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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专卖店员工管理制度
1.电动车由吕春建管理。车辆由物流部员工负责维修、检验、清洁等。
2.电动车不得借予其他部门人员使用。物流部员工使用车辆后将钥匙交还车辆管理人。
3.使用人驾驶车辆前应对电动车检查,包括电池电量,刹车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最后使用人要对由此引发的后果负责。
4.驾驶人须严格按照电动车安全操作规程规范驾驶,严禁载人、载物时禁止超重、超速、超高、超宽或其他违章行为,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5.驾驶人不得擅自将电动车开回家。车辆转借时只准借与具有电动车驾驶经验人员使用。借用人必须经管理人批准方可使用。如私用时发生事故,而导致违规、损毁、失窃等,全部由使用人负担,并予以处罚。
6.电动车应停放于指定停车处,不得占道,防止刮蹭。不按规定放置车辆导致违犯交规、损毁、失窃,由驾驶人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7、电动车充电应停于指定位置充电,充完电须拔离插座避免满载充电。
8.使用人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使用后并应将车辆清洗干净,电动车每2天对车辆清洁一次,保证外观无泥巴,连续下雨天除外。
9.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修理,回公司后写维修报告交于总经理。
10、不准私自对电动车进行改装拆卸,如确实工作需要,应向公司总经理提出申请,改造完成后再次确认无安全隐患方可进行使用。
11、如由于驾驶人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而导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的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单位与驾驶人或车管专人负担,并予以处罚。
12、公司各部门须按照上述规定妥善保管车辆,加强人员管理。
电动车员工外训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外训管理,提升员工专业知识与技能,从而整体提高企业的组织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中心、台州生产基地、河南生产基地、河北生产基地。
三、定义
1、外部培训:指公司把员工送到外训机构进行学习的培训。以下简称“外训”。
2、外部培训费:指员工参加培训项目的课程费用,不含因参加培训而产生的餐旅费。餐旅费请按照集团及各基地《出差管理制度》执行。
3、集团培训部:是集团培训最高管理部门,统筹集团各中心及三地的培训管理。以下简称“培训部”。
4、各基地培训责任单位:指各基地负责培训职能的相应部门,如综合管理部。以下简称“各基地”。
四、职责
1、培训部职责
(1)组织集团外训需求调研;
(2)负责集团外训计划的制定与报批;
(3)负责集团外训计划实施;
(4)对集团外训成果进行验收与管理;
(5)外训后餐旅费用报销审核权;
(6)集团及三大基地外训人员资格审核权;
(7)建立集团外训人员培训档案;
(8)对外部培训机构具有选择权。
2、各基地职责
(1)组织基地外训需求调研;
(2)负责基地外训计划的制定并上报培训部审批;
(3)负责基地外训计划实施;
(4)对基地外训成果进行验收与管理;
(5)外训后餐旅费用报销审核权;
(6)各基地组织外训人员报名并上报培训部审批;
(7)建立各基地外训人员培训档案;
(8)定期向集团培训部汇报外训情况。
五、适用情形
1、根据公司发展需要,选派骨干员工到培训机构进行专业培训;
2、新管理体系、新技术、新设备等引进需要外部培训。
六、外训人员资格
1、生产及相关部门:班组长及以上人员;
2、非生产部门:专员及以上人员;
3、关键岗位工作人员;
4、入职满一年以上;
5、原则上一年只安排一次外训机会,无特殊原因不得安排第二次培训;
七、培训需求分析
1、培训部及各基地于每年10月15日进行次年度外训需求调查。
2、培训部及各基地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及业务单位需求,进行外训需求分析。
八、外训计划制定
1、培训部、各基地根据培训需求编制次年度集团、各基地外训计划。
2、各基地外训计划需各基地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上报培训部。
3、培训部对各基地提报的外训计划进行审核,报行政人事中心总监及董事会审批。
4、审批后各基地外训计划由培训部发至各基地。
九、外部培训机构的确定
培训部可通过网络、报刊、杂志或同行介绍、参训人提供信息等多渠道获得外部培训信息。包括培训机构信息(名称、资质、成功案例、主要服务项目、公开课计划、区域和联系方式等)和培训讲师信息(个人基本情况、擅长课程、曾辅导过的企业等)。
十、外训计划的实施
1、填写《培训申请表》
各中心及各基地根据外训计划,提前一个月组织参加外训人员填写《培训申请表》,经各中心及各基地负责人签字后,提交培训部审核,报行政人事中心总监及总裁审批。
2、填写《外训报名表》
《培训申请表》审批通过后,集团及各基地培训对接人员将外训报名表(该表格格式根据外训机构报名表格式而定)发至受训人员处,填写完毕后,各基地培训对接人员将报名表发至培训部培训专员处,由培训部与外部机构对接报名。
3、组织签订《员工外训协议》
在参加外训前,培训部及各基地组织参训人员签订《员工外训协议》。
4、发放《上课通知函》
外训机构将上课通知函发送至培训部培训专员处,由培训专员转发至各基地培训对接人员,然后再转交到参训人员。
5、参训人员参加培训
参训人员在《外训报名表》填写后,根据培训时间安排填写《出差审批单》,安排好培训期间职务对接人,并与培训前到达指定地点参与培训。
十一、外训人员评估
1、参训人员在培训结束后7天内将培训教材、所获证书、培训心得、工作改善计划上交至相应培训组织部门。
2、在培训后30天内,培训组织部门组织参训人员将所学知识在公司内部进行培训。
十二、参训人员的管理
1、参训人员在参训期间,应特别注意言行举止,以维护公司形象。
2、参训人员不得中途退出培训,否则,所有费用自已承担,并按旷工处理。
3、参训人员培训期间按正常出勤处理。
4、因工作需要,公司提供外训项目,要求参训人员接受相关培训,参训人员不得无故拒绝。
十三、员工外训协议
1、受训人员必须在培训申请获得批准后与公司签订《外部培训协议》。
2、《外部培训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并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3、《外部培训协议》一式两份,由参训人员和培训组织部门各执一份,保存期为3年。
十四、外训人员档案管理
1、培训组织部门将所有外训人员
根据培训结果建立培训电子档案,每次培训各部门需将员工培训结果及考核情况提报至行政人事中心培训部《员工培训档案记录表》,作为员工档案的一部分。
2、培训教材、学员心得、学习笔记由行政人事中心培训部或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如部门有需要,可向行政人事中心培训部或各基地综合管理部申请借用,需填写《培训资料借还登记表》,并按时归还。
十五、流程图
十六、附则
1、本程序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2、本程序最终解释权归行政人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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