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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行为考核制度

时间:2022-04-18 16:00:44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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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行为考核制度

一、班前准备工作

煤矿安全行为考核制度

1、入井前要休息好,吃好,精神饱满,情绪激昂,精力充沛,不得酒后下井,不带病下井。

2、入井前要将随身携带的香烟、火柴、打火机或其它引火工具取出放到换衣箱内。

3、认真检查所带工具是否齐全、完好,换衣箱门是否锁好。

4、入井前要调节好个人心理和情绪,抛开个人烦恼和不良情绪,充分做好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的思想准备。

二、入井着装

1、工作服必须是符合要求的服装,做到整洁、无露絮、撕裂,纽扣齐全,穿着整齐利索。

2、胶靴不破漏,靴底花纹不影响防滑功能。

3、所有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随身围带毛巾,佩戴有衬垫和帽带的安全帽,入井前必须将带子系牢,矿灯要戴在安全帽上,并系牢灯线,对违反上述规定者,一经发现按每项50 元处罚当事人。

4、工作服和胶靴必须按时更换,因破损影响正常使用的要及时更换。

三、配戴安全装备

1、安全帽必须符合要求,构件齐全完好,不得使用非矿用型、劣质、有裂缝、破损的安全帽。戴安全帽必须系上纽带,不得把个人的证、卡放在安全帽内。违者,罚当事人10 元。

2、按规定领用自救器,了解和熟悉发生事故时的自救措施和自救器正确使用方法。有关人员要按规定佩带瓦斯便携仪。违者,罚当事人20 元。

3、领用矿灯要仔细检查性能是否完好,如有损坏,及时更换。矿灯必须用灯带扎在腰间,灯头插在安全帽上,不得把灯挂在脖子上或放在其它部位。违者,罚当事人10 元。

四、入井

1、井口20 米范围内严禁烟火,不戴安全帽人员禁止进入井口20 米范围内,入井人员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酒,否则按“三违”论处。由于井口管理人员管理不到位和检查不细,出现一例违规行为,给予当班井口管理人员罚款100 元,并按一般“三违”论处。

2、所有入井人员必须自觉排队乘罐,任何人不得拥挤打闹,不得以任何理由抢上抢下,并自觉脱掉安全帽,接受井口管理人员的检查,对违反规定或拒不接受检查的,井口管理人员有权制止其下井,并对责任人处罚50 元;对不排队、又不服从管理的,每次对责任人处罚100 元,并按一般“三违”论处。

3、运输工区严格执行井口管理制度,井上口、井下口管理人员对不排队上下或拥挤打闹的行为不管理、不制止的,发现一次处罚责任人100 元,处罚当班班长50 元/次。

4、副井把钩工严格执行入井搜身制度。否则把钩工按10 元/人进行处罚,如因工作失职,造成后果均由把钩人员负责。

5、运输工区必须在井口醒目处设立警戒标志,非井口管理人员不得入内。否则,处罚当事人50 元。同时对井口管理人员和当班班长各处罚50 元。

6、矿实行举报制度。井口管理人员对入井人员违反规定的行为不制止,职工有权向调度室举报,由矿当日值班人员落实。对举报证据充分、情况属实的,给予责任人处罚100元,同时给予举报人每次奖励100 元。

五、携带工具

1、携带锋利的工具入井前,必须将工具包好、绑牢或装入特制的保护套内,方可带入井下。违者,罚当事人10元。  

山西华润煤业事故安全奖罚制度2015-10-20 10:48 | #2楼

1 总 则

1.1 为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运用经济杠杆有效调动各单位、各部门和全体员工搞好安全生产的主动性、积极性,全面推动安全工作的落实,实现山西华润煤业有限公司的安全奋斗目标,依据国家煤矿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山西华润煤业有限公司特制定本制度。

1.2 坚持分级考核、标准量化、岗责相连、奖罚分明和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执行安全奖惩条例,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

2 奖惩考核制度

2.1 建立健全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制度,主要有:

2.1.1 全员安全风险抵押制度;

2.1.2 各级干部安全绩效考核制度;

2.1.3 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考核制度;

2.1.4 职工个人安全技能账户管理制度;

2.1.5 各级人员安全质量结构工资制度;

2.1.6 安全管理示范矿井达标建设检查考核制度。

月底考核费用为总工资的50%,具体奖惩考核办法由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2.2 各级考核部门必须建立健全考核资料管理制度,做到考核原始资料齐全、真实、有效,考核过程严肃认真,考核结果及时公布,一级对一级负责,严格奖惩兑现,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有效性,真正起到促进安全的作用。

2.2.1 安全奖励必须依据贡献大小,突出重点,保证奖金发放到个人手中,严禁吃大锅饭、搞平均分配或挪作他用;

2.2.2 安全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处罚应与违规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危害程度相对应。

2.2.3 安全奖励及处罚,由各级安监部门负责执行落实,并及时公布,重大问题报请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处理。

2.3 发生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和重大非人身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格的追究考核。

2.4 各单位必须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对安全生产过程中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和对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职工及管理人员给予相应的追究考核。

2.5 鼓励安全生产的管理创新、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对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造成事故和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和相应处罚。

3 考核职责及奖惩权限

3.1 考核职责及奖惩权限:

3.1.1 公司负责对三级单位(矿井、地面生产、非生产单位)级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考核奖惩。

3.1.2 各三级单位负责对所属基层单位(队组、车间、厂点)及个人进行考核奖惩。

3.1.3 各基层单位负责对所属班组及岗位人员进行考核奖惩。

3.1.4 安监部门负责对同级单位职能管理部门(处、科)的业务保安进行考核奖惩。

3.2 建立安全奖励基金专门账户,专款专用。所有安全罚款,由安监部门出具证明,财务部门负责从责任单位工资总额中扣除,存在安全奖励基金账户,用于奖励安全先进单位和个人。安全奖励基金的提取标准按照每年公司1号文件的具体规定执行。从各矿井提取的安全奖励基金全部纳入山西华润煤业有限公司安全奖励基金专用账户,用于安全季度奖励、安全绩效奖励和安全抵押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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