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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注意事项
第一条为加强工员考勤工作,切实有所遵循起见,特依据本公司工员服务手册及有关规定,予以精简归纳,订定本注意事项。
第二条本公司工员考勤注意事项,除工员服务手册及有关办法另有规定外,悉依本注意事项的规定办理。
工作时间:
(一)工员应按规定时间到(退)工,并打盖考勤卡。漏打者不论其原因如何,均以迟到或早退论。
(二)工员逾规定时间到工时:
1.超过3分钟至15分钟为迟到。
2.超过15分钟至1小时以内按旷工1小时论。
3.超过1小时按旷工半日论。
(三)工员未到规定时间提前下工时:
1.提前15分钟以内下班者为早退。
2.超过15分钟提前下工者按旷工半日论。
附注:(1)迟到早退三次按旷工半日论。
(2)因偶发事故迟到超过15分钟以上经主管或人事人员查明属实者可准予补办请假。
(四)常白班工员除因工作特殊需要,经各部处主管事先安排者外,不得任意提早或退后上下班时间。
给假:
(一)工员每7日中给予1天的休息,连续7天不上班工作,其星期或例假日,应作请假论。
(二)工员全年国定及政府指定假日如下:
1.元月1日
2.3月8日妇女节(限女性)
3.5月1日劳动节
4.国庆纪念
5.农历除夕1日、春节3日、端阳节、中秋节各为1日。
(三)工员假别如工员服务手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事假:
(1)如因事必须亲自处理,应在前一日下午5时前申请,经主管查实认可,并核准后,方为有效,一次不得超过5天。
(2)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14天,超过时为旷工。
(3)事后申请视为旷工,但遇偶发事故,应于2日内检具证明,提出申请经主管或人事人员查明属实后准予补假。
(4)凡请事假当月累计4小时以内,计扣半天工资,超过4小时至8小时以内按一天计扣。
2.病假:
(1)因病请假一天者,最迟应于请假的翌日提出申请,经主管签核后将请假卡送交人事科登记。(大夜班可延后一天)
(2)请病假一天以内者免附医师证明,但当月连续请病假一天以上或累计逾一天者必须检具当日就医的劳保或公立医院证明(私人医院无效)
(3)全年病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届满时因病情严重经公立或劳保医院医师诊断必须继 续疗养者,可酌给特别病假,但以3个月为限。现住院者,以一年为限。
(4)当月请病假一天者,本薪照给。(超过一天以上比照前列事假第四款办理)
附注:不按上列规定请假者,均以旷工论。
3.兵役公假:
(1)身家调查一天
(2)体格检查一天
(3)点阅召集一天
(4)后备军人召集一天
(5)教育召集应召天数之外另给来回路程计2天。
(6)动员召集应召天数之外另给来回路程计2天。
(7)部队点召按地区酌给路程假。
(四)工员请假核准权限:
1.一天由班长核准(有总领班的单位应由总领班核准)。
2.2~3天由科长核准。
3.4~6天由经理(主任)核准。
4.7天以上由副总经理核准。
5.未设班长的工员或班长、总领班由主管核准。
附注:连续请假按照累计天数依上述规定办理。
(五)各单位工员于工作中,因故外出如:
1.公差派遣。
2.因病或紧急事故。
以上必须外出应先请准给假,并依规定填具请假卡由主管核准签具出公司放行条,打卡出公司(外出逾三分钟至一小时内,为一小时假,以后类推)。其上中夜班者或单位主管不在公司内时(加工部并须先经总务科),则向值班工程师,请准给假。
3.其他零星事务,不予准假,擅自出公司者,依公司规定议处。
(六)凡与生产无直接关系的公出或开会,应先经事务处签证后提经主管,在不影响工作原则下核给公假。
(七)公司内各项团体活动可由主办单位专案签准,在前条规定原则下酌给公假,至工会、福利会、妇互会等会务接洽,除因时限或临时需要者外,以下午3时以后联系协调为原则并应向主管报备,必要时申请出厂条打卡外出。
1.代(调)班必须于前一日下午5点钟前提出申请,已核准的代(调)班者,不得临时更换,如有任意更换或不到工者,代理人应作请假论,事后申请者不准。
2.代(调)班工员必须填具申请卡送由当班班长转请主管核准后,方为有效。
