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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值班工作制度
一、为规范政务值班工作程序,确保全局上下联系畅通、运转协调、反应迅速,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特制定本制度。
二、市财政局政务值班工作在分管副局长领导下由局办公室组织管理。全局日常值班任务由局办公室政务值班室(以下简称值班室)具体承担。
三、局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值班工作,实行每日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电话:8681116)。每年“五一”、国庆、元旦、春节等节假日期间实行局领导、副处级以上领导轮流带班制度。其他特殊时期,局相关业务科室也应根据需要安排专人值班。
四、值班室政务值班工作职责
(一)接收和处理政务电话、传真、电报、文件及电子邮件。
(二)接收、报告和传递重要政务信息。
(三)接收和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电话、传真、文件和电子邮件。
(四)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值班室来电办理程序
(一)来电登记
值班室接到来电后应在《电话记录簿》上认真记录来电人的姓名(名称)、单位(地址)、联系电话、来电时间和内容。
属于会议通知的,应详细了解会议主持人以及会议议题等情况,以便做好会议准备。
(二)来电办理
1.对政策规定明确的问题,应当立即向来电人做出解答。对属于信访内容的,告知信访人相关科室联系电话和联系人进行办理。
2.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内,属于相关科室办理内容的,转相关科室进行办理。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由值班人记录在案,尽快转交相关科室进行处置;事情紧急的,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并根据领导指示意见进行处置。
3.值班室接到电话通知的政务事项,应根据通知内容涉及的工作范围,以值班室电话记录的形式报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批示或交有关科室签收。紧急情况,直接报告局领导。
4.值班室要按日整理局领导公务活动情况,填报《局领导每周公务活动一览表》及时报告局长,以利协调公务安排。
5.特殊情况下,值班室要做好局领导公务活动安排冲突的协调工作。
六、值班室接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后,应在《电话记录簿》上准确记录,并按照有关处理突发事件预案的规定,以电话记录等形式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并根据领导指示意见进行相关处置。
七、每年“五一”、国庆、元旦、春节期间和全国、全省及全市性重大会议、大型活动、重要接待任务期间以及特殊敏感时期,对本系统内发生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和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并及时报告、市政府值班室。
八、值班室发送各类会议通知,必须通知到与会人,并作好记录。会前将请假人数报办公室主任或会议主持人。会议通知通过“短消息”方式群发的,应注意提醒接收人收到后回复确认,没有收到确认“短消息”的,应通过其他方式再次通知到位。隔日重要会议,应通过“短消息”等方式再次提醒与会人。
九、值班室对所有《电话记录簿》等值班资料应妥善保管,定期立卷归档备查。
十、值班室工作人员守则:1、坚守岗位,确保畅通;2、记录清楚,记述准确;3、熟悉规程,快速响应;4、及时报告,迅速落实;5、严守纪律,保守秘密;6、注重礼仪,维护形象。
远安县地方税务局政务值班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县局机关值班工作,确保联系畅通,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值班工作是县局与市局、、县政府、其他党政机关以及社会各界联系沟通、上传下达、运转协调的一项重要工作。
第二条 值班工作由县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由办公室主任主管。白天值班电话为3812001,夜间值班电话为3810441。
第三条 值班人员的主要任务是:接听值班电话,接收传真和文件,处理会议通知,报告紧急重大情况,接待来县局办事的人员,接待来访人员,承办局领导交办的有关事宜等。
第四条 接传电文、电话、文件的手续要规范,来电(文)者是谁、接待者是谁、受传者是谁,都要详细记录在《电话记录薄》上,并迅速呈传有关领导、科室阅批、阅办。
第五条 通知会议、发送文件、接待客人实行签名制,被通知者、收文者和被接待的人员均应在《电话记录簿》、《会议通知单》、《文件呈送簿》和《信访处理单》上签字,以供备查。对于来访人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责成县局相关科室或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六条 认真做好法定节假日和国内重大活动期间的值班工作,由县局办公室将值班安排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确保上下联系畅通。
第七条 发生紧急重大突发事件,应及时向县局领导报告,启动紧急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第八条 值班人员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坚守工作岗位,严守工作纪律,实行首问负责制,工作要认真、细致、周到、及时稳妥地处置情况,注意安全,保守秘密,并及时将值班情况反馈。如出现工作失误,直接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第九条 县局办公室、门卫值班室要相互协调,分工负责,共同做好值班工作。
