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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食堂卫生制度

时间:2022-04-18 00:08:26 卫生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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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食堂卫生制度

一、学习制度

乡镇食堂卫生制度

1、干部政治学习以自学为主,每周学习不少于7小时,并记好学习笔记。学习笔记一般干部全年不少于2万字,领导干部全年不少于3万字,每人每月写心得体会不少于一篇。    

2、每月组织一次集体学习。除参加上级安排的会议或因公出差等特殊情况外,学习日一律不准请假,确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向分管领导说明情况。                      

3、在学习中,全体干部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学习时要认真听讲并做好学习笔记,不准交头接耳,不准随便出入。学习笔记由机关党支部每季度调阅一次,调阅情况在机关学习会上通报。         

4、学习要做到理论联系实际。重点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市场经济理论以及与自身业务密切相关的知识。要结合学习进一步强化公仆意识、群众意识、求实意识、纪律意识,发扬艰苦创业、无私奉献、求真务实、埋头苦干的精神,扎扎实实地做好本职工作。            

5、采取灵活多样的学习形式,增强针对性,提高学习质量。要充分利用集中辅导、听报告、看录像等形式,开展好各种学习活动。                   

6、对学习情况,每季度督查通报一次,半年就学习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年终进行总评。考核结果列入公务员年度考核。对无故不参加学习或无故迟到、早退者,一次罚款20元,并在下周学习时点名批评,连续两次违反学习制度者,写出书面检查,并在干部会上通报,年内违反三次以上,不能评为先进。学习由机关党支部组织,不定期抽查个人的学习情况,包括点名册、记录本、心得体会等。年终把学习情况作为考核内容实行统一考核。并将学习情况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二、考勤制度

1、机关干部要自觉加强组织纪律性,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每天早上9点以前到办公室签到,9点以后考勤表由纪委书记签字后办公室存档,无故不到办公室签到者,以旷工论处,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办公室负责将全体机关干部的出勤情况按月统计,张榜公布,年终汇总,并作为发放补助和奖金的依据。                                                                         2、机关安排的会议及其他重大活动均实行点名考勤制度,上级安排的会议或其他确需参加的事项要按规定请假。确因公出差,无法履行请假手续的,主管领导向主要领导说明情况,否则一律按缺勤处理。                                                 

3、为便于上传下达,联系工作,凡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下乡要通知办公室去向,各片工作人员下乡要向分管领导说明。    

4、严格请假制度,有病、有事请假者要事先写请假条并如实向领导讲明请假事由。确有急事或遇特殊情况无法履行请假手续的,应先通过电话说明情况,事后履行补假手续。请假返回后要办理销假手续,由办公室负责做好请销假登记。无请假条或未经领导签字批准者,一律按旷勤处理。请假一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一天以上需报请主要领导批准;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请假必须报请主要领导批准。                     

5、婚、丧、产假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婚假七天,男女年满二十五周岁,增加到十五天;直系亲属死亡,经批准,给予丧假七天;产假九十天,超过规定和天数按病事假计算。

6、对无故旷工者(点名未到,且当日未报告的),每旷工1天扣发本人日工资的两倍,旷工2天扣发本人日工资的四倍,旷工3天停薪待岗三个月,待岗期间每月只发给150元基本生活费,并按时完成工作。旷工4天者,停薪半年,并向政府交回工资卡。旷工5天以上者,停薪一年,继续上班。连续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累计超过30天者予以辞退。干部职工因病请假5天以上者,必须持有相关医疗单位的诊断证明。无论病事假5天以内者,按天数扣发下乡补助,事假10天以上一月之内者,除按天扣发下乡补助外,扣发一个月奖金,并扣发月工资的20%。一月以上,两个月之内,扣发下乡补助,并扣发半年奖金和月工资的30%。两个月以上,按天扣发下乡补助,取消评优资格及全年奖金,并扣发月工资的40%。病假15天以上,1个月之内,按天扣发下乡补助,并扣发一个月奖金,1个月之上,3个月之内,按天扣发下乡补助,并扣发半年奖金,3个月之上,半年之内,扣发下乡补助,取消评优资格及全年奖金。半年以上者,从满半年之日起,扣发30%工资,超过一年者,从超过之日起,每月只发400元生活费,年终考核为不称职。无论因病因事一次性请假起超过一年者,停发工资。由组织安排的公休假期,按天扣发下乡补助。

