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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场消防安全制度

时间:2023-06-01 18:40:04 振濠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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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场消防安全制度(精选12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剧场消防安全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剧场消防安全制度(精选12篇)

  剧场消防安全制度 1

  (一)防 火

  一、甲等及乙等的大型、特大型剧场舞台台口应设防火幕。超过800个座位的特等,甲等剧场及高层民用建筑中超过800个座位的剧场舞台台口宜设防火幕。

  二、舞台主台通向各处洞口均应设甲级防火门,或设置水幕。

  三、舞台与主台台部分的隔墙及舞台下部台仓的周围墙体均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2.5h的不燃烧体。

  四、舞台(包括主台、侧台、后舞台)内的天桥、渡桥码头、平台板、栅顶应用用不燃烧体,耐火极限不应小于0.5h。

  五、变电间之高、低压配电室与舞台、侧台、后台相连时,必须设置面积不小于6 m2的前室,并应设甲级防火门。

  六、甲等及乙等的大型、特大型剧场应设消防控制室,位置宜靠近舞台,并有对外的单独出入口,面积不应小于12 m2。

  七、观众厅吊顶内的吸声、隔热、保温材料应有用不燃烧材料。观众厅(包括乐池)的天棚、墙面、地面装修材料不应低于A1级,当采用B1级装修材料时应设置相应的消防设施。

  八、剧场检修马道应采用不燃材料,

  九、观众厅及舞台内的灯光控制室、面光桥及耳光室各界面构造采用不燃材料。

  十、舞台上部屋顶或侧墙上应设置通风排烟设施。当舞台高度小于12m时,可采用自然排烟,排烟窗的净面积不应小于主台地面面积的'5%。排烟窗应避免因锈蚀或冰冻而无法开启。在设置自动开启

  装置的同时,应设置手动开启装置。当舞台高度等于或大于12m时,应设机械排烟装置。

  十一、舞台内严禁设置燃气加热装置,后台使用上述装置时,应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h的隔墙和甲级防火门分隔,并不应靠近服装室、道具间。

  十二、当剧场建筑与其他建筑合建或毗连时,应形成独立的防火分区,以防火墙隔开,并不得开门窗洞;当设门时,应设甲级防火门,上下楼板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5h。

  十三、机械舞台台板采用的材料不得低于B1级。

  十四、舞台所布幕均应为B1材料。

  (二)疏 散

  一、观众厅出口应符合下元旦规定:

  1、出口均匀布景,主要出口不宜靠近舞台;

  2、楼梯与池座应分别布置出口。楼座至少有两个独立的出口,不足50座时可设一个出口。楼座不应窗越池座疏散。当楼座与池座疏散无交叉并不影响池座安全疏散时,楼座可经池座疏散。

  二、观众厅出口门、疏散外门及后台疏散门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设双扇门,净宽不小于1.40m,向疏散方向开启;

  2、紧靠门不应设门槛,设置踏步在1.40m以外;

  3、严禁用推拉门、卷帘门、转门、折叠门、铁栅门;

  4、宜采用自动门闩,门洞上方应设疏散指示标志。

  三、观众厅外疏散通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1、坡度:室内部分不应大于1:8室个部分不应大于1:10,并应加防滑措施,室内坡道采用地毯等不应低于B1级材料。为残疾人设置的通道坡度不应大于1:12;

  2、地面以上2m内不得有任何突出物。不得设置落地镜子及装饰性假门;

  3、疏散通道穿行前厅及休息厅时,设置在前厅、休息厅的小卖部及存衣处不得影响疏散的畅通;

  4、疏散通道的隔墙耐火极限不应小于1.00h;

  5、疏散通道内装修材料:天棚不低于A级,墙面和地面不低于B级,不得采用在燃烧时产生有毒气体的材料;

  6、疏散通道宜有自然通风用采光;当没有自然通风及采光时应设人工照明,超过20m长时应采用机械通风排烟。

  四、主要疏散楼梯应符合下列规定:

  1、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8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6m,连续踏步不得小于18级,超过18级时,应加设中间休息平台,楼梯平台宽度不应小于梯段宽度,并不得小于1.10m;

  2、不得采用螺旋楼梯,采用扇形梯段时,离踏步窄端扶手水平距离0.25m处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2m,宽端扶手处不应大于0.50m,休息平台窄端不小于1.20m;

