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学校各级安全责任状
为规范我校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学生在校园的人身安全,根据廊坊市教育局关于《廊坊市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办法》的文件精神(廊教[2004]30号)和《霸州市教育局在全市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通知》,特制定班主任安全职责如下:
1、经常检查教室墙体、地面、屋顶、门窗的安全性能,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排除。
2、经常检查教室用电设施的安全性能,如日光灯、电扇、电线、插座及用电辅助设施的安全性能。发现隐患及时与电工联系,及时排除。
3、每天检查学生到校情况,对不能按时到校的学生要在1小时内与家长取得联系,以防学生在校外发生危险,出现人身伤害。
4、教育学生认真履行请销假制度,学生外出必须由家长与班主任亲自请假,同意并签字后方能离校。
5、正常上课及早晚自习,发现学生旷课一节,报告年级主任;旷课两节报告主管校长;旷课半天直接报告校长并查明原因,第一时间与家长取得联系。
6、每周上好一节安全课,给学生认真讲解安全自救自护知识,让学生懂得遇到危险、伤害时如何自救自护。
7、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特别是在放寒暑假时要对学生进行防火、防触电、防溺水及交通安全知识的专题教育。
8、建立特殊体质学生报告制度,将特殊体质学生的情况及时报告任课教师并做出妥善处理。
9、学生参加课外活动时,班主任要认真组织,并与相关教师对学生的安全负直接责任。
10、班主任及课任教师不得体罚学生,对因体罚学生造成的人身伤害,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负第一责任。
班主任必须严格遵守以上职责,若因履行职责不当造成学生人身伤害,出现严重后果,则依据学校相关制度或法律法规承担直接责任。
校方责任人签字 主管领导签字 班主任签字
霸州市第三中学
年 月
为规范我校的安全管理制度,保证学生在宿舍区内的安全,根据廊坊市教育局关于《廊坊市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办法》的文件精神和《霸州市教育局在全市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通知》,特制定宿管员安全职责如下:
1、每天督促学生按时就寝、起床、做值日。
2、检查学生有无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带入宿舍区,如火柴、打火机、香烟、鞭炮、蚊香、刀具、有毒物品等,一经发现予以没收,并上报政工处。
3、每天检查就寝人数,对就寝人数认真登记,及时上报。对夜不归宿学生第一时间报告值班领导,及时通知家长。
4、经常检查宿舍区门窗、床铺、屋顶、电器等公共设施,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5、宿舍照明用灯控制在40瓦以下。严禁学生私接插座,私拉电线。
6、及时清除宿舍区内的砖头、瓦块、棍棒等危及学生安全的杂物。
7、督促检查宿舍卫生,对卫生不合格者令其整改。
8、对学生要有爱心,要热情帮助有困难、患病的学生。
9、监管学生在宿舍区内的一切活动,及时化解学生矛盾,调节学生纠纷。
10、对本宿舍区内的失火、失盗、学生逃离宿舍区、学生间的人身伤害负第一责任。
11、阻止非住宿人员进入宿舍区,不留宿走读生,不许学生随便换铺。
宿管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上职责,若因履行职责不当造成学生人身伤害,出现严重后果,宿管员应承担直接责任。
校方责任人签字 主管领导签字 宿管员签字
霸州市第三中学
年 月
学校各级安全责任状
为了营造一个稳定、安全、和-谐的学校环境,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校不出大的安全事故,杜绝责任事故,把安全工作真正落于实处,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学生在校期间,班主任是本班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班级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班主任要教育学生认真学习遵守《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生无故旷课或不明原因早退,班主任要及时了解去向,并在10分钟内报告学校并及时通知家长。
三、教育学生课外活动(包括课间休息)不许追逐嬉闹、攀高下低或出校会客。保护自我,确保人身安全。
四、班主任应经常和家长沟通,了解学生表现、思想状况和身体状况,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进行特殊照顾,防止在各项活动中出现问题。
五、密切关注学生的出勤状况,建立严格的班级点名制度,一旦发现学生缺勤(包括上课、食宿等),立即弄清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学生不出问题。
六、本班学生在校内、放学、上学路上的安全管理,班上要有措施,有落实,尤其能确保本班学生不做诸如玩火等危险的事。
七、经常注意观察教室、卫生区、宿舍及所辖范围内的电路是否安全,有无安全隐患,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发现隐患立即上报学校进行处理。
八、密切观察教室动向,若发现异常(如墙壁倾斜或出现裂痕,房基下陷等)立即上报学校处理。紧要关头要挺身而出,沉着冷静,果断处理突发事件,确保学生安全。
九、杜绝校外人员携带各种凶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进入学校,非放学时间,没有家长带领或教师允许,不得让学生独自离开学校。
十、参加学校或者班级组织的活动,活动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不能放任学生而不顾。
十一、班主任是班级学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如遇不安全事故发生,应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上报学校,若因班主任失职而有不安全事故发生,要追查原因,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十二、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分别由校长和各班主任签字后生效。一份由学校存档,一份由班主任备查。
适用时间:2011年2月21日至2011年7月15日
校 长(签字):
班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学校与各部门安全工作责任状
校园安全是指消除和防止对学校安全有危害的一切不安全因素,包括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治安保卫工作,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食品卫生安全防范工作,住宿、用电、用水的安全防范工作,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体育运动安全防范工作,房屋安全及教育教学的设施、设备安全等。为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确保校园平安根据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与各处室制定本责任书。
(一)、学校校长是校园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负责领导和组织实施全校的校园安全管理工作。
(二)、 学校教务处、总务处、德育处为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分管校领导的领导下开展校园安全管理工作。
(三)、学校对校园安全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制度,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各处室、年级组的主要负责人为校园安全工作的责任人,负责所属范围的安全防范工作。
(四)、校园安全工作责任人,应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管理措施和防范预案,责任落实到人,建档备查。
(五)、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实行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安全责任人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已出现安全问题有能力处理的应及时处理,边处理边报告。对发现问题和出现问题不报告的,初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之外,将追究安全责任人的责任。
(六)、学校坚持校园安全大检查制度,在检查中如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未报告,部门没有实际安全防范预案和措施的,将视同安全工作责任人工作失职,由于存在安全隐患不报告,不采取补救措施,而造成事故的,将追究安全工作责任人的责任。
各部门安全管理职责
(一)校长的职责
l、领导全校师生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治安法规规定,落实治安管理责任制,将治安管理纳入行政管理范围。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督导、有总结。
2、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全校性的治安管理制度,并责成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3、主持召开治安保卫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上级文件、会议精神,督促检查各部门贯彻落实。
4、经常对师生进行法制教育和安全防范教育。深入调查了解学校安全形势,及时解决防范涉及学校安全的重大隐患和问题。组织安全检查,对公安机关及上级机关指出的治安隐患和整改意见,在规定期限内解决。并将结果上报。
5、组织领导全校治安责任制的考评工作。
(二)总务处职责
l、总务处是负责学校治安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学校领导及安全领导小组和公安机关及上级安委会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治安保卫的日常工作和督促、检查、考核、落实学校的治安保卫责任制。
2、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校治安保卫工作实施细则及安全管理责任制。对上级司法机关的指示和布置及时提出贯彻意见,在校领导统一布置下组织实施。
【学校各级安全责任状】相关文章:
学校安全责任状02-04
学校安全责任状 2篇03-05
【推荐】中心学校安全责任状05-09
安全责任状04-04
安全管理责任状11-05
安全生产责任状07-14
物业各级岗位安全生产职责06-08
施工安全责任状03-02
公司安全生产的责任状03-22
局安全生产责任状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