7、机关人员值班视为正常工作时间予以考勤。

三、办公制度

1、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上班后没有出差和下乡任务的要坚守工作岗位,不早退,不脱岗,溜岗,若有违反,发现1 次通报批评,屡教不改的,由纪委查处。                                                                         2、上班时间严禁打牌、下棋等娱乐活动,发现一次,严肃批评。第二次,书面检讨,第三次,停职检查。                    

3、上班时间要衣着得体,待人接物要热情周到、举止大方。对来办事的群众要热情接待,认真办理。对不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务要耐心解释并及时引领到有关部门处理,不得借故推诿,态度生硬。处理公务要迅速及时。              

4、机关干部讲话办事要从全局出发,自觉维护党委、政府和机关干部的形象,不说不负责的话,不办违反原则的事。     

5、上级部门下发的通知,由办公室报经党政主要领导审签后,由有关责任人办理。分管领导、干部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会议,会后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逐级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汇报会议精神,并对会议安排的工作拿出可行性参考意见。

6、凡涉及全乡性的有关情况、数据、资料需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的,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核无误、报党政主要领导审阅后上报。凡涉及部门性的有关数据情况、资料需上报区上有关部门的,应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向党政主要领导汇报后上报。

7、凡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所作的行政处罚,必须调查核实无误,整理好材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处罚意见,经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执行。

8、分管领导要认真负责地对本片、本部门人员执行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情况进行监督,对屡次违反纪律者要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9、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恪尽职守。对拒不服从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工作安排,并导致工作贻误的,经党委研究,视情节予以处罚或处分。               

10、严格执行保密纪律,严禁泄漏工作秘密。对违反保密纪律造成工作影响的,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书面检查;情节严重的,予以党纪或政纪处分。               

11、包村干部每月驻村时间不少于10天。督促落实所包村按时完成乡党委、政府分配的任务及村里的年度目标任务,协调班子关系,协调处理村里的一切事务              

12、娱乐活动要做到健康文明,严禁赌博,严禁汹酒,严禁吵架闹-事,严禁搞封建迷信活动,若有违反,严格按党纪、政纪的规定查处。

四、机关卫生管理制度

1、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乱倒垃圾,不随地吐痰,不随处乱扔烟头、纸屑等杂物,不乱停放车辆。

2、每天早晨要自觉清扫所在办公室卫生,做到窗明地净,无痰迹尘土,办公生活用品要摆放整齐有序,美观舒适;室外卫生保持清洁。           

3、后勤人员对机关卫生上班前清扫一次,日间根据清洁程度不定期清扫。                      

4、不在办公室内乱拦绳子晾晒衣物,不乱钉钉子挂放东西,保持室内整齐。    五、印章管理制度

1、印章由办公室文书保管和使用,办公室文书必须妥善保管,严防丢失,若因管理不善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追究其责任。

2、党委、政府印章的使用。党委、政府的行文、决定、人事任免、合同、上户,项目、矿山开采等重大事项用章由书记、乡长审签后办理,其他事项用章由分管领导审签后办理,日常事务用章办公室文书按程序和规定办理。

3、办公室文书对盖章事项必须认真审定,不得随意盖章,若因随意盖章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追究其责任。

4、携带印章外出,必须做好领用登记,注明用章事由和用章时间,由经手人做好签领手续,并负责领用期间的一切责任。

六、接待管理制度               

1、对上级来宾,以礼相待,文明待客,既要热情周到,又要厉行节约,避免铺张浪费。提倡禁酒,严禁酗酒,敬酒热情而不过分。                           

2、对上级来人的招待,由办公室报请主要领导批准,一般安排在政府餐厅就餐。特殊情况需外出招待,须经主要领导批准。原则上由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作陪,严禁多人陪餐。招待一律实行派饭单制度,派饭单由办公室负责印制和管理,按主要领导意见签批,由分管领导领取并按规定的标准予以安排。接待单上应根据陪同领导的意见载明接待标准和就餐人数等情况。无派饭单一律不予结算和报销。                  

3、招待中要尽量压缩和控制饭菜、酒水标准。就餐中,对来宾提出的各种要求,按规定安排处理,不能解决的问题,应请示领导或向客人解释清楚。接待完毕应据实当场核算,陪同领导在接待单上签字。政府餐厅就餐的,陪同领导和办公室均应在接待单上签字     

