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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监察股工作总结

时间:2022-04-12 17:51:24 人力综合知识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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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监察股工作总结

2015年上半年即将过去,回顾这半年中,在局党组要求下,本股室较好的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和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下面将本股室在2015年上半年中的工作情况向大家做以下汇报,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给予批评指正。

人事监察股工作总结

一、基础工作

(一)抓好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根据我县目前经济快速发展与土地供需两者之间的矛盾,组织在全县上下开展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制定《2015年法制宣传工作实施方案》,重点宣传“3·19”矿产资源宣传日,“6·25”土地宣传日、“7·1”行政许可法宣传日、“12·4”法制宣传日。特别在第十六个全国土地宣传日期间,印发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以及便民措施的宣传材料2500份,将以往单一的宣传方式改为固定场所、媒体报道、短信发送等形式进行宣传,丰富宣传内容,拓宽宣传渠道,扩大宣传氛围,加大宣传形式。将宣传面向基层,深入到群众,发放到企业,有效了提高广大群众充分认识保护和管理国土资源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开展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

1、坚持矿产资源动态巡查制度。主要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排查相结合的方式,配合地矿股对全县无证开采点进行了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重大无证开采点,报县非煤矿山领导组后成立联合调查组进行查处,有效的遏制了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上升势头,切实维护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

2、加大土地动态巡查力度,以每周二和周四定为巡查日。制定巡查路线,加大巡查范围,认真做好巡查记录和现场勘察记录,将各乡镇辖区内的基本农田变化、利用、执行情况做为重点巡查,严格贯彻落实基本农田“五不准”的执行情况,对当场发现的问题,就地依法制止解决,对已结成违法事实,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制定的《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及相关法律规定严肃查办。2015年上半年,共发现违法用地5起,面积9.79亩,全部及时制止。

3、坚持与县城建委监察大队联合巡查执法制度,进一步加化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形成执法合力,更好地打击城乡各类违法乱占土地滥建房屋行为,对管辖区域进行每周四的联合巡查,对城乡各区域违法违规占地建房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2015年上半年,立案2宗,面积0.75亩,罚没款1600元,经依法处理后,全部结案。

(三)认真处理国土资源信访案件,妥善解决信访问题。

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认真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有效的维护社会稳定。年初确定信访接待员,负责来信来访的接待工作,树立热情接待文明待客的工作态度,严格贯彻首问责任制。对各类信访案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和《信访条例》的有关部门规定及时加以处理,对出现的信访问题及时给予信访当事人书面答复和解决,做到来访有记录、问题有答复、处理有反馈。

今年以来,在我县一些农村村民小组之间、村与村之间、村民小组与乡政府的一些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因在计划经济时代,为响应“一大二公”的号召等历史原因,有的长期无偿占用农村集体土地,而现今的使用者将土地转让营利引起农民的不满,从而形成群体性土地纠纷上访势头。例如蔡家桥镇凡村姚家村民组反映旌德县福利纸箱厂侵占该村民组的农田的信访事项和三溪镇古城村下关吴村民组村民反映三溪镇政府无偿占用该村民组土地建立农科所、羽绒厂和敬老院的信访事项。

我股针对此类信访问题,及时组织人员调查核实,走访历史见证人和负责人,查阅原始档案资料,认真排查存在的各类矛盾隐患,及时给予书面答复。同时积极做好上访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和政策解答工作,稳定来访人的思想情绪,从源头上制止群访、重复访的事件发生。

2015年上半年,来信5件,来访5起,通过法制宣传和政策疏导,对来信来访的问题,全部得到处理和妥善解决,没有造成重复上访和集体上访的问题。

(四) 认真开展农民建房用地清查整改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和县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旌政[2004]86号)精神,规范农民建房用地及审核审批行为,我股配合规划用地股对各乡镇农民建房用地清查整改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此次共清查了503户,总占地面积70882.19㎡,其中已经依法审批的有368户,用地面积为47776.06㎡,其中5户超面积占用土地,责令在今后规划建设过程中退还集体,颁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77本,占已批准数的20.9%;未批先建的有135户,占清查总数的26.8%,其中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有92户,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有43户,符合建房条件的有129户,不符合建房条件的有6户,符合用地面积标准的有105户,不符合用地面积标准的有30户,已按规范程序办理申报手续的有60户,未按规范程序办理申报手续的有75户;未批先建的135户中,属北门街区改造拆迁安置的有9户,三仙公路建设拆迁安置的有44户,属S323线建设拆迁安置的有48户,通过整改,完善申报手续的有30户,缓办4户。

二、中心工作

(一)文明创建

县政府为全县文明创建工作的开展,在今年4月加强对入城口路段两侧脏、乱、差环境的整治。我股按照上级领导的要求,重点整治新桥加油站两侧违法占用集体土地堆放水泥预制成品的问题。由于该违法占地的时间久远,占地的历史原因复杂,我股充分发挥“钉子精神”,一是说服教育违法当事人,明确我县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是告知违法当事人占地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应受到怎样的处罚;三是及时调查取证,收集违法占地的原始资料,随时依法立案查处。经过我股坚持不懈的努力和有关部门的配合下,终于在预定的时间内违法当事人自行搬迁和清除堆放的水泥预制成品,违法占地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有效的保障了全县文明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招商引资