  3、楼梯应设置坚固、连续的扶手,高度不应低于0.85m。

  五、后台应有不少两个直接通向室外的出口。

  六、乐池和台仓出口不应少于两个。

  七、舞台天桥、栅顶的垂直交通,舞台至面光桥、耳光室的垂直交通应采用金属梯或钢筋混凝土梯,坡度不应大于60度,宽度不应小于0.60m,并有坚固、连续扶手。

  八、剧场与其他建筑合建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观众厅应建在首层或第二、三层;

  2、出口标高宜同于所在层标高;

  3、应设专用疏散通道通向室外安全地带。

  九、疏散口的帷幕应采用B1级材料。

  十、室外疏散及集散广场不得兼作停车场。

  (三)消防给水

  一、超过800个座位的剧场,应设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

  800个座位以上,特等、甲等剧场应设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

  机械化舞台台仓部位,应设置消火栓。

  剧场超过1500个座位时,闷顶面光桥时,宜增设有消防卷盘的消火栓。

  二、超过1500个座位的观众厅的闷顶内、净空高度不超过8m的观众厅、舞台上部(屋顶采用金属构件时)、化妆室、道具室、储藏室和贵宾室应设置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三、超过1500个座位的剧场,舞台葡萄架下,应设雨淋喷水灭火系统。超过800座的剧场舞台葡萄架下宜设雨淋

  (四)喷水灭火系统。

  四、剧场内水幕系统设置庆符合下列规定:

  1、按《疏散》中第一条规定设置的防火幕上部,应设防护冷却水幕系统;

  2、按《防火》中第一条规定应设置防火幕有困难的部位,超过1500个座位的剧场舞台台口及与舞台相连的侧台、后台的门窗洞口,应设防火分隔水幕;

  3、按《防火》中第一条规定宜设置防火幕有困难的部位,宜设防火分隔水幕。

  五、剧场内设置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雨淋灭火系统和水幕系统的设计,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J84的规定执行。

  六、雨淋喷水灭火系统和水幕系统在设置自动开启的同时,应设置手动开启装置。雨淋喷水灭火系统的雨淋阀和水幕系统的快开阀门,应位置明确,便于操作,并有明显的标志和保护装置。

  七、剧场建筑灭火器配置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J140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火灾报警

  甲等及乙等的大型、特大型剧场下列部位应设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观众厅、观众厅闷顶内、舞台、服装室、布景库、灯控室、声控室、发电机房、空调机房、前厅、休息厅、化妆室、栅顶、台仓、吸烟室、疏散通道及剧场中设置雨淋灭火系统的部位。甲等和乙等的中型剧场上述部位宜设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当上述部位中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雨淋灭火系统除外)时,可不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剧场消防安全制度 2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馆、实验室、微机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剧场消防安全制度 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公安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消防、防火法规,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旨在加强我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通信设备、企业财Q 产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第三条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第二章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

  第四条公司、分公司及各部门、车间、班组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设立防火负责人。公司消防负责人由总经理担任,分公司消防负责人按要求由各单位行政总领导担任,车间消防负责人由车间主任担任,班组消防负责人由班组长担任。

  第五条为保证各项消防安全措施的落实,公司设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各分公司设立相应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此外,每个生产小组和关键工作岗位应有兼职消防人员负责消防工作。

  第六条各级应当建立志愿消防队,控制火灾的蔓延或者在发生火灾的初期和专业消防队到达之前进行灭火。

  第三章消防安全责任

  第七条公司全体员工应当增强消防意识,有消防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公司消防负责人和各分公司、车间班组消防负责人分别负责公司和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九条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的职责是:

  1.执行上级的消防指示,严格执行消防规定;

  2 .把消防工作提上日程,实现与生产经营相同的规划、安排、检查、总结和评价;

  3 .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规行为;

  4 .协助公安机关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建议第十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处理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

  5 .制定公司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

  6 .组织消防安全检查,负责火灾、事故隐患的整改;

  7 .组织经验交流,对先进人员进行评价和表彰第十一条各建筑生产班组和重点岗位的兼职消防安全员,应当在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执行本岗位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志愿消防队应当在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下进行动员,并能够立即到位,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第四章消防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公司消防安全工作应本着“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原则,在问题发生前就预防。

