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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育奖励制度
为了更好地激发我乡小学广大教师参与教育科研实验、探求教育科研实验成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教育科研激励机制的功能,营造“科研兴教、科研兴校”的浓郁氛围,不断推进我乡小学教育科研的深入开展,在将教育科研实验作为学期、年度综合考评的重要条件的同时,结合我乡小学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专项奖励制度:
一、奖励对象
从事教育科研活动的我乡小学教师。
二、奖励范围
1. 教育教学及教育管理类论文获县级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或县级以上刊物发表的;
2 .教育教学及教育管理类市级以上(含市级)科研课题立项或结题的;
3. 教育教学及教育管理类课件、教学设计和会卷比赛等获县级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的。
三、操作办法
1. 论文发表奖励操作程序。个人论文发表后应及时通知校长办公室,并将发表论文杂志原件及论文的复印件及稿酬凭证复印件一并交校长办公室。校长办将进行登记造册并根据“图河小学教育科研奖励标准”发给相应的奖金。
2. 课题或论文、课件、教学设计、会卷比赛等获奖奖励操作程序。校长办公室组织参加获奖的,由校长办公室进行登记造册,然后本人将证书复印件交校长办(如证书由本人领取,则应及时通知校长办,并将证书复印件交校长办)。
四、奖励标准
1. 教育教学及教育管理类论文获县一、二等奖的分别给予40 元、20 元奖励;获市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80 元、60 元、40 元奖励;获省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120 元、100 元、80 元奖励。
2. 市级课题经审批立项的,给予100 元奖励;市级课题结题的,给予200 元奖励。
3. 省级课题经审批立项的,给予150 元奖励;省级课题结题的,给予300 元奖励。
4. 国家级课题经审批立项的,给予200 元奖励;国家级课题结题的,给予400 元奖励。
5 .论文在市级教育教学类刊物上发表的给予100 元奖励;论文在省级教育教学类刊物上发表的给予200 元的奖励;论文在教育教学类核心期刊上发表的,给予300 元的奖励;在国家级教育教学类刊物上发表的给予400 元的奖励。(省级、国家级教育教学类报刊杂志上发表的论文,必须是国家邮政部门公开发行的报刊杂志)
五、附则
1. 同一篇论文和同一课题研究成果按获奖的最高级别予以奖励,不重复进行奖励。
2. 在主课题获奖时,开展实质性工作并取得较大成果的子课题,经学校课题研究成果鉴定小组鉴定认可,可获得与主课题相同级别的奖励。
3 .教育教学管理类课件、教学设计、会卷比赛等参照教育教学管理类论文奖励标准执行。
4 .执行时间:2015年2月1日开始起执行,以2015 年2 月1 日之后发给的证书为准。
小学教师奖励制度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动素质教育进程,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我镇小学教育教学实际,特制定(修改)如下教师工作奖惩制度:
一、教学质量
根据市教育局要求,每学期对语数英三门学科进行一次期末考试,实行等级评价制。为保证教学质量,提高教师积极性,每一学科以班级为单位(剔除市教育局认可的弱智儿童,对于外来子女的处理办法是一年级入学的按本地学生对待,外籍插班生按市教育局处理办法做),根据期末考试及格率、优秀率,平均及格率等指标制定如下奖惩办法:
1、两率和奖:
(1)优秀率和及格率之和最高,奖200元。
(2)以最高两率和为基准递减,以10个百分点为一档,每档奖金在200元基础上递减50元(两率和高于平均最少奖50元,低于平均不得奖。)
2、合格率奖:
(1)及格率100%(英语98%),奖100元。
(2)及格率不到100%(英语98%)但达98%(英语95%),奖50元。
(3)每减少一名不及格学生奖50元。
3、惩:
及格率不到该年级该学科平均及格率,在平均线以下5个百分点(英语10个百分点)的基础上,每低5个百分点扣50元。
4、市统考:
市教育局期末统考的年级,学科及格率和优秀率同时超过市平均的,该学科所有任课教师每人奖100元,优秀率和及格率之和在全市前20%的,每人奖300元,优秀率和及格率之和在全市后20%的,每人扣50元。
二、竞赛奖
A.学生类竞赛奖励标准
奖级
奖金别 镇 吴江市 苏州市 江苏省 全国
一 40 480 680 880 1080
二 30 380 480 680 880
三 20 280 380 480 680
作品发表 10 40
注:1、学生竞赛必须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并且列入学校考核。不是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或虽系教育部门组织但学校考核时不加分的,或按参赛人数分配奖励名额的,均按镇级奖发放。
2、学生在现场竞赛的均按以上标准发放,如以上交作品等形式参赛的按以上50%奖励。
3、各级组织的同类竞赛不重复计奖,同一竞赛设团体奖的不重复计奖,奖金就高,多人参与辅导的按责任比分配。
4、市级以上竞赛级别由市教育局普教科、教科室或教研室认定(根据2004年学校工作考核方案规定,赛区获奖按该赛区级别论处)
5、镇级比赛按参与人数不超过60%评奖。
6、有关竞赛级别的未尽事宜,由校行政决定。
B.教师类竞赛奖励标准
(一)竞赛类
级别
奖等 镇级 吴江市级 苏州市级 省 级 国家级
1 2 3 1 2 3 1 2 3 1 2 3 1 2 3
基本功
评优课 40 30 20 480 380 280 680 480 380 880 680 480 1080 880 680
论文获奖 15 10 5 80 60 40 120 80 60 240 160 120 400 320 240
公开课
班集体 30 80 160
注:1、基本功、评优课必须是教师现场参加的比赛。非现场赛参照学生类按50%奖励。
2、论文(含教案、教学设计、教学案例等)参赛必须是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即市局及下属单位发文到学校的),才能享受此奖励。
不是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经学校同意后参加的市级以上各类评奖活动均按吴江市级奖论处,未经学校同意自行参赛获奖的不享受此奖励。
3、各级组织的同一评比不重复计奖,奖金就高。
4、市级以上优秀奖、大会交流、论文汇编等,一律给予每篇20元的奖励。
(二)论文发表
校级 县市级 苏州市级 省级 全国级
1500字以上 20 50 100 200 400
1500字以下 10 30 50 100 200
1、同一材料一稿多投,不重复计奖。
2、同一材料既发表,又获奖,可重复计奖。
3、简讯、报道、言论摘录等(300字左右的)在市级以上刊物刊登,一律给予每则20元的奖励。
4、教师文章发表于《吴江少先队》、《吴江教工》、《吴江行知报》等本市条线刊物,奖励20元。教师文章发表于《吴江教育》、《苏州教育》、《苏州教育研究》、《江苏教育》、《江苏教育研究》《中国教育报》、《人民教育》、《教育研究》这些刊物的给以2倍奖励。
5、获奖或发表文章如果由多人合作,则按篇计算发放奖金,根据合作人数按比例分配。
6、集体出版面费的文章,学校不予奖励。
7、文章应是涉及教育教学方面(教学管理、教育教学论文、教育教学随笔、心得、教学设计、活动方案等)。非教育教学方面的文章不列入奖励范围。
8、发表(或录用)文章必须提供原件,经学校有关部门核实保留复印件。
三、教师继续教育奖励
教委奖励(到帐即发),学校奖励与教委相同(见证即发)。
四、奖惩金额到位方法
奖:学期结束时,奖金发放到个人。
惩:先在个人成果奖金中扣除,不够则在岗位奖中扣除。
五、本制度解释权
横扇中心小学校长室。
六、本制度经教代会通过之日起执行,如有与上级文件不符以上级文件为准。
七、本制度以外各种特殊情况由学校行政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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