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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学校绿化卫生制度
校园绿化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加强校园绿化管理,优化育人环境,促进校园环境绿化、美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管理条例。
2、本条例适用于校园内的绿化和美化、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凡在校园内工作、学习的教职员工、学生都必须遵守。
3、总务处为学校的绿化主管部门,负责全校的绿化管理工作,后勤服务绿化人员具体负责学校绿化养护工作,学校的其他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校园绿化的管理工作。
4、学校院内所栽植的花草、树木、建设的绿化景点所有权归属学校。任何部门、个人均无权毁坏、砍伐或移植。
5、学校师生员工有绿化植树的劳动义务。
二、规划与建设
1、总务处依据学校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学校绿化规划,并报学校审批后,纳入学校建设总体规划。学校绿化规划,一经批准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或变更;确需调整或变更时,应按原审批程序报批。
2、学校绿化规划的编制,应当充分利用地形、地貌和人文条件,结合学校发展及周边区域功能要求,合理规划公共绿地,风景绿地。
3、学校大型绿化、美化工程的设计,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工程建设项目的绿化设计方案,原则上应当与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规划、同时设计,经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
4、新建绿化项目,由总务处汇同相关部门公开招标,负责施工监督和竣工验收,确保绿化设计方案的顺利实施。
三、管理与养护
1、校园内公共绿地、风景园林小区、防护绿地、行道树、绿化景点管理与养护,由后勤绿化管理人负责。
2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擅自占用绿发或改变其使用性质,不得破坏绿地。
4、擅自占用或开挖校园绿地的,在校园绿地中随意搭建、种植的,除责令其无条件退还并将绿地恢复原貌外,处以100—300元罚款。
5、在校园绿地中放养家禽、家畜等的,一经发现由保卫处、总务处组织人员及时处理。
6、破坏校园绿化及其设施的,按其造价的2倍处以罚款。拒绝、阻碍、围攻、殴打校园绿化箭理人员依法实施管理的,由校总务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在绿化工程中弄虚作假、偷工减料、以劣充优的,除责令其返工外,罚款500—3000元。情节严重者根据相关法律追究责任。
8、对各责任区绿化管理不善的,要定期整改,并追究其绿化负责人责任:造成植物死亡或绿地荒废的.按该植物或绿地造价的三倍处以罚款。
9、故意破坏校园绿化及其设施,或者拒绝、阻碍、围攻、殴打校园绿化管理人员依法实施管理的,由校总务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弄事责任。
1 0、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由学校总务处按照本规定执行处罚。
11、校内草坪,在生长季节(5月至10月)5天修剪一次,要求剪后草坪平整,修剪纹路整齐,草坪边沿用割灌割草机或专用剪子修剪整齐,当天将所剪坪草清理干净。
秋季落叶后对院内花灌木及木本花卉进行整枝修剪。大月季在离地面10cm处剪枝(留3—5个健壮枝);花坛里的造型树木(如绿篱等)在春秋两个生长期末进行整形修剪。
对院内的大型灌木、乔木等树木冬季进行整枝修剪,生长季节适时修剪。
12、做到院内草坪及花坛绿地内基本无杂草,尤其在夏、秋两季草种成熟时期要随时清锄,以防草种落地。
13、做好浇水、防冻等保活措施,以及冬季护林防火防盗工作。
14、每年对枯死树花木、草坪进行补种,做到草坪无秃斑、苗木随死随补。
15、对院内花坛绿地和树木上的废纸、塑料袋等垃圾和废弃物每天及时进行清理。及时清倒绿化操作过程中产生的垃圾(草、砖头、石块等),做到“工完场净”。
16、爱护绿化器械和工具,能及时有效的进行维护和保养。
17、在实际绿化管护过程中发现的未尽事宜,及时进行协商和补充。
汉王中心小学
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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