4、单独核算的单位按标准自行招待。上级部门来人,需由乡上统一招待的,须经主要领导批准,否则不予安排。     

5、严格区分职务行为与个人行为的关系。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准以会议等任何借口巧立名目用公-款吃喝、假公济私,随意就餐,一经发现,提出严肃批评,费用自理。。         

6、乡上成立机关生活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机关餐厅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及时帮助餐厅改进工作,组织就餐人员对食堂的工作进行评议。                   

7、机关餐厅工作人员要以“服务好”为宗旨。做到饭菜可口、价格合理、清洁卫生,要主动征求就餐人员的批评与建议,努力改进工作,并做到日清月结,每月公布一次帐目。    

8、机关干部在食堂就餐,中午不准喝酒,更不准酗酒,耽误工作,影响机关整体形象。             

9、因喝酒误事、酗酒闹-事造成恶劣影响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大会检讨直至纪律处分。

七、值班制度

1、坚持党政成员带班制度、值班报告制度和值班记录制度。带班领导对本班的值班工作负总责,要率先垂范,坚持到岗到位;因公无法坚持带班时,要提前做好安排。值班人员必须坚决服从带班领导的工作安排,若无故不值班或擅离职守,发现一次罚款50元。造成工作失误或机关财产损失的,追究值班人员的责任。         

2、严格值班纪律,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按时值班,增强责任心,尽职尽责。值班地点在办公室。值班时间为下午6点至早8点,早7点开大门,晚11点前锁大门。严格交接-班制度,值班人员,不准迟到,不准早退,值班应提前半小时与办公室人员交接-班,做好衔接。因特殊情况不能夜间值班者,须向值班领导请假并自己找人代替值班。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准请假。            

3、值班人员要增强责任意识,主动、妥善、及时处理来电、来人及会务等日常事务,协调、安排好各项工作。遇到问题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并通知有关人员,遇有紧急重要事项和突发事件,立即向主要领导汇报,妥善解决,不得延误。值班记录要按时交接,并由值班人员签字

4、值班人员必须在指定的地点值班和休息,确保24小时昼夜电话畅通,不得私自脱离办公室。凡抽查不在岗,按无故不值班处理,发现一次,当天所有值班人员每人罚款50元。         

5、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自觉清扫办公室卫生,保持卫生清洁,物品摆放有序。                   

6、值班期间不得饮酒更不准酗酒误事,如有失职、渎职现象,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八、财务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财务、财经管理制度,财务人员要坚持按财经法律法规办事,认真执行乡党委、政府规定的财务制度。一切开支必须先报告,获准后方可开支,没有领导签字,财务上不得支付任何款项,杜绝一切不合理开支。开支必须由经办人,报账员,纪委书记,乡长会签方可报销,车辆修理费、招待费超过1000元的支出,必须报党委书记审阅。重大开支由书记办公会或党委会研究审批。        

2、根据工作需要由书记、乡长安排购置的物品由财务人员负责购买,根据领导的安排,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和支配,使用清单原则上每月一次分别由书记、乡长审核并签字;特殊情况,随时由书记、乡长审核签字。             

3、机关所需日常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编制计划,报乡长批准后,由办公室和财务人员负责购买。大宗物品的采购须两人以上经手,要在确保品质的前提下,尽量降低成本。办公室要建立严格的物品领用手续和分发记录。未经批准,任何部门不得任意购置物品,否则,不予报销。                

4、干部办公室要妥善保管好室内的物品,各办公室的物品要造表登记,一式三份,一份由各办公室留底,另两份分别由办公室和财务室存档备查。             

5、实行财务报告制度。每月按规定时间由财务人员将上月的财务收支情况向书记汇报一次;根据乡长指示随时向乡长汇报。                     6、加强水电管理,压缩水电费支出;加强通讯管理,不能因私事拨打长途电话。                

7、干部职工借用公-款公物必须经主要领导签批,3个月内必须偿还,否则,按挪用或贪污论处。            

]    8、因公出差,出差两天以内的原则上财务室不借钱,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借钱的,经领导同意后,严格履行借支手续。   '

9、差旅费报销除严格按财政文件规定执行外,区内出差,只报往返路费,区外出差,不发下乡补助,按规定报销往返路费、住宿费和伙食补助。领导干部出差,按规定报销有关费用。报效实行一月一签,一季度报销一次,报销差旅费只限一处,不得重复报销,否则,按贪污论处;禁止随意在商店佘帐购物。文件材料以在政府打字室打印为主,严格控制在外打印、复印,凡必须在外打印、复印的文件材料必须事先报经主要领导同意,否则,谁经办谁出钱。           

