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小学月考教师奖励制度
为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使我校的教学成绩再上新台阶,本着“奖罚分明,重奖轻罚”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教学奖励制度:
一、学区教学质量奖
l奖励部分
1、教学成绩均分奖:各年级语、数期末统考均分大于或等于镇均分的教师奖100元。
2、名次奖:获均分奖的教师,再以均分排名,每高一个名次加奖30元。
(注:以上排名十字小学设为单列组,第一名不占完小名次指标,其余名次是第几就是第几。)
3、校总均分奖:以四个学校总均分给予奖励(每一名奖4000元,每二名奖3000元,每三名奖2500元,每四名奖XX元。校总均分=该校各年级语数总分÷该校学生应考人数,按名次确定奖金额后,按以下公式发放:实发金额=名次奖×该校学生总人数÷全镇学生总人数。
4、抽或会考奖(以全县统一阅卷成绩为准。):语、数单科均分在全县获15名,奖1000元,每上升一个名次奖1000元,最高奖5000元;语、数单科在地区获第五名奖1000元,每上升一奖名次奖1000元,但不重复奖励,奖金发放到该年级。
5、五、六年级月考奖:获镇第一名奖50元,第二名奖40元,第三名奖30元。(班级学生全镇前20名每生奖5元。)
6、五、六年级月考上升奖:以第一次月考的名次为准,每上升一名奖10元。
l扣除部分:
1、对待差生(含成绩、纪律等)老师应关心爱护,任何教师不得因私利拒绝、歧赶差生,导致学生流失,若有违反罚当事人一次50元。
2、在期中或期末考试中,监考老师在考场内不准吸烟,不准阅读报纸,不准谈笑,不准抄题、做题,不准将试卷传出考场,不准擅离职守,严格学生考纪考风,确保学生成绩的真实性。如有违反者处以每人50元的罚金。
3、抽考工或会考,全县名次下滑7个名次的,且在本镇低于镇均分的任课教师从本期教学奖中扣50元。
二、中心小学教学质量奖
1、五、六年级月考赔奖制度:五、六年级各班在学区月考中获得多少奖励,学校给相应的教师赔同样金额的奖励。(第一名奖50元,第二名奖40元,第三名奖30元)
2、教学质量奖:
(1)名次奖:各年级语、数学科在全镇期末质量检测中,获得第一名的奖励200元,每降一个名次依次减20元。低于镇均分10分以后奖50元。
(2)学生语数总分名次奖:所代班级学生在学区期终质量检测中,语数总分名列全镇同年级第1名——10名的,奖励20元;第11名——第20名的,奖励15元;第21名——第30名的,奖励10元。所获奖励由语数教师平均分配。
3、没代主课的教师教学奖靠主课教师中获得名次奖的最低教学奖。
小学教师奖励制度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动素质教育进程,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我镇小学教育教学实际,特制定(修改)如下教师工作奖惩制度:
一、教学质量
根据市教育局要求,每学期对语数英三门学科进行一次期末考试,实行等级评价制。为保证教学质量,提高教师积极性,每一学科以班级为单位(剔除市教育局认可的弱智儿童,对于外来子女的处理办法是一年级入学的按本地学生对待,外籍插班生按市教育局处理办法做),根据期末考试及格率、优秀率,平均及格率等指标制定如下奖惩办法:
1、两率和奖:
(1)优秀率和及格率之和最高,奖200元。
(2)以最高两率和为基准递减,以10个百分点为一档,每档奖金在200元基础上递减50元(两率和高于平均最少奖50元,低于平均不得奖。)
2、合格率奖:
(1)及格率100%(英语98%),奖100元。
(2)及格率不到100%(英语98%)但达98%(英语95%),奖50元。
(3)每减少一名不及格学生奖50元。
3、惩:
及格率不到该年级该学科平均及格率,在平均线以下5个百分点(英语10个百分点)的基础上,每低5个百分点扣50元。
4、市统考:
市教育局期末统考的年级,学科及格率和优秀率同时超过市平均的,该学科所有任课教师每人奖100元,优秀率和及格率之和在全市前20%的,每人奖300元,优秀率和及格率之和在全市后20%的,每人扣50元。
