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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值班工作制度

时间:2022-04-17 21:32:15 值班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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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值班工作制度

一、工作职责

政府值班工作制度

市政府值班室承担市政府值班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接听值班电话和接收通过传真、电报以及其他形式发送到值班室的重要信息。填报《许昌市人民政府值班室电话记录》,以备查询。

(二)分送、办理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通过市政府值班室上报的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协助有关部门和领导办理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有关具体处置工作,提出工作建议。

(三)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报送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信息的统计和通报工作。

(四)节假日、双休日、夜间收转上级机关、外地市和市直部门等单位的公文。

(五)负责编印《值班报告》并报送有关领导。

(六)指导各县(市、区)、市政府各部门的值班工作,检查、通报全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情况,指导全市政府系统值班体系建设。

(七)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工作程序

(一)按照“及时、准确、稳妥、保密”的原则,及时了解和掌握紧急重大情况,加强舆情分析,认真办理有关事项。(二)对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报告的紧急重大情况,值班人员认真研判确认后,及时报告分管副秘书长或秘书长;特别紧急重大的事项,经分管副秘书长或秘书长同意后,值班人员可直接报告分管副或。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和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经值班室负责人或办公室带班领导审核后,按领导分工报送;必要时与有关地方、部门和处置现场指挥人员联系,随时了解事件进展,掌握事件的最新情况,及时通过《值班报告》方式报告。

(三)对于突发事件事发地县(市、区)政府或市政府有关部门报送的内容相似的同一事件信息,一般只报送最早接报的信息,避免重复报送。

(四)在紧急重大情况处置过程中,及时传达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通报有关情况,落实交办事项,并及时反馈。按照突发事件分级标准及信息报告规定,经领导审定后,及时向省政府值班室报告有关信息。

(五)定期汇总和通报各地、各部门的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办理情况,总结信息报送工作经验。

(六)值班室收到向市政府和办公室领导报送的公文、批示、信函等,做好登记,转有关科室处理。节假日、双休日和夜间需要向市政府领导报送的急件,由值班室通知领导秘书领取。涉密文件按规定办理。

三、业务管理

(一)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节假日值班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其他科室轮流承担,按在职人员每人每次白天半个工作日或1个夜班安排。

(二)实行带班、主副班和备班制度。工作日及其夜间重要值班情况报分管副秘书长或秘书长;双休日和节假日及其夜间带班工作由办公室领导轮流担任,重要值班情况报带班领导。主班负责办理当班具体事项,副班予以协助。夜班负责当班事项。备班视情况参与值班工作。

(三)实行交接-班制度。上午交接-班时间为7:30,午间交接-班时间为12:30,下午交接-班时间为18:30.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各项登记,当班的事务原则上要处理完毕,做到不拖

(四)实行值班抽查制度。建立值班抽查登记制度。市政府值班室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的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并对抽查情况及时进行通报。

(五)《值班报告》编印和办理程序。《值班报告》用于报告上级机关、单位(副厅级)以上领导莅许的公务活动;报告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各单位报告的紧急重要信息,通报政府系统值班工作情况,反映群众通过“热线”或其他方式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易诱发群体性事件的信息;报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和处置情况。《值班报告》由分管副秘书长或秘书长签发,值班室按领导批示办理。

二○○八年七月三十一日

茂县人民政府总值班室工作制度2015-10-07 15:37 | #2楼

一、组织领导和职责任务 

茂县人民政府值班工作由县政府总值班室(县政府应急办)负责, 县政府总值班室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应急办主任)领导,应急办副主任负责日常管理。 

县政府总值班室的主要职责任务是:负责县政府24小时政务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负责突发事件信息接报工作;负责接收和处理社会公众电话反映信息;负责指导督促全县政府系统值班工作;承办县政府领导、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工作原则 

(一)有情必报 

接到突发事件报告,核实情况后,必须及时、准确、全面地向县政府领导和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应急办)领导报告,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和通报州直相关部门。  