  第十四条各单位在生产、工作中,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

  消防部门有关防火的'规定,并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办法。

  第十五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应当定期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组织专业消防队进行消防培训。

  第十六条各建筑生产队和重点部位的兼职消防安全员,在每天下班和接班前,应当对工作部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其他部门每周检查一次;各分公司消防负责人每月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公司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进行抽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确保火灾隐患及时发现和消除。

  第十七条各办公楼原设计安装的消火栓、水管、感烟探测器等消防设施应当有效。此外,单位的各个建筑、关键部位以及其他工作场所应当配备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设备。上述消防设备和器材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八条从事或者受聘于电工、焊工、易燃易爆物和其他特殊工种的人员,应当按照规定接受消防安全技术考核,取得检验合格证书后方可作业,并提出热工申请后方可上岗。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在作业中需用明火的,要按规定由动火单位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按不同级别事前进行审批。一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一般性火灾事故,由本单位安技和保卫人员提出意见,经本单位的防火责任人审批;二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由本单位保卫室或安技室提出意见,经本单位防火责任人审核,报总公司保卫部领导审批;三级动火责任人提出意见,经总公司保卫部审核,报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批。要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后发给《临时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并要动火前做到“八不”,动火中做到“四严”,动火后做到“一清”和下班前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全体干部职工不论在宿舍或工作区,一般不得使用电炉等电器。

  第二十条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要按公安部公布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的要求堆放和管理,对易燃、易爆有害物品,更要严格按章妥善管理。

  第二十一条发现火灾危险的,应当及时、准确地向保安部或者消防部门119)(消防报警电话报告,并积极参加灭火。单位接到火灾报警后,应当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部门扑灭火灾。

  第五章奖惩

  第二十二条定期检查、考核消防安全工作,对有下列成绩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1.开展消防技术创新,改善消防安全条件,促进安全生产。

  2 .坚持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敢于打击违规行为,确保安全。

  3 .不畏危险,勇于消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的人。

  4 .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

  5 .其他对消防事业有贡献的。

  第二十三条单位和个人忽视消防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规定,经指出拒不执行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制裁等处罚。

  第二十四条因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对本部门的直接责任人员和防火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触犯刑法的,还应当向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剧场消防安全制度 4

  一、按照消防部门检查要求配置消防灭火器材。

  二、食堂加工、烹调食品使用电器、电热、电加热器时,先检查设备是否安全完好才能插上电源,开启电源开关。严禁先开启开关再插电源。

  三、在操作使用食品加工机械时,先检查零部件安装是否坚固,机器是否完好,才能进行操作使用。但机器在运转时严禁将手或物体伸入运转设备内操作,防止事故发生。

  四、食堂在操作或卫生工作中严禁把水撒在电器设备或电源设备上,防止触电事故发生或引起电器设备等的损坏。

  五、食堂灶台人员把油下锅后,严禁擅离灶台,如有急事需离开,必须关闭鼓风机,油温下降时才能离开,防止热油燃烧引起火灾。如意外燃烧失火,速盖上锅盖或倒入沥水蔬菜,并迅速用灭火器灭火,严禁直接用水灭火,防止伤人。

  六、食堂在电器设备运转中,炉灶在燃烧中禁止操作人员离开岗位,防止事故发生。

  七、每天下班前要检查炉灶是否灭火,水、电、煤气是否关闭,门窗是否关好,方能离开。

  八、食堂工作人员须熟悉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知道灭火器所在位置。定期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定期检查灭火器是否有效,并及时更新。

  九、严禁工作人员在食堂特别在操作间吸烟,一旦发生火情迅速报警并通知后勤保卫处。

  餐厅(厨房)是重点防火安全部门,人员集中流量大,为了加强管理,确保安全,制定本消防安全制度。

  一、定期对厨房工作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做到熟悉所配灭火器性能和使用方法,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逃生自救;所有厨房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燃气使用操作规程》,《餐厅(厨房)消防安全制度》培训合格,严格按照餐厅安全管理制度要求进行岗位操作。

  二、餐厅(厨房)要配备有合格上岗证的`电、水、煤气的维修工,经常对餐厅(厨房)的水、电、煤气管道、阀门及炉具进行检查,非专业人员不准擅自接、改拆电线、煤气管道和电源、气源。

