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资料网>规章制度>安全制度>《工地日常安全检查制度

工地日常安全检查制度

时间:2022-04-18 14:32:53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工地日常安全检查制度

根据建筑施工的特点,如何更科学、合理地制定安全检查内容是搞好建筑施工安全检查的基础和关键,就当前事故发生情况和建筑施工技术手段来看,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分为:安全管理、外脚手架、“三宝”及“四口”防护、施工用电、龙门架与井字架、塔吊、施工机具等七个方面,基本上能够反映建筑施工安全检查的全貌,依据这七个方面制定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的安全检查表,是保障安全检查顺利进行、进而预防事故发生的前提和基础。

工地日常安全检查制度

1  安全管理

建筑安全施工管理涉及的内容很多,对于安全检查表中安全管理方面的东西,也不可能包罗万象,什么都检查,但一些主要项目,关键的东西必须列入检查表中。

1.1  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这个责任制包括各个层次、各个工种、各个岗位,人人都要有安全生产责任。对各级各部门未执行安全责任制要考核,对经济承包合同中无安全生产指标的要考核,对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单位或部门实行安全否定。

1.2  安全教育。安全教育是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旨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使员工掌握一般的安全技能和应知应会。因此要对安全教育这一项着重检查,若新人厂员工未进行安全教育、员工变换工种时未进行安全教育、员工不懂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范,均要进行检查考核扣分。

1.3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是建筑工程施工的总纲,它必须包含安全管理的内容,如若施工组织设计中无安全措施,或安全措施未经审批,或安全措施不全面,或安全措施无针对性,都要进行检查扣分。

1.4  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这是安全施工的纲领性文件,若该工程无安全技术交底,或交底针对性不强,或交底不全面,或交底未履行签字手续的,也要进行安全检查扣分。

1.5  特种作业持证上岗。这是规范作业人员安全行为的强制性手段。如特种作业人员未做到持证上岗,则不能从事特种作业,特种工未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或非特种工从事特种作业,都要扣分。

1.6  工程日常检查。要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若日常安全检查无记录,或对检查出的隐患整改做不到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或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所列项目未如期完成都要进行检查扣分。

2.1.7  班前安全活动。这是班组安全活动的重要内容,也是班组有效防止事故的重要措施。若施工班组未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或班前安全活动无记录者进行安全检查扣分。

1.8  遵章守纪。员工的遵章守纪是建筑施工安全的重要保障。在一个施工工地若员工违章或管理人员违章都要进行安全检查扣分。

1.9  工伤事故管理。对于一个建筑施工工地来说,若发生了工伤事故未按事故调查处理程序办事,或未做到“四不放过”,或发生了工伤事故未按规定进行报告,而是“私了”的,或未建立工伤事故档案的均要进行安全检查扣分。

2  外脚手架

2.1  立杆基础。现场检查每10延长米立杆基础不平整、不夯实,或10延长米钢脚手立杆无底座或垫木的,或每10延长米木、竹脚手立杆不埋地的,或每10延长米立杆无扫地杆的,根据检查标准扣分。

2.2  架体与建筑物拉结。架子高度在7m以上,每高4m、水平每隔7m至少有一拉结点,若不够扣分,或有拉结点但不坚固,也要检查扣分。

2.3  防护拉杆及踢脚板或立网(2m以上)。每l0m不设防护栏杆,或每l0m不设踢脚板或不挂立网防护的,或累计50m不设防护的,或每l0m防护不严密的,或累计50m防护不严密的;都要进行安全检查扣分。

