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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值班室工作制度
(一)校区要坚持24小时消防安全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两人。
(二)值班人员要熟悉和掌握消防法规和消防工作管理制度及应急措施;熟悉消防重点部位的布局、建筑特点、防火区域及疏散通道走向、消防设备的配置情况;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和操作方法。
(三)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做到不脱岗、不睡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值班人员要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当班未处理完的事项及重大问题要交接清楚,并进行实地检查交接和签字。
(五)值班人员要对管理范围内的各种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确保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
(六)发现火警信号或接到报警时,要进行实地查看,并及时将着火地点、火势情况、燃烧物质、报告人姓名、扑救情况向有关领导报告,并以最快的速度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做好详细记录。
(七)保卫处及防火干事要对校区消防安全值班情况进行考核检查。
(八)因值班人员工作失职造成火灾事故的,应按规定进行处理。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一、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报警联动控制设备需要设置在手动状态时,应有火灾时能迅速将手动控制转为自动控制的可靠措施。严禁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联动控制的防火卷帘等防火分离设施设置在手动控制状态。
三、 消防控制室应当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确保及时发现并准确处置火灾和故障报警。
四、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每班不得少于2人,一名负责值班时报警部位的核实和紧急情况的处置,一名负责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
五、 消防控制室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应取得《消防专业技术合格证》,持证上岗,并存放在消防控制室备查。
六、 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按时上岗,并作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员未到岗前,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七、 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按时上岗,并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脱岗、替岗、睡岗,严禁值班前饮酒或在值班时进行娱乐活动,因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应提前响单位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由同等职务的人员代替值班。
八、 应在消防控制室的入口处设置明显的标志;消防控制室应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并配备相应的通讯联络工具。
九、 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要爱护消防控制室的设施,保持控制室内的卫生。
十、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消防控制室,随意触动设备。
十一、消防控制室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堆放与设备无关的物品或杂物,严禁与消防控制室无关的电器线路和管道穿越。
十二、消防控制室内严禁吸烟活动用明火。
消防值班室值班管理制度
1、消防控制室必须昼夜24小时设专人值班,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严禁脱岗,未经专业培训的无证人员不得上岗。
2、值班人员要认真自学消防法律、法规,学习自防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及操作规程,提高消防技能。
3、值班时间严禁睡觉、喝酒、不得聊天、打私人电话、不准在控制室内会客,严禁无关人员触动、使用室内设备。
4、严密监视设备运行状况,遇有报警要按规定程序迅速、准确处理,做好各种记录,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报告。
5、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关闭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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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1、明确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的职责,制订每日24小时值班和交接-班的程序与要求以及设备自检、巡检的程序与要求。
2、具备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和维修保养记录、完整的消防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等基本情况资料。
3、在醒目位置悬挂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职责、火警处置程序、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有关人员的联系电话等资料。
4、认真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不得漏记、补记、代记,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应完整,字迹清晰,保存完好。
5、消防控制值班室的设备设置应符合要求,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堆放与设备运行无关的杂物,保证其环境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要求。
6、值班人员必须经过专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具备一定消防知识和熟悉操作规程。
7、值班期间发生各种报警,值班人员应按照相应的火警处置程序进行灵活有效的处理,严格执行火灾报警制度。
8、值班人员严禁吸烟、动用明火或擅自关闭、改变室内消防设备的工作状态。
9、控制外来人员入内,并做好登记方可进入,进入后严禁乱动各种设备。
10、值班人员应遵守值班纪律,不得私自串班,不得擅离职守,不准长时间占用值班电话,接收和发出报警时,有条件的要及时进行电话录音,不准随意删除报警电话录音。
十个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为加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本单位的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
2、消防公司值班应由单位领导带班。值班领导要不定时地查班、查岗。
3、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岗位,不得脱岗、漏岗。
4、本单位实行交接-班制,建立值班档案。值班人员要详细填写值班档案,班与班之间要办理交接手续。
5、消防控制室必须昼夜24小时设专人值班,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严禁脱岗,未经专业无证人员不得上岗;
6、值班人员要认真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学习消防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及操作规程,提高消防技能。
7、值班时间严禁睡觉、喝酒,不得聊天、打私人电话,不准在控制室内会客,严禁无关人员触动、使用室内设备。
8、严密监视设备运行状况,遇有报警要按规定程序迅速、准确处理,做好各种记录,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
9、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关闭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
10、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10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第一条 防火巡查、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组织各部门
进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在开放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二小时一次。其他部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第二条 防火巡查、检查人员在进行巡查、检查时应佩戴统一制作的臂章。
第三条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理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
立即报告。发现初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对巡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其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
第四条 防火巡查、检查应当填写巡查、检查记录,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被检查部门
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在巡查、检查记录上签字,存档备查。
第五条 防火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严;
5、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是否在岗;
6、开放结束或下班后应检查是否关闭电源,消除烟头、发热源等杂物情况;
7、其它需巡查的情况。
第六条 防火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火灾隐患整改及纠正、预防措施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水源状况;
4、消防设施正常工作情况,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和功能情况。
5、重点工种人员及其它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情况。
8、防火巡查开展情况;
9、其它需进行防火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制度
一、防火检查人员由饭店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各部门负责任组成。
二、防火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任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三、防火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任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四、防火检查内容: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3、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4、用水、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5、重点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指示的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6、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五、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填写火灾隐患当场整改通知书和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
防火巡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人员由专职管理人员和保安员担任。
二、防火巡查应每2小时进行一次。
三、各部门的防火巡查由在岗位的防火责任人、员工对辖区岗位上的消防安全状况、安全操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四、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五、防火巡查人员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处置时,应当立即报告。
六、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七、防火巡查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在位情况;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八、防火巡查人员应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九、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填写火灾隐患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饭店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二、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防火检查人员应当责成各部门责任人当场整改并督促落实。
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7、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8、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三、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由保安部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
四、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应当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五、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安全。
六、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机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
七、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
八、对公安消防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一。消防控制中心是医院外科大楼内的机要中心,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二. 值班人员在值班时必须认真负责,确保安全,并且熟悉有关的操作规程和设备性能,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三.值班人员在值班时要严密监视防火报警设备,发现问题立即排除,并上报保卫科,及有关领导。
四.值班人员要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对发现的一切异常和设备缺陷要做好记录,及时汇报,保证设备正常工作运行。
五.值班人员在值班时不得做与工作无关事情。
消防监控室值班管理制度97
一、 值班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消防、监控各种设备的操作使用,做好设备运转记录;
二、值班人员在接到消防或监控的报警信号后,在排除误报可能后,应立即做出反应,通知巡逻岗和电工现场察看。继续密切关注现场情况并做出相应的反应;
三、对值班时间发生的异常悄况和设备故障情况,值班人员应认真如实的进行记录,不得漏记或做虚假记录;
四、认真履行每日的监控报警系统的设、撤防工作(晚上设防、早上撤防);
五、严禁在消防监控中心进行与工作无关的其他工作及活动;
六、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监控中心,严禁查阅相关视频资料,如工作需要,须经上级主管领导同意,并做好登记。值班人员不得私自将视频资料带供他人查阅;
七、消防监控设施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维护,发现故障要及时修复,无法当场修复的应及时通知设备安装公司前来处理;上报主管。
八、保护消防监控中心设备、环境的清洁卫生和合理的温湿度。严禁用电话进行聊天和长时间通话,保证报警电话能及时正常接通,确保通道的安全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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