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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局门卫值班制度
为切实做好值班、安全保卫工作,增强值班人员责任,确保全局财产安全完整,制定本制度。
门厅人员值班
一、工作要求:
(一)值班单位要及时安排值班人员,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二)值班人员要着装整齐,标志齐全,对外来人员要文明热情。
(三)值班人员要仔细保管并监督外来人员填写《外来人员登记表》。下班后及时关闭楼门。
(四)对外来人员一律实行签名登记和电话预约。
(五)禁止推销商品的一切人员进楼。
二、责任追究
(一)未按规定到岗、擅自离岗的,发现一次,处30元罚款,单位安排不及时的,目标考核扣该单位5分。
(二)未按规定着装值班的,发现一次,按仪表风纪管理制度处罚。
(三)下班后未及时关闭楼门的,发现一次,罚当班人20元。
(四)未按规定让来人登记或致使推销商品人员上楼的,一次罚当班人30元。
(五)因值班失职,造成财产损失的,由值班人员赔偿损失,罚款201500元,目标考核扣值班人员所在单位10分。
夜班、公休日值班
一、工作要求
(一)夜间由男同志值班,二人一班,实行坐班制度,并负责对分局夜班值班情况进行检查,做好电话查班记录,夜班值班人员次日不再点名。
公休日由女同志值班,二人一班。
(二)值班人员要按照上下班时间及时交接-班,严禁擅自离岗。
(三)值班人员要对楼内财物的安全负责,对楼内的漏水、长明灯等有责任进行保护,并有责任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关、停、修复。
(四)值班人员要保管好钥匙,禁止将钥匙交与他人。
(五)严禁值班期间进行打扑克、玩麻将等与值班无关的活动,两人要不定时轮流进行巡视。
(六)严禁领、带外人留住。
(七)不经分管或查班领导同意,不许私自换班、替班。
(八)对值班期间一切无理取闹、酗酒闹-事现象和行为要立即制止并报告查班领导,必要时拨打急救电话或报警电话。
二、责任追究
(一)值班人员未按规定到岗或缺一人到岗,值班期间擅自离岗,发现一次,每人次罚款100元。
(二)未经查班领导批准或事先未请假私自换班的,发现一次,每人次罚款50元。
(三)值班人员私自多配值班钥匙或将值班钥匙交与他人的,发现一次,扣当班人每人50元。
(四)值班人员领带外人留住、打扑克、玩麻将的,发现一次,每人罚款50元。
(五)值班人员未按规定坐班,不定时巡视的,对闹-事者不制止不报告的,每人次罚款50元。
(六)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因失职造成公物被损被盗的,由值班人员赔偿损失,每人罚款200-500元,目标考核扣值班人员所在单位10分。
灌南县国家税务局值班保卫制度
一、 除保卫人员、本单位领导、上级检查组外,未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批准,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重点要害部位,经批准进入者必须有保卫干部陪同,并作记录。
二、重点部位白天、夜间值班交接都必须做好交接-班手续,并认真登记。
三、 保卫人员要熟练掌握消防、防卫、报警设备性能和使用方法,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认真记载工作情况,爱护消防、防卫、报警设施,不得随意拆装、变动设备部件。
四、 夜间值班人员要按时交接-班,下一班未到不得离开,发现问题要及时迅速向本单位领导和值班领导报告,按预定方案处置。
五、 门卫值班室内必须保持整洁,严禁在重点部位会客、吸烟。
六、 建立夜间值班巡逻交接登记制度,交接-班时要全面检查设备情况,清点器材等物品,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做好记录,如交接不清发现设备损坏、丢失、由当班人负责。
七、 定期对消防、防卫、报警设施进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维修,使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八、 防卫、报警、电视监控设施的性能、安装位置,使用方法必须保密,不得对外泄露。
灌云县国家税务局领导成员值班制度
为转变领导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经县局党组研究决定,县局领导成员实行工作日八小时外值班制度,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县局领导成员工作日八小时外值班顺序根据在职局领导人数,由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二、值班局长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值班期间全县国税系统政务、事务、业务工作的协调处理;负责系统内突发性事件的处理和系统外涉税事宜的协调;负责对涉及人员、经费、政策方面的请示报告或询问进行记录,并向主管局长报告,提请局党组集体研究。