2.4  施工层脚手板铺设。在施工现场每l0m脚手板不铺满者,或累计50m脚手板不铺满者均要扣分。每有一处探头板者也要扣分。

2.5  剪刀撑设置。在施工工程中,每缺少一组剪刀撑要扣分,有50%处不设置剪刀撑或剪刀撑不符合要求要立即整改,并加重扣分。

2.6  脚手架材质。每10%不符合规程要求,或木跳板两头不扎铁丝,均要检查扣分。

2.7  脚手架宽度。单排、双排架子不合规程要求均要扣分。

2.8  立杆、大横杆间距。立杆间距不符合规程要求,或大横杆有一处不符合规程要求均要检查扣分。

2.9  小横杆间距。不符合规程要求,或单排架子小横杆插入墙内有小于12em均要检查扣分。 考试吧

2.10  荷载。承重脚手架负荷量每平方米超过270cm的要扣分。

2.11  杆件搭接。木、竹立杆、大横杆每一处小于1.5m要扣分。钢管立杆、横杆不用扣件联结发现一处扣一处的分。

2.12  斜道。对不设上下通道的,或通道设置不符合规程要求的均要扣分。

3  “三宝”及“四口”防护

3.1  安全帽。在施工现场,发现不戴安全帽,或从事粉尘作业的工人不戴防尘罩,从事机械作业的女工不戴女工帽的均要检查扣分。

3.2  安全网。现场检查无首层安全网者,或每隔4层无固定安全网者(高层),或未随施工高度上升的安全网(高层),或安全网未按规定设支杆、每少一根、每一处支杆与地面不成45°角或弯曲断裂者,或每一处不拉紧、不严、不固定里高外低者,或网内有杂物者,或网与下方物体表面距离小于3m者,都要进行检查扣分。

3.3  安全带。现场发现安全带绑扎得不符合要求,不戴安全带者均要扣分。

3.4  楼梯口、电梯口防护。现场检查无防护门、拦的,或防护不严的,均扣分。

3.5  预留洞口、坑井防护。现场检查无防护盖板的,或防护不严的,均扣分。

3.6  通道口防护。现场检查无防护棚,或防护不严,或防护棚不牢固、材质不符合要求的,均扣分。

3.7  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防护。现场检查临边无防护,或防护不严密的,均扣分。

4  施工用电

4.1  在建工程与临近高压线的距离。小于规定要求又无防护措施的,或防护不严密的,均要扣分。

4.2  支线架设。每发现一处电箱下引出线混乱,或电线破皮漏电,或线路过道无防护,均要扣分。

4.3  现场照明。手持照明灯不使用安全电压,或危险场所不使用安全电压者,或电线老化皮破绝缘差者,或导线未绑在绝缘于上者,或照明线路及灯具距离小于规定者,均要扣分。

4.4  低压干线架设。电杆上无横担无绝缘子,或违反规程将电线架设在脚手架上、树上等,均要扣分。

4.5  开关箱。位置安装不当,或无防雨措施,无保护接地接零,违反“一机一闸一保护”原则,或无门无锁,或箱内有杂物等,均要扣分。

4.6  熔丝。安装不符合要求,或用其它金属代替熔丝,均要扣分。

4.7  变配电装置。不符合安全要求要扣分。

5  龙门架与井字架

5.1  限位保险装置。吊盘在每层停放时无灵敏可靠制动停靠装置,或无超高限位装置,均要扣分。

5.2  缆风绳。架高10-15m时设一组,每增高l0m加设一组,少一组则扣分;架体未同建筑物拉接牢靠,每发现一处则扣分;缆风绳未用钢丝绳或缆风绳角度不符合45°至60°的每少一处则扣分;缆风绳无地锚或随意绑扎则扣分。

5.3  钢丝绳。在用钢丝绳已超过报废标准仍在使用的责令换新绳后扣分;在用钢丝绳表面锈蚀绳芯缺油的扣分;绳卡不符合规定的扣分;钢丝绳无过路保护的扣分;钢丝绳拖地也要扣分。

