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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职工奖励制度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动素质教育进程,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我镇小学教育教学实际,特制定(修改)如下教师工作奖惩制度:
一、教学质量
根据市教育局要求,每学期对语数英三门学科进行一次期末考试,实行等级评价制。为保证教学质量,提高教师积极性,每一学科以班级为单位(剔除市教育局认可的弱智儿童,对于外来子女的处理办法是一年级入学的按本地学生对待,外籍插班生按市教育局处理办法做),根据期末考试及格率、优秀率,平均及格率等指标制定如下奖惩办法:
1、两率和奖:
(1)优秀率和及格率之和最高,奖200元。
(2)以最高两率和为基准递减,以10个百分点为一档,每档奖金在200元基础上递减50元(两率和高于平均最少奖50元,低于平均不得奖。)
2、合格率奖:
(1)及格率100%(英语98%),奖100元。
(2)及格率不到100%(英语98%)但达98%(英语95%),奖50元。
(3)每减少一名不及格学生奖50元。
3、惩:
及格率不到该年级该学科平均及格率,在平均线以下5个百分点(英语10个百分点)的基础上,每低5个百分点扣50元。
4、市统考:
市教育局期末统考的年级,学科及格率和优秀率同时超过市平均的,该学科所有任课教师每人奖100元,优秀率和及格率之和在全市前20%的,每人奖300元,优秀率和及格率之和在全市后20%的,每人扣50元。
二、竞赛奖
A.学生类竞赛奖励标准
奖级
奖金别 镇 吴江市 苏州市 江苏省 全国
一 40 480 680 880 1080
二 30 380 480 680 880
三 20 280 380 480 680
作品发表 10 40
注:1、学生竞赛必须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并且列入学校考核。不是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或虽系教育部门组织但学校考核时不加分的,或按参赛人数分配奖励名额的,均按镇级奖发放。
2、学生在现场竞赛的均按以上标准发放,如以上交作品等形式参赛的按以上50%奖励。
3、各级组织的同类竞赛不重复计奖,同一竞赛设团体奖的不重复计奖,奖金就高,多人参与辅导的按责任比分配。
4、市级以上竞赛级别由市教育局普教科、教科室或教研室认定(根据2004年学校工作考核方案规定,赛区获奖按该赛区级别论处)
5、镇级比赛按参与人数不超过60%评奖。
6、有关竞赛级别的未尽事宜,由校行政决定。
B.教师类竞赛奖励标准
(一)竞赛类
级别
奖等 镇级 吴江市级 苏州市级 省 级 国家级
1 2 3 1 2 3 1 2 3 1 2 3 1 2 3
基本功
评优课 40 30 20 480 380 280 680 480 380 880 680 480 1080 880 680
论文获奖 15 10 5 80 60 40 120 80 60 240 160 120 400 320 240
公开课
班集体 30 80 160
注:1、基本功、评优课必须是教师现场参加的比赛。非现场赛参照学生类按50%奖励。
2、论文(含教案、教学设计、教学案例等)参赛必须是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即市局及下属单位发文到学校的),才能享受此奖励。
不是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经学校同意后参加的市级以上各类评奖活动均按吴江市级奖论处,未经学校同意自行参赛获奖的不享受此奖励。
3、各级组织的同一评比不重复计奖,奖金就高。
4、市级以上优秀奖、大会交流、论文汇编等,一律给予每篇20元的奖励。
(二)论文发表
校级 县市级 苏州市级 省级 全国级
1500字以上 20 50 100 200 400
1500字以下 10 30 50 100 200
1、同一材料一稿多投,不重复计奖。
2、同一材料既发表,又获奖,可重复计奖。
3、简讯、报道、言论摘录等(300字左右的)在市级以上刊物刊登,一律给予每则20元的奖励。
4、教师文章发表于《吴江少先队》、《吴江教工》、《吴江行知报》等本市条线刊物,奖励20元。教师文章发表于《吴江教育》、《苏州教育》、《苏州教育研究》、《江苏教育》、《江苏教育研究》《中国教育报》、《人民教育》、《教育研究》这些刊物的给以2倍奖励。
5、获奖或发表文章如果由多人合作,则按篇计算发放奖金,根据合作人数按比例分配。
6、集体出版面费的文章,学校不予奖励。
7、文章应是涉及教育教学方面(教学管理、教育教学论文、教育教学随笔、心得、教学设计、活动方案等)。非教育教学方面的文章不列入奖励范围。
8、发表(或录用)文章必须提供原件,经学校有关部门核实保留复印件。
三、教师继续教育奖励
教委奖励(到帐即发),学校奖励与教委相同(见证即发)。
四、奖惩金额到位方法
奖:学期结束时,奖金发放到个人。
惩:先在个人成果奖金中扣除,不够则在岗位奖中扣除。
五、本制度解释权
横扇中心小学校长室。
六、本制度经教代会通过之日起执行,如有与上级文件不符以上级文件为准。
七、本制度以外各种特殊情况由学校行政研究决定。
小学教师奖励制度
坚持对人机制、激励机制、实绩优先的原则,突出优劳多得,为表彰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业绩突出的教师,不断提升学校品牌,特制订本奖励制度。
一、单项奖励
1、奖励项目
①辅导学生参赛奖。
②学生习作发表辅导奖。
③论文(经验)发表奖。
④报道奖。
⑤教育科研课题奖。
⑥满勤奖。
⑦参与校本研训活动奖。
⑧业务竞赛奖。
⑨个人荣誉奖。
2、说明
①团体获奖。获省、市、县奖励给奖,省级双倍取值给奖。
②有几个辅导者(作者),成果集体共享(各人所占比例,由行政组酌情审定)。
③以上奖励和奖分视当年本校具体情况,再看奖励级别和人数,由行政组集体确定。
二、教学质量奖
1、成绩达标奖。
2、成绩优胜奖。
三、目标管理奖
1、方式。依教师德、能、勤、绩四方面的计分分等给奖。
2、德、能、勤、绩的考评计分依《七星河中心小学教师岗位目标考核细则》相关条款进行。
四、特殊贡献奖
以在某领域做出了公认的重大贡献为依据给奖。
可由行政组加记目标管理分。
五、说明
1、各项奖金额,由行政组讨论依实情而定。
2、本方案由行政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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