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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科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科室医疗安全责任制
1、科主任在院长领导下,全面负责本科室的医疗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研究、确认本科室的医疗安全风险系数、医疗安全管理或医疗安全保证技术的缺陷度数,以及院方测定的医疗安全系数及其目标值。
3、负责组织、发动本科全体人员,千方百计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实现本科室医疗安全目标。
4、负责对本科全体人员加强医疗安全教育,包括安全意识教育、安全措施教育、安全技术教育,以及与医疗安全有关的法律教育。
5、负责分析、研究本科医疗安全管理或医疗安全保证技术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扣薄弱环节并针对实际问题制订和实施医疗安全保证措施。
6、科主任可根据本科情况和特点制订和实施各级卫生技术人员的医疗安全责任制,并进行医疗安全责任考核。
7、根据全院医疗安全奖惩制度,实施本科室医疗安全奖惩工作。
8、根据全院的医疗不安全事件处理程序规定,负责处理本科室发生的事故、差错和医疗纠纷等医疗不安全事件。
二、卫生技术人员医疗安全逐级负责制
1、初级卫生技术人员要努力端正医疗作风,提高技术水平,自觉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医疗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在本岗位的业务范围内,保证医疗安全。
2、凡属于非本职所能解决的医疗技术问题、疑难问题以及存在医疗安全隐患的技术措施和病例都必须及时向上级卫生技术人员请示,不得擅自处理。
3、中级卫生技术人员作为保证医疗安全的中坚力量,一方面要对自己负责指导和管理的初级卫生技术人员的医疗安全进行检查、监督、指导、把关,及时处理下级卫生技术人员提出的与医疗安全有关的疑难问题和技术措施;另一方面,必须对自己的医疗安全负责,自觉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医疗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努力提高临床科学思维水平。在本岗位和本职业务范围内,保证医疗安全。当遇到对医疗安全无确实把握的情况时,应及时向上级卫生技术人员提出,或申请集体讨论、会诊,以确保医疗安全。
4、高级卫生技术人员(包括正高和副高)是保证医疗安全的关键职务,应成为保证本专业医疗安全的学术带头人和管理负责人,对本职业范围内的医疗安全全面负责,及时解决本专业各级卫生技术人员提出的有关医疗安全的疑难问题。
三、患者诊疗安全管理制度
1、口服造影剂应设专柜存放,盛器必须消毒分用。
2、应备有抢救药品及必要的急救器械(如氧气、吸引器等)。
3、药剂造影前必须做过敏试验,严格控制用量,遇有碘过敏时检查医师负有抢救责任(护士和技术人员密切配合),并及时与临床医师联系。
4、严防检查不慎或机器故障而造成对患者的伤害。
5、X线摄影或造影等检查时,注意对患者非照射部位的辐射防护,力求缩短照射时间而达到检查的目的。
四、手术室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杜绝一切差错事故发生。
2、输血时必须经两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3、做好手术患者姓名、手术部位、卧位的查对制度。
4、防止手术患者的撞伤、压伤、电灼伤,认真观察,注意安全用电。
5、加强各种物品、药品和器械的保管,随时检查、及时补充,对毒、麻、限、剧药品要专人保管、定位放置、标志醒目,用后要登记。
6、手术台上的器械、敷料、纱布、缝针,经洗手护士与巡回护士互相核对登记,做到“三对”,即手术开始前、缝合切口前、缝合切口后核对,以免遗留。
7、对使用的电源、煤气、冷气、冷暖气机等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
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确保机房环境条件(温度、湿度)达标,符合机器要求,清洁防尘措施落实。
2、实行专机专人负责制和机修岗位及机房岗位责任制,责任者负有维护保养机器之责任。
3、严格遵守机器操作规程,使用中遇有异常应立即切断电源,切忌“带病工作”,并立即向机修人员申报。
4、机修人员遇有机器故障申报应立即进行抢修,待确认故障排除后,方可交付使用,并对抢修情况作书面记录。
5、机修人员全面负责机器设备的管理,定期检查机器接地的可靠性,以防电击。
6、凡新安装或经大修后的机器设备应按确定的技术参数标准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在使用中的机器应定时作性能的状态检测。
六、放射安全管理制定
1、按照国家有关放射治疗防护规定,严格安全管理,做到在治疗室、候诊室等放疗工作场所标明安全防护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及其他注意事项,认真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保障工作人员和病人的安全。
2、建立放射治疗工作人员个人档案,主要记录放射治疗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健康监护以及专业技术和防护知识培训等情况。
七、暗室化学药品和感光材料安全管理制度
1、暗室实行专人管理,严格室内照明管制。
2、显影、定影药品集中贮存,含毒、强腐蚀药品单独存放,并由专人负责保管。
3、感光材料(胶片)按要求存放,存放条件、标准为:温度10~15度,湿度40%~60%。已拆封的胶片应有严密的防光、防潮、防粘的措施。应按照胶片有效期先后顺序使用。
4、增感屏应按照其要求的条件存放和经常清洁保养,使用中严防碰、撞、撕、粘、划损伤。
5、X线影像片或已录的磁光盘保管期超过5年后方可处理(职业病应永久保存)。
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小组管理制度及持续改进制度
医疗质量是科室管理的核心内容和永恒的主题,科室必须把医疗质量放在首位,质量管理是不断完善、持续改进的过程,要纳入科室的各项工作。
质量控制小组在科主任领导下对全科的医疗质量进行管理监督、科室要建立健全的医疗质量保证体系,即建立科室质量管理组织,职责明确,配备兼职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科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科室其他成员为管理组成员。各级责任人应当明确自己的职权和岗位职责,
并应当具备相应的质量管理与分析技能。
科室质量管理组织要根据医院有关要求和科室医疗工作的实际,建立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方案。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是全面、系统的工作,能监督日常医疗质量管理及质量的危机管理。质量管理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立质量管理目标、指标、计划、措施、效果评价及信息反馈,加强医疗质量关键环节、重要岗位的管理。
健全医院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核心制度。核心制度包括:首诊负责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病例讨论制度、查对制度、报告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技术准入制度、医患沟通制度。
加强科室人员质量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质量和安全意识,提高科室人员质量管理与改进的意识和参与能力,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范和常规。
科室人员“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必须人人达标。
质量管理工作有文字记录,并由质量管理组织形成报告,定期逐级上报。
通过检查、分析、评价、反馈等措施‘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将质量与安全的评价结果纳入对员工的绩效评价。
建立与完善医疗质量管理实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形成医疗质量管理可追溯与质量危机预警管理的运行制度。
加强基础质量、环节质量、和终末质量管理。
针对质量管理持续改进为目标的不良事件报告系统,
及时发现缺陷,用于对医疗质量管理制度、运行机制与程序的改进工作。逐步建立与完善目前质量管理常用的结果性指标体系,逐步形成结果性指标、结构性指标、过程性指标的监控与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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