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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以下简称自有住房);
2、偿还购买自有住房贷款本息的;
3、在本市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且房租超出同一户口共同居住家庭直系血亲工资收入15%以上的;
4、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需支付房租或者物业管理费的;
5、失业或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两年以上,且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
6、调离本市并在新工作地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也可通过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方式办理);
7、非济南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籍迁出济南行政区离开本市的;
8、出国(境)定居的;
9、正式退休的;
10、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12、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确定的其他情形。
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以下简称自有住房);
(二)偿还购买自有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在本市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且房租超出同一户口共同居住家庭直系血亲工资收入15%以上的;
(四)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需支付房租或者物业管理费的;
(五)失业或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两年以上,且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
(六)调离本市并在新工作地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也可通过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方式办理);
(七)非济南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籍迁出济南行政区离开本市的;
(八)出国(境)定居的;
(九)正式退休的;
(十)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确定的其他情形【大病提取公积金,省直公积金查询】。
2015年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城镇自住住房;
(2)离休、退休;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4)户口迁出济南行政区域或者出境定居;
(5)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6)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
(7)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8)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支付房租。
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户口迁出所在市、县或者处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