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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店卫生安全责任状

时间:2022-05-01 01:41:37 责任状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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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店卫生安全责任状

根据上级关于食品卫生安全的规定和学校对食堂、小卖部食品卫生安全的要求,为落实我校的食品卫生安全,防坏于未然。总务处根据具体情况,对食堂管-理-员及售货员在食堂、小卖部的管理和进货作出如下的规定及责任,责成食堂、小卖部管-理-员遵照执行。

食品店卫生安全责任状

一、 对食堂的食品卫生安全

1、随时保持食品加工操作间的卫生、干燥(包括:地面、窗台、水池等);

2、保持餐厅的地面和桌面的卫生,每餐学生就餐后必须打扫,乘学生吃剩饭菜的桶不能放在食品加工操作间或餐厅内;

3、未加工的食品必须分类堆放,并且距离地面50公分以上;

4、不能进有毒、霉变和不合格的食品;

5、对面粉、菜油、酱油、方便面等必须向供货方素取经营许可证或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6、加工用具必须复合上级规定;

7、餐具必须定时消毒;

8、不能加工有毒、霉变和不合格的食品;

9、已加工的食品必须留样到第二天;

10、 已加工的食品必须完全熟;

11、 食堂工人必须有健康证;

12、 注意防鼠和苍蝇等;

二、 对小卖部的食品卫生安全

1、随时保持小卖部内卫生;

2、不能进有毒、霉变、过期和不合格的食品;

3、不能进“三无”产品;

4、必须向供货方素取经营许可证或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5、不得出售有毒、霉变、过期和不合格的食品给学生食用;

6、不能出售黄色书籍或黄色音像制品等;

7、售货员必须有健康证;

8、小卖部内必须注意防鼠和苍蝇等;

对以上的规定,食堂、小卖部人员必须认真遵照执行,否则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由食堂、小卖部人员负责;触犯法律,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食堂、小卖部人员签字: 食堂、小卖部管-理-员签字:

冠英中学总务处 2015年9月14日

实中食堂食品供应商卫生安全责任状2016-04-12 13:30 | #2楼

为了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及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证师生员工饮食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特制订如下安全责任状。

1、所有供应商共货前必须出示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

2、粮油供应商每次销售粮油必须持有质检报告单,产品外包装必须具有“s”安全标志。

3、蔬菜供应商提供的蔬菜必须是无公害的绿色食品,要求新鲜,无变质腐烂食物。

4、豆制品供应商所提供的豆制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和安全要求。

5、副食品供应商所提供的食品必须持有质量报告单,外包装必须具有“s”安全标志。

6、所有供应商提供的食品因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工商、卫检、质检部门检查所没收的货物和罚款)均由供应商承担。如出现安全事故除扣质量保证金外,并承担相应安全责任。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学校食堂负责人(签字): 供应商(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责任状2016-04-12 8:26 | #3楼

为坚决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关于食品卫生安全的相关政策、法规及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的管理工作,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保护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各从事食品生产和经营的企业(含承租户)要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通过有效的措施,扎实的管理,保证食品卫生安全合格,内外环境卫生达标。为贯彻落实《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特签订如下食品卫生管理责任状:

一、责任目标

1、持证经营。严格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及时办理或更新《卫生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和《食品流通许可证》,从业人员的有效健康证持证率须达到100%。

2、高度重视,认真贯彻。各责任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坚决贯彻各级政府、学校有关食品卫生安全政策、法规及有关知识和规定。加强组织领导,依法履行职责,要经常性地组织全面检查和监督,制定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细则。严格按有关文件和规定的精神,寻找存在问题和差距,落实整改措施,赌塞管理漏洞,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切实做好预防工作,坚决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3、各责任单位领导要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层层分工把关,认真组织与落实贯彻本部门的逐级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各级负责人为食品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严格各环节、各岗位有关食品卫生的操作规程,要坚持制度,强化落实,做到长效管理。

4、加强健康和食品卫生安全的知识教育,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定期举办卫生知识讲座,新职工的岗前培训,常规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知晓率达到100%。

5、按规定做好卫生防预和除“四害”工作,要符合食品卫生安全的标准。基础设施要定期检查使用状况,及时补缺与修缮。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和功能,始终保持完好状态。

6、坚持制度、长效管理,始终将预防食物中毒这根重中之重的主线贯穿于整个食品生产、经营的管理之中。

(1)严把采购质量关:采购的原料和食品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必须符合“质优、新鲜、营养、卫生”的原则和要求。要坚持索证制度和健全台帐制度。盛放的容器及运输工具必须清洁,符合安全卫生要求,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污染。

(2)严把储存关:要按照规定科学储存食品,做到先进先出,分类存放、生熟分开。储存食品的仓库和场所严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药品。生熟工具、容器及相关设施要严格分开,要有明显标志,冰箱及冷藏、冷冻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健全。

(3)严把各道工序加工质量关:确保食品加工过程的卫生和安全。严禁加工或使用超过保质期限、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异常的食品及原料;荤素食品检净分池清洗;绿叶蔬菜先洗净再浸泡后切配,防止农药中毒;盛具不接触地面,要上架;烹饪好的蔬菜要留样,做好记录及台帐工作;食品必须由生到熟当餐加工,隔夜的素蔬菜不得复制出售,存放超过四小时荤菜、卤菜必须回锅、煮沸、烹饪,烧透后方可食用;冷冻食品必须彻底解冻方可切配、烹饪,防止外熟内生,引发食物中毒事故。

