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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进度调度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调度管理,强化调度指挥,充分发挥调度职能作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各级调度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
矿井必须建立健全领导值带班制度、生产调度会议制度、生产协调会议制度、事故追查分析制度、调度业务学习制度、调度交接-班制度、调度资料保管制度等规章制度。
第三条 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调度信息体系,做好上传下达工作,确保信息畅通。
第四条 各单位必须对调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五条 调度汇报要及时、真实,杜绝迟报、漏报、虚报、瞒报等现象。
第六条 调度工作人员应掌握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熟知《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本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第七条 调度工作人员应深入现场,及时了解安全生产情况。
第八条 调度工作人员必须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保证安全生产。
第二章 事故汇报及抢险处理
第一节 事故汇报
第九条 发生事故时必须按事故汇报处理程序及时、准确向有关领导、部门负责人汇报。
发生重大事故(冒顶埋人、煤与瓦斯突出、瓦斯煤尘爆炸、突水、火灾事故等)时,必须按事故汇报处理程序立即向值班领导、主要领导、总工程师、有关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汇报。
第十条 重大事故汇报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发生重大事故时,必须在发生事故30分钟内向公司调度室汇报,及时汇报事故处理进展情况。
(二)发生重伤或死亡事故时,必须将事故快报在24小时内报送公司调度中心;对当时伤情不清的,必须在医院鉴定后24小时内补报事故报告。
重大事故汇报程序图:
第十一条 值班调度员听取事故汇报时必须记录准确,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第十二条 值班调度员向有关领导汇报时必须记录汇报时间、领导姓名、领导安排的处理意见,并记录领导意见的传达与落实情况等。
第十三条 生产矿井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当班汇报:
(一)影响范围为一个工作面且影响时间3小时以上(包括3小时)的。
(二)影响范围为一个采区且影响时间2小时以上(含2小时)的。
(三)影响范围为整个井下生产且影响时间为30分钟及其以上的。
(四)生产系统更换设备等影响生产1小时及其以上的。
(五)全矿范围跳电,主扇停止运行的。
(六)因责任事故造成井下中央变电所、重要车间停电5分钟内未恢复供电的。
(七)压风机风包和出风管路因积尘着火、爆炸,压风机捣缸的。
(八)主排水泵房排水管炸管、环形管路炸管的。
(九)主提升机发生放大滑,过卷蹲罐,卡箕斗、卡罐、提升容器坠物、断尾绳、尾绳相互缠绕的。
(十)主要运输巷道因事故中断运输四小时以上的。
(十一)主运输皮带因事故影响生产四小时以上的。
(十二)发生斜井跑车事故的。
(十三)矿车坠井以及电机车碰头、侧撞、追尾的。
(十四)因责任事故造成设备损失十万元以上的。
第十四条 地面生产系统、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及时汇报:
(一)凡影响生产时间达3小时及以上的。
(二)因地面生产系统更换设备等影响生产1小时及以上的。
(三)大面积停电影响生产和安全的。
(四)地面主排水泵房排水管炸管,淹泵房。
(五)因责任事故造成设备损失十万元以上的。
(六) 地面铁路运输,主要车站或主要正线行车中断而影响煤炭外运长达2小时的。
第十五条 发生下列事故之一者,必须及时汇报:
(一)井下发生重伤或死亡事故的。
(二)地面发生轻伤(需住院治疗的)或轻伤以上事故的。
(三)一次事故造成二人以上轻伤的。
(四)放炮崩人、炮烟熏人的。
(五)垮棚、冒顶、冒顶埋人或堵人的。
(六)瓦斯窒息、中毒事故的。
(七) 井下出现高温火点、一氧化碳超限或明火的。
(八)透水,误透老峒、老塘的。
(九)坠眼,车辆放大滑的。
(十)井下无计划停电造成瓦斯积聚的。
(十一)煤和瓦斯突出的。
(十二)瓦斯和煤尘爆炸的。
(十三)主扇停止运行时间超过10分钟的。
(十四)全矿停电时间超过10分钟的。
(十五)井上下触电事故的。
(十六)井下淹泵房的。
(十七)其它重大事故的。
第二节 抢险处理
