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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请假旷课考勤制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大学请假旷课考勤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大学请假旷课考勤制度 1
为了维护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营造良好学风,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提高教学质量,依据《南昌航空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文件精神及我院学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内容
1 、各班级要按本规定严格执行考勤任务。考勤分为迟到、早退、请假、缺课、旷课等;
2 、学生因故不能参加课堂正常教学,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未经批准或擅自缺席者,一律按缺勤论处。
3 、学生请假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请假手续。原则上由学生本人亲自办理,请事假必须要有正当理由,出示相关证明,如有特殊事情应由家长与辅导员联系;生病或住院同学可由他人代替办理请假手续,但三天内务必提供医务室或相关医院证明。
二、请假程序及审批权限
1 、学生请假三天以内由辅导员批准;请假三天以上一周以内,先由辅导员签署意见,再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审批;一周以上则先由辅导员签署意见,再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签署意见,同时由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签署意见并办理相关手续,最后汇总到 学院学工办统一登记备案。
2 、延长请假者,须重新办理请假手续,特殊情况的允许事后及时补假,原则上补假只能在本周内进行,且事后必须及时向辅导员说明原因,逾期不办理者视为旷课。
3 、学生在校内参加实践环节期间请假,需先经指导教师同意后,再按上述批准权限办理。
4 、学生在节假日期间如需外出,应向辅导员办理离校登记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返校,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返校应及时向辅导员办理请假手续。
5 、学生请假期满返校后,应及时向批准人销假,未按时回来销假的,自假满之日起按旷课处理。学习委员统计时以完整的请假条为准。
三、学生请假手续流程
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G605 辅导员处领取请假单——填写并附上相关证明,辅导员签署相关意见——送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签署意见(请假 3 天以上)——请假条上交负责班级课堂考勤的'学习委员备案——请假一天以上者,假满销假。
四、考勤办法
学生考勤工作由任课教师课堂考勤、院学风督察组抽查考勤、班长(班级周报表)和学习委员 (班级课堂考勤表)日常检查四者相结合的办法。
1 、任课教师课堂考勤。 任课教师可根据上课实际情况随机考勤,每周将抽查缺勤结果及时反馈给学院学工办。
2 、学习委员课堂考勤。 学习委员从学院辅导员处领取《学生上课考勤表》,于每堂课对全班同学进行上课考勤,任课教师签名后,学习委员于下周一五点前统一交到学院督察部。
3 、班长班级周报表。 班长详实填写一周内各班班级出勤、违纪等情况,班主任签署意见并签好名后,由班长统一于下周一五点前上交到学院学工办 G605 辅导员处。
4 、学风督察组抽查考勤。 由辅导员根据实际情况从各班中指派一名党性较强的班委组成学风督导组,抽查全院各班上课考勤情况,并由学风督导组组长于下周一五点前将一周内考勤结果交到学院督察部。
5 、学院督察部。 学院督察部负责收齐汇总各项考勤结果,于每周内对学生考勤情况进行统计,并将考勤结果挂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对公示期数据有误差的情况,学院督察部负责核实并更正,公示结束后在学院学生集中的地方以海报的形式对各班学生考勤统计结果通报。
6 、学院学工办。 学院学工办将每月考勤结果在学院学工简报上给予通报,针对考勤统计结果较严重的同学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处理,达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经学院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后予以施行。
五、考勤奖罚
1 、学院每学年对全院各班级考勤情况进行统计,严格按考勤结果评出 5 个“学风建设先进班级”和5 个“学风建设落后班级”,对评选出的先进班级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同时在党员发展,评优评先和奖学金评定工作中给予适当倾斜。
2 、对于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超过 10 学时,经教育改者(旷课一天按 6 学时计),给予下列处分或处理:
