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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闭环管理制度
为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建立安全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狠抓各类安全问题的查除整改工作,形成安全信息运行闭环,实现安全的无缝隙管理,结合公司实际,本着简单易行,便于操作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信息中心设置和职责
(一)设置:
公司成立安全信息中心,由安全副总经理主管,设主任1名;工作人员5名。安全信息中心机控室设在公司办公楼五楼,安全信息录入室设在公司更-衣楼一楼(群监站)。
(二)工作方式:
安全信息中心,三班安排人员工作值班。
(三)职责
建立完善矿各级涉及安全运行的责任制、操作规程、岗标等规章制度。建立、管理矿井安全信息数字化管理系统;收集单位和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信息,保证安全信息的及时收集反馈、整改落实;分门别类整理各类安全信息,对整理的信息进行级别分类,建立安全台帐;上报、督促、落实各类安全信息(隐患)的整改,负责每月通报一次;制作安全信息日报、旬报、月报、季报、年报、年报。存储安全信息档案;加强安全管理基础研究,不断创新管理,提高矿井安全管理水平。
三、安全信息处置流程
(一)安全信息处置流程:
各级管理人员、检查人员→→→到安全信息录入室拿自己的安全隐患记录本深入现场→→→对照标准查出问题填写到安全隐患记录本上→→→上井后到安全信息录入室交给信息员进行录入上网传给问题单位→→→存在问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问题通知单上签署整改措施及整改日期上网传给安全部和安全信息中心→→→单位安全队长到安全部将已处理的隐患消号→→→安监员现场跟踪复查并将结果(在已整改问题后面打勾签字,对未整改的问题要注明未整改原因)信息反馈给安全信息中心录入计算机上网→→→信息员对到期应整改而未整改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重新限定整改时间录入计算机上网→→→直至问题整改完毕录入计算机上网。
四、安全信息的管理
(一)安全信息收集
各级管理人员及检查人员在现场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严格按《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操作规程》、《煤矿作业规程》、《隐患排查管理规定》、《三违认定标准》以及公司、矿有关规定等一系列等法律法规,以严、细、实的作风查出作业现场的安全问题,上井后将安全隐患记录本交给安全部,值班人员对安全隐患筛选后交安全管理信息中心,信息员按照安全隐患记录本上的问题,录入安全局域网上发布。
(二)安全信息整理
信息中心负责对安全信息的整理,对每天来自各方面的安全信息按A(需集团公司解决)、B(需公司解决)、C(部室区队可以解决)三级分类,并分采掘管理、机电管理、运输管理、一通三防、其它等五类进行分类。督促存在问题单位管理人员严格按类别划分签署整改日期,信息中心在网上建立安全信息日报表及未整改安全信息台账,对每天的安全信息分类统计,把未整改的安全信息记入台帐,按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防、地面单位分口生成安全信息日报表,进行日清日结。报表分送安全部和隐患涉及区队、业务部室、分管副总经理、安全副总经理。内容包括前一天检查问题未整改安全信息及新增加的安全信息。
(三)安全信息筛选
每天有安全部值班人员对隐患记录本上的隐患进行筛选,凡现场当天处理的隐患不上网。
(四)安全隐患消号
每天由各单位安全队长到安全部对已处理的隐患进行消号。
(五)安全信息复查
安全信息的复查主要由单位跟班管理人员及安监员负责,安监员下井前将前天的安全问题通知单按分片范围分解,到现场后逐条进行复查,对未整改的安全信息与下一班安监员严格交接,并通知单位跟班管理人员签字。上井后将信息反馈给信息中心,由信息员在已整改问题后面打勾签字,对未整改的问题要注明未整改原因,进行录入,以此类推,信息员对到期应整改而未整改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重新限定整改时间直至问题整改完毕。
五、奖罚规定
