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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时间:2022-04-15 18:02:27 员工管理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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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企业实行绩效考核的真正目的,是改善工作业绩和提升员工能力,自下而上地达成公司的经营目标。如何有效地实施绩效考核,能否达到绩效考核的真正目的,是企业进行绩效考核时的重点,而行政人员的绩效考核,因其工作性质可量化因素较少而成为了企业绩效考核中的难点。

行政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企业中的行政管理人员的工作流程基本上属于公司核心业务流程以外的辅助流程,工作性质主要为支持、服务。其工作本身具有以下五大特点:

第一:工作难以量化。行政人员的工作结果很难用定量的数据来衡量,往往需要通过定性指标来判断,这就很难避免判断过程中的主观性。

第二:工作内容往往为某项事件的过程,成果不显化。这将加大考核者对行政人员工作质量的判断难度。

第三:临时性工作任务多,计划性不强。相对而言,在日常工作中,行政人员与本职工作相关的临时性工作任务较多,有些企业中某些行政岗位人员的临时性工作甚至占到了其工作量的40%以上。这将直接影响考核人对行政人员考核重点的关注。

第四:行政部门内部存在着大量临时性的团队合作式工作。面对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精简人员、提高效率已成为企业加强内部管理的手段之一。这种情况下,行政部门越来越多地采用人员互为A、B角的工作方式,倡导并实行部门内部团队合作,在工作繁忙或临时追加工作时,往往会调动部门大部分甚至全部人员开展某项工作。这将增加考核者判断每个行政人员在团队工作中表现的难度。

第五:需要协调横向、纵向的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工作本身需要做大量内外部协调,协调的质量会影响到相关部门的业绩,甚至企业的业绩。因此对其工作质量的衡量可能会涉及多个考核者。

如何对行政人员进行绩效考核?总结一下,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一、分析行政人员的工作,确定行政绩效目标

对行政人员进行绩效考核,首先要对其工作进行分析:该岗位属于哪个部门?该岗位主要的工作内容是什么?胜任该岗位需要具备哪些知识和能力?对分析完行政人员的工作之后,再根据目标分解法结合实际工作制定该岗位的绩效目标。

二、确定行政人员的绩效指标及考核实施人员

在设计行政人员绩效考核的指标时首先要把握指标可控的

原则,即被考核人可以通过调整自己的行为影响或改变考核指标的完成质量。其次,对工作过程的关注要比对工作结果的关注更强。第三,行政人员与本部门之外人员的工作协调质量也是绩效考核必须考虑的内容。因此,行政人员的考核指标一般可以分为以下三类:

(一)、以岗位职责为出发点,设置重点工作任务考核指标。指标需简单明确,突出重点,不宜过多。工作任务完成的质量由被考核人的主管领导进行考核。

(二)、设置态度考核指标,主要对被考核人员工作积极性、工作责任心等方面进行评价。由被考核人员的主管领导进行考核。

(三)、设置周边协调部门评价指标,对被考核人员在沟通和协调中的响应及时性、服务质量、协作精神等进行评价。

周边绩效指标由被考核人员的主要外部协调部门的人员进行考核。

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对以上三类指标赋予不同的权重,以突出考核的重点。通常,工作任务考核指标的权重应占到60%~70%。

三、选择行政人员绩效考核方法

(一)、自我评估法。所有行政人员均采取自我述职报告和上级主管考核综合评判的方法,自我评估是自己对自己一段工作结果的总结,让被考核者主动地对其自己的表现加以反省、评估,为自己的绩效作出评价。

(二)、上级评价:采用级别评价法,即直接领导初评打分、上级主管领导复评打分的方法。由直接上级进行评估是考核员工绩效的传统方法,也是管理者常用的一种引导和监督员工行为的方法。选择有直接上级进行考核,是因为通常他们是最熟悉员工工作以及他们的工作状况和工作结果的人。在员工的直接上级独立地对员工评估后,一般还要由上级的上级对评估结果作出复核,这样有助于减少肤浅的或有偏见的评估结果。

(三)、横向考核:由主要外部协调部门的人员进行评价。由主要外部协调部门的人员进行评估能够获得更全面的信息。外部协调部门的人员对行政人员的服务精神、协调沟通能力、对外部需求的反应能力更能掌握最真实的资料。

四、确定行政人员绩效考核周期

考核周期设置的一个原则是要针对企业的不同实际情况来进行设置,不宜过长,也不宜过短。如果评价周期过长,一方面评价结果会带来严重的“近因效应”,从而给评价带来误差,另一方面将使员工失去对绩效考核的关注,最终影响考核的效果,不利于员工绩效改善的目的。如果考核周期太短,一方面将导致考核成本的加大,最直接的影响是各部门的工作量加大,另一方面由于工作内容可能跨越考核周期,导致许多的工作表现无法进行评估。

针对行政人员工作的特点,重点应该评价工作的过程行为而非工作的结果,评价周期应该适当缩短,并采用随时监控的方式,记录业绩状况,该类人员的考核以月度考核为主。

五、行政人员的绩效沟通与辅导

在对行政人员绩效考核的过程中,要时时监控,根据需要安排一次或多次与行政人员面对面的交谈。反复的绩效沟通,能够使行政人员了解到主管对自己的期望,了解自己的绩效,认识自己有待改进的方面;同时,主管也可以针对面谈中员工反映的问题和困难进行辅导,及时解决问题,不断提高工作绩效。

