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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护理人员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护理管理工作》(卫医发[1997]第23号)文件精神和我省创建基本现代化医院对护理工作提出的要求,严格护理员准入管理,规范护理员服务内容和服务行为,发挥好护理员在弥补注册护士数量不足、满足病人需要、减少陪护,确保临床护理工作质量等各方面的作用,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护理员是指经过护理专业知识技术培训并取得《护理员岗位合格证》,在护士长、注册护士的直接管理和指导下对病人实施生活护理的从业人员,不属于卫生技术人员。
第三条 护理员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在20-55岁之间,性别不限,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及非传染病病原携带者,无残疾。
2.服务意识强,工作认真负责,语言表达清楚,反应灵活,有一定的沟通技巧。
3.经培训取得《护理员岗位合格证》。
4.经过正规培训的护校毕业生优先安排,且不需经过培训。
第二章 培 训
第四条 由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医学院校、护理学会或二级以上医院建立护理员培训基地,负责护理员培训,考核合格者发给《护理员岗位合格证》。未经委托的单位不得培训和向医院输送护理员。
第五条 培训内容:
1.医院概况、工作性质和任务。
2.病区环境、布局、床单位配备、病区管理。
3.职业道德教育。
4.工作职责及程序。
5.消毒隔离基本知识。清洁、消毒、灭菌知识;紫外线消毒方法及防护;医院垃圾分类管理;床单位终末处理。
6.卫生清洁处置。洗脸、口腔清洁、头发清洁、梳头、床上擦浴、更换衣服等方法。
7.医院饮食种类、喂饭、鼻饲饮食的要点及观察。
8.等级护理要求。
9.特殊症状观察(昏迷、高热、大汗淋漓、疼痛、呼吸困难、憋喘、呕吐)等。
10.便器使用、便器清洁消毒、大小便失禁病员护理技巧。
11.常见卧位及意义、更换卧位方法。
12.健康教育的相关内容。
13.沟通技巧。
14.其他相关内容。
以上内容须按全日制六周时间安排,坚持课堂教学与临床见习结合、理论知识考试与操作技能结合。
第三章 从 业
第六条 取得《护理员岗位合格证》者,可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第七条 护理员工作职责:在病区护士长和注册护士的指导下,按照等级护理的要求,为病人实施生活护理。
第八条 护理员工作内容:
1.负责照顾病人的生活起居,协助病员自身的清洁工作,如洗脸、漱口、洗头、洗脚、洗澡等;
2. 帮助病人进食、饮水、大小便、翻身、功能锻炼;
3.护送、协助病人进行检查、理疗、治疗康复活动;
4.负责清洁消毒病人的脸盆、茶具、痰盂、便盆等生活用具;
5.保护病人的安全,满足病人的基本生活要求,并及时将病人的有关情况告知护士或医生。
第九条 护理员职业道德规范
1.着装规范:按规定着装,衣帽整洁、仪表端庄、统一佩戴胸牌;不穿响底鞋、首饰不外露;不留长指甲;
2.语言规范:礼貌待人,态度和蔼,不顶撞病人。
3.行为规范: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把病人满意作为工作的目标。工作主动热情,耐心细致。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不探听、不泄露、不传递病人及工作人员的隐私。
第四章 岗位配置标准
第十条 医院聘用的护理员数量应以基本满足病人生活服务为标准。重症监护单元(包括ICU、CCU、NCU 等)床位与护理员之比以1:0.3-0.5为宜;普通病区床位与护理员之比以1:0.1-0.2为宜。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 护理员须持证上岗。中断工作二年以上者,需重新培训,再次确认上岗资格。医院不得聘用无岗位合格证的护理员。对在岗护理员要建立考核奖惩制度,对工作成绩突出的要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不适宜从事护理员工作的要及时清退。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
护理人员管理规定
一、目的
1、通过行政查房,发现问题,确认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提高护理质量和管理水平。
2、通过业务查房,提高护理人员的专业水平,了解国内外专科护理发展新动态。
3、通过教学查房,提高教学管理水平,提高学生的综合实践能力。
4、通过夜查房,解决和处理夜间护理工作中的重点问题,保证夜间护理工作顺利进行。
二、内容和要求
1、行政查房
内容
(1) 查护理质量,尤其是重危病人的护理质量。
(2) 查服务态度、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3) 查岗位职责落实情况。
(4) 查护理记录。
(5) 查护理操作。
(6) 查病房管理。
(7) 查护理安全隐患。
要求
(1) 护理部查房:由护理部主持,科护士长(或护士长)参加,每月抽查五个病区,有重点检查内容及反馈、整改。
(2) 科护士长查房:由科护士长主持,各病区护士长参加,每月一次,有重点检查本科各护理单元的工作。
(3) 病区护士长查房:有计划地安排检查内容,每周一次。
2、业务查房
内容
(1) 分析讨论重危病人、典型、疑难、死亡病例的护理。
(2) 查基础护理、专科护理落实情况。
(3) 结合病例学习国外护理新动态、新业务、新技术。
要求
(1) 护理部组织每季全院业务查房一次。
(2) 病区护士长组织业务查房,一年10次。
(3) 科、病区护士长参加医生查房每月4次。
(4) 查房前预先告知有关人员查房的内容、目的,做好查房记录,保存资料。
3、教学查房
内容
(1) 分析典型病例,指导护生运用护理程序。
(2) 检查教学计划、教学目标落实情况。
(3) 教导或示范护理技术操作。
要求
(1) 负责教学的护理部副主任应参与护理教学查房。
(2) 带教老师应负责组织教学查房,每一轮学生至少一次。
(3) 护士长安排护生每月参加护理查房一次。
4、夜查房
内容
(1) 掌握全院重危、抢救病人的情况,认真检查病房管理、基础护理、消毒隔离、抢救物品、操作技术、护士素质、遵守劳动纪律、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2) 指导和解决夜间护理工作中的疑难问题。
要求
(1) 由全院护士长轮流参加,每晚进行,各科室每周至少被查到2~3次。
(2) 帮助解决疑难问题,遇到特殊情况作出应急处理。
(3) 协助医院总值班,调动院护理应急小分队参加特殊重大抢救任务。
(4) 查房中发现问题逐条记录,重大事宜次日向护理部主任口头汇报并提交值班记录。
(5) 护理部对夜查房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汇总反馈、落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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