(一)凡各级管理人员及检查人员以及小分队人员下井不到现场,上井造假填写安全隐患记录本,一经查实,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二)安全隐患记录本日常由安全信息中心负责保存,各级管理人员及检查人员一人一本,下井时从信息中心领取,升井后交给信息中心保管。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三)公司设安全隐患信息整改、消号奖,凡按期对隐患进行整改、消号的,对隐患整改单位、相关业务部室、分管副总经理等相关管理人员重奖。
(四)各级管理人员下井所到地点,如在24小时之内因有隐患而没有查出发生事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分析处理。对现场存有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或危险源而没有盯靠现场解决处理而导致事故的,或现场违章指挥导致事故的,按事故分析报告和上级处理意见追究处理。因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导致发生重大事故的,按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闭环"管理经验材料选编
一、行为控制管理闭环——严起来、落实下去,增强安全执行力,确保执行规定不走样,细心操作不间断,责任制落实不动摇。
在安全管理的具体实践中,我们感到,国家局、省局及集团公司的整个安全管理控制体系及规程标准,已经足够细、足够全、足够完整,如果落实到位,就足以保证现场安全。对于煤炭生产的基层单位,最重要的就是把党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到行动上,把煤炭行业的安全标准落实在岗位上,把以人为本、关爱生命落实到每个员工身上。为此,我们设计出从“会议组织→贯彻执行→现场监督→考核复查→补充完善→结果反馈”的落实程序,始终把需要执行落实的事情夜以继日地重复到位,我们认为管住了人、管好了人就掌握了安全生产的主动权。因此,在实行“行为闭环控制”的具体过程中,我们主要是坚持了“十句话”:
第一句话:处理问题不过天。每天早上7:20分的碰头会和每天晚上7:20分的调度会,集中检查前一天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安排落实当天现场查出的问题,周而复始,从不中断。同时,以周、旬、月、季度和以年度为时间单位的会议,都同步对当期安全生产工作闭环运行。
第二句话:责任量化到人头。我们规定各项安全工作安排必须落实到某一个具体的责任人,变多人负责为一人负责,上有千根线,下有一根针,要求对每一个层面的安全管理工作,从上到下都是一人负责,逐级分工,层层落实。
第三句话:罚款必须交现金。凡是影响安全生产的责任者,一律实行罚款制度,各类罚款,必须由责任人本人拿身份证到财务部门交现金,否则,第二天翻番,第三天是工人的下岗,是干部的免职。据统计,2001年以来,各类罚款就有60628人次,罚款额230.85万元。
第四句话:不保安全就换人。对执行不力、工作无序、累推不动、事故频发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免职,没有安全就没有干部的政治生命。2001年以来,先后有45名科(区)长被免职当工人,重新组阁的生产区队有3个,班子集体被免职的有18人。
第五句话:区长靠直选、责任一人担。按照省局抓“双基”的要求,我们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实行了“区长直选”,把最基层、最基础的安全工作责任落实给区长。由矿确定直选单位,确定候选人员,由职工无记名投票选出单位负责人(兼区长),再由单位负责人逐级聘任副职,每年一选,每年一聘,把区长的选择权交给职工,区长失职、渎职、不尽职,就会被职工免职;副职抓不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就会被区长撤职。
第六句话:一井两餐三会。我们规定生产矿长是现场管理第一责任者,天天负责召集安全生产调度会,完成前一天安排工作的闭环检查,部署新一天工作安排,在隔日的调度会上再闭环反馈,确保对安全生产流程的控制。各生产单位的区长每天上大班,上午下井,上井后在矿上集体就餐,吃两顿饭;召开本单位中班班前会,晚上参加矿生产调度会,同时晚上8:30分主持召开本单位夜班班前会,对本区的工作全方位的跟进控制。
第七句话:现场电话交接-班。各生产区队的副职领导分三班盯岗,与工人同上同下,现场电话报告安监处交接-班,称之为“工人三班倒,班班见领导”。