]   10、干部下乡补助按实际出勤天数和应发天数据实发放。机关后勤人员每月按25天发放,出勤不足25天的,按实际出勤天数发放。其它特殊岗位(不含计划办)兼职人员的岗位津贴,按有关规定发放。    11、财务人员应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认真把好财务关,为主要领导当好参谋助手。

九、公文管理制度

1、上级来文、来电和发来传真,办公室要做好来文登记并呈请领导阅示或转送相关领导办理,文件和传真还必须制作传阅单并将阅件作资料存档。领导阅批或转送相关领导后,办公室必须进行跟踪督办,确保落实。

2、本级党委、政府的发文,严格实行签发制度。党委文件、政府文件、分别由书记、乡长签发,所有发文,由办公室负责审核把关,未经审签的文件一律不允许发出。

3、单位以党委、政府名义发文的,先由单位拟定文稿,再交办公室审核,由主要领导签发后,按照发文程序进行,政府只出文件头,所需费用由单位自理。

4、所有打印材料,由政府打印室负责打印,特殊情况需在外打印的,原则上由主要领导同意并指定地点,否则,由经手人自行负责不予报销。

5、打印室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确保打印室正常运转,若有加班任务,必须加班到直至完成任务为止。原则上不对外打印,不对外收费,特殊情况由分管领导审批。

6、打印工作人员必须加强文印设备的管理,严禁任何人玩电脑游戏或搞娱乐活动,操作员必须按照规程操作,防止人为造成设备损坏,凡人为造成文印设备损坏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廉政制度 

1、机关全体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克己奉公,廉洁从政,秉公办事,平等待人,不徇私情。

2、要廉洁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严禁在各种公务活动中损公肥私,中饱私囊,严禁以各种形式侵占集体财产,不得以任何理由到基层报销个人费用,严厉禁止到基层吃、拿、卡、要。           

3、工作日因公下村或村干部来乡联系工作,一律不得接受村里的招待。必要时,必须便饭就餐,不能增加村里负担。

4、严禁机关人员工作日午间饮酒(受组织指派接待重要客人的除外)。违反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有陪餐任务时,饮酒要适量,不得酗酒闹-事。

5、要严于律己,不准利用职务或其他不正当手段为自己和亲友谋求特殊照顾,更不得利用职务或工作之便从事营利性活动或从事第二职业,不准借工作之机收取回扣、好处费等各种形式的贿赂。树立党委、政府和机关干部的良好形象。            

6、严格遵守中、省、市、区关于反腐倡廉、廉洁自评的有关法纪法规和制度。对违反廉政纪律的,一经查实,经党委研究,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一、财产管理制度

1、乡机关各办公设施及用品均系公共财产,人人都必须注意爱护和保管,财务室会同办公室统一实行登记,建档。指定专人管护,人事变动办理交接手续。任何人不得擅自变更产权的隶属关系,不得买卖、处置和改作其它用途。

2、科学使用办公设备及公共财产,自觉保护公用设施。如因不负责任、违规操作等人为因素造成办公设备、办公用品丢失或损坏的,由责任人负责赔偿损失,并给予严肃批评;情节严重的,经党委研究作出严肃处理。                   3、机关公物用品由办公室统一采购,对稿纸、墨水、笤帚、拖把等易耗、易损物品,由办公室每半年统一配发一次,各办公室管理使用。

4、公共财物一律实行丢失或损坏赔偿制度。

5、借用公物要打借条并及时归还。

6、自觉节约用水用电。水龙头用后随时关闭,办公室、宿舍要做到人走自觉关闭门窗,关闭饮水机、电视、电灯、电脑等电器的电源。发现用水、用电浪费现象,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非工作需要,不准使用电炉、电热锅、电热壶等电器,违者没收并扣发当月工资。 

7、加强安全管理,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工作,不准私拉乱接电线,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办公室和分管后勤的人员要随时进行安全检查,做到防范于末然,若因疏忽大意造成安全事故,严肃追究其责任。

十二、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上岗时要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不准带戒指、手表和其他装饰物,不准留长指甲,指甲要短于手指2mm左右,做到“四勤”:勤洗头、勤洗澡、勤洗工作服、勤理发,不准留长发和胡须。     

