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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法制培训讲话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非常荣幸能坐到这里,和同学们一起学习有关法律的常识,希望我的谈话能给同学们一些启示: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培养教育,为青少年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一代又一代青少年健康成长。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近几年来,侵害校园的案件以及学生犯罪时有发生,严重破坏了学校正常的学习、教学秩序。我们一方面对侵害校园的犯罪要进行严厉的打击,另一方面,也要加强校园治安环境的整治的工作,提高自我防卫能力。今天,我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谈一谈:
一、吸食毒品的危害
同学们都知道,毒品十分昂贵。每个吸毒者轻者每天要花一、二百元,重者五、六百元甚至上千元。一年下来,要花费3万多元到10多万元。如此巨大的毒资,对绝大多数吸毒者来说是难以承受的永远填不满的无底洞。尤其是青少年,一般没有经济收入或收入较低。犯了毒瘾,又没有钱,只好采取盗窃、抢劫、诈骗、贩毒、赌博、绑架甚至杀人的罪恶手段去获得钱财,满足毒瘾。毒品所带来的危害,决不只是伤害身体,危及生命;它还会诱发各种犯罪,导致人的堕落,产生家庭悲剧,扰乱和破坏社会治安。
人一旦吸食毒品上瘾,就会丧失人伦和天良,干尽伤天害理的事而不能自拔。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云南泽山一户农民,原本日子过得不错。不料父亲在外面染上毒瘾,从此这个家庭厄运降临。因为吸毒需要大量的钱,只好变卖了家中所有值钱的东西,两个孩子被-迫辍学。他还疯狂地虐-待妻子和孩子,成了一个恶魔。为了买毒品,他亲手将8岁的男孩卖给人贩子。16岁的女儿生怕卖身,只好从家逃走,流落他乡。可没过几年,她也染上毒瘾,最后因在列车上贩运毒品海洛因,被查获判处死刑。好端端的一个家庭,被毒品搞得家破人亡。
令人震惊和值得警惕的是,毒贩的魔爪已经伸向校园,伸向青少年。有资料讲:珠海市1994年的一次突击查毒中,吸毒者六成是青少年。同年惠州市一次抓获吸毒分子320人,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在校中小学生。珠海市有三兄妹,由于受父亲影响,上初中、小学;就染上毒瘾,后被送到戒毒所强行戒毒。广州市有一名年仅16岁的女中学生,染上毒瘾,堕落成卖淫罪犯。
为了制止毒品的泛滥,严惩毒品犯罪,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禁毒法规和措施。所以,无论是从守法的角度,还是为了中小学生的切身利益,我们决不能参与任何吸毒活动。
二、网瘾的危害
不规范经营的网吧直接影响着青少年的身体健康。青少年由于沉迷于网络游戏而读不见书,不能自拨、甚至跳-楼自杀的事例就发生过,这里我就不列举了,据资料报道,天津某医院亚健康康复中心对学生进行脑像图检测中发现,长期玩网络游戏,会影响左前脑的发育。该中心的杨大夫介绍,经过对200名学生进行的测试,发现其中40%的学生出现了左前脑发育不良的现象,经进一步调查,几乎出现左前脑发育不良的孩子,都有长时间玩电脑网络游戏的经历。谈起经常玩网络游戏为何会影响左前脑发育,该医院亚健康康复中心的大夫介绍说,网络游戏的内容符合人的右脑的感知特征,却有悖于左前脑的逻辑思维习惯的,会抑制左前脑的发育。从人脑分区的不同功能来看,人脑的右前脑是控制人的创造力,而左前脑则是负责基础知识的储备,对基础知识储备的驾驭能力以及再学习的能力等。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许多学生看似很聪明,实际的学习成绩却在下降的原因了。也就是说,即使孩子的创造力再强,没有基础知识的储备和驾驭能力,以及良好的逻辑判断推理能力,学习成绩也无法提高
互联网的出现拓展了人们的交往空间,也改变了某些人的交友方式。好多违法犯罪分子就是利用了这一交流方式,实施违法犯罪的,由于对网友盲目的信任,而不幸遭致了不可换回的伤害。给自己的一生留下了一道抹不去的伤痕,所以,网上交友时一定要慎重,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注意。
1.不是千万不要随意说出自己的真实姓名和地址、电话号码、学校名称、等等真实信息。
2.是最好不要轻易许诺跟网友会面。
3.如非要见面不可,最好去人多的地方。
4.对网上求爱者最好不予理睬。
5.对谈话低俗网友,不要反驳或回答,以沉默的方式对待。不去理会他,让他自讨没趣。
三、加强交通安全和防火意识
