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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检验科管理制度
检验科标本管理制度
一、 标本采集
1、按每个项目要求,以书面形式告诉病房护士或本室采血人员最佳采血时间、采血前空腹或病人的饮食注意、用药情况、活动情况、体位等。
2、开展新项目时,各部门必须让采集或收集标本的部门明确标本采集要求,明确抗凝剂种类、抗凝剂与血的比例、抽血时注意事项,明确检测日期,
取报告日期,收费等情况。
3、体液、分泌物、细菌培养标本按要求留足量、及时送检。
4、门诊采集或收集的每个标本必须有检验申请单跟随。
二、 标本运送
1、运送过程中,原则上带盖(不能用棉花等吸水物品),以防倒翻和溢出或雨淋。凡含传染源的标本必须带盖,外套尼龙袋,以防试管破损或溢出污染环境。
2、不能剧烈振荡或随便颠倒,以防标本溶血和有形成分破坏。
3、必须及时送检。
三、 标本接收
1、认真核对标本及申请单病人信息,观察标本的量、标本类型、是否抗凝或有小凝块、细菌培养标本是否符合无菌要求。是否有明显溶血或脂浊。
2、急诊及重要标本接收必须记录采集时间、接收时间、报告时间。
3、不符要求的标本,必须及时填写退回理由单,同时在电脑上及时退费、填上退标本理由,及时反馈临床。
四、 标本检测
1、在检测每一过程中,都应复核标本接收过程中的每一步骤。
2、在标本足够的情况下,不能浪费、随意丢弃或损坏标本。
五、 标本储存
1、当天不能完成的标本,必须分离血清,按要求储存在2℃-8℃或-20℃。
2、当天检测完成的标本,所有的血常规储存在2℃-8℃3天;所有的血液标本(包括生化、免疫、杂项)储在2℃-8℃7天;所有的脑脊液、胸腹水及24小时尿等重要标本储存在2℃-8℃7天。(各部门专门规定地方存放这些特殊标本)。
3、急诊血常规、生化、血气、脑脊液、胸腹水等标本全部保存7天。
4、所有不符合要求或凝固、抽错的标本都保存7天。
5、所有保存标本都应该有编号,按日期存放。
六、 标本处理
1、用双层专用黄色医用垃圾袋专人收集所有废弃的含有血液、尿液、其它体液、分泌物以及一次性用品,并专人清点数量、登记,专人送医用垃圾处处理。
检验科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强安全管理教育,提高安全管理意识。
2、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做好“防火”“防盗”“防毒”的防范工作,并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做到制度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
3、使用强酸、强碱时,应特别注意防止腐蚀仪器和衣物。
4、产生毒性或腐蚀性气体的试验应在通风处进行,带有腐蚀性试剂,废弃之前先用清水稀释后,再倒入下水道。
5、贵重仪器、物品等设专人保管、定期维修,存放柜箱要加锁。
6、加强对易燃易爆、腐蚀性药品及危险、剧毒化学试剂等的管理 ,定点存放,定期检查,对剧毒药品有专柜保存,并做好应急处理及防护工作。
7、实验室备有常用消防设施及专用灭火器材,对全科人员进行安全及使用灭火器材的教育,对各种电器、电路按规定安装使用。
8、值班人员应加强巡逻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并立即采取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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