(4)严把供应销售关:从业人员必须严格按规定流程做好食品出售的准备和操作工作;不出售过期包装食品,出售熟食时容器无叠底现象,防止污染;坚持穿工作服、戴口罩;严禁在工作场所吸烟、随地吐痰,不用手抓食品,严禁面对食品咳嗽、打喷嚏,严禁戴首饰、耳饰,严禁涂口红、染指甲。配送校内订购的快餐必须符合《无锡市外送快餐卫生管理规定》。

(5)严把公用餐具消毒关:公用餐具要做好清洗、消毒及保洁等管理工作。餐具、熟食盘等容器、用具必须按规定采用热力或漂精片消毒及消毒柜等方式,要有专人负责,确保规定时间,做好记录及台帐工作。

7、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和食物中毒应急机制,及时妥善处理突发性食品中毒事故。要确保报告渠道畅通,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力争做到减少和避免人员伤亡。

二、检查、考核及责任追究

1、根据责任状目标内容,各从事食品生产和经营的单位应强化内部监控制度,经常性开展自查活动,不断建立、健全和完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2、主动接受上级领导、市(区)卫生监督部门、地区以及学校爱卫会的检查和指导。学校爱卫会的检查将作为评估、考核的重要依据。对查出的食品卫生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对整改意见在规定时间内未落实或违反合同规定的给予通报批评,对于发生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事故的,要按(卫生监督发【2015】431号)《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处理。

三、责任期限

本责任状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本责任状有效期为 年。

资产管理经营有限公司(签章) 承租户(盖章或食品卫生安

负责人: 全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状2016-04-12 8:18 | #4楼

为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卫生部、教育部下发的《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具卫生管理规定》,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强化监督管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我镇中小学幼儿园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特制订三河口镇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状。

一、责任对象

中学、中心小学的校长、幼儿园园长和教学点负责人是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本单位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所属学校:中学、中心小学、幼儿园、教学点等单位均要层层签订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状,分层管理,层层负责。

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目标

学校后勤工作、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是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得以顺利进行的基础,是保证学校安全与稳定的重要环节,也是学校实现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阵地。抓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管理是各位校长的头等大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不能出任何差错,一出问题是天大的事,后果不堪设想。因此,责任目标要求追求零事故。

三、工作目标

1、管理专班

中心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其他成员为组员的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全镇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成立以校长(园长)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工作人员为组员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园)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2、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如:学习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事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准入制度;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加工、生产食品规程等。

3、聘请当地卫生执法人员到学校做兼职卫生监督员,挂牌上岗。

4、明确各校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5、学校食堂、小卖部严禁以各种形式承包给个人经营管理。

6、原材料的采购。

各校应把好学校食堂的原材料入校关,逐步实行入校食品、原材料、半成品的准入制。采购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学生营养要求,具有相应色、形、味等感观性状。大米、面粉、食用油应到符合质量检验标准的军供站或其他国营粮食经营单位采购。调味品进购应认真辨别真伪,查看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肉类食品应到各地经过检疫后的食品公司进购;各种蔬菜的采购:有条件的学校应做到基地自给,目前条件还不成熟的学校要定点采购符合学校安全卫生要求的菜农提供的各种蔬菜(并签订供求安全责任状);小卖部进购的各种小食品、饮品,每批次需经卫生监督部门、工商行政部门认定后方可入校。

7、食品的加工

学校食堂是食品加工的主要基地,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专业技术培训合格证方能上岗;上岗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佩戴工作号牌;加工各类食品必须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加工操作规程,防止加工过程中原料与成品、待加工食品与直接人口食品的交叉污染;炊具与盛装直接人口食品的器具应分开清洗、消毒存放;食品加工成品后应装在专用的直接入口食品器具存人,保洁待售。

8、食品的仓储

存人原材料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有防蝇、防鼠、防虫的设施;贮存原材料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交叉污染;存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器具必经加盖保洁;小卖部存入的食品要定期检查出厂日期、保质期,防止过期食品在校园内出售。

9、食品的销售

学校食堂在学生开餐时,工作人员应穿工作服,戴工作帽,用专用售货工具售贷,禁止用的确良直接接触食品销售给学生,防止保洁食品在销售时被污染;小卖部在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要使用安全卫生的售货工具,

10、饮水与排水

各学校的生活饮用水,必须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标准的安全水源。清洗原材料、炊具、学生餐具的生活用水,必须使用流水,严禁使用水池储水清洗,防止交叉污染。污水的排放应做到顺序排污,禁止逆向排污,防止污水污染清洁水源。

四、明令禁止

1、严禁采购腐烂、生虫、变质的原材料进入校园。

2、严禁食堂加工腐烂、变质、过期的原材料。

3、严禁学校食堂销售不符合卫生要求和质量要求的原材料加工的食品。

4、严禁学校小卖部进购、销售腐烂、变质、过期的食品,严禁学校小卖部销售“三无”食品。

5、严禁学校食堂销售隔夜的饭、菜给学生食用。

五、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及处理

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若出现异常情况(学生大面积出现腹痛、腹泻、头晕等症状),各校应在第一时间报告中心学校和卫生执法部门,并报告当地政府和市教育局,同时保护好第一现场,注意取样留存,便于卫生监督部门分析处理。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速送学生到就近医院进行对症处理。事后由联合工作组根据实际情况对责任人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交司法

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工作考核

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牵涉面广,责任重大,直接关系到能否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大事,能否共建和-谐社会的大事,各校主要责任人应把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放在重中之重位置,教育局和中心学校将对专项工作进行综合考核,按考核情况定期通报,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中心学校负责人(签  字):

中小学幼儿园负责人(签字):

2011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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