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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员工行为,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保障工作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的考勤管理。
第三条 职责划分
一、 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考勤管理工作。
二、 部门领导负责监督本部门考勤的执行。
三、 部门考勤员负责本部门的日常考勤及呈报。
第二章考勤制度
第四条 工作时间
公司上班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每周工作五天,周一至周五。
第五条 考勤期间
一、 公司每月考勤期间为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每月工资及福利补助核算、考核等均以此时间为准。
二、 每月21日各部门考勤员将本部门考勤表,经部门领导签字后,交人力资源部。
第六条 考勤形式
一、 公司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因故未打卡的,必须在考勤表上注明原因。
二、 严禁代打卡。一经发现,双方当事人每次均按旷工一日处理。
第七条 请假审批权限
一、 副总裁、总裁助理请假,由总裁批准。
二、 部门经理级员工请假,一天以下(含一天),由主管副总裁或总裁助理批准。一天以上需经总裁批准。
三、 其它员工请假,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由部门经理批准;三天(含三天)以内,由主管副总裁或总裁助理批准;三天以上由总裁批准。
第八条 请假程序
一、 一般员工请假:时间在一天以内的须先填写《请假单》(附件一),经部门经理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时间在三天以内的须先填写《请假单》,经部门经理同意后交人力资源部,报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时间在三天以上的须报经公司总裁批准。
二、 部门经理请假:时间在一天以内的须先填写《请假单》,报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时间在一天以上的须先填写《请假单》,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报公司总裁批准。
三、 公司副总裁、总裁助理请假直接报总裁批准,并在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三章缺勤管理
第九条 迟到、早退
一、 员工无故上班时间在8:30之后的视为迟到,下班时间在17:00之前的视为早退。
二、 员工迟到、早退每月累计三次(含)按一天事假处理,每月累计超过三次按旷工一天计。
第十条 病假
一、 员工因生病而未能正常出勤(含急诊就医及休假),记作病假。
二、 二天(含)以上的病假,需出具医院开具的病假单请假,请假当日扣除饭补及交通补助。
三、 请假时间日超过四小时的按一天计算,不足四小时的,以实际小时数计算,并不扣除当日饭补及交通补助。
第十一条 事假
一、 员工因私事不能出勤,记作事假。员工每人每月事假累计不得超过二天,年累计不得超过十天。
二、 请假当日扣除日工资、饭补及交通补助。
三、 请假时间日超过四小时的按一天计算;不足四小时的,以实际小时数计算,不扣除当日饭补及交通补助。
第十二条 旷工
一、 旷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迟到或早退超过三十分钟(含三十分钟)且无故未请假、未到岗工作的;未请假便擅自休假的;请假未获批准仍擅自休假的;请假期满后,逾期未归且未续假的。
二、 旷工一次扣除当日工资、饭补及交通补助;月累计二次(含二次),年累计三次,予以辞退。
第四章假期管理
第十三条 公假
员工献血、经批准参加业务学习、出席子女家长会等,在规定时间内记作公假。员工请公假需出具相关证明,请假当日工资、饭补及交通补助不予扣除。
第十四条 婚假
员工结婚所享有的假期,记作婚假;员工在符合《婚姻法》的前提下办理结婚手续的,享有三天婚假,晚婚者享有十天婚假,婚假需在办理结婚手续后的6个月内一次性享用,逾期作废,请假期间扣除饭补及交通补助。
第十五条 丧假
员工因其直系亲属去世所享有的假期,记作丧假;员工享有3天丧假(不含路程中所需时间),请假期间扣除饭补及交通补助。
第十六条 产假
