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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艺术学院请假制度
一、在校日常请假管理
1、请假学生自行下载打印《艺术学院学生请假条(存根)》(见附件1),手工填写必填内容,经辅导员老师(班主任)签字、盖章、留存后,请假条方可生效。
2、请假学生返校后两天之内,需及时办理销假手续。销假时,本人需在请假条存根销假栏签字,销假方可生效。
3、请假手续至少提前1天办理,未履行请假手续所造成的旷课,不予补办请假条。请假条限本人持有,不得随意涂改,过期后自动作废。
4、突发情况需要请假的,由班委向请假学生本人核实情况后,代办请假手续。
二、节假日请假管理
1、放假前,各班需联系班主任召开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强调放假期间学生人身安全、外出安全、交通安全等注意事项。
2、国家法定节假日放假前3天,各班自行下载打印《艺术学院节假日学生外出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进行外出情况登记,落实到个人。并在放假前1天,将登记表交至学院辅导员处。
3、节假日期间所有外出学生需在学工系统节假日请假栏目履行请假手续。外出期间要和辅导员、班主任保持联系,假期结束后要按时返校,并办理销假手续。
4、节假日收假当晚,学院组织查寝,对学生返校情况及宿舍卫生进行检查。根据宿舍检查情况,集中办理销假手续。查寝未到者,本人需在次日前往学院辅导员处亲自销假。
三、违反请销假制度处理办法
1、一学年私人原因日常请假超过5次,未按时销假超过3次,本年度综合测评扣5分。
2、一学年未请假造成旷课,5学时以下书面检讨,交由辅导员(班主任)审阅;1-5学时,本年度综合测评扣3分;5-10学时扣5分;超过10学时扣10分,并取消当年评奖评优资格。
3、未经批准,开学不按时返校、学习期间擅自离校、请假逾期不归者扣5分。
4、其他严重违纪情况,根据《学生手册》相关规定酌情予以处理。
四、其他
本制度由艺术学院学工组制定并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艺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请假制度
第一条:全体成员有参与协会及各部门相关的各种会议、活动并予以协助等的义务。
第二条:协会及各部门相关的各种会议、活动,参加人员均须准时出席,原则上不准请假。
第三条:如有特殊情况(上课、病假等确实需请假的)或有关紧急情况,确实无法出席者,必须在会议、活动开始前30分钟以书面的形式向副会长、各、副部长以及会议相关负责人请假,经批准方可不出席。否则按缺席处理。
第四条:如果遇紧急情况不能及时以书面形式请假的,必须在两天内补办请假手续。没有履行请假手续,情节较轻者,作一次缺勤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评优资格。
第五条:各部门部员向各部长、副部长请假,各部长、副部长向办公室主任或副会长请假。
附则:
假条要求格式正确,原因明细,先交予各、副会长签字,再由办公室统一备案。
请假条格式如下(使用东华理工大学正规稿纸)
请假条
尊敬的xx:
本人由于xx原因,未能参加x月x日的xx-x,特此请假,敬请谅解……
xx部:xx-x
xx年x月x日
艺术与设计学院请假制度
1. 学生请假主要包含事假和病假。事假需在请假条中注明事由,病假需有医务室或医院证明,复印件粘附于存根备查。
2. 请假应提前书面申请,不得事后补假。
3. 请假条上联交至考勤班长(递交给任课教师)或所在宿管,存根联交由学生工作办公室保管。
4. 审批权限:请假在一天以内(含一天)由班导或辅导员批准;两至三天由系主任或学工办主任批准;四天以上一周以内由二级学院分管领导(教学院长或党委副书记)批准;超过一周以上由二级学院分管领导审核后报教务处批准,采用逐级审批制度。
5. 请假期结束以后应及时到学工办(1#325)销假(在原请假条上签字),如需续假应在首次请假期结束前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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