2、厨房内严禁吸烟、吐痰。不得在食物或餐具、厨具附近咳嗽、打喷嚏。万一打喷嚏或咳嗽,要背向食物或餐具、厨具并用手帕等罩住口鼻,随即洗手。    3、工作前、便后,均要彻底洗手。       

4、食物应在工作台上料理操作,生食与熟食、蔬菜与肉类,必须分开加工、分开清洗、分开存放。           

5、易腐食物或原料,应及时贮藏在摄氏零度以下冷藏柜内。 

6、餐厅所有用具均应摆放整齐、干净,用后立即清洗和凉干,不得外借他用。油、气、电、水、火各个部位用后要立即关闭,下班前要复查一次,确保关闭。               

7、餐厅、厨房、地面要勤拖洗,保持无污迹、无积水、无杂物。  8、墙壁、天棚无污迹、无蜘蛛网、无吊尘。

9、玻璃窗、灯具、吊扇洁亮、无灰尘。

10、下水道每天用适量开水冲洗一次,保持无污物。

十三、退耕还林工作制度

1、为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确保退耕还林“退得下,稳得住,不返弹,能致富。”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若干规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规定。

2、驻村干部、片长、分管领导和退耕户的责任。

(1)村、组范围内出现退耕还林地复耕的处罚村干部、驻村干部、片长、分管和主管领导各100元,并且全乡通报批评。

(2)退耕户复耕的,今后不在安排退耕还林指标。正在享受政策补助的,立即停止兑现。责令在一年内恢复植被;拒不恢复的,处以已经兑现补助1倍的罚款。已经停止享受政策的补助的,除处以已经兑现补助1倍的罚款外,依据退耕还林条款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3、严禁进入退耕还林放牧。出现放牧者,则按照区政府《关于全面实行封山、禁牧的通告》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依据赔偿破坏植被损失;放牧两次者,除加倍处罚外,收回舍饲养畜许可证。拒不接受处罚的,以放牧牲畜低价处理。乡禁牧工作队和驻队干部、村干部要加强检查紧密配合,及时查处放牧行为。驻村干部或村干部对放牧隐瞒不报、或不及时处理的,发现一次处罚村干部200元,驻村干部100元,片长和主管50元;发现两次则处罚村干部400元,驻村干部200元,片长主管100元。

4、各驻村干部及片长对所驻村退耕还林地块要不定期检查,对区退耕还林办年度检查验收过程中指出具体问题及时解决,对不合格地块尽快补植对因补植不到位所造成的后果,视其情节轻重严肃追究,村干部、驻村干部、片长和主管领导责任。

5、完善退耕还林管护体系,落实抚育管护责任。

(1)乡成立退耕办、天保办、林业爱护站二位一体的管护体系,各村组要落实专职管护人员,建立乡村管护网络,全面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

(2)退耕农户管护措施不到位的,国家政策补助的每亩20元的生活补助费暂停兑现,并下达整改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不按标准质量完善的每亩140元粮款停发。

(3)砍伐退耕地林木的,以盗伐林木记处,拒《森林法》有关规定查处。砍伐树木不足20株的,责令补种砍伐株树10倍的树木,并处以砍伐树木价格3—5倍的罚款;砍伐树木20株以上的,责令补种砍伐株树10倍的树木,并处以砍伐树木价格5—10倍的罚款。砍伐树木数量、面积较大,林地毁坏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6、认真解决退耕还林信访问题

(1)主管、片长、驻村干部、村干部要对历年退耕还林存在的信访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实事求是。及时查处把问题处理在村上,各村因村干部、驻村干部不力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各类依访事件要做到村干部和驻村干部先知情,若遇有集体上访事件,村干部和驻村干部应及时向党委政府反应;各村退耕还林上访事件,村干部和驻村干部应首先拿出方案,并协同片长和主管及时查处把问题处理在村上。乡上凡因调查不力造成群众到市区集体上访的,出现一次,对村干部、驻村干部、片长和主管全乡通报批评,各处罚200元;出现两次,村干部停发当年工资,建议其引咎辞职,驻村干部停发半年工资,片长和主管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2)在政策兑现工作中,村干部挤占、克扣或截留挪用钱粮补助的,一经查处,严肃处理。政策兑现前,各村退耕面积必须到户,张贴公布,具体由村干部和驻村干部实施,片长和主管把关。若因公布面积引起上访,严肃处理相关人员。

