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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的奖励惩罚制度
保安奖罚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龙首苑内保安员的综合素质,提高保安员的工作积极性。
二、适用范围
龙首苑全体保安员。
三、制度
(一)奖 励
1.抓获行凶、放火、投毒、强奸、诈骗、走私、抢劫、盗窃等重大案犯或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有功的。
2.拾金不昧、助人为乐、救死扶伤受到客户群众来信、来电、赠送锦旗或登报、上电台表扬的。
3 .在保安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
4.发现小区安全隐患(包括漏水、漏电、漏气、消防、治安事故等),及时报告并积极协助处理的。
(二)扣 罚
有下列之一事件发生,并经办公室核实的,对责任保安员进行每次不少于100元的处罚,公司作开除处理,并押送公安机关追究其有关责任。安保部负责人负连带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办公室负责人连带接受处罚。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构成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并受到治安处罚的。
2.向业主或其他群众敲诈勒索,损害公司客户利益,对坏人坏事姑息迁就、放纵包庇的。
3.遇到罪犯畏缩不前,碰见火灾不救或见死不救者
4.经常不服从上级指挥和安排,屡教不改的。
5.酗酒滋事、无理取闹、严重损害公司形象声誉。
6.搬弄事非,挑拨离间,煽动队友分-裂,破坏团队精神,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7.私自将保安装备借给别人使用,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作开除处理。
8.一个月内无故旷工超过两次。
(9)、串岗、扎堆聊天。
有下列之一事件发生,并经办公室核实的,对责任保安员进行每次不多于100元的处罚,公司作工资降级或其他相应处理。安保部负责人负连带责任。
1.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业主投拆并经查实属工作失误或工作态度问题。
2.值勤期间精神萎靡不振、打瞌睡。
3.执勤巡逻期间离开执勤范围,或巡逻不到指定地点。
4.不按规定,要求外来进出车辆及人员填写《车辆进出登记》或《人员进出登记》。
5.一个月内出现无故旷工但不超过不超过两次。
6.值班时看报纸、看电视、听收录机、无事打电话、写信、与朋友聊天等不利于执勤工作的情形。
7.在集合等任务中有迟到、早退超过5分钟的情形。超过30分钟的按旷工处理。
8.无故不参加组织学习、开会、训练及集体活动的情形。
9.本经本公司允许擅用办公设备(电脑、电视、音响等)或物品者。
保安人员奖惩制度
为了鼓励保安人员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杜绝一切不良行为,以责、权、利相结合为原则,制度保安人员奖惩制度。
一、 奖惩细则
(1) 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成绩显著的;
(2) 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抓获违法犯罪分子和侦破案件、成绩显著的;
(3) 积极参加抢险救灾、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成绩显著的;
(4) 为搞好大楼的安全保卫工作积极出谋划策,所提合理化建议实行后效果明显的;
(5) 拾金不昧的;
(6) 年终被评为“先进班组”、“先进保安员”,被评为省、市政府“治安模范标兵”的。
二、 惩罚细则
(1)值班时收听收音机、录音机、看电视或进行其他与值班无关的事情;
(2)擅离职守,经常迟到、早退;
(3)酒后执勤上岗、并造成一定后果的;
(4)未按时交接-班,或不按有关规定进行交接-班、交接-班不清楚,检查时相互推卸 责任的;
(5)未经部门领导批准私自顶班的;
(6)未经部门领导同意,擅自留宿他人的;
(7)执勤时,衣冠不整、佩戴不齐、玩忽职守、疏忽大意,致使在管理区内发生案件或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或影响的;
(8)对公司、大队、班、组领导下达工作任务,不按时完成,而又没有正当理由的;
(9)扣留物品不登记,捡拾物品不报告、不上交的;
(10)违反器材使用规定,私自转借他人使用的;
(11)在突发情况或紧急下,临阵脱逃或袖手旁观的;
(12)法制观念淡薄,参与他人聚众闹-事、嫖娼、赌博等于治安工作不相称的;
(13)思想不纯、监守自盗、以权谋私,严重损坏公司形象的;
(14)工作责任心不强,不服从分配,不执行规章制度,并随意顶撞领导,屡教不改,根据情节轻重进行不同的处罚,对于性质恶劣的,应予以辞退或开除,对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移交相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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