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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保护管理规定

时间:2022-04-19 01:36:48 员工管理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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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保护管理规定

员工职业健康及劳动保护管理规定

员工保护管理规定

1. 目的

1.1 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员工在就业工作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不断提高职业健康安全绩效。

2. 适用范围

2.1 适用于本公司正式员工和临时用工人员的员工职业健康及劳动保护工作的控制。

3. 职责

3.1 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员工进行定期体检。

3.2 各部门配合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国家、地方有关企业安全生产及员工职业健康、劳动保护工作的各项规定。

4.程序

4.1 职业健康及劳动保护基本要求

4.1.1 各部门依据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目标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出本部门的目标及管理方案。

4.1.2 各部门依据《培训程序》对员工进行职业健康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使其认真履行各自岗位职责规定的职业健康安全责任。

4.1.3 各部门应在日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中接受各级安全监督人员的监督与检查,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群防群治”的原则对隐患进行整改、消除、减少风险的存在。

4.1.4 员工及其代表不定期参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各项活动,并享有以下权力:

a. 参与职业健康工作方针和程序的制订、实施和评审;

b.参与影响作业场所人员职业安全健康的任何变化的讨论;

c.参与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的事务;

d.员工可通过各种形式与管理者代表在职业安全健康等方面进行沟通和协商。

4.2 员工的健康体检

4.2.1公司根据相关规定每年组织员工进行体检。

4.2.2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及特种作业人员(如印刷车间、油墨房、丝印车间等岗位员工)必须按规定,组织其到指定的医院进行职业病预防体检。

4.2.3 各部门根据国家、地方的有关规定及公司企业安全管理方针在公司范围内对可能引起职业病危害工种、作业场所加以监控,杜绝职业病的发生。

4.3 女工保护

4.3.1 切实做好女员工的“五期”保护工作。即(月经期、怀孕期、产假期、哺乳期、经县以上医务部门确诊患更年期综合症),严格贯彻劳动部颁发的《女员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

4.3.2 女员工怀孕,单位要根据女员工的具体情况核减其劳动定额,对怀孕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女员工,应当根据情况在劳动时间内适当安排休息时间,不得安排从当日22时至次日6时之间的夜班劳动。怀孕女员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的产前检查,应计算劳动时间。

4.3.3 女员工产假、哺乳,按有关法规执行。

4.4作业控制

4.4.1 各部门必须对员工进行遵守劳动纪律的教育,使其在生产过程中坚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也不被他人伤害。

4.4.2各部门应采取一切适当的预防措施保证所有工作现场安全可靠,不存在可能危及员工职业健康安全的风险。

4.4.3各部门必须对进入工作现场的员工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和用具,提醒员工正确使用和维护安全防护用品。

4.4.4 公司应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工间休息设施,如就餐、更-衣、卫生、盥洗设备。

4.4.5 对炊事人员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并办理《健康证》后上岗。对查出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应令其离岗。

4.5 职业健康及劳动保护权力

员工应当享受到安全健康的劳动环境和条件,对于强令员工冒险作业的行为有权抵制、检举、揭发以至向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或上级有关部门控告。

职工劳动保护管理规定2015-10-26 19:44 | #2楼

1 目的

为加强员工劳动保护,确保员工在劳动中得到保护和健康,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职工劳动保护和管理。

3 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 《妇女权益保障法》

《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上海市劳动保护监察条例》

4术语

无 

5 职责 

5.1 安全生产部

5.1.1监督检查公司员工劳动保护措施的落实;

5.1.2抽查公司、工程总承包部、项目经理部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实施、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和使用。

5.2机关工会

5.2.1审议公司劳动保护的计划、措施及参与监督检查;

5.2.2参与调解员工劳动保护争议。

5.3组织人事部

5.3.1负责公司内各层次相关人员进行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及国家、行业、本市劳动保护安全环境规程和标准培训,对重要环境作业的岗位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并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5.3.2督促、检查人力资源的环境保护,即人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心理环境的保护。

5.3.3负责制定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岗位、对象,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的标准。

5.4 办公室

5.4.1负责组织公司员工体检,监督检查员工健康措施落实情况; 

5.4.2监督、检查卫生防疫工作;

5.4.3负责公司内职业病的防治、组织鉴定工作;

5.4.4负责公司本部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及记录。 

5.5 工程总承包部

5.5.1督促指导项目经理部对员工劳动保护的宣传教育;

5.5.2定期检查项目经理部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实施,负责工程总承包部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及记录;

5.5.3指导和检查项目经理部卫生防疫工作;

5.6项目经理部

5.6.1制订劳动保护措施,并组织实施;

5.6.2检查、监督、培训员工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6 工作程序

6.1 劳动保护规划和培训

6.1.1 每年年初由安全生产部组织相关部门、员工代表参与编制公司年度劳动保护措施计划,交主管经理审批通过后执行。

6.1.2 项目经理部在产品实现策划中,应包括劳动保护的策划,编制劳动保护措施计划。

6.1.3 劳动保护的宣传教育

应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和多种宣传形式,经常宣传劳动保护-法规、法则和安全知识、技能常识。 

6.2 劳动防护用品的范围 

6.2.1 重要劳动防护用品

a)安全网:水平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立网;

b)安全带:常用安全带、防坠器;

c)安全帽;

d)漏电断路器(漏电开关); 

e)电焊机防触电保护装置; 

f)其它。

6.2.2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a)电焊护目镜和面罩;

b)防冲击眼护;

c)防噪声护具;

d)防尘口罩;

e)绝缘皮鞋; 

f)绝缘手套; 

g)其它。

6.3 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验证

6.3.1 采购劳动防护用品应在合格供方内选择,进货应验收。 

6.3.2 调拨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经过详细检查,查验产品合格证。

6.4 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4.1 劳动防护用品按规定发放范围发放,建立发放台帐和填写《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

6.4.2 项目经理部在安排施工作业时,应对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方法进行相应的交底。

6.4.3 安全员应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保管,对不按规定正确使用、保管者,应按有关规定处理。

6.4.4 损坏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及时更换,并做好更换记录。

6.4.5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完毕后应作检查、保养、分类收藏、保管。

6.5 女职工的劳动保护

6.5.1 根据女职工的生理特点,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禁忌劳动范围的作业。

6.5.2 控制劳动时间,享受月经期、妊娠期、产期和哺乳期等“四期”的休息和待遇。

6.5.3 员工代表监督检查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的执行情况;每年组织一次女职工妇科检查。

6.6特种作业人员的控制

6.6.1应持有效证上岗,按规定配备特种作业劳动防护设施及用品;

6.6.2上岗前应按特种作业规范要求及防护用具的正确使用进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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