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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值班室工作制度
一、职责和任务
具体任务是:
(一)负责县政府日常值班工作和公休日、节假日值班工作安排。
(二)接听县政府值班电话和热线电话并进行分办和跟踪反馈。
(三)及时接收整理、汇总分析和报告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和社会影响较大、敏感性强的一般突发公共事件信息。
(四)编辑《绥阳县应急信息》,分别报送市政府应急办、、县政府领导和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及相关部门。
(五)建立值班信息网络和值班通报制度。掌握县政府领导的主要活动、去向、联系方式;掌握各部门值班电话、领导电话和上下级政府值班电话;掌握县相关部门公开电话、投诉电话和热线电话。
(六)指导政府系统的值班工作,检查通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值班工作、信息报送和办理情况,协调、指导政府系统值班体系建设,保证政府系统值班工作正常有序运转。
(七)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报送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统计、分析和通报工作。
(八)承办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事项。
二、值班工作原则
(一)有情必报。发生紧急重大情况,必须及时、准确、全面地向、县政府领导和市政府办公室(市应急办)及有关部门报告。
(二)逐级上报。发生紧急重大情况,要逐级向上报告。
(三)规范运作。严格按照值班信息报送程序,有条不紊地处置紧急重大情况。
(四)安全保密。严格执行保密制度,确保信息传递安全。
三、工作办理程序
(一)在值班工作中,按照“及时、准确、稳妥、保密”的要求,主动了解和掌握全县紧急重大情况,认真分析办理有关事项,事前、事中、事后要及时向有关领导同志报告。
(二)信息报告程序。按照信息逐级上报的原则,值班室收接一般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经查实后,值班人员要及时报告应急办领导、值班主任、联系主任,并根据值班主任、联系主任的意见协调相关部门办理和落实。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经查实,值班人员要立即报告应急办领导、值班主任;值班主任接报后,应及时作出相关处理意见,值班人员按值班主任意见分别及时向联系主任、带班、分管副和报告(联系股室要协助做好报告工作);值班室迅速将相关领导指示(批示)传达到有关部门办理和落实,并及时反馈;及时编发《应急信息》经主任或分管副签发后报市政府应急办。
需要立即报告的紧急重大情况,应按规定迅速以电话、传真等快捷形式向有关领导和市应急办报告,再编发《应急信息》(附编辑规则于后)。对接报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性质特殊不宜大范围报送的,可通过《应急信息专报》形式报送。对接报涉密信息,严格按照保密规定报告。
(三)应急信息处理程序。在紧急重大信息处置过程中,要主动与有关领导、在事故现场的同志、事发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保持联系,随时掌握动态信息并及时向领导报告,传达领导同志的指示(批示)精神,跟踪催办和查办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的落实情况,并向领导反馈,汇总上报各种信息。
(四)热线电话处置程序。对一般性的意见、建议、咨询要认真做好记录,提供咨询服务,做好解释说明、疏导工作;对反应的有代表性的问题报相关领导和股室周知;对有价值的意见、建议、重要情况和举报内容要认真查询、核实,编写《热线处理单》经主任审签后,送相关股室处理,跟踪办理情况,回复来话人或来话单位。
(五)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信息报告、反馈情况,应急事件处置事前、事中、事后领导的指示(批示)意见,相关各乡镇、单位信息报告情况和落实领导指示(批示)情况及事件处置过程中的相关情况,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详细的值班记录。
四、值班工作管理
(一)县政府值班实行、副带班,主任、副主任值班制度,县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值班工作,县政府应急办及县政府各工作部门配合协助值班室做好值班工作和信息报送工作。
(二)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白班为每日8时至18时,夜班为每日18时至次日8时,白班、夜班人员不少于1人,特殊情况可增加值班人员(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不少于2人)。
(三)实行交接-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完成当班各项工作,并做好交接-班后,前一个班次才能下班,未完成交接-班就离开岗位或值班时间不在岗的按脱岗处理;对造成工作失误的,要追究责任。因时间关系还没处理完或需继续追踪的事项,上一班次值班人员须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并当面将值班情况给下一班次值班人员交待清楚。如遇特殊重大情况,要与接-班人员共同处理完后方可交-班。