第十六条 对矿(基层)汇报影响生产的一般性事故时,由当班调度员联系有关业务处室(科室)负责处理并汇报当日值班领导。
第十七条 发生下列事故时,必须及时、准确的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处理,并做好原始记录:
(一)采掘工作面发生冒顶事故时,必须调清现场实际情况,以及现场组织抢救情况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事故处理经过等,并及时、准确的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处理,做好原始记录。
(二)发生突水事故时,必须调清出水时间、地点、水量、水温、水源和可能波及到的范围,危险区域人员撤离情况,现场疏、排水情况及采取的措施。
(三)发生煤(岩)、瓦斯突出事故时,必须调清煤(岩)、瓦斯突出的时间、地点和原因,突出物堆积状况,巷道堵塞情况,瓦斯浓度和波及范围,灾区和可能受威胁地区的人员撤离情况,遇险人员情况,通风系统和通风设施情况,供电系统情况,抢险救灾情况等。
(四)发生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时,必须调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波及范围,灾区和受威胁区域人员的撤离情况,遇险人员情况,火源情况,通风系统和通风设施情况,供电系统情况,抢险救灾情况等。
(五)发生火灾事故时,必须调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原因,灾区通风、瓦斯、煤尘和一氧化碳及其它有害气体情况,现场灭火情况,火势情况,灾区和受威胁区域人员的撤离情况,供电系统情况,抢险救灾情况等。
第十八条 对生产过程中发生重大人身和非人身事故的处理,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公司(矿)值班调度员接事故汇报后,立即按事故汇报处理程序向当日值班领导汇报,由值班领导负责处理和安排有关业务处室(科室)追查分析事故原因,并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
(二)由公司(矿)值班调度员负责将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反馈到矿调度所(基层单位)并督促执行。
(三)由矿调度所负责及时将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传公司调度中心备查。
第十九条 各矿医院(所)在接到抢救工伤的调度通知后,必须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做好工伤抢救的准备工作,同时在初诊结束后,20分钟内向公司调度中心汇报,并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工伤进行抢救。
第二十条 各矿医院(所)要将工伤治疗情况及时向公司调度中心汇报。
第二十一条 救护队在接到事故抢救调度命令后,必须按救护规程规定赶赴事故现场,并将事故处理情况定时向公司调度中心汇报。
第二十二条 公司(矿)值班领导负责当日公司(矿)安全生产的安排和处理工作。发生下列事故时,由当日值班领导组织相关部门追查处理:
(一)影响生产的重大非人身机电事故,公司机运管理部(矿机电科)负责。
(二)影响生产的重大非人身顶板事故,公司生产技术部(矿技术科)负责。
(三)影响生产的重大非人身透水、地测责任事故以及瓦斯超限事故,公司通防地测部(矿地测科)负责。
(四)重伤及重伤以上事故,公司安全监察局(矿安监处)负责。
第三章 生产调度及汇报
第一节 生产调度
第二十三条 交接-班时必须将上班安全生产情况、存在的问题及领导指示交接清楚。
第二十四条 接-班后及时跟踪调度上班存在问题及处理情况,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五条 班中全面调度各采掘工作面的安全生产情况、主要系统运转状况,并及时汇报处理存在的问题。
第二十六条 重要采掘工作面和领导交办事项要重点调度。重点调度应做到:
(一)高瓦斯区域
1.每次通风排查会议所提出的重点头面,必须进行跟踪调度。
2.遇瓦斯超限时,必须调清瓦斯超限的时间、地点、范围,瓦斯浓度及瓦斯超限的原因和所采取的措施,并及时汇报、处理,做好原始记录。
3.石门揭煤和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要调清现场实际情况、进度和采取的措施等,并及时协调、处理相关问题,做好记录。
(二)水文异常区域
1.临近采空区、断层破碎带及其他可能出水地区和缩小防水煤柱、提高回采上限开采的采掘工作面,必须调清工作面的进度、采高、顶板和地质变化情况以及现场采取的措施,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并做好记录。
2.出现水患(异常)时,必须要求现场停止作业、撤出威胁区人员,调清出水的时间、地点、出水量、水温和采取的措施等,及时汇报处理,做好记录。
(三)采掘工作面
