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员工职业健康管理方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5号)(以下简称《办法》),规范我省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管理,进一步明确工作中的职责,保护放射工作人员健康安全,结合我省实际,对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放射工作人员证》的申请与发放管理
(一)《放射工作人员证》由放射工作单位按照《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转发卫生部令第55号等文件通知》(黑卫监督发〔2015〕163号)文件中附件2要求填写《申请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后,统一向相应卫生行政部门或指定机构申请,垦区向农垦总局卫生主管部门申请。同时,提交附件2中规定的放射工作人员个人有关资料。
(二)放射工作人员经培训合格后发放加盖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公章的《放射工作人员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放射工作人员证》发证工作的管理,应指定专人负责,规范办证程序。《放射工作人员证》的样式按照《卫生部办公厅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证>样式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5〕34号)文件要求由各地联系购买。
(三)放射工作单位负责将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情况(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前)、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情况、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情况及时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
(四)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在每年年末将本年度注销和新颁发的《放射工作人员证》情况(包括:单位名称、人员、姓名、性别、年龄、编号、工作岗位、职业照射种类代码、发证日期)以电子版形式上报省卫生监督所 (联系人:王雪航;电话:0451-53605333转8816;传真:0451-53622441;邮箱:http://cankao.gcw818.com),省卫生厅负责对全省《放射工作人员证》的发证工作进行监督。
二、放射工作人员的培训管理
(一)培训的范围:凡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均应参加培训。
(二)培训的组织
1、省卫生厅委托省卫生监督所对全省放射工作人员培训工作进行全面组织。
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培训师资力量;编制培训教材;建立考核题库;协助各市(行署)卫生局制订培训计划,汇总各地培训情况并形成培训工作总结上报省卫生厅;对各地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放射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原则上由各地卫生监督机构承担,每年年初向省卫生监督所提交当年放射工作人员培训工作计划。
3、各地开展放射工作人员培训时,要采用省卫生监督所组织专家编制的统一教材,师资原则上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高等院校等单位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对不具备师资条件的地市可申请省卫生监督所统一从全省符合师资条件的人员中选派授课,试卷从省卫生监督所试题库中抽取。
4、放射工作人员的培训结果,应由培训单位在培训结束后一个月内送达放射工作单位记录归档,同时上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5、省卫生监督所承担《办法》第二条第二款第(三)项所列活动以及非医用加速器运行、辐照加工、射线探伤,省直管单位所有放射工作人员的培训。
6、省卫生厅负责对全省放射工作人员培训工作质量进行评估与监督。
三、个人剂量监测管理
(一)各地要认真按照《办法》中的有关于要求,加强对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和职业健康监护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大对辖区内放射工作单位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放射工作单位到取得个人剂量监测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到取得职业健康检查资格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进一步提高监督覆盖率和建档率。对不按规定进行个人剂量监测或未组织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及未按规定进行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的放射工作单位,要依照《职业病防治法》进行查处。
(二)个人剂量监测的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将个人剂量监测报告在每个监测周期结束后一个月内送达放射单位,并在每年的十一月末前将被监测单位的个人剂量监测数据上报到该单位所在地市的卫生监督机构,为卫生监督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四、数据上报的管理
各地市的卫生监督机构要认真执行放射卫生监督年度工作报告制度,按照省卫生厅的统一要求上报年度监督统计报表。定期监督个人剂量监测的技术服务机构按时进行质量控制检测,并要求个人剂量监测的技术服务机构根据卫生部的要求将自身的监测数据系统与国家的数据系统进行联网,按时汇总和上报本年度开展个人剂量监测,职业健康体检的情况(数据),为卫生行政部门提供科学、有效的卫生监督依据。
员工职业健康管理方案
1.目的
改善劳动环境,防止职业病和职业中毒,保护员工身心健康。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职业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体系内涉及的高温、粉尘、有毒、噪声等有害作业。
3.定义
3.1 生产性有害因素: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因生产需要或伴随生产而产生的能对劳动者 身心健康产生有害作用因素的总称。包括化学因素、物理因素和生物因素等;