(四)县政府值班室根据本工作制度,制定值班工作细则。
二oo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54xx-x市人民政府总值班室工作制度
为切实做好市政府值班工作,推进政务值班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提高值守应急工作水平,制定本制度。
一、职责和任务
市政府应急办(市政府总值班室)承担市政府总值班工作,履行政务值班、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总值班室的主要职责和任务是:
(一)政务值班工作
1.负责接听值班电话和接收传真、电报以及其他文件、信息。
2.负责承办市政府应急管理方面的文件。
3.负责组织安排市政府政务值班值宿工作。
4.负责组织协调管理节假日及重要敏感时期县市(区)和市政府各部门值班工作。
5.指导县市(区)和市政府各部门和值班工作,检查、通报政府系统值班工作情况及应急值守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协调指导政府系统值班体系建设,确保政府系统值班工作正常有序运转,保证市政府与省政府、省各部门及我市县市(区)、各部门之间以及其他重要机关24小时联络畅通。
6.负责市政府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突发事件信息分送、办理工作
1.随时了解掌握、汇总分析全市各类突发事件等紧急重大情况,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请示和报告,办理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报送的突发事件信息和紧急重要事项的统计和通报工作。
2.负责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和紧急重大情况的批示和指示。
3.负责编辑《xx-x市值班信息》,向省政府总值班室综合报告我市发生的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及敏感事件信息。
二、工作办理程序
值班人员要按照“及时、准确、稳妥、保密”的原则,认真办理有关事项。事前、事中、事后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一)政务值班
1.来文接洽
(1)工作日值班。接到应由总值班室办理的来文后,经办人员要认真审核,全面了解有关情况,填制相关事项承办单,逐级送审办理。对较大以上突发事件信息或紧急报告,以及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期,或可能引发特别较大以上突发事件的信息经应急办负责同志提出拟办意见,报送市政府秘书长同志阅示后,按其批示意见报送,并报告带班领导,根据需要抄送事涉地政府和部门。接到应由其他科室办理的电报、传真等,即转文电科或其他科室办理。
(2)夜间和节假日值班。接到主送市政府或市政府办
公室的文件或电报、传真等,做好登记,并转相关科室;接到署名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来文、信函、请柬等,要及时与领导同志秘书或领导本人联系,按领导同志秘书或领导本人要求办理;接到各县市(区)和部门报来的突发事件信息或紧急报告,立即通知应急办负责同志,并根据其意见报告带班领导或市政府有关领导,并将领导同志批示指示记录清楚,传真或电话转达到事涉地区或有关部门。
(3)重要事项、突发事件信息或紧急报告的办理要逐件逐环节记录清楚,及时向应急办负责同志和有关领导反馈办理结果,并做好归档立卷、存查等工作。
2.电话接洽
(1)接听电话。领导本人打来电话,要完整做好记录,请示是否要求限时反馈,并立即按其指示落实,同时向应急办负责同志及带班领导通报;紧急重大情况要做好记录,重要内容还应与对方进行核对;凡要求查询领导同志电话或有关情况的,对方使用保密电话或能确认身份的情况下,可直接提供;对方使用普通电话或不能确认身份的,应先询问对方身份、目的、联系方式,经与应急办公室负责同志沟通或请示带班领导同意后方能转告对方;群众来电反映问题的,请其向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值班室咨询;询问涉外事项,请其向市政府外事办咨询;询问新闻宣传报道事项,请其向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咨询。
(2)拨打电话。不得用非保密电话报告、通报、谈论涉密或敏感内容。未经带班领导同意,一般不能直接给市政府
领导同志打电话。值班人员以市政府总值班室名义对外拨打电话,要经有关领导同意。
(3)电话记录。应按“xx-x市人民政府总值班室电话记录单”格式记录清楚来电时间、来电单位、来电人姓名和电话号码以及电话内容。重要事项还应在值班日志上记录,并视情况将办理结果反馈有关领导。
(二)突发事件信息或紧急报告
1.信息核报
(1)接到事发地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报送的突发事件信息或紧急报告,经审核,符合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要求的,按规定范围报送。接到电话形式报告的突发事件信息,应完整做好记录,按规定范围报送;同时要求其即报书面信息。
(2)接到新闻单位和其他渠道上报的突发事件信息,可速向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事发地乡镇政府核实,符合上报标准的,注明核实情况后,按规定范围报送。
