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则
一、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呈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http://ad.cankao.gcw818.com。
二、公司执行国家在关劳动保护-法规,在劳动人呈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三、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四、公司劳动人事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二节 一编制及定编
五、 公司各职能部门范文大全 http://ad.cankao.gcw818.com、下属公司、企业,用人实行定员、定岗。
六、 公司职能及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七、 下属公司、企业属下机构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经理提出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八、因工作及生产,业务发展需要、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须按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履行手续后方准实施。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聘用员工的,一律报总经理审批。
九、下属公司、企业需雇用临时工人的,必须提前2个月作出计划报劳动人事部审批,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统一向劳动管理部门申请指标,按核准的指标及指定的地点雇用临时工。严禁无指标雇用临时工。
十、劳动人事部负责编制年度用工计划及方案,供总经理参考。
第三节 员工的聘(雇)用
十一、 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对聘(雇)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十二、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十三、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脱离原级职别,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
十四、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2.副总经理、经助理、总会计师等高级职员,部门主任(部长)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
3.部门副主任(副部长)、下属公司、企业副经理及会计人员,由总经理聘任;
4.其他员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聘任。
上述程序也适用于各级员工的解聘及续聘。
十五、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确需增加员工的,按如下原则办理。
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人事档案管理,使之逐步实现科学化、制度化、系统化的要求,参照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档案管理的种类;根据国家的规定要求和劳动人事管理的特点,将劳动人事工作形成的诸多材料整理分成三大类:职工个人档案、专业技术档案、文书资料档案。
第三条 职工个人档案主要由记载个人在历史各个时期表现情况的原始资料,各项工作能力素质状况和有关背景材料等构成。它主要包括职工履历、社会关系、职务、学历、工资变动情况、奖惩记录等以及各个时期的表现鉴定。
第四条 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工人技师)档案主要由记载其技术状况的原始材料和考核评聘等有关的材料构成,它主要包括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职称(职务)评聘申请表、工作总结、所在单位鉴定、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记录、聘任或解聘书、高、中、初等级变化记录和评聘工作的有关资料。
第五条 文书资料档案主要由记载公司劳动人事管理活动的主要过程原始材料、各项重要而且常用的劳动人事政策规定的目录或摘要、劳动人事系统各岗位在工作中产生的各类正式文书、各种劳动人事统计报表和有关信息资料构成。
第六条 档案管理的内容
一、档案的建立
1.职工个人档案,凡是新进公司的职工,劳动人事部门应按规定内容为其建立个人档案,并按公司档案管理规范统一整理分类、编号。
2.专业技术人员档案,对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聘管理部门或岗位提供的职称(职务)评聘的有关资料,按规定要求进行分类、整理、编号、归档。
3.文书资料档案。对文书管理提供的各类文书资料,按设计要求进行分类、整理、汇编成册、编号归档。
二、档案的日常维护:档案的日常维护主要包括整理、分类、编号、装订、编目录、内容增删、订正、输入电脑等项内容,重点是增删、订正、更新。
三、档案的查询、借阅:档案查询、借阅管理的内容主要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或公司的管理需要制定查询、借阅档案规定,对档案的查阅、借阅实施管理。
四、档案的传递:档案的传递主要指职工个人档案和专业技术人员档案传递到流向单位。
第七条 档案管理的标准
一、职工个人档案
1、符合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档案管理要求。
2、能够及时、准确、完整的提供反映公司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聘情况。
二、文书资料档案
1、能够及时、准确地提供劳动人事管理方面的文书资料.