  三、消防器材配备足够,完好有效,放在固定的位置;不得以任何借口封堵安全出口,占用消防疏散通道,保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安全警示标志醒目。

  四、进入厨房人员严禁携带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厨房内进行非食品生产及危害食品安全的操作。

  五、不准在餐厅(厨房)内乱扔烟头、火柴棒,工作人员不准在库房、操作间区域吸烟。

  六、每次开炉前,必须按《燃气操作规程》,先检查厨房所有燃气阀门,确认全部关闭无误后,与交班记录核对,查看厨房(包括明档)区域无异常情况后;再按操作规范使用。

  七、厨房工作人员下班时,要认真检查厨房区域安全情况,关闭门窗;切断不用电源;拔出厨房机械、电器插头(雪柜除外);全部煤气阀门,并做下班安检记录。

  八、厨房员工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使用明火,每班上、下班时都要对全部煤气管道、管道阀门、炉具开关、净化排风系统电源箱检查一次并做安检记录,发现故障及时汇报。

  九、厨房工程施工需要使用明火、用电时,必须经过严格的申报审批程序,有专人负责安全的监控下使用。

  十、每天专人进行安全巡查,每周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每月25日前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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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员工自觉履行消防安全责任、爱护消防设施,做到人人都知道火灾报警电话(119),人人都了解熟知消防自护自救常识和逃生技能。

  2、教室、办公室、学生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3、学生聚集场所不得使用耐火等级较低的易燃材料装修。

  4、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实验用品做到按规定专门存放,双人双锁保管,严格执行领用制度。

  5、人人爱护消防设施,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消防栓、消防带、灭火器材以及各种消防警示标志等,违者要严肃处理。

  6、图书馆、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

  7、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蜡烛、蚊香等,严禁吸烟,私拉乱接电线,严禁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8、加强对校内的`用电线路、设备等安全检查,不得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不得私拉乱按。发现用电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用电设施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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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为贯彻幼儿园《消防安全制度》,针对食堂的环境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食堂的防火安全责任人为安全分管园长,负责食堂防火工作的督促检查和组织开展防火安全教育。

  第三条食堂内不得私接乱拉电源、电线,如确实需要,需报批。

  第四条食堂内要留有足够的.通道,并保持畅通,不得堵塞。

  第五条对操作间内易燃气罐、管路、接头、阀门必须经常检查,防止泄漏。发现泄漏时先关闭阀门,及时通风,并严禁出现明火和启动电源开关。

  第六条使用机械设备不得过载运行。

  第七条保证电源电路处干燥,防止因受潮而短路。

  第八条当日工作结束前,应检查操作间内所有阀门、开关、电源是否断开,炉灶是否有明火,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离开。

  第九条烟道要每半年清扫一次。

  第十条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消防器材要定点放置,定期检查,保证完好有效,随时可用。

  第十一条 发现火灾险情要积极扑救,并立即向保安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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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努力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学校的各项工作秩序稳定,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负责,校长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为各部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学校将消防安全纳入综合治理工作的.内容,常抓不懈。

  2、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消防工作的指示,将消防工作纳入学校常规工作,及时总结,不断提高。

  (2)大力宣传《消防法》,结合开学、学期结束、课堂教学,经常对师生进行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师生掌握正确的安全防火知识以及安全逃生办法。

  (3)在学校扩建、装修时,同时考虑消防安全。对消防重点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定期组织检查,保证完好。

  (4)时时刻刻保持高度警惕,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灭火抢救。

  (5)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做出贡献者,及给予奖励;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二、消防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1、学校确定将图书馆、阅览室、仪器室、电脑室、等列为消防重点要害部位。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2、消防要害部位要设立禁火标志,并建立消防档案。严禁在消防要害部位吸烟,一旦发现,要立即制止。

  3、根据有关规定,学校配备的消防器材、砂箱、灭火器,要放在明显的地方。管理人员要学习、掌握有关的消防知识,会正确使用灭火器,会报警。要经常检查灭火器,健全保养制度,如发现过期,要及时向总务处报告,更换药剂。

  4、要经常检查电器、电线的使用情况,不准乱拉临时电线,经常宣传安全用电知识。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电脑室管理人员在启动电脑设备时,先检查线路、插头的安全情况,使用结束时,要切断电源。

