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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卫生社区方案制度
椒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无烟医院”实施方案
吸烟有害健康,已经是不争的事实,如吸烟可导致癌症﹑心血管疾病﹑脑血管疾病﹑呼吸道疾病等;吸烟不但对吸烟者有害,而且危害他人。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在向这一陋习宣战,我国于2015年元月正式加入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大连市卫生局﹑大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大连军分区后勤部于2015年4月26日联合发:大爱卫医[2015]18号文件相关通知精神,创建“无烟医院”。
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是医药卫生领域第一部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多边条约,于2015年元月在我国正式生效。《公约》第8条要求缔约方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公众接触烟草烟雾。2015年7月,《公约》第二次缔约方大会通过了《防止接触烟草烟雾准则》(以下简称《准则》)。按照《准则》要求,我国应当在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其他可能的室外公共场所完全禁止吸烟。
控烟履约,人人有责,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更应起表率作用。为带头做好控烟履约工作,根据《公约》和《准则》精神及卫生部等部委(卫妇社发[2015]48号)文件精神,大连市卫生局﹑大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大连军分区后勤部于2015年4月26日联合发:大爱卫医[2015]18号文件相关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创建“无烟医院”,特制订我院创建“无烟医院”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公约》和《准则》精神及卫生部等部委(卫妇社发[2015]48号)文件精神;大连市卫生局﹑大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大连军分区后勤部于2015年4月26日联合发:大爱卫医[2015]18号文件相关通知精神为指导,以“拒绝烟草 从我做起 引领健康 人人有责”为主题,创建“无烟医院”。
二、工作目标 通过创建“无烟医院”的组织实施,在2015年底实现卫生部《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试行)》的基本达标,实现医院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目标,到2011年上半年通过评审,建成“无烟医院”。
三、组织管理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闫秀兰
成 员:岳网锁、赖友忠、田玉良、秦玉萍、董文佳、姜娜、吕作池、周金凤陈静
(二)工作小组
组 长:岳网锁
副组长:赖友忠
成 员:王迎军、王华、刘静、王六月、齐白芳、于景华、林落生、陈冬芳
秘 书:姜 娜
(三)中心各部门专管员:
全科医生:田玉良 负责全科医生控烟工作
药 局:王六月 曲晓美 负责药局控烟工作
中医科:吕作池 负责该科室控烟工作
口腔科:负责该科室控烟工作
护士站:王华 齐白芳 负责该科室控烟工作
(四)中心巡查员监督员
监督员:王迎军 秦玉萍 负责监督控烟工作
巡查员:刘静 董文佳 负责监督控烟巡查工作
四、宣传教育 提高认识
作为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工作者,必须要认识到“吸烟有害健康”的实质、“控烟或戒烟”的方法和“劝导吸烟者戒烟”的技巧等,必须要认识到“控烟履约,人人有责”的重要性,必须要认识到创建“无烟医院”的意义。通过知识讲座、报刊网络宣传、资料汇编等各种宣传教育方式,向全体职工、病友及其家属宣传教育“吸烟有害健康”、“怎样控烟或戒烟”、“控烟履约,人人有责”等理念。
(一)定期举办“吸烟与健康”的知识讲座和健康教育讲座 每半年轮流对不同科室职工举办一次“吸烟与健康”知识讲座,每季度下社区对辖区居民、病友及其家属举办一次“吸烟与健康”的健康教育讲座。
(二)汇编“吸烟与健康”的相关知识材料和健康宣教材料,包括《公约》、《准则》、卫生部相关文件、无烟医院标准、椒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无烟医院实施方案、吸烟与健康知识、控烟戒烟方法等材料,编辑椒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无烟医院院报、健康宣教宣传单。
(三)在院报和医院网站开辟“吸烟与健康”的专题栏目互动。
(四)在医院各科室明显处张贴“吸烟与健康”的宣教海报和设置宣传展板。
(五)将“吸烟与健康”的健康宣教资料纳入就诊病人宣教,并在门诊各科室等公共场所摆放,免费取阅。
(六)医院内禁止放置烟具物品及张贴或派发各种形式的烟草广告和宣传资料。
五、制定制度 规范管理
要创建“无烟医院”,真正体现“拒绝烟草、从我做起,引领健康、人人有责”的主题,需制定相应的控烟制度,规范控烟管理。
(一)以领导小组为指导,工作小组和办公室负责制订创建“无烟医院”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指导、协调、督导各项工作的开展和落实;科室、病房小组负责本单位创建“无烟医院”相关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实行医院、科室分级管理,办公室协助管理的创建“无烟医院”的管理模式。
(二)医院设有控烟监督员、巡查员,佩带统一标识,开展控烟日常工作,并有文书记录。
(三)在医院门诊、各科室等处设置“禁止吸烟”标识,禁止在医院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吸烟。
(四)禁止在医院内门诊、各科室等区域放置烟灰缸等烟具。
(五)全院职工有责任、有义务劝阻吸烟者,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戒烟;医生和护士在对吸烟患者进行诊治和护理时应对其进行戒烟劝导。
(六)在医院内任何地点均禁止销售烟草制品。
(七)开展“吸烟与健康”的知识讲座和健康教育讲座及控烟宣传。
(八)设立椒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戒烟门诊咨询台、戒烟咨询电话,有医生参与。
(九)每个科室要积极参加创建“无烟医院”活动,争创“无烟科室”、“无烟病房”。
(十)将工作人员戒烟、不在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吸烟、宣传烟草危害知识、劝阻吸烟和提供戒烟服务等纳入医院科室管理和科室精神文明建设考核体系中。
(十一)建立、健全椒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无烟医院”考评奖惩制度。
(十二)将“控烟履约”纳入椒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发展规划中。
(十三)定期开展全院职工和患者及其家属对创建“无烟医院”的满意度调查。
六、落实责任 严明奖惩
为在2015年底实现卫生部《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试行)》的基本达标,实现医院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目标,到2011年上半年通过评审,建成“无烟医院”,需层层落实责任,人人明确职责,加强考评力度,严明奖惩制度。
(一)以科室为单位开展创建“无烟医院”活动,落实科主任负责制,成立以科主任为核心的控烟工作小组,有控烟计划和实施方案,负责辖区内控烟工作。
(二)医院必须设有控烟监督员,佩带统一标识,开展控烟日常工作。
(三) 全院职工要积极参加“吸烟与健康”的知识培训,培训率要达到100%。
(四)科室对病友及其家属的“吸烟与健康”的健康宣教要达到100%,健康教育宣传资料达到发放率100%。
(五)全院职工要掌握控烟方法和技巧,人人有责任、有义务劝阻吸烟者,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戒烟;医生和护士在对吸烟患者进行诊治和护理时应对其进行戒烟劝导。
(六)全院职工自觉遵守制度,不在医院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吸烟。
(七)科室不在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摆放烟灰缸等烟具。
(八)办公室要协助中心各科室创建“无烟医院”。
(九)将创建“无烟医院”和控烟工作纳入医院科室管理和科室精神文明建设考核体系中。
(十)创建“无烟医院”办公室定期进行控烟活动抽查和全面检查,将检查结果在院务会上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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