1.采煤工作面安装时,必须调清切眼顶板、支护、隐蔽工程情况及采取的措施。
2.采煤工作面初放期间,推进度、顶板冒落情况、特殊支护和采取的措施等。
3.采煤工作面收作期间,必须调清工作面支护、顶板、出口、通风、瓦斯、水
4.掘进工作面开工拨门期间,必须调清支护、顶板、放炮管理和采取的措施等。
5.掘进巷道贯通施工期间,要调清贯通剩余距离、每班进尺情况、被贯通巷道的瓦斯、水、顶板和采取的措施等情况。
6.采掘工作面过断层或异常带时,必须调清断层或异常带的实际情况、顶板情况、水和瓦斯变化情况及采取的措施等。
(四)矿井停产检修期间,必须调清检修进度、存在问题及采取的措施等。
第二十七条 交-班前全面调度当班安全生产情况,调清存在问题。
第二十八条 必须及时传达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指令,并督促落实,做好记录。
第二十九条 认真填写调度日志和有关牌板,并做好值班、交接-班,重点调度等记录。
第三十条 调度记录要字迹清楚、内容完整、详细规范。
第三十一条 汇报问题要及时、准确,用语文明规范。
第三十二条 各类传真、电文和通知要及时处理、分类归档。
第三十三条 调度交接-班应做到“五交清”,即交清当日(班)生产任务完成情况;交清安全生产事故、重点工作情况;交清领导指示、上级通知通报的贯彻执行情况;交清待处理问题;交清下一工作日(班)的生产任务。
第三十四条 调度资料保管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班、日调度记录应保存5年以上。
(二)调度日报、旬报和文字分析资料要保存2年以上。
(三)有关通知、通报、传真电文要保存2年以上。
(四)死亡事故记录、重大非伤亡事故专项记录、非伤亡事故分类综合统计资料要永久保存。
(五)统计资料不得随意对外公布。
第二节 生产汇报
第三十五条 班日汇报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上一班实际产量完成情况及存在问题。
(二)当班安全生产情况:影响生产的各种因素(采掘工作面条件变化,生产、提升、运输等主要系统发生的事故以及所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安全事故。
(三)各综采、机采工作面当班割煤情况。
(四)矿井原煤日产量、掘进进尺、重点工程、开拓进尺、入洗原煤量和精煤产量。
(五)高瓦斯头面的瓦斯情况。
(六)水文变化情况。
(七)矿值、带班领导名单。
(八)矿井分区队回采产量。
(九)当班煤炭外运情况。
第三十六条 班日汇报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早班汇报时间:7:00~8:00;中班汇报时间:14:00~15:00;夜班汇报时间:21:30~22:30。
(二)矿井分区队回采产量汇报时间:7:00~8:00。
(三)矿井原煤产量、掘进进尺、重点工程、开拓进尺、入洗原煤量、精煤产量及综、机采园班割煤刀数汇报时间:15:00前。
(四)矿值、带班领导名单汇报时间:17:30前。
(五)当班安全生产情况汇报每班不少于3次。
(六)出现瓦斯异常时,必须在当班汇报。
(七)水文异常且水量超过5m3/h的必须在当班汇报。
(八)采掘工作面出现冒顶时,必须在当班汇报。
第三十七条 随机汇报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采煤工作面回采前将工作面放顶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传公司调度中心。
(二)巷道贯通施工期间,必须汇报日进度和剩余距离。
(三)采煤工作面收作前,必须将接替面的准备情况汇报公司调度中心。
(四)各级安监部门停头(面)情况应在头(面)被停当班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调度中心。
第三十八条 月度总结汇报材料应包括月度生产指标完成情况、采掘接替情况、安全情况、重点工程进度情况以及下月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等。汇报时间为次月3号前。
第三十九条 矿井月度实际产量、掘进进尺、重点工程、月入洗原煤量和精煤产量汇报时间:当月最后一天的15:00~18:00。
第四章 雨季“三防”和冬季“三防”
第一节 建立“三防”管理机构
第四十条 公司成立雨季和冬季“三防”指挥部
总 指 挥:董事长、总经理
副总指挥:安全、生产、经营、基建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成 员:安全生产副总工程师、办公室、供应公司、工程管理部、
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局、机运管理部、通防地测部、征迁管理部、武装保卫部等部门负责人
“三防”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公司调度中心,生产技术任办公室主任。
第四十一条 矿井必须成立以矿长为总指挥的雨季和冬季“三防”指挥部,认真研究制定当年雨季和冬季“三防”工作计划。