  6、图书、打印室的保管员打开门窗时,要保持室内有人,人离开时,随时关好门窗,严禁火种入内。

  7、教师要认真贯彻消防法规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认真执行消防制度,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组织学生活动,要认真考虑消防安全,确保未成年人不受火灾侵害。

  三、应急措施

  1、校长是学校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学校的现场内,最高职位的干部为总指挥,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2、在教室里,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场的任课教师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3、在公众聚集场所发生火灾时,第一是组织撤离,师生要有秩序地离开,第二报警,第三组织灭火。

  4、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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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专人负责。

  2、实行各部门岗位防火责任制,做到所有部门的消防工作,明确有人负责管理,各部门均要签订《防火责任书》。

  3、总务处设立防火档案、紧急灭火计划、消防培训、消防演习报告、各种消防宣传教育的资料备案,全面负责学校的消防预防、培训工作。各科室、学生宿舍则须具备完整的.防火检查报告和电器设备使用报告等资料。

  4、学生宿舍内要张贴各种消防标志,设置消防门、消防通道,组建义务消防队,配备完备的消防器材与设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扑灭初起火灾和有效地进行人员财产的疏散转移。

  5、设立和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包括门卫、宿管人员、实验员、水电人员做好防火检查,用火、用电,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维护保养,以及火灾事故报告。

  6、对全校师生进行消防知识的普及,对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训,特别是消防的重点部门,要进行专门的消防训练,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7、学校内的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须按消防管理部门指定的明显位置放置。

  8、禁止学生私接电源插座、乱拉临时电线、私自拆修开关和更换灯管、灯泡、保险丝等,如需要,必须由电工进行操作,所有临时电线都必须在现场有明确记录,并在限期内改装。

  9、消防义务组员,每天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记录上报。

  10、消防义务检查员要认真负责,检查中不留死角,确保不留发生火情的隐患。

  11、学校每月要进行一次消防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书面材料)。

  12、电工每周定期对全校进行消防检查,主要检查防火制度措施是否落实,防火主要器材是否全部符合要求,是否有重大火险隐患,是否有完整的安全防火检查记录等。

  13、宿管、电工的消防安全检查报告,每月呈报相关领导。

  14、对火险隐患,做到及时发现,登记立案,抓紧整改;

  15、检查消防重点区域和重点用电设备,执行定点、定人、定措施的制度。

  16、检查消防工作定期总结、评比、奖惩情况,特别是对事故信息的分享,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要定期、不间断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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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厨房是餐厅重点防火安全部门,人员集中流量大,为了加强管理,确保安全,制定本消防安全制度。

  第二条 定期对厨房工作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做到熟悉所配灭火器性能和使用方法,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逃生自救;所有厨房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燃气使用操作规程》,《餐厅(厨房)消防安全制度》培训合格,严格按照餐厅安全管理制度要求进行岗位操作。

  第三条 餐厅(厨房)要配备有合格上岗证的电、水、煤气的.维修工,经常对餐厅(厨房)的水、电、煤气管道、阀门及炉具进行检查,非专业人员不准擅自接拉、改拆电线,煤气管道和电源、气源。

  第四条 消防器材配备足够,完好有效,放在固定的位置;不得以任何借口封堵安全出口,占用消防疏散通道,保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安全警示标志醒目。

  第五条 进入厨咳嗽毖辖携带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厨房内进行非食品生产及危害食品安全的操作。

  第六条 不准在餐厅(厨房)内乱扔烟头、火柴棒,工作人员不准在库房、操作间区域吸烟。

  第七条 每次开炉前,必须按《燃气操作规程》,先检查厨房所有燃气阀门,确认全部关闭无误后,与交班记录核对,查看厨房(包括明档)区域无异常情况后;再按操作规范使用。

  第八条 厨房工作人员下班时,要认真检查厨房区域安全情况,关闭门窗;切断不用电源;拔出厨房机械、电器插头(冰柜除外);关上全部煤气阀门,并做下班安检记录。

  第九条 厨房员工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使用明火,每班上、下班时都要对全部煤气管道、管道阀门、炉具开关、净化排风系统电源箱检查一次并做安检记录,发现故障及时汇报。

  第十条 厨房工程施工需要使用明火、用电时,必须经过严格的申报审批程序,有专人负责安全监控下使用。

  第十一条 每天专人进行安全巡查,每周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每月25日前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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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巡查、检查,明确巡查、检查人员。