(二)逐级上报 

发生较大以上突发事件,要按程序和时限要求逐级向上报告,并按照领导要求,及时处理突发事件信息。 

(三)安全保密 

严格执行值班信息保密制度,确保信息传递安全。 

三、人员安排 

(一)带(值)班领导 

县政府、副为总值班室带班领导,县政府应急办领导和县政府办公室其他领导为值班领导。每周由县政府应急办领导轮流带领值班员值班,节假日期间由办公室其他领导和应急办领导实行政务、应急双岗值班。 

(二)值班员 

县政府应急办、县政府办公室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参加总值班室每周轮流值班。孕妇或子女不满三周岁的女性、工勤人员不参加值班。节假日、主汛期或处置重特大突发事件期间,实行双岗值班。 

(三)其他安排 

值班领导和值班员主要负责节假日和非工作时间的政务值班、突发事件处置、来信来访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工作时间县政府总值班室主要负责值班电话咨询服务、值班点名、突发事件信息日报。 

县政府应急办应当提前拟制值班计划,通知值班人员。如有人员变动,值班计划作相应调整。 

值班领导需调班的,应当报告带班领导同意后,进行调整。 

四、岗位责任 

值班领导和值班员应当迅速、及时、准确无误办理各项事务。 

(一)熟知《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熟悉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工作规则、规范、制度,熟悉全县专项应急预案等有关内容和事项,掌握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 

(二)负责县政府24小时值班工作,确保县政府与各级各部门的联络通畅,协助处理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及时编发短信报告、领导批示、《应急快报》等。 

(三)负责处理总值班室日常工作。值班人员不能单独处理的业务工作,应当及时报告值班领导,并通知相关人员到位处理。 

(四)负责来访人员的接待,做好相关协调、联络工作。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政务工作 

1.来电处理 

各类公务来电,值班人员应当认真记录电话内容和来电人单位、职务、姓名、联系方式,并按照领导分工及时报告、处理。 

(1)工作联系来电。凡要求向县政府领导汇报工作的来电,应当将来电内容及来电人的身份、联系电话记录后转告县政府办公室秘书股有关工作人员,不得将领导同志的电话号码、住址、车牌号和行程告诉对方。凡来电请示工作的,不得擅自答复,应当请对方正式行文逐级报告,如果请示问题较为简单,应当记录后送带班领导处理。新闻媒体来电要求提供或证实有关新闻材料的,一律不予答复,如属国外、境外新闻媒体,应当请其与县外宣办或县外事台侨办联系办理;如属国内新闻媒体,应当请其与县宣传部联系办理。 

(2)工作通知来电。接到上级党委、政府或有关部门以及办公室、县人大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及有关部门通知的工作事项,应当准确详细记录通知内容,报告带班领导后按程序办理。 

(3)会议通知来电。接到上级党委、政府或有关部门以及办公室、县人大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及有关部门的会议通知,应当准确记录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会议内容、会议要求和参会人员,及时报告带班领导后,按领导批示意见办理。 

(4)接待来电。接到有关领导来县检查工作、调研考察的来电,应当准确记录来电人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来县领导以及随行人员的人数、姓名、职务、性别、在县工作内容和日程安排,报告带班领导后,按领导批示意见办理。 

(5)信访来电。凡接到群众反映问题的信访来电,值班人员应当耐心倾听来电人的诉求,做到态度热情,并认真做好记录。值班人员不能擅自进行政策解释和答复,应当嘱其按照相关规定逐级反映。 

2.公文处理 

(1)接收公文。接到文件、传真电报、领导批示、内刊、简报、资料、公务信函等各类公文,应当在《值班记录》上逐条做好登记后酌情处理。 

(2)办理急件。接到标注了紧急程度的公文,按紧急程度报告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并按领导指示立即办理。 

(3)协助发文。值班期间,如果有紧急公文需要分发和报送,应当协助有关科室按要求及时办理,并详细记录接收人的姓名、单位和职务。如果属涉密文件,不得通过传真发送,必须亲手交接或通过县机要局机要发送。 