六、行政人员的绩效评估

确定好绩效考核的指标,选择好绩效考核的方法之后,要对行政人员进行绩效评估。行政人员绩效考核的三个指标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分配不同的权重,如工作任务考核指标比重可设为70%,态度考核指标可设为15%,周边协调部门评价指标可设为15%;而对于这三个指标可以根据KPI进一步确定考核要素同样分配相应的权重。如:工作任务考核指标可以包括工作效率(a%)、工作完成质量(b%)、工作强度(c%)等等;态度考核指标可以包括缺勤次数(d%)、精神状态(e%)等等;周边协调部门评价指标可包括服务质量(f%)、反应时间(g%)、沟通能力(h%)等等。

月底根据上级领导以及横向的考核结果(行政人员的自我评估报告可以不设置比重,作为上级领导时时掌握员工工作状况的材料。)来进行统计本月行政人员的总的考评成绩:

月总成绩=Sum[(x*a%+y*b%+z*c%)*70%+[(x*d%+y*e%)*15%+[(x*f%+y*g%+z*h%)*15%]

年总成绩=Avg∑月总成绩

对于计算出来的年总成绩可以设置等级(总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取整数值):

A级:91分以上

B级:81-90分

C级:71-80分

D级:61-70分

E级:60分以下

七、行政人员的绩效评估结果的应用

绩效考核结果的应用可以有多个方面,主要包括改进工作绩效、薪酬奖金的分配、职务调整和是否继续留用、培训与再教育、员工职业生涯规划。

一般来说,为了增强报酬的激励效果,在员工的报酬体系中有一部分是与绩效挂钩的。行政管理人员工资可以采用以下工资结构:

月工资=固定工资+绩效工资

固定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学历工资+……(根据公司的薪酬体系设置)

根据月度考核结果,采用以下分配方式:

等级分值结果应用

A91分以上增发绩效工资(奖金)的20%,可考虑晋升

B81-90分增发绩效工资的10%,可提供学习的机会

C71-80分保持原绩效工资不变

D61-70分扣除绩效工资的10%,加强培训

E60分以下bsp;年总收入=∑月总收入+年终奖金

年度考核结果可以用来确定行政人员的年终奖金及制订下一年度的人力发展规划(参照上表)。内容的全部版权,未经明确的书面许可,任何人或单位不得对本网站内容复制、转载或进行镜像。中人网欢迎与业内同行进行有益的合作和交流,如果有任何有关内容方面的合作事宜.

行政人员考核办法2015-09-03 21:40 | #2楼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行政管理,深化学校人事、用工、分配制度的改革,促进管理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转变,调动行政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行政管理工作考核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三条 本办法考核的对象是学校行政人员

第二章 组织领导及职责

第四条 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是考核工作的领导机构。其人员由校级领导、有关处室负责人、教职工代表组成。基职责是:制定考核方案和实施计划;研究解决考核中出现的问题;监督考核过程的真实性和透明度;审定考核结果;受理并及时处理考核结果不服的申诉。

第五条 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秘书组具体组织与实施考核工作,其组员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其职责是:对各项评议、打分结果等基础资料汇总、分类、核实、计算。

第六条 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接受全体教职员工的监督。

第三章 考核的基本原则及内容

第七条 学校考核工作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

第八条 学校考核工作实行回避制,考核小组成员对自身考核项目打分所占比例不超过 30% 。

第九条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其具体内容为:

1 、德项主要考核政治立场、原则性、辨别是非能力;职业道德、责任心;参加学校政治学习及集体活动情况。

2 、能项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工作态度;工作效率。

3 、勤项主要考核出勤情况,包括日常工作纪律考勤,参加处室业务学习和集体活动情况,值班考勤等。

4 、绩项主要考核工作量;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质量。

第四章 考核的方法和步骤

第十条 学校行政人员考核的基本步骤:

1 、个人述职:本人全面总结该学期的工作,写出书面总结,向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述职。

2 、行政互评:全体行政人员给其他行政人员打分,取平均值,分值占总分的 40% 。

3 、民-主测评:行政人员述职后,由职代会代表分别给行政人员打分,取平均值,分值占总分的 60% 。

第五章 考核结果的确定

第十二条 考核结果按得分情况分行政人员、非教学人员由高分到低分排列。第一类比例占同级被考核人员的30% ,第二类比例占同级被考核人员的 40% ,第三类比例占同级被考核人员的 30% 。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1 、考核成绩为 60 分以下者;

2 、无故不参加年度考核者;

3 、玩忽职守、贻误工作,造成重大损失者;

4 、受党纪、行政警告以上处分者;

5 、构成犯罪,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

第十四条 考核结果须提交学校校长办公室审议确定。

第十五条 行政人员兼课,考核结果由教学目标管理考核和行政工作管理目标考核两部分组成,各占 50% 的分值。

第六章 考核结果的处理

第十六条 行政人员和非教学人员的考核结果应填写本人《年度考核结果通知册》,考核材料及时归档。

第十七条 行政人员和非教学人员的考核结果,作为本学期发放目标管理津贴和今后聘用、晋级、奖励的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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