根据国家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已婚员工享有的假期;女职工分娩可享受90天的产假,其中产前假15天,产后假75天,属难产情况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者(男26岁,女24岁),增加晚育奖励假30天。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并扣除饭补及交通补助。
第十七条 工伤假
员工因工致伤、致残,并经指定医院证明需要休养的,记作工伤假;工伤假处理办法按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八条 年休假
一、 年休假:即员工享有的带薪假期。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含)的,享受七天的年休假,工作年限每延长一年,年休假增加一天,但最长不超过十五天。
二、 年休假期间发全额工资,但扣除饭补及交通补助;因公司业务需要未能休假的,可以按以下两种方式之一处理:一是员工可以申请将年休假延期至次年;二是公司向员工支付一定的额外经济补偿,其金额等于年休假天数×(全额工资/20)。
三、 休假的员工应提前一周写出书面申请,经部门经理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并报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
第五章加班管理
第十九条 职能部门薪资档级在3级(含)、市场技术系列薪资档级在4级(含)以上的员工;主要职责为市场开发的员工,均不享受加班费。
第二十条 加班申请程序:
一、 员工个人申请加班的,需填写《加班申请表》,并提前向部门经理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加班;公司安排加班的,员工亦应于日后填写《加班申请表》,报部门经理签字认可。
二、 凡未打卡或未交《加班申请表》的视为个人行为,不做加班处理。
第二十一条 加班工时计算:每次加班时间应至少在一小时(含)以上,加班工时自下班时间开始后计算,一小时以内的不计为加班。
第二十二条 加班工资核算:
一、 一般工作日加班的,支付日工资基数的150%的劳动报酬;休息日加班的,支付日工资基数的200%的劳动报酬;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支付日工资基数的300%的劳动报酬。
二、 日工资基数=基本工资/20(天),小时工资=基本工资/167(小时)
第二十三条 加班餐费计算标准:一般工作日加班工时超过三小时(含)的,公司给予加班餐费补助10元;休息日/节假日加班工时超过三小时(含)的,给予加班餐费补助10元,加班工时超过七小时的,给予加班餐费补助20元。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修订时亦同。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与国家或北京市等有关规定相悖时,以国家或北京市等有关规定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经公司总裁办公会讨论通过后试行。
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办法
1 .总则
1 . 1 考勤是本公司管理工作的基础,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主要依据。
1 . 2 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事部负责,各部的考勤管理应指派专人负责,并报人事部备案。
1 . 3 各部、处(班组)必须指派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考勤员,逐日认真记录考勤。
2 .考勤员职责
2 . 1 按规定及时、认真、准确地记录考勤情况;
2 . 2 如实反映本单位考勤中存在的问题;
2 . 3 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
2 . 4 及时汇总考勤结果,并做出报告;
3 .考勤记载符号
出勤:∨ 事假:×
病假:○ 旷工:◎
婚假: + 丧假:±
产假、探亲假:□
工伤假、夜班、计划生育假、看病、倒休:△。
4 .各部门应在28日前将当月考勤汇总报财务部门核算工资奖金,季初 5 日前将该季度考勤汇总报公司人事部。
5 .事假
5 . 1 员工遇事须于工作日亲自办理的,应该事先请假。如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报、电话、书信、口信等方式请假。如果假期不够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