(3)对于情况不够清楚、要素不全的突发事件信息,要及时核实补充内容,按规定范围报送。但事件紧急、性质严重的,可边报告、边了解情况,并将后续情况及时报告市政府有关领导同志。
(4)接到有关方面报送的突发事件信息,若情况基本相同,不再重复报送。
(5)接到事件续报信息,原则上按照初报范围报送。
2.信息报送方式。
(1)工作日白天接报的突发事件信息,市政府总值班室填制《市政府应急办突发事件信息快报》,报市政府应急办领导审核后,按报送范围径送市政府相关领导阅示,并在下一个工作日的《值班信息》中,报市政府有关领导及办公室领导,抄送办公室及事涉地政府和部门。需向省政府报告的较大以上突发事件或敏感信息,编制《xx-x市值班信息》,通过“xx省信息管理系统”专网报省政府总值班室,普报市政府及办公室领导,抄送办公室、市人大会办公室及事涉地政府和部门。
(2)工作日夜间和周休日、节假日接报的突发事件信息,报应急办负责同志,经有关领导同意,按要求报送。
(3)如遇到主送的市政府领导同志出差、出访时,要与秘书长沟通,按要求报送,并掌握办理结果。
3.协助事件处置。
(1)接到市政府领导同志对突发事件信息作出的批示或指示,应及时向事涉地政府和有关部门传达,并报送市政府其他有关领导同志。同时,与事发现场指挥机构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动态,跟踪事态进展。
(2)需由市政府协调处置的较大以上突发事件,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或有关规定,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必要时建立信息专项和综合报告制度。
茂县人民政府总值班室工作制度
一、组织领导和职责任务
茂县人民政府值班工作由县政府总值班室(县政府应急办)负责, 县政府总值班室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应急办主任)领导,应急办副主任负责日常管理。
县政府总值班室的主要职责任务是:负责县政府24小时政务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负责突发事件信息接报工作;负责接收和处理社会公众电话反映信息;负责指导督促全县政府系统值班工作;承办县政府领导、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工作原则
(一)有情必报
接到突发事件报告,核实情况后,必须及时、准确、全面地向县政府领导和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应急办)领导报告,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和通报州直相关部门。
(二)逐级上报
发生较大以上突发事件,要按程序和时限要求逐级向上报告,并按照领导要求,及时处理突发事件信息。
(三)安全保密
严格执行值班信息保密制度,确保信息传递安全。
三、人员安排
(一)带(值)班领导
县政府、副为总值班室带班领导,县政府应急办领导和县政府办公室其他领导为值班领导。每周由县政府应急办领导轮流带领值班员值班,节假日期间由办公室其他领导和应急办领导实行政务、应急双岗值班。
(二)值班员
县政府应急办、县政府办公室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参加总值班室每周轮流值班。孕妇或子女不满三周岁的女性、工勤人员不参加值班。节假日、主汛期或处置重特大突发事件期间,实行双岗值班。
(三)其他安排
值班领导和值班员主要负责节假日和非工作时间的政务值班、突发事件处置、来信来访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工作时间县政府总值班室主要负责值班电话咨询服务、值班点名、突发事件信息日报。
县政府应急办应当提前拟制值班计划,通知值班人员。如有人员变动,值班计划作相应调整。
值班领导需调班的,应当报告带班领导同意后,进行调整。
四、岗位责任
值班领导和值班员应当迅速、及时、准确无误办理各项事务。
(一)熟知《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熟悉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工作规则、规范、制度,熟悉全县专项应急预案等有关内容和事项,掌握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
(二)负责县政府24小时值班工作,确保县政府与各级各部门的联络通畅,协助处理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及时编发短信报告、领导批示、《应急快报》等。
(三)负责处理总值班室日常工作。值班人员不能单独处理的业务工作,应当及时报告值班领导,并通知相关人员到位处理。
(四)负责来访人员的接待,做好相关协调、联络工作。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政务工作
1.来电处理
各类公务来电,值班人员应当认真记录电话内容和来电人单位、职务、姓名、联系方式,并按照领导分工及时报告、处理。
(1)工作联系来电。凡要求向县政府领导汇报工作的来电,应当将来电内容及来电人的身份、联系电话记录后转告县政府办公室秘书股有关工作人员,不得将领导同志的电话号码、住址、车牌号和行程告诉对方。凡来电请示工作的,不得擅自答复,应当请对方正式行文逐级报告,如果请示问题较为简单,应当记录后送带班领导处理。新闻媒体来电要求提供或证实有关新闻材料的,一律不予答复,如属国外、境外新闻媒体,应当请其与县外宣办或县外事台侨办联系办理;如属国内新闻媒体,应当请其与县宣传部联系办理。
(2)工作通知来电。接到上级党委、政府或有关部门以及办公室、县人大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及有关部门通知的工作事项,应当准确详细记录通知内容,报告带班领导后按程序办理。