第十条 县局办公室要做好节假日值班期间的后勤服务保障,安排值班司机和车辆。
广播电视局政务值班室工作制度
一、局政务值班室暨安全播出传输总值班室(以下统称政务值班室)在局长、分管副局长领导下,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管理。局科技科对政务值班的安全播出传输工作给予业务指导。
二、政务值班室负责局机关政务值班。主要职责包括日常政务值班和节假日政务值班,具体任务有接听电话、电话记录、传达电话内容、传达领导相关指示、在节假日期间接待来访人员、协调处理相关工作等。
三、政务值班室负责局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传输工作的日常值班。主要职责为全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传输工作信息、协调、指挥的通讯枢纽,具体任务有接听电话、电话记录、传达电话内容、传达领导相关指示、协调处理相关工作等。
四、值班员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觉悟、职业道德和人格修养。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树立安全播出传输无小事的思想,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扎实工作,在本职范围内、在任何情况下确保机关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广播电视播出传输安全。
五、值班员在工作中要端正态度、严谨作风、恪尽职守、兢兢业业,要严格保证工作出勤时间和规定情况处理时间,要严格按工作程序办事,要严格执行领导的指示,要确保工作质量和有效性。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务值班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县政府办公室政务值班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确保我县政府值班工作运转高效、反应迅速,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县政府办公室政务值班工作坚持县政府及办公室领导带班、县政府值班室工作人员值守的原则,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第三条 县政府值班室工作人员原则上由县政府值班室工作人员和县政府办公室确定的其他人员组成。
第四条 工作日和双休日期间,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县政府办公室联系领导牵头处理政务值班相关事宜及各类突发事件;县政府分管领导、县政府办公室联系领导因特殊情况不在本县的,由县政府及办公室带班领导牵头处理。法定节假日期间,由县政府及办公室带班领导牵头处理政务值班相关事宜及各类突发事件。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五条 县政府值班室工作人员职责:
(一)负责政务值班工作组织管理,做好工作日、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值班安排;
(二)负责接收和处理值班室收到的各类传真、文件、电子邮件和县政府政务值班、()公开电话;
(三)负责办理110社会联动、政务值班、突发事件应急值守等方面消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审核、报送、处理和归档工作;
(四)负责将重要值班信息和突发事件发生、处置等情况向办公 1
室有关领导和联系工作秘书通报;
(五)负责核实并按要求向县政府办公室领导报告各类突发事件及处置情况,统筹安排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期间值班人员;
(六)负责落实各类突发事件现场处置指挥部有关指示,并按要求参与突发事件现场处置有关工作和向省政府总值班室报告突发事件及处置情况;
(七)负责全县政府系统应急值守、政务值班指导和督促检查考核工作;
(八)办理县政府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县政府办公室领导值班工作职责:
(一)负责处理值班室工作人员报告的值班事项及各类突发事件;
(二)负责按要求向县政府领导报告各类突发事件及处置情况,并协助县政府领导做好突发事件现场处置工作;
(三)负责指导和检查值班工作;
(四)办理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县政府领导值班工作职责:
(一)牵头处理县政府办公室领导报告的值班事项及各类突发事件;
(二)县政府分管(带班)领导负责向县政府主要领导报告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及处置情况,并协助县政府主要领导做好突发事件现场处置工作;
(三)负责指导和检查值班工作;
第三章 纪律要求
第八条 值班工作人员必须准时到岗值班,不得早退、脱岗,自觉遵守保密纪律,并保持值班室电话、传真、值班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
第九条 法定节假日期间,县政府及办公室带班领导应在办公室值班,并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特殊情况不能值班的,可以与其他有关领导对调,并告知值班室。
第十条 值班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影响县政府政务值班工作正常开展的,取消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资格;延误突发事件处置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县政府值班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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