5.4  楼层卸料平台防护。卸料平台无防护栏或防护不严者,平台跳板不严者,井架在每层卸料平台无防护门者,均要扣分。

5.5  吊盘。吊盘无安全门,或有违章乘坐吊盘的均扣分。

5.6  井架安装验收。无验收合格单者,或无责任人签字者均扣分。

6  塔吊

6.1  力矩限制器。无力矩限制器,或力矩限制器不灵敏,均要扣分。

6.2  限位器。无超高、变幅、行走限位器,或限位器不灵敏,或行走限位器无碰触装置的,均要扣分。

6.3  保险装置。吊钩无保险装置,或卷扬机滚筒无保险,均要扣分。

6.4  塔吊指挥。指挥无专人,不持证上岗的,或司机无证上岗的均要扣分。

6.5  路基与轨道。路基不坚实,不平整,无排水措施,或枕木铺设不符使用说明书要求,或道钉与接头螺栓数量不足,或道钉安装不牢固,或轨距偏差大于其名义值的1/1000,或道轨接头高低差大于0.2cm,或在纵横方向上倾斜度大于1/1000,均要扣分。

6.6  电缆。无卷线器则扣分。

6.7  塔吊同输电线路距离及电气保护。最小距离小于规定值又无保护的,防护措施不严密的,道轨无保护接地的,保护接地不符合要求的,均要扣分。

6.8  夹轨钳及道挡。无夹轨钳或有夹轨钳不用,无轨道极限位置阻挡器、道轨不牢固、不符合要求的,均扣分。

6.9  塔吊安装验收。安装完毕无验收单的,或负责人不签字的,均扣分。

7  施工机具

7.1  平刨。传动部位无防护罩,无护手安全装置,无保护接地或接零,不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均要扣分。

7.2  电锯。传动装置无防护罩,无防护挡板等安全装置,无保护接地接零,不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均要扣分。

7.3  手持电动工具。无保护接地或接零,不安装漏电保护器,均扣分。

7.4  钢筋机械。传动部分无防护罩,无保护接地接零的,均扣分。

7.5  电焊机。无良好保护接地或接零,无防雨措施,配线乱拉乱搭,焊把、把线绝缘不好,随地拖拉的,均扣分。

7.6  搅拌机。安装位置不平,不结实,不稳固,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达不到要求,无保护接地或接零,无保险挂钩或不挂保险钩的,均要扣分。 

安全标准工地建设管理办法2015-10-19 15:44 | #2楼

1 目的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强化施工过程控制,推进施工现场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全面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水平,努力创建总公司、公司安全标准工地,特制定本标准。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从事的线桥、四电、房建及相关专业的工程施工工地建设(包括合格供方)。机电设备制造公司、混凝土制品公司等基层公司的生产车间建设可参照本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 “安全标准车间建设”管理办法。

3  引用标准

3.1 工程总公司文件[2004]37号《工程总公司安全标准工地评选办法》。

3.2 公司《安全标准工地建设管理办法》。

3.3 GB/T19000-2000  idt  ISO9000:2000《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

3.4 GB/T19001-2000  idt  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3.5 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

3.6 ZJ01-《质量手册》

3.7 ZJ02-《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手册》。

4 术语与缩写

4.1《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安全标准工地评选办法》以下简称《总公司评选办法》。

4.2 中铁##公司《安全标准工地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司管理办法》。

5职责

5.1 公司成立安全标准工地验收工作委员会:

主  任:总经理

副主任:主管生产副总经理、主管安全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委  员:安全质量科科长、党委工作科科长、工会副主席、团委书记、行政办公室主任、企业策划科科长、人力资源科科长、财务科科长、施工技术科科长、物资设备科科长、成本预算科科长、审计监察科科长、经营开发中心主任、社会事业管理中心主任

安全标准工地验收工作办公室设在安全质量科,负责组织公司安全标准工地验收及具体评分验收,审核申报公司安全标准工地工作。

5.2 公司科门职责

5.2.1 安全质量科负责公司安全标准工地建设的归口管理,组织管内新建工程项目安全标准工地建设的验收审批工作,负责创建公司、总公司安全标准工地的指导服务、计划申报、初验审核工作。

