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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时间:2022-04-26 04:19:47 福利补贴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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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江苏省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户口迁出所在市、县或者处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江苏常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2016-02-04 9:19 | #2楼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

(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江苏泰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2016-02-04 9:45 | #3楼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2016-02-04 12:16 | #4楼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4)职工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5)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6)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的;   

(7)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帐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的;   

(8)职工户口迁出本市的   

(9)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0)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2016-02-04 9:11 | #5楼

(一)非贷款购买具有产权的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有住房以及拆迁安置住房等自住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二)建造、翻建以及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三)贷款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共同还款人)可以提取;

(四)租赁本市住房、房租支出超出家庭收入25%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五)调离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六)非本市户口、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九)离休、退休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十)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十一)出境定居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