通过广播、宣传栏、给家长的一封信等方式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
三、制定学校突发事件的紧急处理预案,组织全体教师学习。必要的情况下要进行演练,让每位教师熟悉预案的操作程序。
四、严格遵守外出报批制度。严禁乘坐无牌照的车船,严禁组织学生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商业性活动。参加有关庆典、演出及100人以上集体外出实践活动必须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2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集体外出要报区教育局备案。
五、组织学生进劳动基地要遵守基地安全操作标准,有针对性地进行劳动安全教育、组织纪律教育、加强劳动保护。
六、在组织大型集体活动前,要对参加活动的每一位教师、每一个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协调总务处提前认真做好应对发生人员拥堵、建筑物跨塌、停电、自然灾害等各类紧急突发情况的预案做到防范于未燃。
七、学生安全教育以公共卫生、个人安全、饮食卫生以及交通安全、防火安全、生活安全、游泳安全为主要内容,结合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各种寓教于乐的教育活动,加强安全教育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蕉城区第三中心小学 责任人:
石垭子小学政教处安全管理责任状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安全及综合治理工作》等有关规定,有效防止突发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现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结合我校实情,签订此安全责任状。
1、要与各年级组、各班级班主任等相关人员签订安全责任状。
2、要督促和指导各个年级组、各个班级做好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工作,避免发生校内伤害事故;督促年级组长、班主任、值班教师维护学生上下楼道和进出校门的秩序,以及各类活动的安全。
3、要安排好新生入学安全教育和训练,做好特殊体质学生的档案工作。安排好寄宿生的接待、安排与常识教育,做好寄宿生的安全化、规范化管理。
4、要定期、定时、定点组织好各种安全法规、安全法制、安全常识教育。并做好资料的积累、整理工作。
5、要组织学生外出活动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避免发生交通事故和其他人身伤害事故。
6、要安排好每天的值班人员,维护校园内外秩序;加强与校外辅导员及治安民-警的联系,防范校外闲荡人员与校内少数品行较差的学生相互勾结、滋生事端。
7、要健全社会、家长参与的学校安全机制,发动社会力量和家长协助做好节假日、双休日、寒暑假的学生安全工作和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8、一旦发生紧急事件,乙方要立即按应急处理预案做好保护学生、控制事态和及时上报工作。
9、此责任状一式二份,学校安监室和政教处各执一份。
政教主任:
二0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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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火责任状-2015政教主任
为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关于安全防火指示精神, 落实好学校各项防火措施,做好学校的安全防火工作,消除火险隐患,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确保学校安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管校长特与政教主任签定安全防火责任状:
一、政教主任是学校各班级及学生安全防火主管人,负责学校各班级及学生的安全防火工作。
二、负责主持召开班主任安全防火工作会议,制定班级安全防火措施。
三、负责坚持经常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防火教育,全面提高学生的安全防火意识,使学生能够自觉遵守防火制度及消防法律、法规,熟悉灭火知识,会使用灭火器材。
四、负责加强班级用电管理。禁止私自乱接电源。
五、负责督促各班任加强对学生的安全防火教育。
六、负责对各班级进行安全防火监督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及时处理,避免造成事故隐患。并且要做好记录。如若处理不及时,整改不到位的,要追究领导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责任状一式两份,自签定之日起执行。
学校主管校长人: 政教主任:
宾县第四中学
年 月 日
石垭子小学教务处安全责任状
1、教务处要做好学生安全工作。教室、微机房、图书室等学生集中活动较多的场所消防通道畅通,消防设施齐备且经检测合格。学生在课间不允许奔跑打搞。
2、加强学生晚自习安全管理。高度重视学生在晚自习期间的安全,确保过道、楼梯通畅、照明正常,发生紧急情况能及时有序疏散。
3、强化实验室安全。妥善保存并严格管理各种实验药品和器材,严格执行实验程序和规定,确保在实验中无师生受伤。特别对危险品要加强管理,防止危险品散失造成不可预测的后果。
4、认真贯彻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条例,切实抓好体育、卫生工作,加强对体育器材室、卫生室、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等的管理、指导检查,督促有关人员做好本职工作。
教导主任:
二00 年 月 日
政教处责任状
为了做好学校安全工作,保障青少年学生和教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进一步增强青少年法制观念,保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平安校园,按照盱眙县教育局《盱眙县中小学管理规程》和《江苏省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理》规定,根据《盱眙县第三中学学校安全工作制度》的要求,同意签订以下安全工作责任状:
1、政教主任是本部门安全工作的负责人
2、与各年级主任、各班级班主任签订安全责任书。
2.督促和指导各个年级、各个班级做好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工作,避免发生校内伤害事故;督促班主任维护学生上下楼道和进出校门的秩序。
3.组织学生外出活动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避免发生交通事故和其他人身伤害事故。
4.维护校园安全秩序,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联系,防范校外闲荡人员滋生事端,影响学生安全。
5.健全社会、家长参与的学校安全机制,发动社会力量和家长协助做好节假日、双休日、寒暑假的学生安全工作和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6.万一发生紧急事件,立即按应急处理预案做好保护学生、控制事态和及时上报工作。
7、对工作未尽职尽责,发生属于责任范围内事故的,愿意接受学校安全工作领导组一切处理。
立状人签名:
盱眙县第三中学
二〇〇九年九月
教务处安全管理工作责任状
一、 为确保师生安全,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安全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把安全工作责任落到实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签订本安全责任状。
二、教务主任为本部门的安全责任人。教务处安全工作职责范围:
1.与各课任教师签订安全责任书。
2. 教务处对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对于各年级组开展的师生安全教育活动给予大力支持,并协助年级组开展安全教育工作。
3.督促和指导各学科教师,尤其是体育、科学等,做好学生的课上安全工作,活动课防止发生意外伤害,科学课防止化学药品灼伤及安全用电等。
4.组织学生外出要请示,严禁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礼仪活动,严禁组织学生进行群体性的有危害师生安全的活动。
5.一旦发现发生紧急事件,立即组织人员按应急处理预案做好保护救治学生、控制事态发展、稳定学生情绪和及时上报工作。
四、责任追究:在部门工作范围内发生有责任安全事故,除追究具体责任人的责任外,学校将追究教务主任的责任。本责任状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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