三、值班局长要在岗在位,保持与上下左右的联络畅通,及时接待干部职工来访,按规定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主管局长要对值班情况定期进行检查。
四、各基层分局在八小时外请示问题和报告工作,除特殊情况外,一律与值班局长联系解决。
灌南县国家税务局夜间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
税务干部1名,安全保卫人员6名。
二、值班地点
1. 税务干部征收服务厅西大厅值班室。
2. 安全保卫人员一楼东大厅值班室及院内巡逻。
三、值班人员职责
1. 税务干部。
接待来访人员,处置特发事件及相关情况上传下达,登记值班日志。
2. 安全保卫人员。
票库、视频监控系统、红外线报警系统、防火报警系统监控,进出办公区域人员、车辆询查和控制,关闭楼道门窗、切断照明等电器设备的电源,院内随机巡逻(巡逻间隔时间不得大于2小时)。
四、特发事件处置程序
安全保卫人员发现异常情况,首先要采取相应措施,同时向值班税务干部报告;税务干部根据现场情况,能处理的,及时采取处理措施;不能处理的,组织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办公室主任报告(紧急情况可直接向分管局长报告);办公室主任接报后酌情采取处理措施,同时向分管局长报告。
五、值班时间
税务干部每人每次值1班,时间为20∶00至次日6∶00。
安全保卫人员两人1组分为3组,实行三班制工作时间。
六、税务干部值班补贴
参加值班的税务干部,每人每班补贴50元,法定节假日每人每班补贴100元(不含双休日)。
七、值班纪律
1.税务干部要按值班表编排的时间,按时到岗值班,不得迟到、早退、擅自离开值班岗位,否则按脱岗处理。
2.值班人员出差、休假或其它原因外出,应由本人所在单位另派人员替补。
3. 严格交接-班手续。交接-班以将值班室钥匙、《灌南县国家税务局夜间值班日志》移交给下一位值班人员为准。未移交的追究交-班人责任,移交后未值班的追究接-班人责任。
4.认真履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事项负全责。
八、处罚规定
1.迟到早退,不认真登记值班日志的,由分管局长批评教育。
2.脱岗溜班的,扣发值班补贴,所在单位日常考核每人次扣1分。
3.因脱岗溜班造成经济损失的,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一二年四月
禹城市国家税务局值班制度
第一条 值班指双休日及元旦、春节、清明、端午、五一、中秋、国庆七大节日及夜间等非工作时间的值班。
第二条 市局值班工作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值班由在职干部、职工轮值。办公室按月编制“干部月度值班表”,七大节日另行编制“干部节日值班表”。各单位、各部门“干部节日值班表”应按统一格式在节日到来三日前上报市局办公室,并由办公室呈报市政府办公室。
第三条 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双休日,节日期间及敏感时期,由市局领导轮流在岗带班。领导带班期间原则上不应离开本市,并应到机关上岗,手机确保二十四小时开机。
第四条 带班和值班人员负责值班期间市局各种紧急情况的应对与处置,确保各项应急联络畅通无误;及时向领导报告并协助领导处置市局及本系统范围内发生的有关紧急情况与突发事件;负责有关来文来电、来信来访的接洽与办理;协助做好市局内部防范及重要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履行领导交办的其他职能。
第五条 值班干部必须准时到岗并坚守岗位,不得离岗、串岗,不得打牌、电话聊天及非中午、晚上休息时间闭门睡觉。
第六条 值班干部在值班时遇到的各种急电、急件及急办事项以及对其处置的情况,要在“值班记录”中登记备案。
第七条 值班干部应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规和党的保密纪律,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值班时获悉的有关涉密信息。
第八条 值班干部交接-班时,交接双方应在“值班记录”上注明交接事项并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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