5.2.2 党委工作科负责组织开展创建安全标准工地活动的宣传教育工作。

5.2.3 工会负责组织落实项目文化娱乐活动点建设和生活卫生保障工作。

5.2.4 团委负责组织团员青年开展岗位安全创建工作。

5.2.5 公司其它科门负责配合检查、指导验收工作。

5.3 各单位安全生产检查科门负责本单位新建工程项目创建安全标准工地的组织实施、综合管理、指导服务、计划申报、初验审核工作。

5.4 公司相关项目经理科负责具体实施安全标准工地的创建工作。

6 管理内容与控制要求

6.1 总体要求

6.1.1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安全生产规定、指令,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6.1.2 建立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组织。第一管理者统筹兼顾,全面负责;党政工团、生产业务科门和有关人员齐抓共管,共同创建安全标准工地。

6.1.3 施工现场要高度重视安全标准工地,制定创建目标责任制,在抓好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工作的同时,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两个文明建设、文化娱乐活动和生活卫生保障等工作。

6.1.4 不断完善工程分承包管理办法,对整建制施工分包队伍和劳务协作队伍,必须纳入本企业进行严格监督管理,杜绝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的行为。

6.1.5 坚持常年开展安全标准工地建设工作,抓好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消除事故隐患。各单位要在实施中不断总结完善,形成标准化、规范化、相对固定的创建模式。 

6.2 基本标准

6.2.1 各单位要加强安全管理,对安全生产进行有效监控。

a)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和《建筑法》,加强企业内控,形成强力有效的安全监控管理系统。

b) 各级安全质量管理科门要建立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档案、台帐和相关会议、学习等记录,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实绩,做到工作计划科署、贯彻实施、监督检查、持续改进、总结提高。

c) 坚持季、月、旬、日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制度,利用多种形式,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6.2.2 施工项目必须建立健全项目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6.2.3 项目的安全质量控制管理体系有效运行,针对项目专业技术特点,加强重点科位、危险区域的监控管理,减少管理漏洞,控制安全隐患。

a)交叉作业应留有足够的安全空间、安全距离和安全范围,妥善安排各工种工序作业时间,排除交叉作业互相干扰,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

b)临时用电必须按规定标准,统一规划设计实施,不得随意拉挂、安装用电线路;配电箱(闸刀盒、熔丝保护罩等)按标准设置,封闭加锁专人管理;用电设备保护接地,手提式电动机具应安装漏电保护器等。

c)起重、吊笼、千斤顶和所有利用卷扬机具起吊、升降、拖拉的作业,必须保证设备、关键科件、钢丝绳、限位器、报警器的安全可靠,定期和随时性检修。

d)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穿防滑鞋;易发生物体打击的作业必须配带标准安全帽;尘毒等有害作业和危险作业,必须有针对性的防护设施和个体保护措施,保证安全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安全可靠。

e)各种压力容器必须分类在固定位置存放,禁止露天雨淋暴晒、靠近热源和强烈碰撞,保证压力容器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建立作业和专人保管制度。

f)严格按规定程序组织施工,作业有序,纪律严明,关键工序需制定劳动安全、工程质量、监督控制等“卡死”措施,设有醒目的提示牌、警示牌等。

g)营业线或邻近营业线施工必须严格按照铁路运输行业规定,办理与施工项目有关的手续,必要时在运输科门派专人监护指导下实施作业,确保施工和运输安全。

h)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技能培训,取得国家有关科门颁发的操作许可证书,经本企业登记造册再次考核认可后,方可从事本岗位特种作业。

i)施工场地按不同工种工序设立必要和相对固定的安全操作程序、岗位责任、劳动纪律、安全防护及党群组织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标牌,互相制约,监督实施。

j)施工场地设有醒目的工程简介和相关内容的标牌,机具物料放置有序,环境整洁卫生,走行道路安全通畅。按作业区划分,设有醒目的“严禁”、“警告”、“指示”、“提示”等标准规格的安全标志牌等。

k) 加强作业场所的尘毒治理,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提供安全卫生、清洁舒适的文明作业环境,防止尘毒作业转嫁和女职工特殊保护工作。

6.2.4 建立并认真执行安全质量奖罚制度,做到达标奖励、违章处罚,采取行政及经济手段,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6.2.5 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设计图纸要求施工,做好工地技术管理。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设计文件审核、技术交底时无技术疏漏。

6.2.6 及时制订各项安全生产处置预案。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订有针对性的、可操作性强的防范措施,并及时落实到位。