2、能够及时提供劳动人事管理方面的政策规定的文号、文件、标题或摘要。
第八条 档案的内部管理制度
一、凡新聘职工个人档案应在报到后的一个月内完成。
二、专业技术人员档案的建立,应在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聘管理部门或岗位移交有关材料后的一个月内完成。
三、文书资料档案的建立,首先由文书管理岗位每年二月前将上年度的文书资料交档案管理岗位,然后由档案管理岗位在接到后30天内完成整理、分类、编号、装订、编目、摘录、输入电脑等工作。
四、应在有关岗位提供变更内容后的一个月内,对档案的有关内容进行增删、修正。
五、档案的查询、借阅必须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每年4月前对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一次检查。
七、文书资料档案的分类、目录编排、编号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统一确定。
八、档案管理岗位应及时为公司各方面提供档案资料查询。
第九条 人事档案查阅、借阅
一、查阅档案的范围
1.因干部考察、任免、调动、政治审查、组织处理、入党、出国、福利待遇、治丧等需要查阅本人档案的。
2.与他人案件有密切关系,而该人已经死亡或因病不能口述和书写,无法直接提供情况以及其他特殊原因,必须查阅其档案取得证明材料的;
3.因某种特殊情况需要查阅本人档案的;
4.编写公司史、地方志、撰写人物传记等,一般不得查阅干部档案,可直接向干部本人采访。如该干部已经死亡或年迈丧失记忆,有病不能口述、书写,可酌情提供其履历和自传材料给予查阅。
二、借用档案的范围
1.领导因审批职务任免、出国、晋升和享受待遇考察了解等需要借用有关人员的档案;
2.商调职工需要,将档案寄送接受部门(分支机构)审查;
3.本部门有关领导因对于政治审查、考察、考核需要详尽研究而暂时借用。
三、出具证明材料的范围:出具证明材料,指的是按需要和允许提供利用的范围,将人事档案中的有关材料内容摘抄或复制成单项的材料,用以证明该人员的有关情况。这种方式一般只限于审批案件、出国留学所必须提供的证据、证件等。凡因入团、入党、入学、参军、提干、出国等进行政治审查,需要了解其父母或亲属的情况时,一般不能查阅档案,可由干部所在单位提供证明材料。
四、查阅、借用档案办理程序
1.借阅经理级以上干部档案欲申请人填写《查阅、借用档案审批表》,经借阅档单位盖章和负责人签字,报公司领导审批;
2.借阅经理级以下人员的档案,经申请人所在部门领导批准,行政人事部审核,方可调出档案。
五、查阅、借用档案的注意事项
1.查阅档案的人员,必须携带本人工作证、身份证,在查阅时不准边阅边议档案内容,更不准向无关人员泄露档案内容。
2.查阅档案时不得涂改、拆散、抽出、增添、圈划、污损;
3.未经批准,不得复印档案材料,摘抄复制的材料应办理登记手续并负责保管好,不得给无关人员阅看,用完必须自行销毁;
4.查阅档案需到档案室进行,原则上不得带走;特殊情况需借出的,必须在当日归还。
5.借用的档案,必须保证绝对安全,要严格保密,妥善保存,不准转借,不准交无关人员和本人翻阅,用完及时归还。
企业(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人事档案的管理和利用,为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提供有效的信息依据,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集团公司员工档案实行分级管理
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引进的员工的档案一律由集团人力资源中心统一管理。
(一)原始档案:员工入司时随转的人事档案材料,员工转正后调入公司管理。
(二)新建档案:员工入司以后的任职情况、培训情况、工资调整、学历、职称变化、历年考核等情况及员工基本情况复印件备查材料。
(三)电子档案:员工的姓名、年龄、婚姻状况、身份证号、家庭住址、户籍所在地、毕业学校、学历、专业、职称、工作经历、岗位、职务、合同期限等情况通过电子信息系统的形式所形成的记录。
经集团人力资源中心授权自行招聘的各分(子)公司引进的员工的档案由各分(子)公司人资科管理。
第三条 人事档案由各公司、部门总经理分管或指导,该公司、部门人事负责人具体负责操作和管理,并对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全权负责对各公司、部门人事档案的监督考核。
二、人事档案的建立
第四条 新建人事档案收集范围
由人力资源部门直接形成的材料:
(一)各种履历表、登记表、面试评价表、个人经历材料及求职原始材料。求职原始材料包括:报名登记表、照片、面试记录、身份证和毕业证复印件、肝功能、乙肝两对半和胸透检验单(要求员工在进公司之前须到公司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且出具的体检证明须真实有效)等材料。
(二)职务任免申请表、行政职务任免材料、晋升技术职称(学位等)审批材料。
(三)工资调整审批表。
(四)鉴定书、鉴定表以及其它各种鉴定材料。
(五)考核、考勤或其它类材料。
(六)有关培训学习经历及成绩、学历情况等材料。
(七)各种处分、处罚材料和通报批评等材料。
(八)有关接收、调配、解聘等情况记录材料。
(九)各种重要的个人申请、承诺、聘用合同(协议)、保险等材料。
(十)各种岗位责任书、竞聘、施政方案等。
通过其它渠道形成的材料:
(一)各类组织成员或代表以及各种先进模范或受奖励材料。
(二)参加各级人大或各类协会代表大会材料。
(三)业务考绩材料、技术方面的贡献材料及各项论文着作篇目等。
(四)出国审批表及在外期间鉴定材料。
(五)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体检材料、工伤证明材料。
(六)在原工作单位形成的有关档案材料。
(七)在部队或学校等机关单位形成的有关档案材料。
(八)重要的社会关系、亲属关系的记录材料。