(3)会议通知来电。接到上级党委、政府或有关部门以及办公室、县人大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及有关部门的会议通知,应当准确记录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会议内容、会议要求和参会人员,及时报告带班领导后,按领导批示意见办理。
(4)接待来电。接到有关领导来县检查工作、调研考察的来电,应当准确记录来电人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来县领导以及随行人员的人数、姓名、职务、性别、在县工作内容和日程安排,报告带班领导后,按领导批示意见办理。
(5)信访来电。凡接到群众反映问题的信访来电,值班人员应当耐心倾听来电人的诉求,做到态度热情,并认真做好记录。值班人员不能擅自进行政策解释和答复,应当嘱其按照相关规定逐级反映。
2.公文处理
(1)接收公文。接到文件、传真电报、领导批示、内刊、简报、资料、公务信函等各类公文,应当在《值班记录》上逐条做好登记后酌情处理。
(2)办理急件。接到标注了紧急程度的公文,按紧急程度报告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并按领导指示立即办理。
(3)协助发文。值班期间,如果有紧急公文需要分发和报送,应当协助有关科室按要求及时办理,并详细记录接收人的姓名、单位和职务。如果属涉密文件,不得通过传真发送,必须亲手交接或通过县机要局机要发送。
3.办理紧急会务
值班期间,如有上级或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召开紧急会议,应当协助县政府办公室相关科(股室)做好会务服务。
(二)突发事件处置
1.核准信息
(1)接到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后,应当弄清时间、地点、范围、人员伤亡等基本要素,并立刻通知有关部门核实情况。
(2)接到县直有关部门报告的突发事件,要及时核实事件的时间、地点、范围、人员伤亡、先期处置情况等,并随时掌握事件发展趋势和处置情况。
2.应急处置
(1)接到较大以上突发事件信息后,值班员必须做好值班记录,并立即电话报告值班领导,值班领导立即报告带班领导。根据领导指示,值班员立即电话报告办和州政府总值班室,并配合应急办着手编写短信报告、《应急快报》等。
(2)发生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值班员在先电话报告后,立即核实和续报,配合应急办在半小时内形成书面快报,报告相关领导,并按要求报办和州政府总值班室,通报有关部门。
(3)根据领导指示,通知相关部门赴现场开展处置工作。县政府领导赴现场处置紧急事件时,通知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一同前往。
3.后续工作
值班员随时跟踪突发事件动态和处置信息,及时报告值班领导。配合应急办及时形成续报,报告办、州政府总值班室,通报有关部门。
值班期间未处理完毕的突发事件,在交接-班时交待清楚事件情况、领导批示和前期处置进展,接-班人员做好信息跟踪。
(三)来访接待
接待来访时,值班人员应热情、慎重、礼貌,要主动问明来访者的单位、姓名(必要时验看介绍信或其他证件)、有关事宜等,并作好记录,根据内容和紧急程度,采取不同方式,分别办理。
1.工作性来访的接待
接待汇报或者请示工作的来访,值班员应当转报有关领导,按领导意见安排接谈或转请有关职能部门接洽。接待反映情况的来访,值班员应当详细询问并认真记录,整理成书面材料,送领导阅示后按领导要求进行处理。
2.检举性来访的接待
接待检举性来访,要问清情况,登记归口,报告领导后,协调联系相关部门接洽。
六、保密规范
值班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涉密信息。凡涉及、县政府领导及办公室领导的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等一律严格保密,不得外传。
使用电话、传真和计算机网络传递有关信息和批示文件,要区分明件和密件,密来密复,严禁明密混用。
收取的涉密公文、传真件、重要的信访件等必须逐件登记,及时处理,妥善保管。
七、交接-班规范
(一)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县政府应急办应当提前一天通知接-班人员,交接-班必须在每周一上午上班后10分钟内完成。并做好交接-班记录,履行手续。
(二)交-班人员应当事先做好交-班准备工作,必须处理好当班事务,完成本班的值班记录、日志的登记;尚未处理完毕的事项要交待清楚,不得遗忘;对值班室物资设备进行交接;做好值班室清洁卫生。
(三)交接-班必须做到“四清”,即:看清、讲清、问清、记清。接-班人员要认真听取交-班人员交待情况、查阅值班记录,有不清楚或需要详细了解的事项应当及时询问,有重要事情、未尽事宜要跟踪落实,做好记录。
(四)交接-班时,填写好交接-班记录,现场交接清楚。应交待事项未交待,造成工作失误的由交-班者负责。未履行交接手续造成工作失误的,交接双方都应负责。
(五)接-班人员如未按时接-班,值班人员应当继续坚守岗位,待接-班人员到岗后方能离开。
阿坝州人民政府总值班室工作制度
一、组织领导
州政府总值班室由州政府秘书长领导,州政府办公室主任(兼任州政府应急办主任)负责日常管理,州政府应急办负责组织实施。州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州政府应急办副主任带领州政府应急办综合科和州政府办公室综合科具体执行。
