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食采购制度

时间:2022-04-22 16:17:58 采购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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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食采购制度

一、对米、油、面粉、肉类、鱼类、海鲜类、调味品、干果类等大宗物品实行定点采购。采购定点的选择由职工食堂管理委员会遵循“货比三家,优质优价”原则,严格审核资质并实地考察,召开食堂管理委员会成员会议确定供应商,并认真做好中选供应商的会议纪要。采购人员应严格执行采购定点规定。需提前与定点采购处预约的,应主动与定点采购处联系购买。若上述物品在定点采购处无法购买到,需在外购买的应在收据上注明原因。如发现在定点采购处能购买到的物品未在定点采购处购买,财务有权不予报支。由此所产生的食品卫生质量问题,由采购人员负责。

伙食采购制度

二、对蔬菜类食品,原则上应在超市进行采购。

三、凡采购物品必须要求供应商提供其资质相关所有资料和物品的“三证”,即:食品的合格证、检疫证和卫生许可证。

四、必须服从主厨的要求进货,认真查核物品的生产厂家的名称、地址和电话、物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以及“三证”,缺一不可,严格杜绝采购假冒伪劣物品、过期食品和变质食品,如“发现有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物品、食品必须予以坚决拒收,要求退货,避免造成人员中毒或经济损失。如无法退货的采购员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也取消该供应商的供应资格。

五、物品采购必须有购货发票。确无购货发票的,应以“收据”形式注明所购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及无法提供发票的原因。购货发票和收据须经采购员、仓管员、厨师长共同签字后报食堂管-理-员审核,行政部主任复核,交财务审核报销。 六、采购人员必须按财务管理制度借领备用金,借领备用金额为1000元,超过千元物品按报价金额上报单位,长假节日可借领备用金3000元,借领备用金须经部门领导同意后,报单位领导审批。零星采购发票应及时到备用金使用记账员处登账,零星采购累计达1000元应及时报销,不得拖延,以便保证备用金足够周转。

采购人员不得收受回扣或受贿、挪用公-款和贪污等行为,经发现将予以严肃处理并开除公职,构成经济刑事责任的交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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