3.2 作业环境:指劳动者从事生产劳动的场所和空间;
3.3 生产性中毒:在劳动生产过程中所使用或产生的毒性物质对人体的伤害;
3.4 职业危害作业:劳动者在生产性有害因素环境中从事生产劳动;
3.5 职业危害作业点:指劳动者在生产性有害因素环境中从事生产劳动的场所;
3.6 职业病: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凡是由生产性有害因素引起的疾病;
3.7 职业中毒: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由于接触生产性毒物所引起的人体伤害;
3.8 生产性有害因素治理设备、设施:指避免或减少生产性有害因素危害的设备、设施。
4.职责
4.1安全管理课负责编制生产性有害因素治理年度技术措施项目计划和费用计划,并组织、
协调有关单位按进度要求完成;
4.2安全管理课是职业安全健康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4.2.1 负责监督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生产性有害因素治理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审批,并参加“三同时”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4.2.2负责组织职业危害作业点监测和普查工作,建立职业危害作业点和作业人员台帐,实行动态管理及生产性有害因素治理项目中土建设计、施工工作;
4.2.3监督、协助完成有害作业人员体检工作;
4.2.4负责对尘毒作业场地及人员的日常监测与管理工作及生产性有害因素治理,设备、设施日常正常运行的监督工作;
4.2.5负责职业危害作业相应的防护用品的计划、审批管理工作;
4.2.6负责对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预防及职业病、职业中毒人员作业环境进行调查、分 析工作,并制定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发生;
4.3 技术中心负责新产品设计时选择用无污染或低污染的材料及选用无污染或低污染的工艺
方法,在进行生产工艺布置要考虑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4.4 财务控制部负责对生产性有害因素治理技术措施项目和费用的专款专用;
4.4 综合规划课负责技术改造项目生产性有害因素治理项目中土建设计、施工工作,负责组
织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工作。
4.4.1 负责建立生产性有害因素治理设备、设施台帐《尘、毒治理设备明细》,并负责大修、改造和易损件及时供应工作。
4.4.2各职业危害作业单位负责本单位生产性有害因素治理设备、设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对从事有害作业的人员要配备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 对有职业禁忌症的人员,不得安排从事与其相关的作业。
4.5 商务部负责生产性有害因素治理设备、设施的采购、安装及生产性有害因素治理项目所需物资的采购相应防护用品的保管
4.6 工会负责对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5.工作程序与要求
5.1 各单位每年一季度对本单位职业危害进行一次普查,将职业危害作业人员人数报安全管理课。制造厂确定职业危害作业点,建立相应台帐,并对职业病和职业中毒患者的原工作岗位进行污染调查分析,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5.2 制造厂每年10月编制本部门下一年度生产性有害因素治理建议计划及费用计划,上报安全管理课。
5.3 安全管理课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按计划完成生产性有害因素治理项目,并组织对小型项目的验收和参加更新改造项目的验收。
5.4 安全管理课随时对生产性有害因素治理设备、设施运行情况和操作工相应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达《环境与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整改,并进行整改后的复查和验证工作。
5.5技术中心在新产品设计评审时,要有该产品选用材料是否产生污染及采取措施情况说明。
5.6 技术中心在编制加工工艺时,对有污染的工序,要有相应的防范措施,尽量减少污染。
5.7 安全管理课根据综合管理部汇总、下达生产性有害因素治理技术措施项目和费用计划,对生产性有害因素治理技术措施项目完成情况检查考核。
5.8 制造厂要把生产性有害因素治理设备、设施纳入设备管理范畴之内进行管理,确保正常使用,并坚持“三同时”原则,纳入设备年度总结评比之中。
5.9 安全管理课每两年组织一次职业危害作业人员的体检,建立体检档案,将体检结果通知管理部和车间。对可疑职业病患者联系国家指定的职业病诊断医疗单位进行诊断,并积极予以治疗。对职业中毒人员进行医疗抢救。
5.10 各职业危害作业单位要加强生产性有害因素治理设备、设施的定保小修维护保养工作,保证正常运行,并保持职业危害作业人员相对稳定,配合做好职业危害作业人员的体检工作。
5.11 有害作业员工在上岗前要佩戴好本工种所需的相应的防护用品,并要完好有效,按照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正确使用各种防护设施装置并执行《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办法》。
5.12产生粉尘及有毒有害气体的作业场所必须保持通风良好。
5.13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及有毒有害作业过程中,发生急性中毒或火灾、爆炸时,按照《应急准备与响应程序》做出反应。
5.14 对于职业禁忌症的人员,单位要及时与人力资源组取得联系,安排相应的工作。 5.16商务部按计划采购生产性有害因素治理项目所需物资,并作好相应劳动防护用品供应采购工作。
【员工职业健康管理方案】相关文章: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03-13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04-26
企业职业健康管理管理制度03-29
员工职业发展管理05-19
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04-23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荐】04-16
【荐】职业健康管理制度04-17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推荐】04-17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热门】04-17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