3.代(调)班在当月份内一人以3次为限,一次为一天以内,春节前后3个月内以5次为限。
4.代理人必须与申请人属同一单位,且工作性质相同,经主管审核认为确实可以代理其职务方为有效,已申请特休人员,不得替人代班,如有任意替代者,申请人应作旷工论,代理人特休照算。
5.为顾及工员健康,凡任何一方值大夜班者,不准代(调)班。
附注:代班以下列班次为限:
(1)本人早班可连中班。(不得再连续加班)
(2)本人中班可代早班。(不得再连续加班)
(3)休息日可代中班。
(八)代班工资发给申请人(如欲代还时,必须符合第三条第四款的规定)。
加班:
(一)常白班工员如逢星期例假加班,必须前一日下午5点钟前申请填具加班卡,经由主管核签后,送交人事科审核登记。
(二)平常工作时间以外的加班,其加班卡经主管核签至迟于翌日送人事科审核登记,(如逢星期例假可延后一日送交人事科)。
(三)各单位加班卡不能按前条规定时限检送者不予计给或补发加班费。
(四)大夜班临时叫人加班,工作在7小时以上,不满8小时者,夜班津贴照给,不满7小时者,夜班津贴不给。
(五)中班加班工员,由厂供给加班饭,不得外出用膳,中班津贴不给。
(六)轮班工作单位上班后发现缺员临时找人加班,限半小时内到工,其半小时加班照计,超过时应扣除。
(七)事先指定时间加班者,应准时到工,不得援用前项的末段规定,如有延后到工者,超过3分钟至30分钟以内,计扣半小时工资,超过30分钟至一小时以内者,计扣一小时工资。
附注:如有发生取巧情事,班长应受处分。
(八)加班审查程序:两小时以内科长核准,超过两小时至4小时经理(主任)核准,逾4小时副厂长核准,并遵照工厂法规定每月累计延时加班不得超过46小时。
考勤管理注意事项
考勤制度是企业为了考察员工是否按时上下班及出勤情况而实行的一项管理制度。考勤情况一般作为记载员工工作时间、计发工资、奖金以及处理劳动关系 的依据。
在实施考勤制度时要注意一下问题:
1、选择合适的考勤方式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一些新的考勤方式应运而生。企业可以选择适合企业情况的设备和方式。
2、考勤制度必须有始有终
考勤是企业的一项基础管理工作,必须要严格操作,持之以恒,方能发挥作用。发现有记录断档,应及时补救和纠正。
3、考勤记录要清楚完整
考勤记录作为记载员工出勤情况的客观凭证,不管是人工记录还是机器打印,都必须字迹清楚,内容完整,不能涂改。考勤记录按日期排列,不能混乱或颠倒。
4、考勤结果要经过员工确认
考勤结果对员工来说至关重要,其直接关系到对员工的处理和切身利益。因此,必须真实可靠。
5、考勤记录务必保存完整
在过去,考勤记录要保存5年,现在没这个要求,但是最少保存2年以上留作备查,对我们的工作也是有益处的。
6、与考勤相关的文件一并保存
考勤记录是重要凭证,但与考勤记录相配套的其他措施不应被忽视。有记录一定要有处理内容,做到记录与处理均有据可查。
7、考勤制度与劳动合同的内容紧密相连
由于《员工奖惩条例》和《辞退违纪职工暂行办法》已经废止,无法用原来的条款约束员工,正确的方法是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中与考勤制度相互联系,对轻微违反考勤制度的给予过失处理,而发生多次过失行为的则计为严重违反企业制度的行为,给予严重过失。严重过失则可以给予解除劳动合同,这样就加大了管理力度,减少违纪行为的发生。
8、考勤制度应注意的地方:
①请事假的程序、批准权限、休假期间的要求,上班后销假手续;
②关于探亲假的规定:凡不完全是国有企业的,国务院制订的探亲假规定就可以不执行;
③可以与带薪年休假有关规定相结合,请事假、休病假超多少天,取消享受带薪年休假资格,已休过假的,在下年中补扣。上下班时间,中间休息或吃饭时间,一定写清楚,不怕烦琐,必须写明,否则会出问题。
⑤开病假条的医院资格要写清楚,假条的认定要认真仔细,避免假假条的出现。
总之,掌握好工时制度与休息休假中的法律规范和处理好实际操作中发生的各类问题,对保证企业的正常经营与生产,会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也是体现我们具体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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