(九)对违纪、违法事件的申诉、申报以及处理情况记录等。
第五条 人事档案归档材料要求
归档材料应具备的条件:
(一)必须是已经处理完毕,而不是悬而未决或没有最后审定和处理意见的文件。
(二)材料必须以个人为对象。对反映多人有关情况的材料,应当分别制成以个人为单位或反映本人情况的材料,方可归入个人档案。
(三)凡归档材料必须具有凭证性标记,如个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单位公章等;对属于归档范围但手续不完备的材料,应先将手续补齐,并在办理完备后再行归档。
(四)档案内容必须实事求是,不能带有虚构、想象、夸张的成份;人物传记、写人物事迹的报告文学、个人回忆录都不得归档。
(五)档案内容应当完整,对头尾不清、来源时间不明的材料,要尽可能查清注明;涉及个人重大问题的材料,如需查清,应转交相关部门处理后,方能归档。确定材料能否归档时,应针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同时,还应对档案中应当具备而缺少的材料予以登记,并有计划地进行收集补充。
应妥善处理不应归档的材料:
(一)经过鉴别,凡应转往有关单位保存或处理的材料,应填制《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此指干部或重要人员档案)。
(二)接收单位清点核对后,应按程序办理接收手续。
(三)凡属退还本人的材料、证章等,应开列详细清单,证明材料(物品)名称及份(件)数,经批准后退还本人,并由本人在接收人处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
(四)对不直接退还本人的材料,可经批准后给予销毁,并应对其本人说明。
(五)销毁人事档案履行一定审批手续,任何个人都不得擅自销毁。
第六条 人事档案的整理要求:
(一)应遵循完整、真实、精练、实用的原则。
(二)应做到认真鉴别、分类准确、编排有序、目录清楚、装订整齐。
(三)人事档案的保管范围与人员管理应相一致。
(四)材料增减时应进行重新整理。
(五)人事档案原件作为正本,对于机密性较高的人事档案,可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管理情况建立副本。
第七条 人事档案的建立
(一)集团公司总部新进员工由人力资源中心按要求收集整理求职人员原始求职材料,并对于员工在岗位工作期间形成的各类档案资料须及时予以补充完善。
(二)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授权自行招聘的各分(子)公司直接按人事档案建档要求,经该公司人事负责人审核后建立并逐步完善各员工的人事档案。分(子)公司人资科于每月的5日前将员工电子文档花名册上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
(三)员工所在部门人事助理建立本部门员工基础档案,并对员工在职期间相关个人信息资料(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家庭住址、户籍地、学历、职称、岗位)的变更情况的记录于每月5日前以电子文档上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
第八条 人事档案的编号
(一)人事档案编号构成:档案代码+四位数字,按顺序编号。
(二)各分(子)公司、部门人事档案代码取正式名称前三个字的汉语拼音第一个字母(大写),如采购管理中心,其人事档案编号为CGG。
(三)员工辞职后的档案编号继续保留,不重复使用。
(四)同一部门员工的档案要求放在一起,每10名员工的人事档案存放在同一个档案袋内,调动或辞职抽出后不添加新的员工档案,若档案袋中员工档案已抽完,此空档案袋继续保留。抽出档案后应该在档案袋上予以标明。
第九条 人事档案建立的具体程序
(一)集团人力资源中心以及各分(子)公司人事部门对材料进行鉴别,看其是否符合归档的要求。
(二)按照材料的属性、内容确定其归档的具体顺序。
(三))在档案袋目录上登记材料名称及其相关的内容。
(四)将新的材料存入档案。
第十条 员工在职期间形成的培训、奖惩(考核)、晋升等材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
(一)大学生、聘用人员、科级(含)以上管理人员在职期间所形成的新档案材料,由所在公司、部门每半年整理一次,后备管理干部的材料由其所在公司、部门每月收集整理一次,统一交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存档。
(二)其他员工在职期间所形成的培训、奖惩考核、晋升等人员在职期间所形成的新档案材料由所在公司、部门按季度定期收集、整理,并要求归档。
三、 人事档案的转递
第十一条 人事档案转递的具体程序
(一)人事负责人依据人力资源调配通知单或调令取出应转走的员工档案材料。
(二)在档案袋的人员编号及姓名后注明抽出的时间、原因(调动、辞职辞退和开除、自离、晋升等)及转入地点。
(三)填写《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
(四)将《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放入员工档案一起,并将档案袋密封后转往相应公司、部门。
(五)收档公司、部门在收到档案,核对无误后,必须在《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的回执单上签字盖章,且及时反馈到转出公司、部门。
第十二条 人事档案材料在转递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按要求装袋密封交接,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且不能由员工本人带走,携带人员严禁私自拆封偷阅档案。