全国因安全事故数以万计天真无邪的生命死于非命。
中央领导对中学生安全的指示:“人民生命高于天,人民利益重如山”。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安全教育”。 在这里我着重给同学们介绍一下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
一. 交通安全
(一).不良的交通习惯
1. 不走人行横道,不靠路右边走。
2. 不走人行横道、天桥,随意横穿马路。
3. 不注意道路和车辆信号,不服从交通管理。
4. 在车行道、桥梁、隧道上追逐、玩耍、打闹。
5. 穿越、攀登、跨越道路隔离栏。
6. 在铁路道轨上行走,玩耍。
7. 横穿铁路和钻火车。
8. 不听从铁道口管理和信号管理。
(二)中学生骑自行车的问题
1.未满12岁的儿童独自骑车。
2.在人行道、机动车道骑车,逆行骑车。
3.骑车横冲直闯、争道强行,与机动车抢道。
4.转弯不减速,不打手势。
5.在路口闯信号。
6.骑车双手离把。
7.追逐打闹,三五并行。
8.手攀机动车行驶,紧跟机动车行驶。
(三)中学生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
1.缺乏交通安全意识。
2.缺乏交通安全知识。
3.缺乏交通安全责任感。
4.存在麻痹思想。
5.存在侥幸心理。
(四)正常的行路常识
1.走人行道,靠路右边走。
2.横过车行道,要走斑马线,或走天桥。
3.要注意各种信号灯的指示(红绿灯、人行横道信号灯)
4.上下汽车要避让过往车辆。
5.不在马路上逗留、玩耍、打闹。
(五)正常的骑自行车常识
1.不要骑有故障的车。
2.不在人行道上骑车,非机动车靠右行驶。
3.横穿马路最好推车行驶。
4.转弯时减速慢行,观察并打手势。
5.不要双手离把,不并肩行驶。
6.骑车不打闹,追逐。
二、消防安全
消防安全教育的工作方针:“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隐患胜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
(一) 中学生的消防知识
发生火灾的原因:
1. 用火不慎发生火灾。
蜡烛照明、蚊烟香、用电器、液化气灶
2. 用电不慎发生火灾。
电线老化、乱拉乱接、铜线当保险丝、电热毯、电炉故障
3. 用油不慎发生火灾。
油加热温度过高、容器滴漏
4. 燃放烟花爆竹。
5. 吸烟乱扔烟头。
6. 玩火。
(二)火灾的预防:
1. 家庭防火:
① 安全使用炉火。
② 安全使用液化器。
③ 安全用电。
④ 少年儿童不要玩火。
⑤ 燃放烟火爆竹要注意场所。
2. 学校防火:
① 严禁学生携带烟花爆竹入校。
② 不要乱烧废物。
③ 实验用的易燃物品要妥善使用。
④ 经常检查电器。
⑤ 设置消防器材,不破坏消防器材。
⑥ 宿舍的安全防火。
3. 公共场所防火
学生要做到:
① 不携带烟花爆竹到公共场所。
② 不准玩与火有关的游戏。
③ 不准学生在山林野炊。
(二) 灭火基本知识
1. 隔离法:将着火物移开,不与其他物品接触。
2. 窒息法:隔离空气接触火,用干粉灭火器、砂、湿棉被等物灭火。
3. 冷却法:用水、灭火器将火冷却。
4. 报警:火警电话119。报警要报清失火地点街道名称。
四、如何做一名争纪守法的学生。
1、从小养成遵守纪律的习惯。
古人云:"不依规矩,无以成方元圆"。英国著名文学家莎士比亚说过:"纪律是达到一切雄图的阶梯",我们要实现心中的理想,就应该时刻不忘记纪律这一"阶梯",做遵守纪律的模范,要养成成遵守纪律的习惯,就要在以下及方面下功夫:
一是时刻注意培养自己遵守纪律的自觉性。遵守纪律贵在自觉,自觉是遵守纪律的关键。
二是将遵守纪律的道德观念落在行动上。遵守纪律不是在口头上,而是在实际行动上。
三是要从日常生活中的小事做起。三国时,刘备在临终前曾谆谆告诫他的儿子:"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两句话千百年来一直是人们道德修养的座右铭。其实,纪律修养也一样。我们要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不以小纪而不遵"。
2、要做到学法、懂法。
英国著名思想家温斯坦莱说过:"假如有很好的法律,但人民不了解它们,这对共和国来说就像没有任何法律一样糟糕。"我们青少年正处在人生的十字路口,要想不走错路,必须铺设好自己的人生轨道,这就是要注意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否则,便会因为不知法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同学们:我们是民族的希望,祖国的栋梁。让我们肩负起国家的历史使命,学会自我保护,学会求知,学会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纷繁的大千世界里,健康,快乐,平安的成长。让生命的航船绕过一道道暗礁和险滩,乘风破浪,扬帆远航!