3.办理紧急会务 

值班期间,如有上级或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召开紧急会议,应当协助县政府办公室相关科(股室)做好会务服务。 

(二)突发事件处置 

1.核准信息 

(1)接到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后,应当弄清时间、地点、范围、人员伤亡等基本要素,并立刻通知有关部门核实情况。 

(2)接到县直有关部门报告的突发事件,要及时核实事件的时间、地点、范围、人员伤亡、先期处置情况等,并随时掌握事件发展趋势和处置情况。 

2.应急处置 

(1)接到较大以上突发事件信息后,值班员必须做好值班记录,并立即电话报告值班领导,值班领导立即报告带班领导。根据领导指示,值班员立即电话报告办和州政府总值班室,并配合应急办着手编写短信报告、《应急快报》等。 

(2)发生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值班员在先电话报告后,立即核实和续报,配合应急办在半小时内形成书面快报,报告相关领导,并按要求报办和州政府总值班室,通报有关部门。 

(3)根据领导指示,通知相关部门赴现场开展处置工作。县政府领导赴现场处置紧急事件时,通知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一同前往。 

3.后续工作 

值班员随时跟踪突发事件动态和处置信息,及时报告值班领导。配合应急办及时形成续报,报告办、州政府总值班室,通报有关部门。 

值班期间未处理完毕的突发事件,在交接-班时交待清楚事件情况、领导批示和前期处置进展,接-班人员做好信息跟踪。 

(三)来访接待 

接待来访时,值班人员应热情、慎重、礼貌,要主动问明来访者的单位、姓名(必要时验看介绍信或其他证件)、有关事宜等,并作好记录,根据内容和紧急程度,采取不同方式,分别办理。 

1.工作性来访的接待 

接待汇报或者请示工作的来访,值班员应当转报有关领导,按领导意见安排接谈或转请有关职能部门接洽。接待反映情况的来访,值班员应当详细询问并认真记录,整理成书面材料,送领导阅示后按领导要求进行处理。 

2.检举性来访的接待 

接待检举性来访,要问清情况,登记归口,报告领导后,协调联系相关部门接洽。 

六、保密规范 

值班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涉密信息。凡涉及、县政府领导及办公室领导的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等一律严格保密,不得外传。 

使用电话、传真和计算机网络传递有关信息和批示文件,要区分明件和密件,密来密复,严禁明密混用。 

收取的涉密公文、传真件、重要的信访件等必须逐件登记,及时处理,妥善保管。 

七、交接-班规范 

(一)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县政府应急办应当提前一天通知接-班人员,交接-班必须在每周一上午上班后10分钟内完成。并做好交接-班记录,履行手续。 

(二)交-班人员应当事先做好交-班准备工作,必须处理好当班事务,完成本班的值班记录、日志的登记;尚未处理完毕的事项要交待清楚,不得遗忘;对值班室物资设备进行交接;做好值班室清洁卫生。 

(三)交接-班必须做到“四清”,即:看清、讲清、问清、记清。接-班人员要认真听取交-班人员交待情况、查阅值班记录,有不清楚或需要详细了解的事项应当及时询问,有重要事情、未尽事宜要跟踪落实,做好记录。 

(四)交接-班时,填写好交接-班记录,现场交接清楚。应交待事项未交待,造成工作失误的由交-班者负责。未履行交接手续造成工作失误的,交接双方都应负责。 

(五)接-班人员如未按时接-班,值班人员应当继续坚守岗位,待接-班人员到岗后方能离开。 

政府值班室值班工作制度2015-10-07 13:28 | #3楼

(一)值班记录制度。统一制作规范的值班记录簿,严格执行值班记录制度。值班人员要将重要的来电、发生的重大事件和处理情况在值班记录簿上记载,值班记录应字迹清楚,要素齐全,详略得当,值班记录簿须编号归档。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值班人员要将重大突发事件的事发时间、地点、基本内容记录准确后,进一步向有关县区或部门联系核实,详细了解事件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人员伤亡等基本情况,按时间顺序(精确到分钟)详细记录处置过程,以便及时向领导同志汇报,事件处理终结后,将所有材料存档备查。