二、竞赛奖
A.学生类竞赛奖励标准
奖级
奖金别 镇 吴江市 苏州市 江苏省 全国
一 40 480 680 880 1080
二 30 380 480 680 880
三 20 280 380 480 680
作品发表 10 40
注:1、学生竞赛必须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并且列入学校考核。不是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或虽系教育部门组织但学校考核时不加分的,或按参赛人数分配奖励名额的,均按镇级奖发放。
2、学生在现场竞赛的均按以上标准发放,如以上交作品等形式参赛的按以上50%奖励。
3、各级组织的同类竞赛不重复计奖,同一竞赛设团体奖的不重复计奖,奖金就高,多人参与辅导的按责任比分配。
4、市级以上竞赛级别由市教育局普教科、教科室或教研室认定(根据2004年学校工作考核方案规定,赛区获奖按该赛区级别论处)
5、镇级比赛按参与人数不超过60%评奖。
6、有关竞赛级别的未尽事宜,由校行政决定。
B.教师类竞赛奖励标准
(一)竞赛类
级别
奖等 镇级 吴江市级 苏州市级 省 级 国家级
1 2 3 1 2 3 1 2 3 1 2 3 1 2 3
基本功
评优课 40 30 20 480 380 280 680 480 380 880 680 480 1080 880 680
论文获奖 15 10 5 80 60 40 120 80 60 240 160 120 400 320 240
公开课
班集体 30 80 160
注:1、基本功、评优课必须是教师现场参加的比赛。非现场赛参照学生类按50%奖励。
2、论文(含教案、教学设计、教学案例等)参赛必须是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即市局及下属单位发文到学校的),才能享受此奖励。
不是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经学校同意后参加的市级以上各类评奖活动均按吴江市级奖论处,未经学校同意自行参赛获奖的不享受此奖励。
3、各级组织的同一评比不重复计奖,奖金就高。
4、市级以上优秀奖、大会交流、论文汇编等,一律给予每篇20元的奖励。
(二)论文发表
校级 县市级 苏州市级 省级 全国级
1500字以上 20 50 100 200 400
1500字以下 10 30 50 100 200
1、同一材料一稿多投,不重复计奖。
2、同一材料既发表,又获奖,可重复计奖。
3、简讯、报道、言论摘录等(300字左右的)在市级以上刊物刊登,一律给予每则20元的奖励。
4、教师文章发表于《吴江少先队》、《吴江教工》、《吴江行知报》等本市条线刊物,奖励20元。教师文章发表于《吴江教育》、《苏州教育》、《苏州教育研究》、《江苏教育》、《江苏教育研究》《中国教育报》、《人民教育》、《教育研究》这些刊物的给以2倍奖励。
5、获奖或发表文章如果由多人合作,则按篇计算发放奖金,根据合作人数按比例分配。
6、集体出版面费的文章,学校不予奖励。
7、文章应是涉及教育教学方面(教学管理、教育教学论文、教育教学随笔、心得、教学设计、活动方案等)。非教育教学方面的文章不列入奖励范围。
8、发表(或录用)文章必须提供原件,经学校有关部门核实保留复印件。
三、教师继续教育奖励
教委奖励(到帐即发),学校奖励与教委相同(见证即发)。
四、奖惩金额到位方法
奖:学期结束时,奖金发放到个人。
惩:先在个人成果奖金中扣除,不够则在岗位奖中扣除。
五、本制度解释权
横扇中心小学校长室。
六、本制度经教代会通过之日起执行,如有与上级文件不符以上级文件为准。
七、本制度以外各种特殊情况由学校行政研究决定。
【小学月考教师奖励制度】相关文章:
小学学生的奖励制度(精选11篇)05-24
工资奖励制度05-09
薪酬的奖励制度05-18
店铺奖励制度05-10
安全奖励制度04-02
公司薪酬奖励制度05-14
机关考勤奖励制度05-17
中学考勤奖励制度05-15
关于考勤奖励制度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