第十三条 员工晋升科级(含)以上级别,转正后一月内由所在公司、部门按转档程序和要求将档案提交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科级管理干部被免职后,其档案材料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按照转档程序和要求转往相应公司、部门。
第十四条 员工离职后由其所在公司、部门一月之内将其档案抽出,装订成册存档,并妥善保管二年。销毁时须填写《档案销毁申请单》,经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核准后予以销毁。
四、人事档案的查询、借阅
第十五条 档案查询和借阅应按程序办理
(一)档案的查询应先申请,说明查询的对象、理由和范围,所在公司、部门人事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登记查阅。不得随意让人查阅员工档案。
(二)外借员工档案须经所在公司、部门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借档登记。最长借阅期限为一星期。若需延长,需办理续借手续。
(三)各公司、部门、个人需要出具人事档案证明材料,由所在公司、部门开具介绍信,说明理由,再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或所在公司人事部按规定予以办理。
(四)人力资源中心或各公司、部门内部查阅、借档和出具证明也应按照程序进行。
五、人事档案的保管
第十六条 人事档案保管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的原则。
第十七条 人事档案管理必须由专人负责,定期检查核对,确保档案完整、准确。 第十八条 人事档案存放必须配备专门设备,不得与其它档案混放一起。
第十九条 人事档案存放应做到安全、保密、防火、防潮、防盗。
第二十条 任何人不得擅自将人事档案材料带到公共场合。
六、考核办法
第二十一条 凡出现以下情况,将根据情节轻重分别扣除所在公司、部门人事负责人绩效奖金20-50元/次:
(一)人事档案不全的。
(二)档案交接不清致使员工档案丢失的。
(三)不遵守人事档案保密制度的。
(四)不履行正当手续将人事档案带出档案保管场所的。
(五)不按规定销毁人事档案的。
珠宝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为使公司人事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以提高工作效率 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公司员工在聘用及晋升方面享有均等的机会。
2、职位或补充空缺职位时,公司将优先考虑已聘用员工,然后再向外部招聘。
3、道德品行、工作态度、工作能力、敬业精神是晋升员工的最主要依据。
一、聘用
公司总经理以下人员均实行聘用制。
1、招聘和录用条件:
(1)根据公司特点和岗位需要,按道德品行、工作态度、工作能力、业务水平、敬业精神择优录用;
(2) 所招聘员工须通过道德品行、业务技能的测试(根据需要选择口头或书面两种方式);
(3)招聘贯彻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
2、程序:
(1)根据公司业务需要,由部门主管提交用人计划报人力资源部呈报总经理批准决定;
(2)人力资源部通过人才网等招聘渠道为用人部门提供初步人选的各类人才资料;
(3)招聘按报名、面试、试岗、试用、正式录用的程序进行;
(4)人力资源部参与人员初试;用人部门领导参加业务人员面试,面试结束并确定试岗,试岗合格由行政人事部呈报上级主管领导进入试用期,并办理试用手续(录入考勤程序)
(5)试用期人员应提交如下资料(并保证资料真实可靠),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归集保管,不再退还本人:
a、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一份,必要时可附专页详述;
b、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用于员工转正、履历表等证件的办理张贴;
c、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携带核实);
d、担保书和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新聘员工进入公司接受试岗和试用,试岗期为3个工作日,试用期一般员工为1-3 个月,中层管理以上人员2-3个月,高层管理人员为3个月;试岗期、试用期间均应遵守公 司各项管理制度,如有违纪,将终止试用(表现特别优秀可提前转正)。
3、新员工培训:
(1)经批准进入试用期的员工,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进行入职前培训,
内容如下:
a、公司简介;
b、员工守则、企业文化等主要内容;
c、管理制度;
(2)接收部门负责对试用员工进行上岗前培训,其内容包括:
a、本部门简介及工作职能;
b、岗位职责及要求;
c、岗位专业知识;
(3)职前培训与上岗培训将在转正前进行考试;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作为转正的考 核依据之一。
4、考核:
(1)试用期间,所分配部门对试用员工的道德品行、工作态度、工作能力、敬业精神等 进行监督考察。试用合格,由所在部门通知本人在5日内提交书面转正申请,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2)人力资源部参考部门评定意见,并结合实际考察情况,审批转正申请报公司审核批 准,员工填写相关表格,办理转正手续。
(3)审核确定:
a、一般员工由部门主管审核报人力资源确定;
b、部门经理、业务技术人员经主管副总审核报总经理确定;
c、副总以上、财务主管人员经总经理审核确定。
5、实习期:
a、试岗期3天。试岗期满进入试用期的,从试岗期第一天起计发工资;不能进入试用期 或在试岗期自行离开的不计发工资;
