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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班值班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值班工作,规范工作程序,切实提高应急值班工作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履行值守应急电话、信息汇总、现场处置和协调调度职能,发挥快速反应作用,保障应急工作正常有序运转。
二、应急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应急管理有关规定,既有原则性又具有灵活性,做到优质高效服务;应急管理工作要做到准确、及时、保密、文明。
三、应急值班人员应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高度的责任心和政治敏感性,应有严谨细致、热情周到、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具备一定政策理论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要确保应急电话处于待机状态,开通通讯设备,保持联络畅通;值班期间不得有酗酒、脱岗、漏岗等影响应急值班工作的行为发生,如遇特殊情况,经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后可请人代班、换班。
五、值班人员要按照“及时、准确、稳妥、保密”原则,主动了解和掌握突发事件现场情况,随时向市中心报告,并认真办理。
六、应急值班人员值班必须填写《值班记录》,记录内容必须准确、及时、简明、完整,书写清晰、页面整洁。
七、接到突发事件应急指令后,应急值班人员应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做好突发事件现场设置警示区域、疏散人群等前期处置工作;同时详细填写《突发事件现场记录单》,准确记录突发事件的基本情况、处理过程、事故原因、损失程度、人员伤亡情况、波及范围和影响程度等情况,留存影像资料,并及时上报。
八、在处置紧急重大情况中,应急值班人员要认真研判,及时报告。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值班人员要按照工作程序迅速上报主管领导,同时及时了解情况,沟通上下,联系内外,做好现场组织协调工作。
九、值班人员在问题处置过程中,要及时报告事件的处置进展情况,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防止突发事件处置断档。
汛期应急值班制度(1)
为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及时处置地质灾害等突发事件,确保今年工作平稳安全推进,特制订值班制度,请所有人员严格执行。
一、汛期重点值班时段为5月1日至10月31日,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时间为当日早上8:00时至次日早上8:00时。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的值班电话、手机要24小时畅通,随时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二、值班人员负责处置本班相关电话、传真、邮件等工作事宜。
三、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准脱岗、空岗,值班期间不得外出,如有事外出需向带班领导告知。
四、值班人员要严守值班纪律及时接听电话,在铃声三次以内接听电话,并做好接受电话的详细记录。向各镇、公园下发的通知要详细记录发件时间、内容及收件人姓名等。发送汛情信息原则上为纸质资料,若以邮件形式发到各镇、公园邮箱的,发送后要电话告知。
四、遇紧急情况或险情,要及时上报,并提出应急处理意见,完成当日一切事宜,做到下情上传,上情下达。
五、交接-班时应移交值班记录和值班期间工作的处置情况。
六、凡值班期间擅自离岗、脱岗、疏忽大意而造成严重后果者,将按相关法规政策追究值班人员的责任。
2015年7月
汛期应急值班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我矿今年汛期的各项工作,及时落实并处理汛期期间的突发事件,保证我矿汛期期间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应急值班值守制度,所有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
一、每年3月2日至8月30日止(上级主管部门、防汛部门另有要求除外),必须坚持24小时不间断值班;遇特殊汛情,值班时段相应延迟;非汛期若遇到突发事件,调度室应及时安排应急值班。
二、值班值守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准脱岗、空岗,值班期间不得外出,如因公外出需向矿长请假,安排好替班人员后方可外出。
三、汛期值班值守领导主要负责上下联络,掌握雨情、水情动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和当日汛情,做好当日记录,遇紧急情况偏大险情、实情,要按程序在半小时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汛情并及时做好续报工作,并提出应急处理方案的初步意见,同时将上级指令及时向有关部门传达。
四、汛期值班人员不少于4人,值班时间为早上8:00时至次日早上8:00时;每班人员负责本班接发电话;记录每日的天气情况、值班人员情况、降雨量、巡查等情况。当发生特大暴雨等突发情况时,由防洪小组组长带班,安全部全体人员一同值班。