州政府总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由州政府应急办全体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轮流值班,州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和州政府应急办副主任在州政府办公室主任带领下轮流带班。应急办综合科每月编制轮流带班、值班安排表并通知有关人员,报告州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分管副主任等相关领导。
二、主要职责任务
州政府总值班室的主要职责任务是:负责政务值班工作;负责突发事件信息接报工作;负责值班接收和处理社会公众反映信息;负责指导督促全州政府系统值班工作;承办州政府领导、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政务值班工作程序
(一)处理各种来电
对各类公务来电,值班人员应当认真记录好电话内容、来电人单位、职务、姓名和联系电话,并按照领导分工范围及时报告、处理。
1.工作联系来电。凡要求向州政府领导汇报工作的来电,应当将来电内容及来电人的身份、联系电话记录后转告州政府办公室秘书科有关同志,不得将领导同志的电话号码、住址、车号和行程告诉对方。凡来电请示工作的,不得擅自答复,应当请对方正式行文逐级报告,如果请示问题较为简单,应当记录后送带班领导处理。新闻媒体来电要求提供或证实有关新闻材料的,一律不予答复,如属国外、境外新闻媒体,应当请其与州外宣办或州外事台侨办联系办理;如属国内新闻媒体,应当请其与州政府新闻办联系办理。
2.工作通知来电。接到上级党委、政府或有关部门以及州委办公室、州人大会办公室、州政协办公室的工作通知事项,应当准确详细记录通知内容,报告带班领导后按程序办理。
3.会议通知来电。接到上级党委、政府或有关部门以及州委办公室、州人大会办公室、州政协办公室的会议通知,应当准确记录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会议内容、会议要求和参会人员,及时报告带班领导后按程序办理。
4.接待来电。凡接到上级关于有关领导带队来州检查工作的来电,应当准确记录来电人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来州领导以及随行人员的人数、姓名、职务、性别、在州工作内容和日程安排,报告带班领导后呈报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和分管副秘书长,并按领导批示意见办理。如有副厅级以上领导来州检查工作,应当同时报告州委办公室。对州人大会办公室、州政协办公室、州政府各部门接待客人的报告,记录客人姓名、单位、职务、住宿地点、工作内容和日程安排后,及时向带班领导和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报告,并按领导批示办理。
5.信访来电。凡接到群众反映问题的信访来电,值班人员应当耐心倾听来电人的诉求,做到态度热情,并认真做好记录。值班人员不能擅自进行政策解释和答复,应当嘱其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逐级反映。
(二)处理各类公文
1.接收公文。接到文件、传真电报、领导批示、内刊、简报、资料、公务信函等各类公文,应当在《值班记录》上逐条登记后送州政府办公室综合科处理。
2.办理急件。接到标注了紧急程度的公文,应当立即报告州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并按领导指示立即办理。
3.协助发文。值班期间,如果有紧急公文需要分发和报送,应当协助有关科室按要求及时办理,并详细记录接收人的姓名、单位和职务。如果属加密文件,不得通过传真发送,必须亲手交接或通过州委机要局机要发送。
(三)协助办理紧急会务
值班期间,如有上级或州政府、州政府办公室召开紧急会议,应当协助州政府办公室综合科做好会务服务。
四、应急值守工作程序
(一)信息核实
接到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后,特别是接到群众个人报告后,值班人员应当采取条块结合的方式,在第一时间核实、核准相关信息,并根据《阿坝州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专项应急预案的规定,初步判定事件级别。
(二)及时报告
确认事件真实性后,立即报告带班领导,并密切跟踪事态的发展动态,随时做好续报。如果属于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在报告带班领导的同时,还应当直接报告州政府秘书长和州政府办公室主任。
(三)分级处理
对于一般或较大等暂不需要州上协调处置的突发事件,州政府总值班室应当加强信息跟踪,随时掌握事件发展动态。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以及事件本身比较特殊或发生在特殊地区、特殊时段,或者可能演化发展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州政府总值班室应当提出先期处置建议,及时报告有关领导,通知相关科室,积极协助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值班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州政府总值班工作制度,熟悉机关工作,熟悉州政府领导同志分工,熟悉州直各部门职责,确保准确、快速地完成交办事项。
(二)值班人员应当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做好值班记录,确保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