第四十二条 矿井要建立健全季节性调度工作制度,制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
第二节 雨季“三防”
第四十三条 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往年雨季“三防”工作经验,根据矿区历年洪水位情况,结合实际制定防范措施。“三防”措施于4月10日前报公司“三防”指挥部。
第四十四条 要做好汛前检查工作,认真落实检查责任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四十五条 要加强井口、绞车房、变电所、压风机房、风井等重要工作地点以及井下各涌水点和可能威胁矿区安全的河流、塌陷区等的重点监控,强化对防治水害工作的管理,建立健全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防治水害工作责任制。
第四十六条 汛期前矿井供电系统、运输系统、主要设备及避雷设施等要进行全面检修和检查,保证安全、完好;高压线下必须进行全面清障;通信线路要畅通。
第四十七条 汛期前井下水仓、水沟,必须在完成清淤工作;主排水设备检修完毕;工业广场、生活区内的排水系统等要进行彻底清理,排水设备要检修完好;矿外排水沟、河流、塌陷区等地段,要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制定防范措施。
第四十八条 塌陷区内河堤的复堤加固和铁路回填工作必须结束。确实不能完工的在建工程要督促施工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渡汛方案,明确防汛责任人,落实各项措施。
第四十九条 汛期前塌陷区内的村庄搬迁问题,必须与当地政府联系协调解决。
第五十条 备齐防汛设备、器材和物资,并实行专库、专人保管。防汛物资能随用随取,并不得挪作他用。
第五十一条 汛期前要对井下各涌水点的位置、涌水量等进行全面调查,标入矿图;安排专人定期测量涌水量的变化情况;做好矿井的最大排水能力试验工作。
第五十二条 加强汛期的值班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完善防汛值班制度。执行汛期巡查、巡视制度,及时通报防汛工作情况。
第五十三条 防汛值班领导要坚守岗位,掌握雨情汛情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
第五十四条 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注意天气变化情况,根据需要及时成立和组织抢险队伍。
第三节 冬季“三防”
第五十五条 冬季“三防”要做到人力、物力、财力“三落实”。
第五十六条 结冰期前,矿井要对地面生产系统、排矸系统、主副井口、绞车房、变电所、压风机房等岗位,车辆、管道、通道等设备设施,重点岗位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根据检查情况,研究制定本单位冬季“三防”工作方案,于11月10日前报公司调度室。
第五十七条 必须确保在结冰期前安装或检修好取暖锅炉,整修和保护好通往井口、等候室、洗煤厂、出煤系统、排矸系统、浴室等岗位的供气和供水管道,整修好井口房、绞车房、压风机房、变电所、主扇风机房等要害地点的墙壁和门窗。
第五十八条 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防止井筒结冰。
第五十九条 各单位要强化用火、用电和消防器材的管理工作和矿区的治安保卫工作。加强对要害部位及易燃、易爆场所用火、用电的监督检查和管理。要认真安排好治安保卫人员的值班和巡查工作,切实做好矿区的防火、防盗和综合治安工作。
第六十条 运送职工上下班大客车的单位要加强车辆管理,保证行车安全和车内保暖。
第六十一条 结冰期前对矿内、外的低压供电线路要进行全面整理,杜绝乱拉乱挂现象。
第六十二条 各单位应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注意天气变化情况,及时调度防寒、防冻情况。
第五章 下井汇报
第六十三条 矿领导带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矿井每班必须有矿领导带班下井,带班领导应向公司调度中心汇报带班重点部位、关键环节检查巡视情况和带班地点的安全生产状况。
(二)矿井每月28日前排定下月矿领导带班计划,并报公司安全监察局、调度中心。
第六十四条 矿井重点头面跟、带班人员必须做到“一班三汇报”,即每班开工前、班中、班末向公司调度中心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第六十五条 公司领导及安全生产部室负责人下井须向公司调度中心汇报所到矿井、现场存在的问题及安排解决情况。
煤矿安全生产调度管理
一.调度工作的基本原理:
1.调度的概念:
调度是企业管理中的一项专业工作,是一门管理科学.‘调’就是调整、调节、调配,‘度’就是尺度、权衡。‘调度’就是调遣、指挥与运筹,在安全生产上起协调平衡、指挥和监督作用。
2.调度工作的性质:
在煤矿企业里,生产调度工作是安全技术工作与管理工作相结合的专业工作。
3.煤矿调度工作的特点:
1)很强的连续性.