中学生法制教育讲话稿
同学们、青少年朋友们,你们好。
今天应邀参加学校举行的法制课,很高兴,借此机会从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典型事例,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一些法律知识,讲上几方面,与大家共勉。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作用愈来愈重要,与人们生产生活的关系愈来愈密切。在一定意义上说,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在对外交往中,法律也是调整国与国之间关系的重要社会规范。作为21世纪主人的青少年朋友,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是实现新世纪宏伟蓝图、振兴中华的需要,也是维护人类和平,促进世界发展的需要。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全国第五个五年普法规划将少年儿童的法制教育列为重要内容。广大青少年应当抓住这一有利时机,积极接受法制教育,努力学习法律知识。 第一,通过学习法律知识,迈好人生的第一步。人生的路很漫长,打好基础是人生之旅的关键所在。青少年时代正是长身体、学知识的重要时期,只有学习了法律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第二,通过学习法律知识,争做新世纪合格公民。21世纪的中国将是一个法制更加完备的社会,要求每一个公民具有较高的法律素质。广大青少年只有学法懂法,才能树立民-主法制观念,明确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才能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成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公民。
第三,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接-班人。21世纪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时代重任将历史地落到青少年朋友的肩上。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更好地肩负并完成历史赋予的重任,少年儿童必须用科学的
理论武装头脑,必须具有坚定的信念和广泛的知识面,不仅要学习、掌握科学知识,而且要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制意识。唯有如此,才能使我国实现依法治国的法制目标,才能保障我们伟大祖国的长期稳定、经济腾飞,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今天学校组织给同学们上法制课,通过听讲课、受警示、学法律,从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典型事例,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一点一滴积累,持之以恒学法、守法、用法、护-法,逐步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法制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争做一名新世纪的合格公民。
当前,未成年人包括在校学生犯罪问题,仍然是危害社会治安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今天我用几个案例,说明一个道理:中学生应该学法、懂法,未成年人应该健康成长。
案例一:在校生酒后伤人受害者亦属活该
这是一起故意伤害案。
张某某,16岁,某某职中二年级学生。200某年3月22日晚10时酒后出
宿舍门时,将下晚自习回宿舍的学生孙某某撞了一下,孙到宿舍,将年事告诉了同学艾某某,让艾给处理一下,艾答应后,孙某某就将张某某叫到宿舍楼西侧说刚才发生的事情。正说着,候某某到了跟前,问:“什么事?”艾某某就将发生的事给他说了,孙某某说:“没事”。候某某说:“咋没事?”并问张某某这件事怎么处理,张某某说:“你想咋办就咋办。”候某某就在张某某的右肩上捣了一拳,后又用左手搂住张的脖子,用右拳在张的身上捣,用膝盖在肚子上顶,在张某某被候某某搡不予考虑门背后时,张某某从口袋里掏出跳刀,用左手撕住候的头发,在候的胸部捅一刀,后连推带搡将候又捅一刀。候某某在被推至床边时,将张某某撕到床上,压在身下,张某某又在候的胸部边捅二刀。致候大量出血送医院抢救,发现其左腋下、左胸部、右胸部、左上腹均被刺伤。 经法医鉴定:候某某胸腹部被锐器刺伤,致双侧开放性气胸、肺破裂、胸闷、气短、呼吸困难;失血性休克。
张某某故意持械伤人,致人重伤,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在犯罪时系未成年人,从轻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
年。对候某某人身伤害造成的经济损失,民事赔偿责任张某某负百分之五十,候某某负百分之五十。
这件案子的主要教训是:贺某年幼无知,听信欺骗,引狼入室,造成严重后果。青少年学生世界观没有完全定型,思维方式极不稳定,判断事情的能力差,遇到事情,一定要仔细思量,权衡利弊,切不可头脑发热,贪图蝇头小利而误入歧途。
案例之二:触法网不思悔改 再犯罪迷途难返
关某某,男,汉族,生于1985年2月28日,初中文化程度,某某某某某某人。200某年6月15日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元。