(三)值班人员应当熟练使用各种应急通讯设备,做好日常维护管理。
(四)值班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妥善保管好来文、来电和《值班记录》,确保不失密、不泄密。
(五)除领导或经领导批准外,任何人不得使用值班室通讯设备;不允许无关人员进入值班室。
(六)值班人员要保持热情的工作态度,做到有礼有节。爱护值班室设备,保持清洁卫生。
许昌市人民政府值班室工作制度
一、工作职责
市政府值班室承担市政府值班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接听值班电话和接收通过传真、电报以及其他形式发送到值班室的重要信息。填报《许昌市人民政府值班室电话记录》,以备查询。
(二)分送、办理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通过市政府值班室上报的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协助有关部门和领导办理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有关具体处置工作,提出工作建议。
(三)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报送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信息的统计和通报工作。
(四)节假日、双休日、夜间收转上级机关、外地市和市直部门等单位的公文。
(五)负责编印《值班报告》并报送有关领导。
(六)指导各县(市、区)、市政府各部门的值班工作,检查、通报全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情况,指导全市政府系统值班体系建设。
(七)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工作程序
(一)按照“及时、准确、稳妥、保密”的原则,及时了解和掌握紧急重大情况,加强舆情分析,认真办理有关事项。(二)对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报告的紧急重大情况,值班人员认真研判确认后,及时报告分管副秘书长或秘书长;特别紧急重大的事项,经分管副秘书长或秘书长同意后,值班人员可直接报告分管副或。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和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经值班室负责人或办公室带班领导审核后,按领导分工报送;必要时与有关地方、部门和处置现场指挥人员联系,随时了解事件进展,掌握事件的最新情况,及时通过《值班报告》方式报告。
(三)对于突发事件事发地县(市、区)政府或市政府有关部门报送的内容相似的同一事件信息,一般只报送最早接报的信息,避免重复报送。
(四)在紧急重大情况处置过程中,及时传达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通报有关情况,落实交办事项,并及时反馈。按照突发事件分级标准及信息报告规定,经领导审定后,及时向省政府值班室报告有关信息。
(五)定期汇总和通报各地、各部门的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办理情况,总结信息报送工作经验。
(六)值班室收到向市政府和办公室领导报送的公文、批示、信函等,做好登记,转有关科室处理。节假日、双休日和夜间需要向市政府领导报送的急件,由值班室通知领导秘书领取。涉密文件按规定办理。
三、业务管理
(一)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节假日值班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其他科室轮流承担,按在职人员每人每次白天半个工作日或1个夜班安排。
(二)实行带班、主副班和备班制度。工作日及其夜间重要值班情况报分管副秘书长或秘书长;双休日和节假日及其夜间带班工作由办公室领导轮流担任,重要值班情况报带班领导。主班负责办理当班具体事项,副班予以协助。夜班负责当班事项。备班视情况参与值班工作。
(三)实行交接-班制度。上午交接-班时间为7:30,午间交接-班时间为12:30,下午交接-班时间为18:30.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各项登记,当班的事务原则上要处理完毕,做到不拖
(四)实行值班抽查制度。建立值班抽查登记制度。市政府值班室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的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并对抽查情况及时进行通报。
(五)《值班报告》编印和办理程序。《值班报告》用于报告上级机关、单位(副厅级)以上领导莅许的公务活动;报告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各单位报告的紧急重要信息,通报政府系统值班工作情况,反映群众通过“热线”或其他方式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易诱发群体性事件的信息;报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和处置情况。《值班报告》由分管副秘书长或秘书长签发,值班室按领导批示办理。
二○○八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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