b、在试用期内不满一个月的个人提出辞职,或有不良行为,或违反公司制度的,可随时 停止使用,按实际考勤结算工资;如因各方面不符合公司要求,公司提出辞退的员工将终止 试用,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报人力资源部备案,从试岗之日起计发工资;
c、试用期满一个月后,实习期员工如不打招呼,未按公司规定办理离职手续,按自动离 职处理,仅按正常考勤结算工资。
二、担保
因行业的特殊性,每位进入公司的员工必须提供担保手续,具体规定如下:
1、经公司录用的新员工必须提供担保,并于就职前办理担保手续;
2、新员工担保人(以下简称担保人)资格:
(1)经公司认为适当者;
(2)有正当职业、固定收入或固定资产的人士,并为本地户口(可为聘用员工家属);
3、办理担保时须填写担保书一份,提供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户口复印件各一份,被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公司接到担保书后及时予以核实,如有不合格者,应及时通知更换担保人;
5、被担保人中途换保,应出具新担保人签署的担保书到人力资源部核实无误后,
方得换回担保书;
6、新员工实行担保人保证手续,被担保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担保人应负赔偿等连 带责任:
(1)因严重失职致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2)侵占、挪用公-款、公物或损坏公物者;
(3)不辞而别欠帐款者。
7、被担保人离职三个月后,若无手续不清或亏欠公-款等行为,其保证书退还担保人。
三、离职
1、员工离职分“辞职、自动离职、解聘、开除”四等
(1)辞职: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三十个工作日提交申请辞职报告,分别经部门经理、人 力资源部同意呈报总经理批准,到本部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办理离职手续;
(2)自动离职:凡无故擅自离岗三天以上者(含三天),均作自动离职处理,仅按实 际考勤结算工资;
(3)解聘:工作期内个别员工因道德品行低下、工作态度、工作能力、价值观等不符 合公司要求,无法胜任本职工作,公司有权解聘;
(4)开除:员工因触犯法律,严重违犯公司规章制度或犯严重过失者,即予开除,计 薪到革职日止。
2、员工离职时应填写《员工离职表》,交接工作,清理个人借款。特殊岗位、领导岗位 须将相关工作、资源关系、保管资料等交接清楚,处理完所有工作后,相关部门及总经理签 署意见,人力资源部书面通知财务部,财务部根据公司规定办理薪资结算。
四、内部调整
1、原则:
(1)人尽其才、发挥潜力,鼓励人才、内部流动的原则;
(2)一岗一薪、易岗易薪的原则;
(3)能上能下、心态平和的原则。
2、员工调配,需事先征求该部门负责人意见,经主管领导同意、主管副总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调配手续,填写《员工调配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送接收部门,一份人力资源部存档。
3、员工应服从调配安排,在接到通知后两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接工作。
4、员工调配需调整工资时,由人力资源部书面通知财务部,依据工资管理规定办理。
五、晋升与降职
1、公司提倡内部员工人尽其才竞争上岗,鼓励员工自荐高级管理岗位,员工自荐书可直 接交总经理。
2、公司中层管理人员聘用由副总提名,报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落实。
3、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财务主管的聘用由总经理提名、任命。
4、员工晋升、降职后的相关待遇及手续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15年5月19日
公司人事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管理,做到有章可循,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和临时聘请的外协作业人员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 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5条 本公司员工的聘用、试用、报到、离职、给假、出差、值班、考核、奖惩、待遇、福利等事项除国家有关规定外,皆按本规定办理,本公司各级员工,均应遵守本规章各项规定。
第二章 员工招聘与培训教育
第6条 本公司所需员工,一律公开条件,向社会招聘。公司聘用各级员工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职务或工作者为原则,但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新进员工的聘用,根据业务需要,由人事部门统筹计划,呈报总经理核准后开展招聘作业。
第7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8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9条 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第10条 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入职《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11条 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12条 员工录用前应办理报到手续,并按规定时间上班。(一)填写个人履历表;(二)交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五张;(三)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四)交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复印件一份(四)交学历证复印件一份,(五)特种岗位作业资格证复印件一份(如驾使证、焊工证、电工证等)。
