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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考勤细则

时间:2022-04-14 03:30:59 加班与考勤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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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考勤细则

中小学教师请假和考勤制度

中小学教师考勤细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教职工的工作效率为导向,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克服干与不干一个样的现象,根据人事部关于印发《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人调发[1992]18号)、省人事厅《河北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冀人发[1998]29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校实际,修订请假和考勤制度暂行规定。

一、 请假制度

(一)请假程序、批准权限:

1.教师因事、因病请假要有请假条(1周以上要医院有诊断书),中小学半日之内由主任教师或年级组长批准,1—— 3日之内由业务校长批准,3日以上有中心校长批准。

2.教职工因疾病、急事等特殊情况,不能实现请假的,要及时委托他人说明情况代为办理。

3.请产假:教师个人要提出书面申请,由中心校长审批,并补交医院开具的子女出生证明等相关材料。

(二)关于病假的相关规定:

1.学期累计病假在10天以内,不扣发工资;从起病假第1天起,累计11——22天的每日扣发10元,累计23天以上每日扣发20元。

2. 病假工作量化扣分:住院1日扣0.2分,一班病假1日扣0.25分,以此类推,学年累计15天以上取消评奖评优资格;学年累计30天以上取消职称评聘资格。

3.教职工在病休期间应在住所或医院安心休养,小病大养或以休病假为名,从事其他经济活动,一经发现即刻终止病假,免予病假待遇,到岗上班,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取消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格,并进行批评教育;拒不到岗上班的,按旷工论处.

4.教职工病愈后上班后,又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继续休病假的,将恢复工作前后的病假时间连续计算。

5.因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关于事假的相关规定:

1.学期事假5天以内,工资照发,从请事假第1天起,累计6天以上,每日扣20元。

2. 事假工作量化扣分:每1日扣0.5分,以此类推;学年累计 7日以上取消评奖评优资格;学年累计15天以上取消职称评聘资格。

3.事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者,按旷工处理。

4.利用事假从事第二职业的教职工,加倍扣发日工作,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取消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并按指定日期或到工作岗位;拒不回到工作岗位的按旷工论。

(四)关于婚假的相关规定:

1.婚假7天工资全额发放;超过7天按事假处理。

2.在寒暑假、公休假和法定假结婚的,开学后学校不再安排补休婚假。

(五)关于产假的相关规定:

1.女职工在法定规定的休产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2.女职工产假为三个月(90天)(含期间的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年满24周岁的为晚育,可享受晚育假一个半月(45天);产假期间报名夫妇终身只生一个孩子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产假一个月(30天);由医院证明剖腹产或难产的另外增加产加半个月(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休假时间连续计算,假期不扣除。

3.按省1989年底28号令发布的《河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第九条对女职工流产的产假执行。即依照接受手术时的怀孕的月份确定休息时间:①怀孕时间不满两个月的,休息20天;②怀孕时间满两个月不满四个月的,休息30天;③怀孕时间满四个月不满七个月的,休息42天;④怀孕满七个月以上的,休息90天。

4.休产假的当年考核确定为合格等次;取消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格。

(六)关于丧假的相关规定:

(1)丧假是指教职工的直系亲属(双方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享受的休假。丧假5天,工资照发。超过5天按事假处理。

(七) 关于迟到、早退的相关规定:

1.按规定的时间晚到,即迟到一次,提前离岗,即早退一次。学期累计迟到或早退6次,不作处理。

2.不向领导请假,擅离工作岗位超过两节课的,即为旷工半天。

(3)迟到、早退工作量化扣分:学期超过规定次数,迟到、早退:1节扣0.1分,每超过3次,请假的按事假1天计算,不请假的按旷工1天计算。早退半天扣0.3分。

(八)关于矿工的相关规定:

1.凡有下列情况之一,实为旷工:①未请假或请假未获准而擅自不上班者;②擅离职守半天以上(含半天)者;③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未续假或续假未获准而逾期不归者;④不服从组织调动和工作分配,无故拖延不按规定时间到岗者;⑤以欺骗手段请假、事假者。