2)严格的时间性.
3)调度工作的权威性.
4)业务保安的重要性.
4.调度工作遵循的基本要求:
1)及时性和准确性相结合.
2)预见性和求实性相结合.
3)权威性和群众性相结合.
4)灵活性和全面性相结合.
5)发号施令和工作保证相结合.
5.调度工作遵循的基本原则:
1)计划性原则;
2)严肃性原则;
3)集中性原则;
4)准确性原则;
5)及时性原则;
6)求实性原则;
7)预见性原则;
8)灵活性原则;
9)全面性原则;
10)群众性原则。
6.调度工作的重要性:
1)安全生产是煤矿企业的最大效益,安全培训是职工最大的福利.
2)调度安全生产工作关联着矿山的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政治效益)
3)调度安全生产工作关联着矿山的文明建设;(精神文明、物质文明、管理文明、政治文明、制度文明、安全文明)
二.调度室的基本任务、职责和权限:
1.调度室的安全管理:
1)任何时候都不能把安全生产形式估计过高,要始终清醒头脑和高度警觉,始终有一种危机感、忧患感、紧迫感。
2)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对职工的提醒和告戒,必须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安全检查和监督。
3)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安全生产是动态的过程,安全生产必须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班班讲。
4)任何时候都必须依靠扎扎实实的工作,一条一条地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5)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安全理念,坚决不能拿矿工的生命做无谓的冒险。
2.调度室的基本任务:
1)组织和指挥生产;2)指挥和监督安全生产;3)组织和检查生产准备;
3.调度室的基本职责:
1)负责日常生产的组织和指挥,按班、日、旬、月完成原煤产量、掘进进尺、开拓进尺、重点工程等各项生产计划。
2)负责召开调度会、生产会、平衡会,及时解决生产出现的问题。
3)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组织指挥生产。
4)及时掌握生产趋势和分析生产动态,对生产薄弱环节,采掘工作面接替和采掘工出勤率等进行专题调度。
5)检查生产准工作备情况,检查“三量”(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回采煤量)的可采期,保证生产能力相对稳定。
6)检查主要设备,与机电部门一起做好设备检修工作,检查物资、设备的到货和准备情况。
7)经常深入实际,深入采掘第一线,调查研究,熟悉生产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解决生产中的关键问题。
8)建立完善的原始记录,按时填写图表和牌板。
9)负责执行领导调度值班岗位责任制。
10)认真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对领导指示及时检查贯彻执行,对生产出现的重大问题如实地、迅速地上报。
4.调度室的基本权限:
1)对影响当前生产的问题,调度部门有权对同级部门进行统一调度。
2)有权主持或参加月度生产计划的编审工作。
3)有权参加有关生产会,召集调度会,平衡解决生产中的问题。
4)有权根据上级指示和生产急需,调动本企业人力、设备、材料车辆等。
三.调度人员必须做到“十个好”“十个想一想”:
1.“十个好”:
1)建立一个生产调度好班子;
2)培养一支生产调度好队伍;
3)完善一项生产调度好措施;
4)健全一套生产调度好制度;
5)巩固一项生产调度好做法;
6)充实一项生产调度好内容;
7)提出一条生产调度好建议;
8)总结一条生产调度好体会;
9)选准一条生产调度好路子;
10)创新一种生产调度好工作;
2.“十个想一想”:
1)上班之前想一想,安全观念要加强;
2)走进台上想一想,按章指挥记心上;
3)值班时候想一想,制度执行要经常;
4)调度之前想一想,措施工具要妥当;
5)工作之中想一想;操作规程切莫忘;
6)启停设备想一想;了解状况别违章;
7)突然中断想一想,弄清原因别慌张;
8)发布命令想一想,是否适情又恰当;
9)指挥生产想一想,科学管理搞平衡;
10)接到报警想一想,快速反应要果断;
四.调度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1.调度室主任岗位责任制:
