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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社区创建值班制度
一、为了进一步加强社区反邪教防范和控制工作,确保实现省、市、区委提出的“零进京、零聚集、零插播”目标,维护社会政治安定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反邪教工作敏感日期包括
1、重要节日:元旦、春节、五一、七一、八一、国庆等法定重要节日。
2、敏感日:4月25日、6月4日、7月22日。
3、重大活动:中央和省、市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5.18”海交会,“6.18”全省项目投资贸易洽谈会等重大活动日。
三、反邪教工作敏感期间值班时间范围
敏感日的前一日0时至敏感日的后一日24时。特殊情况需要延伸的另行通知。
四、敏感期间的安全保卫和值班工作
社区每天至少安排1位值班员和1位带班领导,全天24小时值班。社区要将排班表提前1天报街道综治办备案。
有关负责同志要坚守岗位,做到指挥有力,准确高效。
五、敏感期间的防范控制工作
社区要认真做好辖区内的安全保卫和防范控制工作,加强对各主要公共场所的巡查和对邪教人员的监控工作,特别要加强对“法-轮-功”未转化人员和不放心人员的监控,严防发生违法犯罪活动。
社区要安排联防队员、治保干部,加强对重点社区、辖区内重要公共场所的值班巡逻。
六、敏感期间的情况报告工作:
1、社区要认真做好敏感期间工作部署,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落实情况。
2、敏感期间,值班员要及时收集辖区内防控工作情况,并按照零报告制度,于当日17:00前向街道综治办报告。
3、遇到突发情况,社区要按照防控工作预案,果断处置,并及时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区委610办报告。
七、社区值班同志要严守工作纪律,严格履行职责。以下情况属值班失职行为:
1、值班同志不在岗的;
2、重要情况值班员不及时上报的;
3、突发性事件值班员、带班领导处置不果断,造成严重后果的;
4、值班员在值班期间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活动的;
5、发生泄密事件的;
八、对值班员失职行为可视情作以下处理:
1、未履行职责,但未造成重大后果的,取消当日值班补贴和当月考勤补贴;
2、未发行职责,且造成重大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取消当年考勤补贴,并报效能办给予相应处分。
九、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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