6.2.7 及时下达各专业的季节性施工措施并遵照执行。

做好季节性防暑、防寒工作;在汛期应制定防洪抢险预案,做好防洪劳力、机具、材料等抢险前期准备工作;建立干科昼夜值班制度、雨前雨后及冒雨检查制度,及时处理险情,最大限度减少水害损失,确保人身安全。

6.2.8 要加强宣传教育力度,使安全生产、质量创优意识深入人心。

6.2.9 建设有项目自身特色的文化娱乐活动点和努力做好生活卫生保障工作,按照项目规模及工期条件努力改善员工生活,积极开展有益的业余文化活动。

6.2.10 相对固定的工地应设有文化娱乐、体育活动和读书阅览室等场所,经常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员工的业余精神文化生活。

6.2.11 临时住房需考虑自然条件等因素,做到场地选址安全、房建布局合理;办公区和生活区室内外环境整洁卫生;自备水源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食堂(饮食)卫生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法规定;工地厕所逐步向密闭水冲式过渡;卫生室(保健站)做好工地员工负伤和传染病、常见病的医疗和现场救护工作。

6.3 申报程序

6.3.1 正式申报前,填写当年度“公司安全标准工地创建计划表”,并以文件和电子邮件两种形式于当年3月10日前由公司安全质量科报公司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处。准备申报总公司安全标准工地的项目在“备注栏”中注明。

6.3.2 正式申报时,填写当年度“公司安全标准工地申报审批表”,并附2000字以内的工作总结材料,经逐级审核盖章后,于当年7月10日前报公司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处。

6.4 评分验收与向上级申报

6.4.1 评分验收标准

a) 严格按照 “公司安全标准工地验收评定表”进行评分验收。

b) 达到70分以上者评为合格安全标准工地,95分以上评为优良安全标准工地。原则上只有被评为公司的优良安全标准工地,才能推荐申报总公司安全标准工地。

c) 创建总公司安全标准工地,总施工期宜在12个月以上的在建工程项目。

6.4.2评分验收

对各单位计划创建和正式申报的安全标准工地,公司安全质量科按项目规模、工期等条件排序统计申报,并在年度内适时由公司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处进行抽检复查审核,并由其报公司验收委员会审批,发文公布。

6.4.3 创建总公司安全标准工地工作

在被评为公司优秀的项目的基础上,由公司按总公司申报程序,根据总公司下达的计划数量,统一推荐创建总公司安全标准工地。

6.5 表彰奖励

6.5.1 安全标准工地的检查验收工作实行“开工验收、日常考核、年终总结”的办法。 公司安全质量科制定了《施工安全检查表》,由项目经理科组织安全质量、技术等有关科门人员,按《施工安全检查表》对项目安全标准工地建设工作进行自检验收,并将检查结果报公司安全质量科。施工过程中实行项目经理科旬检、月检、公司季检的检查制度,按《施工安全检查表》的标准进行考核打分,项目经理科每月将月检情况报公司。

6.5.2 对获得公司安全标准工地的工程项目和施工单位,授予公司“安全标准工地”奖牌,并通报表彰奖励。

6.5.3 对各单位党政正职的奖罚,按公司与各单位签订的经营责任状兑现。

6.5.4 工程项目经总公司、公司安全标准工地检查组通报批评或罚款的,公司项目经理科、工地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或一次性罚款。

6.5.5 已获得安全标准工地的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责任死亡事故、行车险性事故或发生严重违规行为时,公司收缴奖牌,取消荣誉。

6.6本标准由公司安全质量科负责解释。

6.7安全标准车间的建设参照本办法办理。

6.8本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工地日常安全检查制度】相关文章:

日常安全检查制度01-18

日常安全检查制度(精选18篇)03-29

日常安全检查制度(6篇)01-18

工地安全检查制度(精选15篇)02-24

安全检查制度05-10

安全检查制度08-13

安全检查制度规定05-13

安全检查制度【荐】06-13

【精】安全检查制度06-13

安全检查制度【热门】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