五、汛期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守纪律,认真负责,兢兢业业,细致工作,切实保证汛情及时上传、下达,严格交接-班制度,交接-班和吃饭等任何时间不得有空挡,防汛值班人员值班前24小时内
禁止喝酒。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若遇特殊情况应向带班领导请假,待替换人员到位并移交后,方可离开。
六、值班人员应按时交接-班,遇特殊情况无法准时到岗时,应事先向带班领导请假;交接-班时应移交值班记录和发生重要情况的处理结果以及遗留问题等。
七、值班人员接-班后,应掌握上一班次的汛情,并记录在案。8时完成水情日报后,填写当日值班记录,并将当日报上安全部。
八、值班人员应做好接收电话的详细记录。内容包括来电单位、姓名、通话内容、时间及接收人员姓名等。需要请示处理的事情办完后,要记录办理情况,并要有值班人员签名,做到事事有着落。记录要求准确、清晰,重要内容不许错漏。遇有自己不能处理的防汛要务时,必须立即报告值班有关领导,严禁积压拖延。值班值守领导和值班人员手机必须保证24小时畅通。
九、值班人员要熟悉个人职责,熟悉防汛工作流程和工作技术要求,熟悉应急预案的内容及实施方法,熟悉天气预报、汛情实情的分析方法,遇紧急情况能够及时提出应急处理意见。
十、注意防火、防盗,切实做好安全工作。
十一、汛情、实情的全矿发布必须经指挥部批准。对因喝酒误事、麻痹大意、汛情处理不当而贻误防汛抢险时机造成损失的,将严肃处理,并追究值班值守领导和当班值班人员的责任。
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
1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1.1 本制度规定了鱼塘电站生产安全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基本原则、程序和工作要求等内容。
1.2 本预案适用于鱼塘电站生产安全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的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安全生产工作规定》、dl408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3 管理内容与要求
3.1 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按时到岗,不得擅离职守,并保持通讯畅通,贯彻落实应急处理的法规。
3.2 接受上一级应急处理组织机构的领导,请求应急援助。
3.3 建立应急组织领导小组,并明确落实责职。
3.4 应急小组负责人宣布进入和解除现场预警状态或紧急状态,宣布实施和终止现场应急预案。
3.5 应急小组成员根据现场应急处理需要,组织和指挥现场人员伤害急救、故障设备的隔离抢险、人员疏散安置、维护稳定和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处理工作,并下达、落实有关应急指令。
3.6 值班人员保证应急预案的执行和应急行动中的人身安全。
3.7 值班人员诊断现场状况,评估事故的严重程度,按规定及时向公司应急指挥部汇报事件处理有关情况。
3.8 值班人员及时掌握本电站生产应急事件信息和应急处理、抢险、生产恢复等情况。
3.9 值班人员落实公司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应急指令,协助指挥领导机构组织预案的实施。3.10 值班人员掌握应急处理和恢复情况,协助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应急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3.11 值班人员负责汇总、通报事故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公司进行汇报。 4 检查与考核
4.1 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的执行情况,由安生部负责检查。
4.2 对于在应急处理过程中,未认真履行职责、未按管理流程工作、未达到管理要求的部门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考核。
4.3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单位节假日应急值班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快速有效地处置应急事件,切实确保辖区内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本着管理细化、责任到位、便于操作的原则,依据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局实际,制定应急值班制度。
一、强化领导,切实落实管理责任。应急办相关工作人员要根据各自职责,强化各项应急防范措施,确保责任到岗到人。
二、加强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上班时间由办公室人员值守,下班后电话转移到当日值班人员手机上,确保24小时信息畅通、反应及时。
三、严格执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值班人员要及时做好当班时的来电、来人接待记录。对重大事件、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要立即向领导报告,并根据局领导指示精神快速办理。值班人员要将领导指示及时传达到有关部门,并积极了解事态进展情况,随时向领导续报反馈相关信息,坚决杜绝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现象。
