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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卫生责任状
根据上级关于食品卫生安全的规定和学校对食堂、小卖部食品卫生安全的要求,为落实我校的食品卫生安全,防坏于未然。总务处根据具体情况,对食堂管-理-员及售货员在食堂、小卖部的管理和进货作出如下的规定及责任,责成食堂、小卖部管-理-员遵照执行。
一、 对食堂的食品卫生安全
1、随时保持食品加工操作间的卫生、干燥(包括:地面、窗台、水池等);
2、保持餐厅的地面和桌面的卫生,每餐学生就餐后必须打扫,乘学生吃剩饭菜的桶不能放在食品加工操作间或餐厅内;
3、未加工的食品必须分类堆放,并且距离地面50公分以上;
4、不能进有毒、霉变和不合格的食品;
5、对面粉、菜油、酱油、方便面等必须向供货方素取经营许可证或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6、加工用具必须复合上级规定;
7、餐具必须定时消毒;
8、不能加工有毒、霉变和不合格的食品;
9、已加工的食品必须留样到第二天;
10、 已加工的食品必须完全熟;
11、 食堂工人必须有健康证;
12、 注意防鼠和苍蝇等;
二、 对小卖部的食品卫生安全
1、随时保持小卖部内卫生;
2、不能进有毒、霉变、过期和不合格的食品;
3、不能进“三无”产品;
4、必须向供货方素取经营许可证或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5、不得出售有毒、霉变、过期和不合格的食品给学生食用;
6、不能出售黄色书籍或黄色音像制品等;
7、售货员必须有健康证;
8、小卖部内必须注意防鼠和苍蝇等;
对以上的规定,食堂、小卖部人员必须认真遵照执行,否则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由食堂、小卖部人员负责;触犯法律,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食堂、小卖部人员签字: 食堂、小卖部管-理-员签字:
冠英中学总务处 2015年9月14日
实中食堂食品供应商卫生安全责任状
为了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及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证师生员工饮食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特制订如下安全责任状。
1、所有供应商共货前必须出示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
2、粮油供应商每次销售粮油必须持有质检报告单,产品外包装必须具有“s”安全标志。
3、蔬菜供应商提供的蔬菜必须是无公害的绿色食品,要求新鲜,无变质腐烂食物。
4、豆制品供应商所提供的豆制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和安全要求。
5、副食品供应商所提供的食品必须持有质量报告单,外包装必须具有“s”安全标志。
6、所有供应商提供的食品因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工商、卫检、质检部门检查所没收的货物和罚款)均由供应商承担。如出现安全事故除扣质量保证金外,并承担相应安全责任。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学校食堂负责人(签字): 供应商(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责任状
为坚决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关于食品卫生安全的相关政策、法规及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的管理工作,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保护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各从事食品生产和经营的企业(含承租户)要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通过有效的措施,扎实的管理,保证食品卫生安全合格,内外环境卫生达标。为贯彻落实《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特签订如下食品卫生管理责任状:
一、责任目标
1、持证经营。严格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及时办理或更新《卫生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和《食品流通许可证》,从业人员的有效健康证持证率须达到100%。
2、高度重视,认真贯彻。各责任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坚决贯彻各级政府、学校有关食品卫生安全政策、法规及有关知识和规定。加强组织领导,依法履行职责,要经常性地组织全面检查和监督,制定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细则。严格按有关文件和规定的精神,寻找存在问题和差距,落实整改措施,赌塞管理漏洞,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切实做好预防工作,坚决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3、各责任单位领导要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层层分工把关,认真组织与落实贯彻本部门的逐级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各级负责人为食品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严格各环节、各岗位有关食品卫生的操作规程,要坚持制度,强化落实,做到长效管理。
4、加强健康和食品卫生安全的知识教育,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定期举办卫生知识讲座,新职工的岗前培训,常规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知晓率达到100%。