1) 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在生产经理、矿长的领导下,负责调度室全面工作,根据煤炭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计划,对日常生产进行安排和指挥。
2)组织安全生产调度会议、参加各种生产会议,对有关安全生产的安排和决议和负责督促检查和落实。
3)掌握生产完成情况和生产动态,搞好综合平衡,组织均衡生产,协助有关领导抓好安全生产。
4)掌握采掘部署、工作面的衔接和采区准备情况,督促解决问题,保持矿井正常接替。
5)负责生产单位和辅助部门的关系。
6)负责接受和传达公司(矿)领导及上级下达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和布置的工作,并检查落实情况。
7)对妨碍安全生产问题和生产中的薄弱环节,组织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发生重大事故时,负责调动人力、物力、车辆等,进行统一调度,行使调度职权。
8)经常检查调度系统工作情况,按月召开调度工作会议,总结工作,交流经验。
9)负责组织领导全矿调度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工作,组织实现标准化调度室。
10)负责向公司(矿)领导和上级汇报工作,提供情况。
2.调度员岗位责任制:
1)必须坚守岗位,负责掌握全矿当班生产作业计划完成情况,并负责当班生产数据的统计及第二天的生产预报工作。
2)在矿井发生重大事故时,立即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调动一切力量,积极组织抢救工作。
3)准确无误地计算各种数据,填写牌板和图表,并记录各种资料台账。
4)认真做好对上级的通知、指示的接受和下达工作,并做好记录。
5)掌握矿井采掘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与有关单位联系,并积极解决。
6)轮流深入井下了解生产情况,掌握现场生产条件和存在问题。
7)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制止“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并做好记录。
8)掌握回采工作面月报表,并做好汇总工作。
9)负责检查上级指示落实执行情况,按要求写出上报材料。
10)搞好日常调度工作,平衡解决生产中的问题,并做好重点工程、季节性工作安排和检查兑现情况。
五.调度室具有的牌板、资料和图纸:
1.牌板:
1)原煤产量及入井人数核定排板。
2)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3)重点工程计划及完成情况。
4)采掘衔接情况。
5)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井下避灾路线图。
6)调度室、调度主任、调度员岗位责任制。
7)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
2.资料:
1)调度台帐。
2)班前会议记录。
3)隐患排查治理台帐。
4)‘五长’下井带班记录。
5)安全生产会议记录。
6)上级来文来电及学习记录。
7)探放水记录。
8)原煤产量及入井人数记录。
9)各种技术措施。
10)瓦斯日报表。
11)测风旬报表。
12)职工出勤报表。
13)职工伤亡和生产事故记录。
3.图纸:
1)采掘工程平面图。
2)通风系统图。
3)井下避灾路线图。
4)井上、下对照图。
5)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图。
6)矿井排水、供电、运输、通信和监控系统图。
六.调度会议:
1.班前会。
2.生产调度会。
3.安全生产例会。
4.事故分析会。
5.调度专业会。
储运中心调度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调度工作,保证生产组织系统高效、有序、顺畅进行,最大限度发挥生产能力,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调度工作的基本任务是以生产计划为依据,在生产领域中科学、均衡地组织生产,及时发现,研究和处理生产活动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生产计划的全面完成。
第三条 调度人员要全面了解企业的生产工艺流程和岗位职责流程及生产情况,对企业生产活动进行合理安排和协调,以使生产系统达到高效率,获得最佳经济效益。
