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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集会出操安全制度
1、学校举办大型活动(含升降旗仪式、两操、大型活动、外出实践活动等)之前,相关处室、值日领导或年级要专门制定详细的安全预案,有专人负责。
2、学校集会、做操由政教处、团总支负责组织,值日领导、各班班主任要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
3、学校集会、做操等大型活动以班为单位。必须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按照指定位置,统一队形。
4、上下楼梯时学生走指定楼梯并靠右行走,不要拥挤,绝不能让大量学生在二楼、三楼的过道上逗留或拥挤,以防过道超重塌陷出现安全事故,任何人不得催促学生在楼道快跑。各班班主任及当堂课教师要教育学生分道楼梯下楼,在场教师有责任疏散管理,教育学生遵守秩序,严防挤压踩踏事故的发生。到达活动场所,由班主任或当堂课任课教师组织学生按指定位置安排座位或站队,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应站在队伍的前面或后面,防止学生乱窜,对于缺旷的学生,班主任或任课教师要心中有数,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5、活动结束后,各班学生要服从指挥,合理疏散队伍,按先三楼后二楼班级的教室顺序指挥学生回到教室(上厕所的除外)。
6、上下楼道的学生不得故意在楼梯间拥挤和逗留,影响他人上下楼梯。
7、体育运运会、竞赛及体育项目考试期间,教育学生不得随意穿越运动区域,严防撞伤、砸伤等事故的发生。学生搬凳子上楼至集合组织者要给与学生充足的时间。
8、班主任是班级学生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学校领导及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班主任,必须对集会,两操,学生外出实践活动实行全过程监控,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脱离教师监管,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9、组织学校大型集体活动必须报经学校行政会议批准,外出活动须报请当地政府、治安、安全部门,以求得他们的支持配合。
10、本制度经学校行政会议讨论通过,在教师大会上公布后执行。
鹿斗小学学生出操集会及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出操集会铃响后,各班须在教室或走廊集中排队。
2、按学校规定次序依次由教师带领到指定地点集中,过楼梯须慢行不统一踏步,班与班之间保持一定距离。
3、排队行进中集中注意力,不开小差,不讲话,保持队伍整齐。
4、在楼梯和到操场梯步处实行值周教师定点安全维护,确保学生安全规范地进出楼梯和操场梯步。
5、出操集会结束后,各班应按规定次序进教室。
6、建立校内学生重大教育活动安全论证制度,参加校外社会实践活动须报学校或教育局同意方准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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