5 . 2 一般员工请假4日内,由其直接主管审批,5日以上由部门主管审批,一般主管请假,由部门主管或总经理审批;部门主管请假,由公司总经理审批。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5 . 3 员工每季度累计事假不足4日者照发工资,同时带薪事假日数可累计使用,但不得提前或跨年度使用。带薪事假的日数假定:2月底前到公司工作者为 11 日,3月至5月底到公司工作者为8日;6月至9月底到公司工作者为5日;9月至 11 月底到公司工作者为2日;12月到公司工作者不享受带薪事假,全年事假日数不足应享受带薪事假日数者,不足的日数按加班处理。
6 .病假
6 . 1 因病或因公受伤,凭合同医院病休证明,准病假。非合同医院的病休证明经主管领导批准,也可给予病假。
6 . 2 年累计病假超过半年,其工龄满9年的员工按75 % 计发工资;工龄满4年(合4年)的员工按70 % 计发工资;工龄不满4年的员工按65 % 计发工资。
6 . 3 到医院看病,给假半日,记“看病”考勤,不影响工资,超过半日记事假考勤。
7 .工伤
7 . 1 因公负伤、因工致残,持医院诊断证明并经人事部确认,可按工伤假记考勤,工伤假期间工资照发。 7 . 2 因公负伤的职员,伤愈复发,经鉴定后,以工伤处理。
8 .婚假
员工结婚持结婚证书,享受婚假4日。男女双方都到晚婚年龄(男26周岁、女24周岁)者增加另婚假6日;因对方在外地工作而需到外地结婚的酌情增加路程假。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9 .丧假
员工配偶、子女、父母或养父母死亡,给丧假4日;祖父、外祖父、祖母、外祖母、公婆、岳父母死亡,给丧假3日;如在外地酌情计路程假,假期工资照发。
10 .产假、计划生育假
10 . 1 产假一般为57日,5个月内的早产产假为30日,双胞胎产假为70日,产假应产前产后连续计算,假期工资照发。
10 . 2 符合晚育年龄(女24周岁)并领取独生子女证者产假为70日。女员工生育无人照顾者,经女方单位出具证明,可酌情给男方15日以内的假期,按计划生育假记录考勤。
10 . 3 女员工计划外生育,其休息时间以事假论处。
10 . 4 各种节育、绝育手术按医务部门的休假证明准假。
10 . 5 配偶在本地工作,行绝育手术后需护理,可持绝育手术证明享受 3 日的计划生育假。
10 . 6 员工如果 1 年内做两次人工流产,其中一次按事假记。
11 .探亲假
11 . 1 享受探亲假的条件如下:
11 . 1 . 1 工作期满 1 年的正式员工,如果不能利用公休假日与其父母或配偶团聚且同父母或配偶异地分居者,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
11 . 1 . 2 员工丧偶已满1年且未重新结婚者,如有未成年(18周岁以下)的子女寄养在外省市,也可享受探亲假的待遇;
11 . 1 . 3 自幼由养父、养母或抚养人抚养长大,现仍与其保持经济关系的员工,经养父母、抚养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开具证明,可享受探亲假待遇;
11 . 1 . 4 领取结婚证书的员工,可在当年再享受最后一次探亲假的待遇;
11 . 1 . 5 已婚职员父母均在外地居住者,每 3 年可享受一次探亲待遇。
11 . 2 具有以下情况的员工不能享受探亲假待遇:
11 . 2 . 1 各种学校毕业生,在试用期间不享受探亲待遇。试用期满,方可享受探亲待遇。
11 . 2 . 2 员工在培训期内不享受探亲待遇,培训期满后,方可享受探亲待遇。
11 . 2 . 3 丧偶、离婚的职工,当年不能享受每年一次探亲假的待遇。
11 . 2 . 4 家居远郊区县,已按规定给予了交通补助费的员工,不再享受探亲待遇。
11 . 2 . 5 员工与其父或母任何一方可利用公休日团聚连续满 1 个月,未婚员工当年与父母团聚连续满 20 日者,不享受探亲待遇。
11 . 3 员工探亲假期
11 . 3 . 1 员工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 1 个月。
11 . 3 . 2 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日。
11 . 3 . 3 已婚员工探望父母者每 4 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日。起始时间是结婚第二年;
11 . 3 . 4 探亲假期是员工与亲人团聚的实际时间,员工探亲时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路程假。探亲假期包括公休日,但不包括法定节日。