①学期内旷课 11 至 22 学时者,给予警告处分;
②学期内旷课 23 至 35 学时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③学期内旷课 36 至 47 学时者,给予记过处分;
④学期内旷课 48 至 59 学时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⑤旷课 60 学时以上者,或未请假(含请假未经批准)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规定的教学活动者,按自动退学处理;如拒不执行的,则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3 、本年度学生发展党员及各类评优评先的评选中,在考勤结果中有旷课记录者将直接取消党员发展资格及各类评优评先资格,在奖学金评定工作中则采取降级处置(三等不降)。同时还将影响贫困生评选资格和助学金评定资格。
4 、对于国家法定节假日(如元旦、“十一”等)及寒暑假未及时返校且未及时办理请假手续者,一次给予全院通报批评,两次给予警告处分,三次及以上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本考勤管理制度由南昌航空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开始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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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学风建设,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帮助各班级加强各项常规工作建设,增强学生集体观念,发挥班集体在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中的作用,促进良好的班风和院风的形成,根据学校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早晚自习时间:
早自习于每周一----周五早上进行:7:00--8:10
晚自习于每周日----周四晚上进行:
7:00 --- 8:30(夏季)
6:00 --- 7:30(秋季)
二、自习地点:
大一各班指定教室
三、考勤安排:
1、学生按时上、下早晚自习,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勤,请假须事先经班主任同意并签字,无正式请假条者视为缺勤。
2、各班学生干部负责监督和维持早、晚自习纪律并做好考勤记录,协助学生会工作人员做好考勤检查工作。
3、检查结果每周汇总一次,并向全院公布。
四、晚自习检查结果处理办法
检查结果与学生个人评优树先挂钩,凡违反晚自习纪律者,视情节轻重给与相应处分。
五、学生晚自习守则
1.自习学生必须按时晚自习,不得迟到、早退,因故不能上晚自习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2.参加早、晚自习的学生要保证自习教室的`安静(早读除外),要遵守自习纪律,服从管理要求,通讯工具一律调整为震动或无声状态,不得大声喧哗干扰他人正常学习。
3.自习学生要着装得体,注意文明礼貌,不准穿拖鞋、背心等自习;
4.自习学生要自觉保持室内卫生清洁,严禁随地吐痰,不得乱扔纸屑杂物;
5.任何部门、社团、班级不得在晚自习时间私自占用晚自习教室开展其他活动,如特殊情况需组织活动,需报自律部批准。
六、奖惩制度
1、对班级优秀负责人的奖励办法
在学期末将举行各班早晚自习的.总评,对于早晚自习排名前三的班级,将对其相关班级负责人(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自律委员等)进行奖励,奖励形式有:优先发展党员、评奖评优优先等。
2、对班级违纪负责人的惩罚办法
在各项检查中,各班级负责人若出现代签、谎报等不负责情况,累计3次将予以通报批评处分,并扣除其综合测评分0.5分;超过5次,撤销其所任职务,扣除其综合测评分2分,并取消其当学年的各种评奖评优评先资格、奖学金和申请助学金资格。
3、对违纪同学的惩罚办法
(1)早晚自习无故缺勤累计4次的,扣除综合测评分0.5分,并予以警告通知。
(2)早晚自习无故缺勤累计8次,扣除综合测评分1分,并予以通报批评处分。
(3)早晚自习无故缺勤累计12次者,扣除其综合测评分1.5分,取消其当学年的各项评奖评优资格和申请助学金资格。
(4)早晚自习无故缺勤累计16次者,上交2000字的检讨。
(5)早晚自习无故缺勤累计超过20次者,寄学院通报信函于家长。
[违纪实行扣分制,具体办法如下]
(1)早晚自习迟到者扣0.1分。
(2)早晚自习早退者扣0.1分。
(3)早自习缺勤者扣1分、晚自习缺勤者扣2分。
(4)班级集体早退扣所在班级每人1分。
(5)班级集体缺勤扣所在班级每人3分。
(6)若晚上有课需在上完课后20分钟内回晚自习教室继续自习至晚自习下课,缺勤者视为旷课扣3分。
七、管理办法
1.考勤结果作为综合测评的一部分,与年度评奖评优挂钩,与贫困资助和入党推优挂钩。
2.对于出勤率高的班级进行通报表扬,此项成绩列入优秀班集体的考核项目;对于出勤率低的班级进行通报批评,取消该班参评优秀班集体的资格。