5、按规定做好卫生防预和除“四害”工作,要符合食品卫生安全的标准。基础设施要定期检查使用状况,及时补缺与修缮。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和功能,始终保持完好状态。
6、坚持制度、长效管理,始终将预防食物中毒这根重中之重的主线贯穿于整个食品生产、经营的管理之中。
(1)严把采购质量关:采购的原料和食品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必须符合“质优、新鲜、营养、卫生”的原则和要求。要坚持索证制度和健全台帐制度。盛放的容器及运输工具必须清洁,符合安全卫生要求,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污染。
(2)严把储存关:要按照规定科学储存食品,做到先进先出,分类存放、生熟分开。储存食品的仓库和场所严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药品。生熟工具、容器及相关设施要严格分开,要有明显标志,冰箱及冷藏、冷冻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健全。
(3)严把各道工序加工质量关:确保食品加工过程的卫生和安全。严禁加工或使用超过保质期限、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异常的食品及原料;荤素食品检净分池清洗;绿叶蔬菜先洗净再浸泡后切配,防止农药中毒;盛具不接触地面,要上架;烹饪好的蔬菜要留样,做好记录及台帐工作;食品必须由生到熟当餐加工,隔夜的素蔬菜不得复制出售,存放超过四小时荤菜、卤菜必须回锅、煮沸、烹饪,烧透后方可食用;冷冻食品必须彻底解冻方可切配、烹饪,防止外熟内生,引发食物中毒事故。
(4)严把供应销售关:从业人员必须严格按规定流程做好食品出售的准备和操作工作;不出售过期包装食品,出售熟食时容器无叠底现象,防止污染;坚持穿工作服、戴口罩;严禁在工作场所吸烟、随地吐痰,不用手抓食品,严禁面对食品咳嗽、打喷嚏,严禁戴首饰、耳饰,严禁涂口红、染指甲。配送校内订购的快餐必须符合《无锡市外送快餐卫生管理规定》。
(5)严把公用餐具消毒关:公用餐具要做好清洗、消毒及保洁等管理工作。餐具、熟食盘等容器、用具必须按规定采用热力或漂精片消毒及消毒柜等方式,要有专人负责,确保规定时间,做好记录及台帐工作。
7、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和食物中毒应急机制,及时妥善处理突发性食品中毒事故。要确保报告渠道畅通,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力争做到减少和避免人员伤亡。
二、检查、考核及责任追究
1、根据责任状目标内容,各从事食品生产和经营的单位应强化内部监控制度,经常性开展自查活动,不断建立、健全和完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2、主动接受上级领导、市(区)卫生监督部门、地区以及学校爱卫会的检查和指导。学校爱卫会的检查将作为评估、考核的重要依据。对查出的食品卫生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对整改意见在规定时间内未落实或违反合同规定的给予通报批评,对于发生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事故的,要按(卫生监督发【2015】431号)《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处理。
三、责任期限
本责任状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本责任状有效期为 年。
资产管理经营有限公司(签章) 承租户(盖章或食品卫生安
负责人: 全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状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安全工作意见》(国办发[2003]69号)的要求,为进一步明确市直各学校在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安全工作中的责任,切实保障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订本责任状。
一、责任范围
市直学校主要负责人对本校的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负总责。
1、成立由一把手牵头的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每学期开学初,召开一次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会议。
2、领导小组同相关处室和班级签订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状,将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和具体责任人。
3、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要求,制订本校传染病流行、群众性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预案。
4、大中专院校必须开设食品安全选修课或每学期举行不少于三次的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知识讲座。中小学校要按规定开设健康教育课,采取多种形式普及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知识,开展公共卫生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各学校要督促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增强体质。
5、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的管理,切实落实学校食品、食堂、水源、厕所及学生宿舍的卫生安全措施。
6、建立学生体检制度,定期对学生进行健康体检,一旦发现传染病患者,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治疗、防范措施,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