招商引资工作是促进我县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是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优化产业结构、实现工业强县的必然选择。今年我县下达我局的招商引资任务为1000万元,分解落实到监察股90万元。为确保全年任务的完成,我股室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招商引资工作,经常组织股室人员一起参与探讨,密切配合,出谋献策。2015年上半年,经我股郭成前同志引进富圣商贸有限公司项目,被县招商局确定为128万元的招商引资任务,在全局率先完成此项任务,为全局招商引资任务献出一份力量。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是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加强自身素质培养。认真学习局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并将制度分解的细化、具体,便于操作,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落实,使本局的执法监察工作向着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前进。二是大力宣传国土法规,增强全民保护意识。利用各项法规宣传日为契机,认真开展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确保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深入人心,提高人们对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矿产这一基本国策的法律意识。三是严格执法。在工作中,一手抓宣传,持之以恒;一手抓执法,查处不手软。

监督股廉洁工作汇报2015-07-27 12:30 | #2楼

2015年财政监督工作在我局领导的关怀和支持下,紧紧围绕年初、政府既定的任务及财政中心工作,以服务财政改革和管理为目标,创新财政监督机制,规范财政监督行为,认真履行财政监督职责。根据自己所在股室的工作职责,重点开展了2015年小金库专项治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强农惠农专项清查(专项资金综合治理)、乡镇财政监督检查等工作,竭尽全力、兢兢业业,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下面我将遵照县纪委的要求从工作和廉洁等几方面向各位领导做一简要陈述:

一、我股的工作职责

1、研究拟订财政监督的制度办法;研究提出强化财政监督管理的建议或措施。

2、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单位财税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各项财政收入的征管及财政资金的分配、使用和效益等情况;配合监察、审计部门进行专项检查工作,对查出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进行处理,并提出完善监管制度和加强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3、会同局内有关股室监督县本级预算的执行。

4、研究拟订全局对外检查计划,统一管理全局对外检查工作。

5、监督局内各股室财政法规、政策、内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本级预算管理及预算执行情况。

6、按照上级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要求,组织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

7、协调财政监督与其他经济监督的工作关系;协调和指导局内各业务股室的监督检查工作;参与全局各项财政监督管理制度和办法的制定。

8、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完成的主要工作

(一)贯彻省市精神,强化2015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1、认真开展2015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回头看”工作,并配合完成了省级的专项检查验收工作。

2、协调县民政局组织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和公募基金进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并于10月9日完成了自查阶段的上报工作。

3、经县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制定了《县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我县具体实情,对六户相关企业布置了自查和有选择的重点检查,并且完成了上报工作。

(二)强化会计监督职能,组织开展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按照市局统一部署和全局对外检查计划,组织实施了4户行政事业单位(含2户国有企业主管部门)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通过检查规范了单位财务收支行为,维护了财经纪律,促进了财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并按照时间要求及时将检查情况上报市局,受到市局的肯定和表扬。

(三)全面监督,突出重点,积极组织开展了强农惠农专项清查、配合参与了纪检委组织的2015年财政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

1、按照省、市强农惠农专项清查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制定了《县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县各相关单位组织开展了强农惠农专项清查各阶段的工作,清查项目个数76项,资金总量达61134万元。并且通过县局与市局的协调,省级检查组未抽选我县作为重点检查县。

2、按照2015年财政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要求,配合纪检委对纳入治理范围的重点审计、重点检查资金进行了清理摸底。

(四)加强对乡镇财政工作的指导,积极开展乡镇财政监督检查工作

为规范乡镇财政、财务和会计工作,提升乡镇财政管理工作水平,促进乡镇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大力调整乡镇财政支出结构,促进支出节约和管理规范。按照市局文件安排部署,组织县辖18个乡镇开展2015年监督检查的自查,并分片选取独石口、龙门所、东万口、大海陀、样田、炮梁6个乡镇进行了重点检查。

(五)以提高财政资金运行质量为重点,搞好政府及局领导交办的临时性财政监督检查工作。

1、参与带队组织对区实施了财税大检查的县区互查工作。

2、根据县政府相关工作安排,对大海陀、黑龙山、剪子岭三个上划林场的人员编制、固定资产情况及债权债务进行了监督核查。

3、根据县领导的有关批示,对我县白河治理征地补偿资金使用及县政府招待所2015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4、完成了县卫生局下辖茨营子、镇宁堡、炮梁、三道川四个乡镇卫生院基建欠款和健龙福利化工厂贷款的核实。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1、继续深入抓好“小金库”专项治理的各项工作。

2、完成2015年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及强农惠专项清查和检查工作的扫尾工作。

3、一如既往的配合好市局派驻我县的财政监察员工作。

4、努力完成上级及本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2015年个人廉政情况

按照纪检部门的要求,能经常性学习党纪法规,廉政建设有关规定,不断增强自律意识,以此端正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正确对待手中的职权,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做到制度之内“不缺位”,制度之外“不越位”,切实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工作上的事能及时与主管局长和各股室沟通,有效避免了违纪违法行为发生。作为我个人来讲,能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没有违反廉政规定和制度的行为。

总之,在2015已过去的时间里,自身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财政管理、财政改革的要求比,与兄弟股室所取得的成绩比、与局领导的要求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特别是在职能发挥、工作方式方法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在新的时间里,我要发扬成绩,克服不足,立足自身,努力提高财政监督工作、提升业务水平,再创财政监督工作新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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