200某年8月份,关某某伙同景某(男,汉族,生于1985年4月8日,小学文化程度,某某某某某人,农民。)、钱某某(男,汉族,生于1984年1月8日,高中文化程度,某某某某某人,某某一中高一学生)等人乘无人之机,采取翻窗入室、从阳台爬入等作案手段,先后在某某酒厂、某某水电局家属楼盗窃作案,窃得VCD、白酒、香烟等物品,其中关某某参与盗窃6起,盗窃价值4900余元;景某参与盗窃7起,盗窃价值6900余元;钱某某参与盗窃6起,盗窃价值5900余元。其中被盗窃物品被告人大部分已吃喝花用。关某某、景某、钱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因三人犯罪时均未年满18周岁,且钱某某有投案自首情节,应当从轻处罚。关某某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罪,依法应撤销缓刑。关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原犯抢劫罪,已判处有期徒刑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景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钱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关某某,200某年6月15日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宣告缓刑1年。200某年11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2003年1月2日刑满释放。2003年某月6日,关某某与朋龙在“某某某某”的“筑心缘”酒吧饮酒至22时许,关某某准备回家休息,行止某城中心什字处,关在什字西北角“某某”网吧门口碰撞了正在门口打电话的原某某移动公司职工王某某,双方
发生争吵,继而引起撕打,后被围观群众挡开。王离开后,关跑进“心语”饮吧拿出某某一中学生刘某某放在该饮吧的一把长约40公分,宽约5公分的砍刀,四处寻找王某某,最后在某某电影院招待所二楼楼道找到了王某某,关将王某某拉到了招待所外面的街道上,用砍刀在王某某的头部砍了一刀,将其致伤。经法医鉴定,根据面部损伤程度,符合《人体轻伤鉴定标准》第14条之规定,系轻伤。关某某遇事不能正确对待、冷静、慎重处理。而持刀故意伤害 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关某某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故意犯罪,系累犯,应从重处罚。关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
从这一案例可以看出,关某某,一名初中学生,从15岁在校就与社会上
的不良青年结交,参与抢劫,被判缓刑,却不知悔改,视法律为儿戏,好逸恶劳,又伙同他人多次盗窃,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刚刑满释放后,又混迹于酒吧,充当痞子,寻衅滋事,持刀砍-人,蔑视法律,短短三年连犯三罪,再落法网,陷入犯罪的泥潭中不能自拔,令人可悲、可叹、可气、可恨。
同学们:听了这节课,审视二个案例,我们应当从中受到哪些启示呢?我
想应是5句话,15个字:这就是:慎交友、立大志、善慎独、敢维权、要坦白。
1、慎交友。引起学校、家庭、社会关注的青少年犯罪案件,经过公安机
关深入细致的侦查,检察机关的进一步审查,以及人民法院的两次开庭审理,终于划上了句号。本案各被告人纠集一起,在短短的一个月之内,作案十多起,抢劫现金二百余元。其结果令人吃惊。他们是怎样走上犯罪道路的呢,从本案的审理和走访监护人等途经可以看出有几个原因。本案多数被告人过早离开学校,失去了继续受教育的机会,过早涉足社会,沾染了社会上一些不良风气,称兄道弟,哥们义气是非不分,良莠不辩,以至胆大妄为,以身试法。和人交往,一定要慎重,牢记古人忠告:“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不要和那些心术不正的人交往,更不要和校外的劣迹者同流合污。
2、立大志。每个青少年都应加强思想品德修养。人的行为,是受思想支
配的,没有良好的思想,就不会有正确的行为。学校教育中的思想政治课,法制课不是空的假的,而是实实在在的道理,我们要从中悟出做人的理想价值,不仅学会做学问,学本事,更重要的是要学会做人。古人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道在何处?我认为,勤劳致富,才是正道。上好高中,考上大学,学好本领,参
加工作获取报酬,才是正道。相反,坑、蒙、拐、骗、偷、抢等手段弄钱,那就是邪门歪道,轻则受到道德的谴责,重则要受到法律的追究。我们应该立大志,苦学成才,长大报效祖国,用劳动所得改善自己的生活。
3、善慎独。我提醒同学们一定要有独立思考的能力。遇事该怎么做,不该 怎么做,要有自己的主见,且不可盲从。
4、敢维权。每一个青少年都应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刑法修订后,对正当防卫作了新的规定,即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的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及其它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就学校而言,如果每个同学都充满正义感,见义勇为,碰到类似抢劫的情况,挺身而出,人人喊打,我们就能创造一个安定团结的学习环境。犯罪分子就没有藏身之地。
5、要坦白。一旦做错了事,甚至犯了法,就要坦白地向老师、学校、有关机关把事情讲清楚,争取从宽处理。今天的几个案例中,被告人都能如实供述犯罪过程,才被依法从轻发落,判了缓刑。所以,我奉劝同学们最好是从小学法、懂法、守法,万一触上法网,就应该主动坦白、自首,如实交待,争取从宽处理。已经踩上犯罪边缘线以及准备实施此类行为的同学,如果再不悬崖勒马,亡羊补牢,那么,谁把法律当儿戏,谁就必然亡于法律。
最后,祝愿青少年朋友们,同学们,勤奋学习,只争朝夕,时刻准备着,为创造中华民族更加灿烂辉煌的明天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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