四、值班人员要按时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当班未处理完毕的接办工作要交代到位,以防差错,确保工作的有序连续。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不得擅自离岗,因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时,要提前请假并协商他人顶替值班;
五、值班人员要爱护值班室通讯设施,确保设备正常运作,不得占用值班电话办理与值班工作无关的事情。值班人员应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处置各类相关重大事件和突发公共事件。
浏阳市财政局应急值班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应急值班工作管理,确保应急值班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运转,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应急值班工作遵循有情必报、运转高效、反应迅速、安全保密的原则,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第三条 应急值班室设在办公室6301室,应急值班电话0731-83601102,应急传真:0731-83601101。应急值班工作由局长负总责,分管应急工作的局领导具体负责。
第四条 值班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政治敏感性,具备较强的综合协调和应急处置能力。
应急值班人员工作要求:
1、分管领导全面负责应急值班工作,协调、督促、检查值班人员工作情况,及时处理值班期间发生的应急事项;
2、值班人员要按时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当班未处理完毕的接办工作要交代到位,以防差错,确保工作的有序连续。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不得擅自离岗,因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时,要提前请假由值班领导安排其他人顶替值班。
3、值班人员要及时做好当班情况记录。对重大事件、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要立即向值班局领导报告,必要时应立即向市、县有关部门报告,并根据局领导和上级部门领导指示精神快速办理。值班人员要将领导指示及时传达到有关部门,并积极了解事态进展情况,随时向领导续报反馈相关信息;
4、值班人员要爱护值班室通讯设施,确保设备正常运转,不得占用值班电话办理与值班工作无关的事。
5、值班人员应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处置各类相关重大事件和突发公共事件;
6、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涉密信息,对电话记录等要按公文保密工作的有关要求进行管理;
7、值班人员应认真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值班事项。
第五条 应急值班工作职责
1、负责及时接听、接收和掌握相关重要动态信息,保证与、市政府、各乡镇及相关部门的联络畅通;
2、负责各乡镇、各部门呈报的紧急重大情况和各种突发事件的信息处理、督办和反馈工作;
3、负责向局领导、市直相关部门报告重特大事件、突发公共事件和紧急重大情况;
4、负责上级电话指示、通知和基层单位电话请示汇报的记录、传递和处理工作;
5、协助有关部门处理群众集体上访的接待、督办和反馈工作。
应急值班管理制度
一、中心中层干部实行24小时轮值制;中心领导实行住宅电话值班制,按对口业务指挥处理疫情、食物中毒及突发事件的报告。
二、办公室负责值班工作的管理、编排与不定期抽查。轮值人员如因实际困难(出差、生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参加值班,要提前向中心领导说明原因,由办公室安排人员调值或代值。值班人员未经同意不参加值班或值班时无故离岗,按旷工论处。
三、值班人员应遵守值班纪律,坚守岗位,不迟到、早退,不打无关电话,不会客。保证值班电话通畅、记录完整、转达和处理及时。值班人员收到疫情、食物中毒或突发事件的报告,要做好记录,及时向有关的科长和分管领导报告。
四、值班结束应填写值班记录,并签名,检查值班室门窗、水电安全.将钥匙交下一班人员。
五、非值班人员未经许可一律不能使用值班电活,不准在值班室无故逗留。
六、办公室每天对值班记录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知会中心领导。
双流县籍田中学应急值班制度
一、值班室设在学校保安室,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
二、应急值班室隶属于应急管理办公室,应急办公室设在德育处,德育处负责具体落实协调。 三、应急值班人员在德育处副主任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具体人员如下: 苏国良 苏伯超 赵世云 苏四军 苏振华 陈宗文 若有人事变化,自动接替。
四、应急值班室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大小,如实上报德育处。
五、严守岗位,认真巡逻,积极预测和查看事故隐情;若因工作失误或瞒报而造成责任的,要依法追究值班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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