第13条 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14条 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和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员工无过错而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
第15条 劳动合同对培训费用的支付没有约定时,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公司有权要求员工支付培训费用,具体支付办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3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
第16条 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应试用合格后才正式录用,试用期为3个月,表现优秀者可缩短试用期,期满合格者方予录用为正式员工。员工在试用期内品行和能力欠佳不适合工作者,可随时停止使用。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17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8条 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19条 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20条 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21条 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22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的;
(6)、公司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23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未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另多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代通知金);
第24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据本规定第23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22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25条 公司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1)、公司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26条 非公司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
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25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
第27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公司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8条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22条的情形除外)。
第29条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30条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31条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员工在本公司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工资。
公司依本规定第21条和第23条第(2)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最高不超过12个月工资;依本规定第23条第(1)、(3)、(4)项等员工无过错情形解除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金可以超过12个月工资(不封顶)。
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以解除劳动合同前三个月员工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和工资性的补贴、津贴。
公司人事行政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特制定本制度。
一、 服务规范
1. 仪表:公司员工应仪表整洁,大方;
2. 微笑服务:在接待公司内外人员的垂询与要求等任何场合,应注视对方,
微笑应答,切不可冒犯对方;
3. 用语:在任何场合应用语规范,语气温和,音量适中,严谨大声喧哗;
4. 电话接听:接听电话应及时,一般响铃不应超过三声,如受话人不能接
听,离最近的职员应主动接听,重要电话做好接听记录,严谨占用公司电话时间太长,严谨使用公司电话打工作以外电话。
二、 办公秩序
1. 工作时间内不应该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吃零食,大声喧哗,确保办公室环境的安然有序,办公区域禁止吸烟;
2. 职员应在每天的工作时间开始前和工作时间结束后做好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物品清洁,桌面清洁;
3. 发现办公设备(包括通讯,照明,影音,电脑,建筑等)损坏或发生故障时,员工应立即通知人事行政部报修,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三、 业务管理制度
1. 业务文件由业务本人拟稿,由经理审核,签发。属于秘密的文件,核稿人应该注“秘密”字样,并确定报送范围。秘密文件按保密规定,由专门人印制,报送;
2. 已审核,签发的文件由业务员按不同类别编号后归档;
3. 外来的文件由接件人负责签收,并于接件当日报送经理,属急件的,应在接件后及时送报;
4. 外发的文件经经理审核,签发后再安排发送,传真等文件在审核后可立
1
即发送,并由业务本人按不同类别编号后归档;
5. 所有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触的公司保密事项;
6. 严禁擅自为私人打印,复印除业务意外的文本材料,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7. 各业务所用的专用表格,由公司制定格式,所有业务统一按格式使用表格;
8. 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转移他用或私用;
9. 所有员工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和办公费用;
10.每周一上午开例会,9:10开始,例会主要是对上周工作内容的总结,本周的工作计划,工作相关内容的培训;
11.每周五上午将本周工作总结以邮件的形式发送给吴经理:(吴经理邮箱:
12.每个季度进行季度考评(方式由吴经理制定)。
注:业务文件统一一式两份,正文文件应交经理保管。
四、 考勤制度
1. 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30,以后如有调整,以新公布的工作时间为准;
2. 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经理同意;
3. 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周六周日为休息日;
4. 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须写请假条报经理批准,且与人事
行政部确认,并扣除请假期间基本工资。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事情紧急的需电话联系经理和人事行政部批准、确认,事毕回公司补写请假条;
5. 上班时间开始后1分钟至30分钟内未到班者,按迟到处理;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处理。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处理;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6. 当月内可允许三次以内的迟到次数,超过扣除当月工资;
7. 所有员工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委托或代人打卡,否则双方均按旷工一日
处理;
8. 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上网聊天,玩游戏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9. 无故缺勤,不请假的,除特殊原因,公司将自动解除与员工的聘用关系。
五、 保密制度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利益,制定本制度。
1. 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需特别注意不泄露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秘密;
2.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A. 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B. 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C. 专有技术;
D. 客户信息,合作渠道和重要的合同,单据;
E. 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情况,银行账户账号;
F. 产品的具体材料成分。特殊制-作-工-艺,产品的生产成本;
G. 其它的保密事项;
3.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秘密”字样,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4. 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公司秘密;