3.所有党员和学生干部有权有责抓好各班纪律,此项工作成绩列入年度评优。 请各班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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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条为加强劳动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制订本制度。
第2条学校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学校按规定的上班时间实行考勤登记。
第3条员工必须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事须经本学校、部门负责人同意。
第4条各部门必须安排人员负责考勤检查,每天检查迟到、早退、旷工人员,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上级领导。
第5条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2天以内的(含2天),由部门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学校部门员工请假由部门经理批准,部门经理或主管、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病假必须持有医院证明,并经领导批准,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第6条员工请假到国外(含港、澳、台地区)旅游、探亲、访友等,一律需报总经理批准。
第7条上班时间禁止对外出私事、或未经批准接待亲友,违反者当天按旷工处理。
第8条员工请假工资计算如下:
请假:任何类别的假期都需部门经理事前批准,并到行政部登记,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应在两小时以内电话通知本部门经理和行政部并在上班当日补办手续(补办手续时必须理由充分),否则以旷工计。
1)请事假的,按100的扣除请假天数的基本工资和奖金,并必须有部门领导的`批准和签字,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2)请病假的,按100的扣除请假天数的奖金,并必须持有医院证明和部门领导的批准,凡连续请病假超出一个月,当自动停职处理。
3)请假的员工原则上不允许超假,若超假连续3个工作日又未经主管领导批准者,学校除不给该员工支付本月基本工资、奖金外,并将终止双方的雇用关系。
第9条员工迟到、早退、旷工等相关事项的处理如下:
1)迟到、早退按月累计,每次扣罚50元;加班1日增发给1日工资或安排补休1日;加夜班的,3个夜班按1日工资计算。
2)发现旷工情况时,不论天数时间,均扣发当月全部奖金,累计旷工3天以上者,按规定予以除名,不发任何的工资、奖金、福利。
第10条员工按国家规定享受公休假、婚假、产育假、节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上级部门及行政部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
第11条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经理及小组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由行政部负责人进行登记和汇总。
第12条考勤统计
●各种请假或相关单据应于每月最后一天交至行政部,由行政部负责统计。
●行政部应统一按各种单据及考勤表汇总考勤,每月最后一天将员工出勤情况汇总后报财务扣罚工资、奖金,以及保存档案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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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常规考勤制度
第一条 执行晚点名制度,由班主任负责在星期天晚7:00在8303教室提前点名。班长负责对出勤情况进行记录。迟到、早退二次或一次者,按旷课一节处理,并上报学生科。
第二条 由班长对每节课进行常规考勤并做详细记录。如实填写班级点名表,并根据旷课情况填写班级日常情况汇报表,同时注明旷课的具体情况,每日按时上报班主任老师。
第三条 班长每周对点名表记录的学生情况进行汇总,对严重的旷课情况进行标注。每周上报班主任老师。
第四条 对一周的考勤汇总进行分析,对旷课严重的学生进行重点的批评教育,并将该学生的情况上报班主任老师。
第二章 请假销假制度
第五条 学生可根据实情情况分别请病假、事假。凡未请假或超假者,均以旷课论处。学生请假必须事前请假,事后请假一律无效。学生请假不得稍假,稍假一律无效。 续假必须道学生科亲自办理手续。 病假若时间久需由医院开具相关证明。
第六条 学生可根据客观需要请事假,请事假的`原则是事情的重要性要高于上课,具体事宜由辅导员、班主任老师把握。
第七条 请假条一式两份,一份由班主任老师备案,一份由班长留存。没有开具书面假条的,视为旷课。
第八条 严厉杜绝学生在在校出现处分、考试作弊的现象。对此同学全系通报,同时取消该学生当年度的任何评优资格,取消助学金、奖学金、助学贷款等助学、奖学类待遇的享受资格。
第九条 关于迟到、早退、旷课的说明:
迟到 预备铃响后进入教室为迟到,一学期内累计3次迟到计 旷课一节。
早退 在上课时间未经允许擅自提前离开,时间不足20分钟为早退。一学期内累计3次早退计旷课一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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