7、建立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学校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等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告当地卫生和教育行政部门。
8、加强监督检查。学校要经常性地对食堂、教学环境与生活设施经常进行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二、责任考核
1、学校主要负责人将落实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责任情况作为年终述职内容,在有关专题会议上报告。
2、市直学校每年元月份要就上一年度落实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情况向市教育局写出专题报告,并自觉接受主管部门组织的考核。
三、责任追究
对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相应的责任:
1、落实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措施不力,导致学校发生传染病流行或食物中毒事件的。
2、突发事件对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
3、在发生突发事件后不及时报告、不采取有力控制措施或隐瞒不报的。
4、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黄冈市教育局负责人: 市直学校负责人:
二oo 年 月 日
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责任状
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责任状 为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签订此责任状。本责任状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执一份。
一、班主任及食堂商店人员必须履行如下职责:
1、认真组织学习《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宣传卫生常识。
2、对突发性传染病要采取得力措施防止疫情扩散,做好救治、预防、维稳工作,并按程序上报,不准迟报、瞒报、谎报。
3、认真组织好一年一次的预防健康体检工作,建立,管理好学生健康档案。
4、教育学生不购买“三无”食品,在路边摊点购买麻辣食品,教育学生饭前便后洗手,不喝生水等。
5、食堂商店保证进购放心食品,杜绝“三无”食品、饮料,杜绝过期变质食品进购。
二、责任措施
对监管不办,导致学生发生传染病流行和食物中毒事件,对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造成严重危害,以及发生传染病流行或食物中毒事件后不及时报告或瞒报,谎报的要追求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学校校长:
第一责任人:
2015年9月
幼儿园食品卫生责任状
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我园食品卫生管理,消除食品卫生安全隐患,防止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确保幼儿及教师生命安全,特制定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
一、炊事员
1、持证上岗
食堂工作人员的身体状况必须合格,每年要进行体检一次,做到人人持证上岗,保证身体健康,一旦发现食堂人员身体有异常,应立即离开岗位。
2、服从领导,热爱本职工作。
3、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
4、搞好操作间卫生,厨房内严禁存放杂物、农药、鼠药等有害物品。
5、严格遵守卫生管理制度,搞好个人卫生,工作时要做到: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工作时不得吸烟,做好食堂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洗;幼儿餐具及厨具做到一餐一清洗或消毒,物品要摆放整齐有序,搞好门前卫生,并保持清洁,下班前检查好水、电、煤气、门窗是否关好。
6、防止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7、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其他用具用后必须洗净、保持清洁;
8、肉类、蔬菜类必须先清洗干净再进行切制,餐具洗消池和肉类、蔬菜洗涤池必须分开使用;
9、食品应煮熟烧透,并用防蝇防尘设施加盖;
10、禁止经营发芽土豆、凉拌食品、野生蘑菇、皮蛋、爆炒四季豆等食品;
11、及时处理垃圾和废弃物、垃圾桶、泔水桶应加盖和标记。
12、严禁闲杂人员进入食堂,注意食品卫生;使用好食堂配备的设施,注意安全,严防意外事故发生,发现问题及隐患及时上报。
13、勤俭节约,不浪费粮食和副食品,虚心听取教师及家长意见,保证主、副食质量,保证幼儿吃的好、吃的饱。 二、餐具、物品消毒
1、餐具、食用工具、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做到一刷、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
2、餐具、食具消毒可采用热力消毒的方法:将洗净的餐具放入消毒柜消毒15分钟;物品消毒可采用药物消毒:除残渣→用餐具洗涤剂清洗→药物浸泡消毒→清水冲洗;
3、掌握正确的消毒液配置和消毒方法,严格按消毒程序进行操作,保证消毒效果和消毒安全。
4、做好餐具的保洁工作,防止污染。
5、物品消毒:根据不同的类别用消毒夜清洗、擦拭、浸泡。消毒液必须放置在幼儿拿不到的地方。
6、对所承担的消毒区域彻底消毒,不留死角。
7、严格遵守消毒规定,如有违约造成不良后果的,幼儿园将追究责任人应有的责任。 三、食品留样
1、每餐供应的食品必须留样并有专人负责; 2、每种食品留样不少于100g;
3、每样食品使用使用保鲜袋(保洁袋)分袋装好,标明餐次、时间、食用名称:放入冰箱,在10℃以上,冷藏保存; 4、每餐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离岗或调离之日止。
幼儿园负责人:(签字) 幼儿园:(盖章)
食堂工作人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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