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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作风建设责任状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坚持依法治教,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保证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健康发展,根据现行有关教育法规和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本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规范管理、奖罚分明”的原则,特签订此责任状。
1、认真执行市区规范办学行为和加强行风建设的有关政策规定及部署,分管校长要亲自抓,做到目标明确,责任清楚,层层落实。
2、认真执行“一费制”制度。要严格按照收费通知单收费,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严禁干预学生对自选项目的选择。
3、要认真贯彻执行市区的有关规定,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规范课程设置,合理布置作业。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严格执行教学计划。
4、严格管理,禁止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5、对教师加强教育,加大对乱办班乱补课的查处力度。
6、要保证分管年级工作的稳定。
7、社会综合满意率达90﹪以上。
校 长 签 字:
行风建设工作责任状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北票市教育局行风建设十不准和朝阳市纪工委颁布的五条禁令精神,学校教职工有以下行为的视为违纪:
一、在职教师私自组织或接受他人委托,邀请组织学生补课、辅导或自习的;
二、在职教师利用职务之便,以赚钱为目的,通过强迫、暗示、课上不讲而课下办班讲等不正当手段,动员、诱导、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辅导、自习班、补课班的;
三、公办学校在职教师私自受聘到民办教育机构兼任领导职务及从事教育教学活动的;
四、公办学校和在职教师为民办教育机构和社会其他人员举办公办中小学生文化课补习班介绍生源、提供场所或直接参与办班讲课的;
五、公办学校和在职教师违反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私自为学生订发、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的。
望广大教师严格执行以上规定,对违纪的教师,在清退非法收入的同时,⑴取消一年的绩效工资;⑵调离教学工作岗位;⑶工资降至最低档;⑷本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取消评先选优资格。
为确保履行对执行以上规定的承诺,学校校长与全体教师签定责任状。
校 长: 二一一年七月十五日
任课教师: 二一一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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