第八句话:早七晚九,星期天不走。管理干部每天早七点到矿,晚上九点离矿,生产线管理人员每晚参加调度会,并在会上研究解决当天安全工作存在问题的具体措施,落实到人,限期解决。除特殊情况外,天天如此。
第九句话:手机一响、50元交上。为了培育干部职工执行力,养成讲究细节、注重小事、从细节上保证安全的好习惯,我们规定各类会议必须不能出现手机响声,否则每响一声罚款50元。
第十句话:长期坚持、雷打不动。每月由矿长组织的安全大检查、总工程师组织的重大隐患排查、安监处长组织的质量验收评估等各项管理制度持之以恒、雷打不动。
二、安全监控管理闭环——事事有程序,件件有监督,强化内部监察管控,确保生产环境安全可靠。
我们先后出台了“工程设计→规程编制→组织施工→安全监督→考核验收”全过程质量验收闭环、“隐患排查→分类整理→落实整改→复查验收→信息反馈→新的隐患排查”的隐患治理闭环为模块的安全监控管理闭环,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管控程序,踏踏实实,一天下一个井,下一个井解决一个事情,解决一个事情消除一个隐患,在最大可能的可控范围内,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安全监控的管理闭环对接中,我们主要是推进了“四种承包”:
工程质量承包到班组。我们规定工程质量管理从设计到施工,各个环节、各道工序高标准、严要求。对具体组织施工的班组实行了“工程质量终生负责制、处罚联责制和保证金制”,严把质量标准毫米关,对不合格工程坚决推倒重来,并由施工单位包赔一切损失,彻底杜绝了不合格工程。
隐患排查承包到个人。我们全矿管理人员及安监人员把每天检查发现的各类隐患,汇总到当天的评估日报表中,并把隐患产生的班次输入微机,分管领导在每天的生产会上通报,谁发现的隐患由谁从头到尾负责解决,安监处考核落实,所有隐患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消除。
安全监察承包到头面。安全监察员包头包面包线,谁的区域谁负责,凡管理范围内出现安全事故,与直接责任者同等严肃处理。为确保公正执法,我们规定安监处长只服从于安全规程与安全规定,只对矿长负责。安监处从处长到安监员的工资奖金与生产指标没有丝毫联系,全部收入只与安全、质量挂钩考核。同时,凡是工作中向区队、班组要指标和接受礼金的,经查实对责任安监员开除矿籍,同组人员分别罚款1000元,年度内出现三次对安监处长免职。
事故防范承包到部门。我们规定凡是国家局、省局及集团公司下发的各类事故通报,由各专业管理部门对此类事故的防范学习负总责,组织对口生产单位一事故一分析一预案,把小事故当大事故处理,把别人的事故当自己的事故处理。对防范措施的落实,由安监处进行跟踪,凡是出现生产现场与防范实际不相符的,在处罚责任单位负责人的基础上,双倍联责处罚专业领导。
三、技能提升管理闭环——干什么学什么会什么,确保干部职工技能素质安全可靠
我们以“岗位设置→技能学习→考试考核→跟踪复查→奖优罚劣→岗位调整”的“闭环”操作平台为主体,以安全文化的渗透为辅助,提升人的本质安全。在这一组闭环的承接操作与控制中,我们主要是规范了“四种机制”:
岗位准入机制。所有与安全生产系统相关联的专业、岗位,不论是对新招收的拟录用人员,还是在岗的专业人员,我们根据工作岗位要求,持续不断的进行矿情、“三大规程”及相关课程的系统学习,考试合格方能安排上岗。
业务考核机制。在符合上岗要求的基础上,严格按照“矿上组织教、专业组织比、工区组织学、个人组织练”的技能提升学习标准和培训方式,按照专业分工,干什么学什么考什么会什么,一级抓一级,安监处与人力资源部跟踪复查,如结果不实,工区领导及监考人员要负联带责任,受严格处罚。
技能培训机制。所有外出培训人员,培训结束后将全部培训资料和学习笔记交人力资源部,由安监处和人力资源部负责根据培训内容出题考试,考试合格的,人力资源部出据由安监处处长和人力资源签名的“考试合格证明”,依此报销培训费用;考试不合格的,罚款100元并停止工作,待岗参加培训,待岗期间停发工资,补考后仍不合格的,是干部的免职,是工人的下岗。
人员退出机制。对经常旷工缺勤、违章蛮干的“补考大王、逃课大王、违章大王”,坚决予以除名、清退,据统计,自2001年以来,我矿对158名安全不放心人员分别给予了除名处理。
我们感到“闭环”是一种管理方法,更是一种管理理念,它要求煤矿在安全管理过程中必须真干、真抓、真严、真管,把简单的事情持之以恒、夜以继日地重复到位,用管理的主动来创造最大可能。闭环保证了安全,安全促进了发展,2015年我们完成企业总产值15亿元,先后获得全国文明煤矿、全国“双十佳”煤矿、全省煤矿“双基”建设先进单位等30多项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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