2.学年旷工1天,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取消当年取消评奖评优资格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格。

3.计算旷工期限,从单位知道或应当知道缺勤当事人离开学校之日起计算;旷工每日,扣工资100元。

4.矿工工作量化扣分:无故旷工每节课扣2分,每天扣5分,2天扣15分。

二、其他规定

1、各校点负责同志,中小学负责管理的教导主任、业务校长,对教师考勤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肃严格的进行考勤,期末及时填报考勤情况,严禁弄虚作假,不得瞒报、少报、不报。一旦发现在考勤中弄虚作假,将严肃处理,并对所在校点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或经济、行政处理。

2、教职工未经组织批准而离开工作岗位的,为擅自离职人员,做旷工处理,按旷工的天数扣发工资,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取消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格。如在离职后十天内,自动返回工作岗位,并承认错误,可以准其继续工作,但必须视其情节轻重和认错态度好坏,给与必要的处分;超过10天,按自动离职处理,并上报教育局备案。

3.请假教职工必须安排好自己所负责的本职工作,在不影响自己所担负的工作职责的情况下进行,否则,出现的一切后果由请假教师自己负责。

4.县里组织的继续教育考试、期末考试、评卷,相关集体活动;学校组织的期初会议、月考、校本教研等大型教育教学活动期间,教师所请的事假、病假量化时加双倍扣分,并扣发相应数额的工资。

3、各类假期遇寒暑假、公休日、法定假日均不顺延。

4、本规定中的请假制度和考勤制度适用于全体在岗的教职工。

5、本规定由中心校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店子镇联合校中小学教师考核管理制度

为促进我镇教师专业化成长,积极落实素质教育政策,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使管理制度更加有激励促进作用。联合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全镇中小学教师进行年度考核、工作业绩综合考核评估。具体制度办法如下:

一、考核内容

职业道德、教学常规、统考成绩、学校管理、奖励

二、考核办法

(一)职业道德(100分)

考核细则要求:

1、全体教职工应爱岗敬业,忠于职守,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等法律法规。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认真履行人民教师的职责,积极完成教书育人的使命。

2、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的合法权利。

3、树立良好教风,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更新教育观念,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努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4、谦虚谨慎,尊重同志,有协作精神,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

5、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经常进行家访,定期召开家长会,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取得家长的配合。

6、坚持高尚情操,发挥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不利用职务之便牟取私利。

7、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作风正派,自觉维护教师在公众和学生中的良好的形象。

8、积极宣传《义务教育法》,努力做好控辍、固生工作。

9、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60条》以及《教师法》。

10、服从组织安排,按照要求完成相应任务。

考评:

1、因违法乱纪依法被组织查实的,此项考评不得分;

2、因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被上级主管部门通报一次扣30分;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

3、因个人原因发生安全事故者,一票否决。

4、个别特殊情况班子成员研究确定奖罚,违反上述规定取消当年晋职、评优、评模、受奖资格。

5、师德表现优异、综合考核成绩突出者,联合校按相关规定评定各级师德标兵。

(二)教学常规(200分)

联合校每学期对教师的教案、作业、理论笔记、听课记录等进行过程性和终结性检查,过程性和终结性检查的分值各占一半。过程性检查不定期进行,终结性检查学期末进行。中学教学常规管理单独检查,汇总。

1、备课(80分)

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学校实际,联合校制定《店子镇小学常规管理实施细则》,并按要求进行检查。

2、作业布置与批改(80分)

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学校实际,联合校制定《店子镇小学常规管理实施细则》,并按要求进行检查。作业包含家庭作业、课堂作业及单元检测、试卷讲评等

3、听课、评课(30分)

每位教师每学期必须听课20次,评课20次,每周至少听评课一次。评语要符合课堂教学评价标准。少听一次扣2分,少评一次扣1分。流于形式,抄听评课记录,该项为0分,并全镇通报批评。

4、学习笔记(10分)