(3)对不符合政策无理缠访的,村组要讲明政策一次性处理,上报乡退耕办。

7、加强领导,严格责任追究,认真执行《梁村乡退耕还林(草)工作措施》坚持村书记、主任负责任制,务实责任,严格考察,兑现奖罚。

十四、信访工作制度

1、信访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和信访属地管理制度。

2、各工作片,部门要搞好信访信情和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及时掌握本片,本部门的信情和矛盾纠纷信息,一月上报一次信情和矛盾纠纷排查。

3、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对本片管辖范围村务、财务、收益分配、重大事项的决策由驻村干部,带片领导协调解决,属于退耕还林、救灾救济、合作医疗、教育、油建、计划生育等由分管领导负责,带片领导,驻村干部协助解决。

4、对排查的矛盾纠纷和信情难以化解或在职权范围内无法解决的及时上报乡信访办,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

5、对信情排查不及时,矛盾未化解来乡上访的每次罚驻村干部50元,到区上访的罚100元,到市上访罚200元,并扣除2个月奖金。

6、主管领导应做好来访接待工作,确因信访难以化解或非职权范围及乡上难以解决的上报主要领导和信访局。

7、信访工作实行首问制,来乡上访的在,机关内的干部如遇到后应主动引导至相关领导处,因接待环节造成的越级上访,对首问人罚一月奖金,情节严重的罚半年奖金。造成恶劣影响的对首问人罚一年奖金并待岗二个月。

十五、民政工作制度

为了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心和温暖,为此很有必要学习宝塔区城市居民对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办法,规范基层民政财务工作管理,使有限的救灾救济款物发挥应急解困作用,避免发放过程中的违规违纪现象,确保救灾救济款物及时、准确发放。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1、低保工作:在工作中,干部及时掌握村上的实际情况,及时准确上报到民政站,杜绝因徇私舞弊而造成上访现象的发生。

2、调查审核工作:干部在接到困难家庭申请后,首先要查看申请人申请内容是否清楚,有关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申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条件。要通过入户调查、邻里相访等办法进一步证实其生活状况和消费水平,并核对所申报的情况是否属实。初步审查后,对认为符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家庭,在村上张榜公布3天,无异议的,在审批表上签注意见,并将审批表和有关证明材料上报乡民政站。

3、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办法:在工作中,干部及时掌握真正困难的群众,分类按困难程度依次排列,报乡上审核,确定为重点救济对象。

4、对违章操作,弄虚作假、优亲厚友发放救灾救济款物的,视情节和后果,予以相应党纪政纪处分。

5、财务工作:在发放优抚、救灾救济款物及城乡低保金的支付上,必须使用民政专用“三联单”、必须有主管领导审批,所有“三联单”必须由领取人签字盖章或押手印;要如实准确记入相应的帐薄,保证帐款相符,帐物相符。

6、民政帐物实行跟踪管理和不定期检查,如发现有违章违纪行为的,视情节和后果,建议有关部门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十六、计划生育工作制度

1、包片专干、驻村干部必须掌握本片、本村计划生育情况,特别是重点三查对象情况,协调专职村长、月报员、中心户长,落实好各项政策,组织育龄妇女进行学习。在上级抽查中,群众对计划生育知晓率不能低于90%。

2、包片专干必须负责摸底、计生统计、报表规范整齐、挂牌、数字准确,更换及时。报表出现统计误差每1例罚专干100元;3例以上待岗1个月。

3、驻村干部要帮助包片专干、月报员督促三查对象按时接受三查。

4、包片专干、驻村干部及时掌握、统计本片、本村计划生育变动情况。不得出现新婚、死亡、出生漏报,对驻村干部及时报告计生专干而出现漏报的罚包片专干200元。

5、本村、本片出现计外怀孕而不及时采取措施造成计划外生育的,出现1例计外二孩罚专干、驻村干部各300元;经上级部门抽查造成严重后果的专干、驻村干部待岗2个月;出现计外多胎的专干、驻村干部待岗3个月,经上级抽查造成影响的,专干、驻村干部待岗半年。

6、按照期限督促育龄妇女落实节育措施,不得造成及时率不够。出现一例,处罚包片专干200元。

7、督促流动人口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持证率、验证率低于95%的处罚包片专干200元。

8、督促村干部搞好村级活动室建设,做到环境整洁,档案文件整齐,同时搞好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提高工作质量指标。

9、驻村干部要积极配合应付省、市、区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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