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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课堂考勤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院学生查课制度,促进我院学风建设,加强学风管理,认真落实学校办学思路,努力创造优良的育人环境。而且各班团的课堂出勤情况和归寝情况是衡量各班团学风建设的重要指标,是申报我校示范班集体、先进班集体、五四红旗团支部的重要参考依据;是考核学生干部工作能力及评选“优秀学生干部”的参考依据,水利工程学院特制定学生课堂考勤管理制度。
考勤对象:
水利工程学院本科在校全日制所有学生
一、课堂考勤办法:
1、学生课堂考勤情况由各班学习委员和班委记录、任课教师记录、辅导员抽查记录、学风督察小组记录四部分汇总而成。学风督察小组由学习部成员组成,协助学工办、任课教师对课堂到课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
2、各班学习委员记录当天全部必修课程的到课情况,经任课老师、班长和学习委员签字确认后由学习委员在周五晚18:00到19:00将本班该周的课堂考勤单(纸质稿)上交到工三A344学生工作办公室。
3、学工办老师及学风督察小组人员进入教室检查时,各班班长及学习委员应积极配合,上报本班应到人数、实到人数、未到人员名单及未到原因,对于请假者应及时出示由老师签字的请假条,否则按该人缺勤处理。凡是在查课时,未在教室的同学一律视为旷课。
4、学风督察小组将各个年级、班级的抽查记录一并汇总,并对照假条进行核实,于每周六前统计好上交学工办,并且在每周一由学工办对上一周的出勤情况进行统一通报。
5、对通报结果有异议的同学可按以下操作流程核实澄清,并于异议时间前来办理异议,逾期不候。
(1)向负责本年级考勤工作的学风督导小组成员查询记录,若有误,由学风督导小组成员汇总到学工办核实更正。
(2)对于请假等情况,请本人到学工办查阅假条存根并出示。
(3)不在以上情况之列的,由本人上报学工办处理。
二、考核实施办法:
1、根据《长沙理工大学学生手册》中德育评分细则第四节中(三)的第8条规定,上课迟到或者早退一次扣德育分0.5分,旷课一学时扣德育分1分。
2、各班级班长及学习委员,若在正常考勤检查和抽查中出现:
1) 不配合学院考勤工作、不及时递交考勤表、不作为、态度恶劣,每人每次扣德育分0.3分。
2) 包庇隐瞒真实考勤情况,每人每次扣德育分0.3分。
3) 对考勤检查及负责人员进行人身攻击、顶撞、恶意辱骂等行(本文转自实用工作文档频道)为,每人每次扣德育分1分,并且进行全院通报批评,严重者视情况给予相应的处分。
3、根据《长沙理工大学学生手册》违纪处理条例的第三章第十七条的规定,每学期已注册后,旷课者,视其旷课数量,给予下列处分:
1) 一学期累计旷课11至25学时或擅自外出五天以下者,给予警告处分。
2) 一学期累计旷课26至40学时或擅自外出六至八天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3) 一学期累计旷课41至55学时或擅自外出九至十一天者,给予记过处分。
4) 一学期累计旷课56至70学时或擅自外出十二至十四天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5) 一学期累计旷课71学时以上或擅自外出十五天以上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4、抽查过程中,学风督导小组成员如有包庇,或者对工作玩忽职守的,由学工办进行全院通报批评,如果多次失误并导致严重后果,则撤销该成员职务。
5、根据《水利工程学院“优秀班级”评选办法(试行)》评选细则的第八条规定, 班级学风建设方面,加减分细则如下:
1) 班级成员不按时上课,出现早退、迟到、旷课现象减0.5分/人次。
2)班级成员不按时上早、晚自习,减0.5分/人次。
3)班级成员在考试中出现舞弊行为,并被监考或者巡考人员当场抓获,减2分/人次。
6、学习委员统一隶属于学习部,各个班级学习委员的年终测评外加分将由学习部根据学委工作表现统一分配。
信息与工程学院学生课堂考勤制度
为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秩序,优化学院的学习氛围,院学工办根据《温州医学院学生手册》有关《学生考勤办法》的规定,结合学院考勤制度,特说明如下:
一、 学生应按时参加学校、学院统一组织的一切活动。如因故请假,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除急病或紧急事故外),请假三天以内由辅导员批准,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由学工办批准,一周以上二周以内者由学院(部)批准,二周以上者由院总支签署意见后,送教务处批准 。除特殊情况下辅导员授权给班长批假外,其余时间班长无批假权限。凡未请假均做旷课处理。请假需用统一的请假单。学生应在上课铃声敲响前2分钟前进入教室,否则按迟到处理;上课铃响了以后15分钟后到就算旷课一节。在上课期间,不准无故早退。迟到,早退三次按旷课一节处理。
二、 请假期满后必须即时办理销假手续(哪级批准,哪级销假)。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返校,须及时告之,返校后须交证明材料,并补办续假手续,否则以超假作旷课论。病假需由校保健科或市、县级医院出具的证明;事假要有充分的理由。
三、 为配合上述规定的实施,各班学习委员每天负责本班考勤,将迟到、旷课同学及时上报学习部。学习部每周也将组织学习委员固定点名和学习部成员不定时的抽点,具体抽查办法如下:
抽查人员将会在上课前五分钟进入教室,点完名离开时未到的同学一律先做旷课处理上报学习部负责人处。迟到的同学应由各班的学习委员负责统计凭迟到证明及时上报学习部加以更改,否则一律视为旷课。迟到证明请于当天交至学院办公室7B321前的信箱里。
本学期学习部与教管会联合考勤,平均一周一次,为配合教官会考勤,学院将加强考勤力度和频率。
学生会学习部将把考勤结果上交学院学工办,每两周公布一次考勤通报,下发各班,并在学院的寝室楼下张贴。如果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地方,请及时联系学习部加以更改,逾期将不做改动。各班学习委员收到通报后应主动提醒上周迟到旷课同学,并将考勤通报妥善保管,以备期末锥锋班级考评之用。
新学期学生会学习部还将实行优秀学习委员评比制度,对平时考勤工作做的细致认真的班级学习委员,学习部将予以记录,学期结束评出若干优秀人员,其个人和所在班级在学年锥锋班级考核中都给予适当的加分。
四、 具体处罚办法:
1、迟到、早退的同学每人将会扣除个人思想品德分0.5分,并以0.1分扣其所在班级锥锋班级评分。
2、旷课的同学每人将会扣除个人思想品德2分,并以0.5分扣除其所在班级锥锋班级评分。
3、根据旷课时数及情节,给予旷课者批评或记过处分,一门课程缺课占全学期本课程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本课程的学期考试,应重修课程;学生请假,全学期累计超过三分之一课时,不得参加考试,并休学一年。(具体参照《温州医学院学生手册考勤办法》相关条例)
五、各班学习委员、学生会学习部职责:
学习委员负责班级的日常考勤,及时反映班级考勤情况,每周点名。学生会学习部负责学院总体考勤,进行不定期的抽查,收集学习委员、学习部和教管会的考勤情况,及时向辅导员反映。
六、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开始实施,原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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