第四条 调度工作必须妥善处理产量与质量、效益,生产与安全等关系。
第二章 调度组织系统
第五条 中心的调度指挥系统包括以中心主任为首、以公司调度室(生产运行部)为中心、由各生产工厂、部室领导和技术设备人员参加的调度管理工作。
第六条 中心调度室最根本的任务是负责生产组织,依据生产计划,保证生产均衡、有序、顺畅的进行。
第七条 日常调度工作必须坚持集中统一的原则,在中心主任领导下,对整个储运中心的生产活动进行集中指挥、统一调度。
第八条 中心各生产班组,每天早会必须按时和如实向调度室汇报本班组当天的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并认真贯彻、调度室发出的各项调度指令,不得迟误。
第九条 中心实行调度长负责制,由调度长行使对中心日常生产的指挥权,必要时可直接调度到班组和岗位。
第十条 调度指令具有权威性,各生产班组必须协作配合,贯彻执行。生产调度有权撤销各生产班组作出的不符合生产规律或不利于综合平衡的决定,各生产班组必须服从,如有不同意见,可提请分管领导和有关领导裁定。但在未裁定前,必须按生产调度的决定执行。
第十一条 调度室解决和处理问题,要迅速果断、有预见性,坚持准确性和及时性。发生紧急情况,立即提出对策并付诸实施,并及时向中心主管领导汇报。
第三章 调度室职责
第十二条 负责制定生产计划和现场作业质量管理计划,报中心批准后,按计划分阶段组织生产,准确掌握企业的生产活动状态,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相互脱节和失调的现象,确保各班组全面完成生产计划。
第十三条 及时向中心主管领导和各分管领导及有关班组报告或传达生产作业计划的执行情况与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第十四条 检查生产班组及有关职能部门执行生产调度会决议落实情况,检查各班组生产进度和龙门吊的运行及质量指标的完成情况。
第十五条 根据生产的需要,有权用调度命令或调度通知的方式,责成有关方面限期解决某些问题;有权指挥和调度本中心各班组及有关职能部门的人力、物力、工具和设备的使用。
第十六条 生产调度发现违章作业现象,在来不及与有关负责人联系时,有权直接制止,并及时通知违章作业者的直接负责人;也可直接按制度执行将处罚单送达该班组。对重大问题可直接向中心领导报告。
第十七条 根据工作的需要,有权要求有关职能部门提供必要的资料、数据、情况(包括统计数字、原始记录、计划布置和职责流程图、生产工作报告等)。
第十八条 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联系,严禁推诿扯皮,要及时沟通、密切配合,解决好生产活动中以及各相互协调环节中出现的问题。
第四章 调度的工作制度
第十九条 日常调度室对影响生产的关键环节(如龙门吊设备的正常开停时间),实行统一掌握,集中控制。
第二十条 各生产班组在生产过程中出现重大设备事故、人身事故、自然灾害或生产关键部位出现突发问题等情况时,要及时向调度室报告。当班调度在向中心领导报告的同时,应迅速组织力量,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态的再发展或扩大。对需要保护现场的,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二十一条 当班调度的工作内容:
1、组织平衡本班生产,随时掌握生产情况;
2、掌握龙门吊设备的运转和检修情况;
3、掌握原料、成品库存及质量情况;
4、掌握龙门吊设备运行情况;
5、掌握各岗位安全操作情况;
6、处理上个班遗留的问题;
7、对有关生产调度中的紧急情况的报告和处理。
第二十四条 当班调度应提前接-班并进行下列工作:
1、听取上班调度介绍生产情况和龙门吊设备运转情况;
2、听取上班调度对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
3、查看上班调度的值班记录;
4、了解中心领导的当班工作安排。
第二十二条 当班调度要及时与各生产单位相互沟通生产情况。
调度必须明确当班的工作任务,要随时掌握生产动态,指挥和协调生产作业,及时记录龙门吊的运转情况和各班组产量、质量等数据。
调度的任务主要是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平衡与组织生产,协助班组解决问题。同时应关注原料堆场、铁路专用线、成品外库现场;对劳动纪律、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情况也要进行相应的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整改意见。