5. 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原则上不准带出公司。如外出需携带须经经理同意,并妥善保管;
6. 对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员工,予以表扬,奖励。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处罚,直至予以除名,公司保留追究刑事责任的权力。
六、 差费管理制度
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本着既勤俭节约,开支,又要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需要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1.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因出差支领旅费的员工;
2. 出差旅费分交通费,膳宿费及特别费三项:(1)交通费指火车,汽车,飞机等费用;(2)膳宿费指膳食费及住宿费;(3)特别费指因公支付邮电或招待费等;
3. 员工因公出差,应事先填明员工出差申请表,经经理审核批准后出差,
如因事情紧急而未及时填表,须事先由部门负责人口头报告经理,等返回公司后,应立即补办手续;员工出差报支表的处理程序如下:
A.出差前依单填明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预支金额,经经理审核批准;
B.出差人凭核准的预支金额,填写借款单,向财务部预支差旅费;
C.出差人员返回后3日内应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注明实际出差日期,起始地点,工作内容,报支项目,金额等,由经理审核批准,由财务部在报销时冲销预支数;
4. 差旅费标准:住宿费上限150元/日,伙食补助30/天。交通费以经理核准的交通方式依票据实报实销。出差地交通工具原则上以公交车为主。特殊情况可乘坐出租车,但回公司后须向经理讲明;
5. 公司员工出差期间,确因工作需要宴请时,需经经理核准,依票据实报实销,同时取消当时伙食补助;
6. 公司员工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一切费用,由
个人自理;
7. 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在法定节假日、周末及工作日晚21:00以后加班,将给与从单位至家的交通费用;
七、 薪金制度
1. 基本工资按实际工作天数支付薪酬,付薪日期为每月( )日,支付本月薪酬。若遇节假日,顺延至最近工作日发放。试用期员工以现金形式领取,正式员工以个人银行账户形式领取;
2. 奖励性薪金晋级。其对象为在本职岗位工作中变现突出,在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成绩突出者。
八、 假期制度
1. 假期:公司全体员工享受国家法定假日;
2. 年假:基本年假按国家规定执行。当年年假必须在当年度的12月31日前使用完毕。
3. 病假:带薪病假为每月一天,当月用,不得累计;病假三天以上需凭医院出具的病情证明请假。医疗期限的确定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4. 婚假:凡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自转正之日起)的正式员工结婚时,可凭结婚证书(复印件)申请14天(含休息日)的有薪婚假;
5. 产假:凡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自转正之日起)的正式女员工,持医院证明书可申请有薪产假90天(含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
6. 男员工护理假:7天(限在女方产假期间,含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
7. 事假:员工请事假时(一天起)扣除相应天数的工资;
8. 丧假:若是员工因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可享受3天的丧假。若是外地的员工涉及路程的。路程假另给,但路费自理;
9. 调休:若在法定节假日或周末加班,公司将补给同等天数的调休,如需申请应提前一个星期,调休限2月内使用完毕,过期作废,不得累计。
九、 福利制度
1. 保险:公司为正式员工办理社会保险(按国家标准);
2. 温馨福利:
A. 生日慰问
B. 节日礼物
C. 团队活动
D. 年度体检
十、 注意事项
1. 因工作需要,如有其他需求,请务必提前与刘鑫(电话:13691012786)进行沟通。
2. 对于办公用品(包括特殊物品,平时使用较少的办公用品)需要提前通知刘鑫(电话:13691012786),以便及时准备。
3. 请大家务必在每周五上午把本周的工作总结(周报)以邮件的形式发送给吴经理(邮箱:http://ad.cankao.gcw818.com )和张总(http://ad.cankao.gcw818.com);
4. 考勤周期为自然月;
5. 出差费用以经济为前提,实报实销,同一次出差费用,不得分次报销;
6. 个人信息(包括联系电话、学历、工资卡账号等),如有变更立即通知人事行政部。
十一、 惩、奖制度
1. 惩罚方式(按公司人事行政制度,迟到三次以后开始执行):
A. 第一次迟到,罚款20元;
B. 第二次迟到,罚款40元;
C. 第三次迟到,罚款80元;
D. 第四次迟到,罚款160元 。(以此类推)
2. 奖励方式:按照公司人事行政制度上要求,连续三个月内无迟到、早退现象的员工,将给与( )元奖励。
3. 请各位员工自觉减少办公室消耗,随手关灯,杜绝水资源浪费,违反者将给与50元罚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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