(二)公务来电接听制度。值班人员应认真接听值班期间的每一个来电,文明应答,必要时应予核对并整理《电话记录》,按规定程序报告处理;重要来电应要求对方尽量采用书面形式报送。

(三)报告处理制度。值班人员对重要信息处置应遵循有情必报、逐级上报、规范运作、安全保密的原则,及时、准确、全面地向领导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序处理:

1.基层单位和群众来信来电,明确的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定或政策直接答复或处理,重要问题经请示后按规范口径答复,不能立即答复的,经有关领导批示后移交职能部门办理。

2.遇急电或急事及时向分管秘书长、秘书长联系汇报或处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向相关市领导汇报;

3.遇突发重大事件时,值班人员要按照掌握情况、沟通上下、联系内外、协调左右的原则,尽快向分管秘书长、秘书长汇报,并根据要求立即通知相关市领导或有关部门负责人,做好应急救援的各项工作,需报上级政府值班室的信息,应迅速编发《值班信息》,报分管领导阅示后上报;同时及时跟踪处理情况。

(四)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手续在值班室履行,接-班人员须提前10分钟到岗,交-班事项应书面交接,并由交接-班双方签字确认。

(五)保密制度。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涉密信息。领导同志的住址、电话应严格保密。

(六)值班通报制度。各级政府值班室应建立值班通报制度,不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内政府系统的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对值班人员漏岗、脱岗等情况及时进行通报,对迟报、漏报和瞒报重大突发事件信息的责任人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政府系统信息报送工作及快速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和具有重大社会影响事件的意见》(晋政办发电[2015]27号)文件中关于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处理.

(七)来访接待制度。负责来访及联系工作人员的接待,了解被接待人来访的目的和要求,或直接答复,或指导分流到相关部门接洽。

(八)请假制度。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如遇特殊情况,需请人代班、换班或请假时,需经值班室负责同志批准。

(九)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值班人员应熟练使用并妥善维护配置的各种设备,确保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保证信息传递畅通。

乡镇人民政府值班制度2015-10-07 23:44 | #4楼

(一) 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夜间值班和节假日值班。夜间值班时间为:当天下午下班开始到第二天8:30;节假日值班时间为:当天8:30到第二天8:30时。

(二) 值班人员除因工作需要外,一律不准外出。值班室必须要有人值班,夜间必须到10:30才能离开值班室,并认真做好电话接听、记录,处理好突发事件,如遇重大事件应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次日与有关人员交换意见。

(三) 机关工作人员值班因事请假必须征得值班班长同意,要向镇纪委书记请假,同时要上交书面假条,并如实在值班考勤薄上登记,擅自离岗的,每次扣除奖金50元。

(四) 机关工作人员须在征得值班班长同意后方可相互调班,不准代班。互相调班的,必须是与之相对的人员。同时凡是相互调班的不再享受值班补助。

(五) 值班期间吃饭,原则上不离镇。

(六) 值夜班期间,如发现无人值班,追究值班人员责任,每次扣除值班班长200元,其他班员100元/人。如发现值班室无人值班扣除100元/人;值班期间发生被盗,扣除400元/人。

(七) 交接-班必须由值班班长负责。

(八) 值班领导每月向党政办反馈一次值班考勤情况,由党政办汇总后报财政所备案。

市政府办公室值班制度2015-10-07 18:47 | #5楼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值班工作制度,保证市政府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值班工作的通知》精神,特制订本制度。 

一、市政府办公室设立值班室,承担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的日常值班工作。 

二、值班室由秘书处负责管理,设立专职值班员。日常值班由专职值班员负责,晚上和节假日值班由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值班人员名单由秘书处负责安排。值班时间按照作息时间执行。 