第二十三条 对不服从调度指挥,造成生产过程失控,影响均衡稳定生产和产品销售,造成经济损失的班组和个人,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
第二十四条 因调度人员指挥失误,给生产造成损失的。视情节对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
第二十五条 调度对中心生产实行全面管理,坚持二十四小时倒班,每班一人。
第二十六条 以调度的集中统一指挥为原则,一切与生产相关的操作、指令都要通过调度指挥系统逐级下达,情况紧急或必要时,合理将范围内的人力、物力加以调配,以确保操作平稳,生产安全,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生产任务。
第二十七条 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理:
当调度接到有关班组、部室的紧急电话时,调度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到达现场,确认属实,并通知调度长和主管生产主任,迅速联系有关部门或其他工厂进行相应的处理或救援。
第二十八条 当遇到以下情况时,各班组或部室应及时向生产运行部汇报和当班调度必须立即到位的:
1、发生安全、设备、质量、人身、燃烧等事故的;
2、主要操作指标发生重大变化,明显偏离控制范围的;
3、岗位出现喝酒上岗或打架斗殴扰乱生产秩序的;
4、 主要设备出现故障需进行应急检修处理或设备检修不能按计划完成的;
5、 原料供应脱节、原料供应不足等威胁到生产正常进行的;
6、发现安全隐患及缺少安全防护措施的及监控岗位出现问题的。
7、 调度现场确认后,应及时记录各班组或部室的汇报内容,并立即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应向上级领导汇报。
8、在未接到调度指令前,存在问题的生产班组和部室不得随意停止生产工作。
第五章 调度管理
第二十九条 需要改变生产质量方案,调整生产措施;计划检修和龙门吊设备运行方案时,调度室可直接下达指令到各当班班长,当班班长接到指令后,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第三十条 生产中出现的技术和质量问题(如长时间操作不正常技术措施跟不上、工作效率低等)由当班负责人向调度汇报,及时记录,掌握情况,并给予协调解决。
第三十一条 龙门吊设备出现问题不能正常运行,严重威胁生产时,当班负责人直接与弯管维修班联系进行维护和维修,并及时向中心调度室汇报,调度室应深入现场,组织协调有关单位进行抢修。
第三十二条 每天当班调度应协助好中心领导安排的各项生产任务,并做好监督、检查、考核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劳动纪律等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及负责按计划安排组织指挥生产工作。
第六章 调度指令管理
第三十三条 每天调度会提前10分钟,在储运中心召开,具体对每天生产调度情况和各班组汇报情况加以综合汇总,制定相关措施、计划、方案以及先急后缓、应急处理工作的部署。
第七章 生产计划管理
第三十四条 公司每月生产计划下达后,调度室要根据各单位计划要求,制定调度生产作业计划,实行目标管理。按目标分阶段组织生产,准确掌握企业的生产活动状态,及时消除相互脱节和失调的现象,确保全面完成生产计划。
第八章 生产日报表管理制度
第三十五条 各生产班组统计人员每天9:30分必须准时填送班组生产日报表,日报表中的各项工作量数据必须具有可靠性、真实性。否则每迟报一次罚款20元,拒报、漏报、错报一次罚款50元。
第三十六条 各班组统计人员休假、事假或不在岗情况下,班组负责人要安排其他人员代理报送,代理人所填报的程序仍执行统计人员规定。否则,迟报的每次罚款20元;出现拒报、漏报、错报、每次罚款50元;出现弄虚作假和篡改数据的每次罚款100元。
第八十六条 各班组统计人员每月26号务必将当月生产日报表汇总合计,及时报送有关领导和部门。否则,迟报、漏报、据报、错报的仍执行日报表规定处罚。
第三十七条 各班组统计人员职责流程和工作考核由中心综合管理班管理,在日常报表和各项考核统计工作中,不受任何人影响或制约。否则,不能认真履行其职责的和屡次违反日报表管理规定的,按失职论处予以取消统计员资格并追究处理。
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由调度室负责执行落实和解释。各生产班组、部室必须认真履行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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