善于学习先进的教育理念,善于学习借鉴别人的经验,每学期做好学习笔记,内容应涵盖师德、业务、政治等,每周三页,每页不少于300字。联合校或上级安排的专项学习活动,需写总结或反思也记入此项分。班主任另加班主任日志。

(三)统考成绩(600分)

每学期末,联合校对全镇各年级的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品社进行书面检测;对品生、音乐、体育、美术等科目,由教研员按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出题,对逐年级逐班考查。检测和考查成绩按同年级班数分为优秀、良好、较好、合格四个等级。若班数不能被4整除时,余数分到优秀、良好、较好等级内。中学成绩全县考核,统一评比,单独核算。

(四)学校管理(100分)

各学校根据本学校的具体情况,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学校管理考评细则》(细则本校教代会通过后上报联合校),根据细则对教师考勤、完成工作情况、工作量、班主任工作等方面进行量化,每学期期末量化出教师教学管理分值。教学管理分优秀、良好、合格、一般四个等次,优秀占本学校教师数20%,良好占40%,合格占30%,一般占10%。一档100分、二档85分、三档75分、四档60分。当人数出现小数时,按四舍五入进行计算。

(五)奖励(50分)

1、文艺汇演

在全镇举办的期末文艺汇演活动中,以学校为单位按班数的3:1确定节目,必须明确指导教师,每节目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联合校组织评委打分,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20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0分。

2、在县级素质教育抽测中,获全县1-3名的科加20分,全县4-6名的科目加15分,6名以后不加分。

3、教师本人或辅导的学生在各类比赛中,获全县一等奖加20分,二等奖加15分,三等奖加10分。获全县前六名的按一等奖加分。获市级以上奖励按相应等次翻倍加分。镇联校自行举办的活动,按一半设奖,折半计分。以上活动既有团体奖又有单项奖。以最高奖项计算不重复计分。

4、教师撰写的论文(教研室组织)和师生在正规报刊上发表的作品,县级每篇加8分,市级每篇加12分,省级每篇加18分,国家级加20分。其它科室论文折半计分。

5、在教研室组织的优质课和教学能手评选中,获县级优质课加15分,市级加20分,省级加30分,国家级加40分;获县级教学能手加20分,市级加30分,省级加40分,国家级加50分。其他科室的优质课或教学能手分数减半。

6、教研课题  县级课题组长加20分,组员每人加10分; 市级课题组长加30分,组员每人加15分;省级课题组长加40分,组员每人加20分;国家级课题组长加50分,组员每人加25分。课题要有材料、有过程、有立项证书和结题证书,取得结题证书后予以加分。

7、所有有效证件一律与放假前一周上交,本学期未计入考核的,下学期再予计分。

三、综合考核结果的使用

1、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县、镇模范名额按上、下学期考核实绩得分率总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2、在每学年的综合考核中,排在全镇前10名的代课教师予以物质奖励,排在全镇后10名的代课教师,予以辞退。

3、此考核结果作为教师绩效工资发放和教师流动的依据。

四、说明:

1、联合校管理人员和各学校校长,其综合考核为合格,教学实绩为良好,成绩突出者可定为优秀。不任课的学区校长一般不作为名校长、优秀教育工作者向上级推荐。

2、不任课的业务校长,年度考核不得为优秀等次,晋升高一级职务或高职低聘时单独考核。【办法:每学期末由所在学校全体教师进行民-主评议。分满意(80%以上)、基本满意(80%以下至60%)、不满意(50%以上)三等,满意综合考核为良好,教学实绩为较好;基本满意综合考核为一般,教学实绩为一般;不满意免职。】

3、后勤管理人员由各学校自行确定,联合校不统一安置,其综合考核为一般,教学实绩为一般。

4、在晋升职称、降聘等人事工作,教学实绩分四等:优秀100分、良好85分、较好75分、一般60分。综合考核分三等:优秀计90分,良好计85分,一般计80分。

5、涉及到六年级教师考评,教学实绩为县毕业检测成绩,如县算出按县计算,如不能算出按联合校六年级期末自行检测成绩。

6、职称评定按冠人字[1999]7号文执行。

7、市县教育局文件有明文规定的按照上级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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