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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者评优方案
第一条 评选目的
为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培养和塑造广大员工的集体荣誉感和使命感,增强企业向心力和凝聚力,充分挖掘2011年度工作表现优异的员工和优秀事迹,特开展本次年度优秀员工和管理干部评选活动。
第二条 评选内容
2011年度香缤集团优秀员工、优秀管理干部。
第三条 评选对象
集团总部及各下属单位所有员工(含项目工地)。
第四条 评选条件
1、 在集团或所属单位工作一年以上;
2、 工作积极主动,敬业爱岗,能吃苦耐劳,服从管理;
3、 尊重上司,团结同事,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4、 全年无重大工作失误、无违纪违规和犯罪记录;
5、 全年请事假不超过3天,迟到不超过5次(满勤者优先考虑);
6、 在德(职业品德)、能(工作能力)、勤(工作态度)、绩(工作业绩)等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
第五条 评选办法
1、 本次优秀员工评选以基层员工和基层管理者(指副主任以下员工)为主要对象;优秀管理干部以中高层管理人员(指副主任以上员工,含项目班、组长人员)。
2、 优秀员工由集团各所属单位主管(总部由各部门主管)亲自提名推荐并填写《2011年优秀员工推荐表》;优秀管理干部由集团办公室和董事长办公室共同推荐并填写《2011年优秀管理干部推荐表》。
3、 经提名推荐的优秀员工和优秀管理干部名单将统一公示在集团网站并接受员工和客户的监督,公示期间无举报和异议后方可正式评选为本年度优秀员工和管理干部。
第六条 奖励标准
1、 凡是评选为本年度优秀员工和优秀管理干部者,优先参加2012年集团组织的年度集体旅游和各类文化活动,每人并可获得现金奖励500元和高级奖杯。
2、 凡是获得年度评选荣誉,其成绩将记入个人档案作为下一年度晋升和提薪的重要依据。
第七条 评选名额分配
集团总部:2至5人,深圳物业:6至10人,东莞物业:3至5人,雅苑项目:1至3人,豪庭项目:1至3人,泉州项目:1至3人(管理干部分配名额由集团总部决定)。
第八条 评选时间安排
主管推荐时间:2011年12月19日至2012年1月15日
网站推荐时间:2012年2月10日至2月18日
结果公布时间:2012年2月22日至2月28日
表彰颁奖时间:2012年3月17日下午15时(暂定)
第九条 其他说明
1、 本次评选各单位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民-主、求实的原则按要求合理展开评选,评选时要深入了解,实事求是,不得徇私作弊。
2、 推荐表需在规定时间内统一报送集团办公室。集团办公室在接到推荐表后按上述时间展开相应的审议,过期不送表示放弃参评,集团有权责令或追究主管相应责任。
优秀员工评选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培养和塑造广大员工的集体荣誉感和使命感,不断增强企业向心力和凝聚力,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空调事业部各单位全体基层员工,包括各科室、车间(厂)办公室人员和制造、研发、营销系统一线员工。中高层干部不参与事业部优秀员工评选。
第三条 一线员工
1. 制造系统:包括制造工艺人员、检验人员、生产工人、技术工人、辅助工人等;
2. 研发系统:包括直接从事新品研究、开发、测试评价的技术人员、中试工厂试制员等;
3. 营销系统:包括驻外业务、推广、维修、售后技术、财务、导购等员工(含当地招聘人员)。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归口管理部门
事业部经营管理部负责组织事业部优秀员工的评选、奖励等工作,并负责制订、完善和维护评选标准和评选程序。
第五条 相关职责
各二级子公司、职能部应参照本办法组织制订、完善本单位优秀员工的评选管理办法,并负责根据评选标准组织评选本单位内部优秀员工,及根据名额比例向事业部推荐申报。
第三章 评选标准
第六条 分类
优秀员工按工作性质分成办公室人员、车间作业长与班组长和制造、研发、营销系统一线员工。评选时,向制造、研发、营销系统一线员工倾斜。
第七条 基本条件
优秀员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缺一不可。
1. 在事业部连续工作1年以上;
2. 遵守考勤纪律,年总出勤率在99.7%以上;
3. 品德端正,遵纪守法,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厂规厂纪行为;
4. 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服从整体安排,能配合同事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无较大的工作失误;
5. 热爱美的,爱岗敬业,乐于助人,与同事相处融洽;
6. 完全胜任本职工作,能较好完成工作任务。
第八条 优先评选条件
在基本条件已具备的条件下,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员工可优先参与评比,经综合评价后择优确定人选。
*以下分值均表示最佳状况时的得分,为该项目的满分;评选时将根据实际情况扣减后计正分。
一、办公室人员
1. 刻苦专研业务知识,在本职岗位工作成绩突出,受到领导和同事普遍好评。(30分)
2. 努力改进工作成效或通过合理化建议,为公司创造显著经济效益。(20分)
3. 对推动品质管理、成本控制工作和在体系监控、维护方面作出突出贡献。(15分)
4.克已奉公,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10分)
5.为公司取得重大社会荣誉。(10分)
6.在集团和事业部获得重大奖励和表彰。(10分)
7. 努力提高自身素质,通过自学或其它形式获得更高一级学历或学位,并能在工作中得到发挥。(5分)
二、车间作业长、班组长
(一)除具备第七条列出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必备条件:
1. 班内至少有一个QC小组组长及两个以上组员,该QC小组能够按照企业标准QG/MK08.35《QC小组管理办法》开展活动;
2. 班内没发生过质量事故。这里的质量事故是指:①制造过程中,班内有关人员违反有关规定或惯例,造成100台(件)以上,总价值在3000元以上的产品因类似的问题需返修、报废或不合格;②产品投放市场后,被消费者、经销商或顾客服务科投诉有性质严重的个别质量问题(如机内有手套或打错包装等);
3.班内材料、零部件进、耗、产帐目清晰,无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重大不明帐目;
4.班内无违反ISO9001/ISO14001体系而被事业部通报批评案例;
5.班内无违反MRPII操作规程而被事业部通报批评的案例;
6.无工伤事故;
8.班内员工无打架斗殴等重大违纪及违法现象;
9.班内工作气氛和-谐融洽,无集体怠工现象。
(二) 优先评选项目有:
1.按月考核,质量水平超过车间指标要求的。质量水平的评价主要基于自错(含自检、互检)及合格率。各车间将上级下达的质量指标分解到各个班,作为车间对班的质量指标。(30分)
2.按月考核,生产效率超过车间指标要求的。各班的生产效率指标,以每小时产出量计算,由车间根据排产任务及实际情况,在现有基础上制定。(15分)
3.在本单位或品质管理部组织的QC小组活动成果发表中获奖的或在全国、省、市获奖的。(15分)
4.按月考核,班内设备故障率在5%以下的。(10分)
5.各车间(厂)每周组织现场评比,或利用上级单位每周的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检查结果,对评比良好的班实行加分。(5分)
6.每月一次对班组园地、板报进行评比加分。(5分)
7.广泛征求合理化建议,采取自主改善活动,效果良好的应予加分;若对产品质量、成本、功能有较大贡献且经技术开发部、测试中心或生产管理科书面确认的,应给予重奖。(5分)
8.班内人员在事业部、集团举办的各项竞赛活动中获得名次。(5分)
9.员工在社会上因好人好事受有关部门、单位或个人书面表扬或感谢的。(10分)
三、制造、研发、营销系统一线员工
1. 工作绩效综合评价。制造系统侧重于自错率、合格率及服务到位、反应速度等方面的评价;研发系统侧重于新品开发质量、进度等方面的评价;营销系统侧重于销售任务、广告费用、投诉处理等工作执行能力方面的评价。(30分)
2. 通过创新,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为公司创造显著经济效益。(20分)
3. 在品质、成本控制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15分)
4. 在QC活动、团队建设、合理化建议等活动中表现优异并获得重大奖励、表彰。(10分)
5. 克已奉公,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5分)
6. 为公司取得重大社会荣誉。(5分)
7. 在集团和事业部获得重大奖励和表彰。(10分)
8. 努力提高自身素质,通过自学或其它形式获得更高一级的学历或学位。(5分)
第九条 标准说明
各职能部、二级子公司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在此标准的基础上细化、充实和完善各评选条件,确保评价体系的统一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第四章 评选程序
第十条 评选时间
事业部优秀员工评选时间为每年7月份,一年集中评选一次;并要求各二级子公司、职能部在6月底以前完成本单位内部优秀员工评选,并向事业部推荐。
第十一条 评选人数
事业部优秀员工候选人30名(每年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事业部经综合评价后从中择优选出20名,评为事业部优秀员工。
第十二条 倾斜原则
1.二级子公司、技术开发部、营销部员工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2.制造、研发和营销一线员工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第十三条 各单位内部评选
各职能部、二级子公司根据本单位内部的优秀员工评选管理办法,组织本年度优秀员工评选。
第十四条 候选人推荐
事业部根据下属各单位员工总人数、整体素质等情况确定优秀员工候选人分配名额;各单位组织填写“美的空调事业部优秀员工候选人申报表”(见附件),经主管部长或子公司总经理审批签字后,按规定名额向事业部推荐申报。
第十五条 评选小组组成
事业部优秀员工评选小组由各职能部管理科科长、二级子公司管理等人员组成,总人数为12-15人,事业部下属各单位原则上只能选派1名评委。
第十六条 初步筛选
评选小组成员依据评选标准对优秀员工候选人进行初步筛选,不符合事业部评选条件的员工将不再参加下一轮投票评选。
第十七条 投票表决
评选小组成员对经初步筛选后的优秀员工候选人进行差额投票评选,每个小组成员一人一票,按得票高低选出前20名,即为事业部优秀员工;若第20名有多人得票相同时,可对相同票数的候选人再进行投票表决,按得票高低选出其中1名。
第十八条 报批及调整
经评选小组评选出的20名优秀员工名单连同候选人申报表,报事业部经营管理审核,总经理审批。在报批过程中有重大质疑和申诉时,可召集评选小组再进行评选。
第五章 优秀员工奖励
第十九条 奖金来源
事业部优秀员工奖励资金来源于事业部及下属单位的管理基金,由经营管理部按照报批的金额统一支取。
第二十条 奖励标准
事业部优秀员工由经营管理部组织实施奖励,原则上安排出国旅游,特殊情况下可组织国内旅游;若颁发奖金,参考标准为3000元/人。
第二十一条其它
事业部下属各单位内部评选出优秀员工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奖励,原则上要求已获奖励的事业部优秀员工不在各单位内部重复奖励。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经营管理部负责制订并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2000年销售年度优秀员工评选遵照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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