11 . 3 . 5 探亲假期内工资照发。
11 . 3 . 6 探亲假原则一次性使用。如有特殊情况,员工经批准也可分两次使用探亲假,但只给一次路程假,报销一次往返路费。
11 . 4 探亲假管理
11 . 4 . 1 员工探亲,须事前填写探亲申请表,经部门领导批准并报人事部审核,财务部凭人事部批准的探亲申请予以报销往返路费;
11 . 4 . 2 各部门应根据工作的情况,有计划地安排员工探亲,员工本人应服从组织的安排。
12 .加班倒休
12 . 1 充分利用正常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因工作需要而加班加点应经公司领导批准。
12 . 2 主管人员平时加班3小时以上按实际加班时间存休,不足3小时的加班加点,不累计加班存休。
12 . 3 员工平时加班按实际加班时间给予同等时间存休,确实不能倒休时按本人日平均工资的 150%计发加班工资。
12 . 4 公司员工在法定节日加班(元旦、五一、十一、春节)按本人日工资的 200% 计发加班工资。
12 . 5 员工有特殊事务,可存休或倒休。但存休不能跨年度使用,同时各部门应加强存休的记录管理。
13 .旷工
13 . 1 凡下列情况均以旷工论处:
13 . 1 . 1 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
13 . 1 . 2 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岗;
13 . 1 . 3 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
13 . 1 . 4 打架斗殴、违纪致伤造成无法上岗;
13 . 1 . 5 其他违规违纪行为造成缺勤。
13 . 2 旷工扣发相应工资。
14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15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
员工考勤刷卡规定
为了加强公司人员出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对考勤刷卡做出如下规定:
一、凡在大厦内办公,并由公司发放工资、奖金、餐补的所属人员均实行考勤刷卡。
二、刷卡机开机每天上午上班,下午下班各刷卡一次。刷卡时间:上午 8 ∶ 00 ~ 9 ∶ 00
下午 4 ∶ 20 ~ 6 ∶ 00
三、实行考勤刷卡的管理工作。
(一)考勤刷卡的审核、统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每月月底统计考勤刷卡情况。
(二)几不能按要求刷卡时,必须写明原因、请假事由和具体时间,经处(室)领导签字批准。各单位于月底前将假条统一交办公室。
(三)凡无假条,又不刷卡的工作日,均计为旷工。
(四)刷卡的结果同餐补和四项补贴挂钩:
1 .凡无刷卡记录的工作日,一律扣除当日的餐补和四项补贴;
2 .遇有上午公出12点前回公司上班,照发当日餐补和四项补贴;
3 .遇有上午刷卡下午公出,照发当日餐补和四项补贴。
(五)发现由他人代刷卡的,扣除双方当事人当月奖金,并通报批评。
(六)刷卡的结果与公司制定的考勤制度结合,每月由办公室统计结果,按缺勤情况扣发相应的工资、奖金或四项补贴。全年统计资料,由办公室存档备查。
附件二
员工上下班遵守规则
一、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均应遵守本规则。
二、本公司员工应按作息时间之规定准时到退。
三、上班时间 3 分钟后 15 分钟内为迟到, 15 分钟后列为旷工,早退者一律作旷工半日论,不得补请事假、病假抵充,违者作旷工半日论。
四、迟到早退按下列办理:
(一)迟到次数之计算,以当月为限;
(二)迟到折合之事假,均按事假规定办理;
(三)当月第一次迟到不计,第二次以事假两小时计,第三次以四小时计,以后每多一次即累加 2 小时计算;
(四) 15 分钟内早退者一律作旷工半日论。
五、旷工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旷工不发当日薪资;
(二)连续旷工 3 日或 1 个月内累计 6 日,均予开除。
六、上下班因公外出经过门房,如警卫人员有所询问或检查,应即接受,不得拒绝,违者议处。
七、上下班打卡及进出行动,均应严守秩序,原则如下:
(一)无论何种班次,上班者均应于规定之上班时间前先吃饭后打卡,不得于上班打卡后出外吃饭或办理私事;
(二)下班者应先行打卡后外出;
(三)下班铃声响后,方得停止工作,不得未打下班铃,即行等候打卡,如有违反,查实后即按擅离职守处分,主管人员应负连带之责任;
(四)下班除保修人员外其他人员在厂区内至各单位洽办公务,应一律于下班前回返本单位岗位上,再遵上条规定打卡外出。