三、值班人员职责:负责日常来电来访;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节假日实行、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领导带班制度。值班期间如遇紧急、重大事项和重大突发事件,值班员应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平时晚上值班向办公室领导报告。 

五、工作要求 

1.值班人员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办公室实行首问制度,即第一位接待来访者,应热情和气,并根据来访内容介绍有关处室。 

2.遵守值班时间,坚守值班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节假日值班,上班同志必须与下班同志取得联系,并将当班情况做好移交。 

3.受理、办理的值班工作事项,必须按照工作程序,做到有登记、有报告、有落实、有反馈,对领导交办的事项,要积极认真办理,不折不扣完成。 

4.认真记好值班日记,做到内容准确,文字通顺,字迹工整。处理重大突发事件时,反映要灵敏,做到快速、高效、及时。 

5.搞好值班室的清洁卫生,保持安静、整洁的工作环境,外来人员不得在值班室内闲谈。 

邵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值班制度2015-10-07 9:10 | #6楼

一、办公室实行值班责任制,值班室坚持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脱岗。遇节假日或紧急事项,办公室统一安排机关工作人员值班和领导同志带班。如临时因公因私需离岗的,须经带班主任批准,并找人顶替值班。私自脱岗,按违纪论处,造成工作失误的,按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二、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日志,做到不脱岗、不间断,保证值班工作正常、连接、高效运转。

三、值班任务:负责当班的接收、传达和办理上级、各乡镇、各部门通过电话向政府报告的紧急、重要事宜,答复电话查询;负责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办公会议和主任办公会议、县政府办公室工作会议的通知;负责县政府办公室与上级的电话联系;负责整理编写值班报告;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对于领导交办的事项,值班人员应认真抓紧办理。对紧急、重大事项,应立即电话报告有关领导,做到不误时、不误事、不出差错。

五、值班人员要加强学习,熟悉机关工作业务,认真负责,遵守各项安全保密制度。对外来办事的有关人员应热情接待,搞好服务。

六、及时了解、掌握县政府领导外出公务活动情况。县政府领导外出,有关工作人员应提前将时间、地点等情况告知值班人员,到达驻地后还应及时告知住址、停留时间;值班人员应认真登记或记录,以保持与外出领导的联系。

七、实行领导带班制度。每天由一名办公室领导带班。值班人员因公出差或抽调下乡,由主任确定顶班人员,带班主任必须全权负责当班事宜,认真检查督促值班人员。

八、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处理好当事宜。如遇重大事项或突发性事件,及时报告带班主任或主要领导,妥善处理。

九、保持值班室安全、整洁,不得随意滞留闲杂人员。

白沙镇政府值班制度2015-10-07 16:57 | #7楼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保证联络畅通,随时了解、掌握镇内重大情况的动态,及时向领导报告重要事项,协助镇领导处理紧急重大事务。

二、党政综合办公室值班人员必须严格做好当天的来电、来文、来访。对接到的电话、传真以及各级领导电话批示交办的事项,应认真作好记录,属党政综合办办理范围的要立即落实,属于其他单位部门的应及时转办,并及时向领导反馈工作情况。对来访的群众,应认真热情地接待,能及时处理的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要作好记录,并按程序汇报落实或交办其他单位部门。出现群体上访事件,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并通知相关单位部门来现场处理。对当天的来文、来函等,签收后作好登记,及时送相关领导阅处。

三、经济发展办、社会事务办每天必须有一人值班,负责处理本办公室相关公务。

四、值班人员本着热情、周到、礼貌、节俭的原则,搞好当天的公务接待。

五、党政办公室每天值班人员必须负责办公大楼当日公共卫生,保证日常清洁。优质高效办好会务,会议筹备、会务组织规范有序。

六、强化交接-班管理,每天早上7:30时为交接-班时间,交接-班时要将已办和待办的事项以及有关情况和问题交待清楚。

七、本着谁值班、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值班纪律。如在值班期间出现违规现象,将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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