  二、防火巡查应当每日进行并填写记录,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二小时开展一次。

  三、消防安全检查应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消防安全检查应当每月不少于一次,并填写记录。

  四、防火巡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等。

  五、消防安全检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水、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指示的`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六、防火巡查人员当及时纠正消防安全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处置时,应当立即报告主管人员,单位应当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需要停用消防设施超过24小时的,应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并应当落实消防安全措施,保证消防安全。

  八、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巡查、检查档案,统一保管、备查,保障档案资料的完整真实。

  剧场消防安全制度 11

  一、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专人负责。

  二、实行各部门岗位防火责任制,做到所有部门的消防工作,明确有人负责管理,各部门均要签订《防火责任书》。

  三、保卫部门设立防火档案、紧急灭火计划、消防培训、消防演习报告、各种消防宣传教育的资料备案,全面负责医院的消防管理、培训工作。各营运部门则须具备完整的防火检查报告和电器设备使用报告等资料。

  四、医院内要张贴各种消防标志,组建义务消防队,配备完备的消防器材与设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扑灭初起火灾和有效地进行人员财产的疏散转移。

  五、设立和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包括巡逻、逐级防火检查,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维护保养,以及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等制度。

  六、进行消防知识的普及,进行专门的消防训练和考核,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所有员工要做到“三会”:会使用灭火器材灭火;会电话报火警;会组织人员疏散。

  七、医院内所有区域全部禁止吸烟、动用明火,消防安全重点部位须设置明显的禁止烟火标志。

  八、医院内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须按消防管理部门指定的'明显位置放置。

  九、禁止私接电源插座、乱拉临时电线、私自拆修开关和更换灯管、灯泡、保险丝等。如需要,必须由工程人员、电工进行操作,所有临时电线都必须在现场有明确记录,并在限期内改装。

  十、医院内所有开关必须统一管理,每日的照明开关、电梯,统一由安全员开关,其他电力系统的控制由工程部负责。如因工作需要而改由部门负责,则部门的管理人员和实际操作人员必须对开关的正确使用接受培训。

  十一、对于非24小时值守的部门和房间,要进行电源关闭检查,保证各种电器不带电过夜,各种该关闭的开关处于关闭状态。

  十二、各种电器设备、专用设备的运行和操作,必须按规定进行操作,实行上岗证作业。

  十三、医院的霓虹灯和广告灯,工作结束后必须关闭,以防温度过高引起火灾。

  十四、库房内货架物品存放要与照明灯、整流器、射灯、装饰灯、火警报警器、消防喷淋头、监视头保持一定间隔(消防规定垂直距离不少于50cm)。

  十五、使用易燃易爆物品、药品时,只能适量存放,便于通风,发现泄漏、挥发或溢出的现象要立即采取措施。

  十六、医院内所有仓库的消防必须符合要求,包括照明、喷淋系统、消防器材的设施、通风、通道等设置。

  剧场消防安全制度 12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颁布的各项消防法规,努力学习和掌握消防安全知识,提高防火、灭火技能,加强知识化、专业化建设,积极作好消防安全工作,全心全意为教学、科研服务。

  二、努力学习政治理论,提高思想觉悟。在工作中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团结同志,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尽职尽责,爱岗敬业,努力提高工作效率。积极参加科里的各项集体活动。

  三、工作中要礼貌待人,讲究公德,作风正派,不徇私情,讲究礼仪,举止庄重,爱护公共财物,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努力维护保卫人员形象。

  四、消防员实施安全检查时要持证上岗,带对讲机,保持与消防科的联系,主动向被检查人员出示证件,要求对自己分管的楼宇要每天巡查一次。

  五、巡查内容主要包括消防通道是否畅通,规章制度是否健全,灭火器材是否完好,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整,有无安全隐患等。

  六、加强消防安全执勤工作,一旦发生火灾,迅速赶到现场,承担抢救和火灾扑救任务,听从指挥,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七、上班实行轮休制,没有休息日,按时上下班和交接班,严格执行检查记录和交接班记录,要实事求是,认真详细填写。

  八、自觉接受保卫处、消防科和监督、检查。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重大活动。

  九、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向科领导报告。有权向领导提出整改意见。

  十、严格请假制度,对无故缺岗的`严肃处理。值班期间严禁喝酒。

  十一、完成处、科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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