八、上下班打卡均须本人亲自打卡,不得托人代打,否则除按旷工半日论处,其代人打卡者,受同等处分。
九、工作时间内,不论日夜班,凡有睡觉和擅离工作岗位及其他聊天怠惰情事予以议处。
十、日夜轮班工作,应按时交-班、接-班;倘接-班者届时未到,应报请主管处理,不得擅自离去。
十一、工作时间内,因事外出,须将请假单或公出证交门房或控制室,否则警卫或人事人员有权禁止外出(总公司人员,亦应将请假单或公出证交人事单位登记,否则按第九条办理;推销营业人员因公外出,不必填写公出证,但应向其主管报备),月底由各单位主管在工卡上签证。
十二、本规则由经理级会议讨论通过,由总经理颁布施行。
十三、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
员工考勤管理办法是对员工日常出勤状况进行考察,作为对员工劳动纪律进行考核依据的规章。考勤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企业通过对员工实行考勤管理制度,促使员工遵守工作出勤纪律,从而促使员工树立良好的纪律意识,形成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
该规章的主要内容包括考勤的主管部门及其职责、考勤人员、考勤方式、对违反考勤制度的人员的处理等。
考核员工出勤是衡量其工作是否积极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主要参考依据。在制定管理办法时,要注意如下要点:
1 .总述考勤考核的重要地位及考勤管理;
2 .分述考勤的具体操作事项及规定;
3 .标明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的惩制办法。
所有员工必须按排班表准时上班,不得无故缺勤、旷工、迟到、早退,严禁代人打卡。每个月推荐全勤员工,进行公布表扬和奖励100元,所谓全勤是全月没有迟到,早退,请假。延迟半小时之内上班,为迟到行为,提前半小时下班的,为早退行为。上班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2:00-6:00 加班:7:00-10:00
一. 迟到、早退、旷工。
具体规定:
1. 员工每月予许有2次迟到,而累计迟到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迟到3次以上(包含3次)超过30分钟,当旷工1小时处理。超过1小时按旷工半天论。(因偶发事故迟到超过30分钟以上经主管或人事人员查明属实者可准予补办请假。)
2. 员工未到规定时间提前30分钟下班的为早退,超过30分钟提前下班的按旷工处理。
3. 员工每月予许有2次漏打卡,漏打卡应找主管签卡处理,发生3次以上(含3次)漏打卡情况虽有经过部门主管核准的上班证明,但仍应处罚,超出此数员工按10元/次处理。
4. 员工漏打卡需填写《员工漏打卡情况说明》,部门主管确认工时后,由行政部作相应处理。
5. 办公室负责本规定在全公司贯彻,各部门主管应督导员工按规定时间出勤。主管违规核准缺勤,隐瞒员工缺勤情况等,按违规员工应扣金额双倍处罚。
6. 保安人员认真执行并监督公司规定的打卡制度,不允许代打、不允许手写、涂改,打完卡应按编号放在相应位置。对代打卡的员工一经发现,给予30元/人次经济处罚(罚款对象:代打卡人、被打卡人);若保安人员带打卡,则给予50元罚款并停岗处理。
7. 上班时间内因有事外出的,要按规定凭放行条交到保安室才能离厂(各部门员工向部门主管请示批准,部门主管和办公室向总经理请示批准,)。放行条应有部门主管的签名同意,和行政签名确认方可生效。否则当旷工半天处理。
8. 若部门主管和办公室外出无法报告,应向行政人员请假备案
二. 请假
1. 任何类别的假期都需部门主管事前批准,并到行政部登记
2. 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应在两小时以内电话通知本部门主管和行政部并在上班当日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计。
3. 当月请假1天(或1次)扣除3/5全勤
4. 当月请假2天以上没有全勤。
5. 员工身体不适请病假,须告知主管,填写[请假条]交给主管签名同意,遇紧急情况先电话通知主管同意批准,病后上班应补回[请假条]。否则当旷工处理。
6. 病假的请假条应附带医生证明,医院病历表正本,医院发票。(经审核无误后退还)
三. 旷工
1. 连续三个工作日无故缺勤,或未经批准休假者将被视为旷工。直接主管将亲自联络本人查明原因,并于满三天后的二天内交出"辞退处分报告"。
2. 在30天内未经批准缺勤总计3天(24小时)者被视为旷工,按旷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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