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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服务队奖励制度
安康学院学生会青年志愿者服务队规章制度
前言
志愿者是指不为物质报酬,基于良知、信念和职责,志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
第一章:总则
安康学院青年志愿服务队是在院团委的领导下,在学生会指导下开展工作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学校内各项规章制度,全心全意为全体师生,社区居民服务,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准则。
第一条:安康学院青所志愿者服务队(以下简称服务队)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准则,坚持以“锻炼自我,照亮他人”为服务宗旨。
第二条:服务队将在学院团委的领导和监督下,依照国家法律、法令,党校规章制度和本章程的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志愿者活动。
第三条:为了规范和促进我院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推动我院志愿者工作的有效落实,高效开展;促进服务队的繁荣与发展,保障青年志愿者及其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院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和本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章程。
第二章:组织结构与职责
第四条:安康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下设系队,各系队的产生以各系队员为单位,接受总队的领导。
服务队设队长一名,副队长三名,秘书长一名,副秘书一名,宣传组、调研组、文艺组网络组数名以及各系系组长(艺术系,电信系,教科系,中文系,经管系,数学系,外语系,体育系,农学系,化学系,政史系);各系组队员。
队长:系统的领导全队的总体发展,对全队的重大事务做出最终点终决定,对全队负责。(1、全面统筹安排好各项活动,领成员组织开展每次活动;2、代表本队做好与校学生会与院团委领导、教师的工作联系与交流;3、定期如开例会;4、做好本队内成员的思想工作,调动大家的工作积极性;5、做好工作报告总结;6、享有本服务队的任免权,做好财务审批工作。)
副队长:全面详细的协助队长的工作,负责全队事宜。组织各个领导小组的各项活动。(1、极力配合队长的各项工作,协助队长做好各项工作;2、积极与其他各系组长及志愿队成员沟通交流,并及时反映信息;3、负责并开展好与学校基地的工作活动,确保活动的意义性;4、及时交上活动计划,并按计划行事,按时开展好活动;活动结束后做好工作总结。)
秘 书:负责全队的各项事务和各组工作的下常运行,及其慈善基金的收支;对全队的工作进行策划部署。(1、负责本队相关制度的建立;2、负责本队档案,资料,事务,财务的管理;3、指导各小组工作的开展;4、对本活动的开展做出策划。)
副秘书:整理全队的各项资料,记录会议进程,向各小组传达各项工作。(1、做好每次会议签到、请假者、迟到者、未到者情况记录;2、做好会议记录;3、提早通知各小组组长开会时间地点,必须确保通知到位;4 、协同秘书长做好财务管理及调度;5、 做好资料整理及保存;6 、做好财务的报销工作。)
调研组:负责活动的策划以及外部联系,取得校内外的各种支持,调研各种活动内容。(1、负责活动赞助费用,为服务队各大型活动争取赞助及时与赞助商联系、洽谈并负责赞助到位,以保活动正常进行。2、保持并增强与相关企业单位的联系,提高服务队的知名度,完全保证赞助商及服务队自身的利益;6加强与其他部门的联系交流及其他各兄弟社团的联系。)
宣传组:负责对内活动的宣传工作。(1 做好每次活动的前期宣传工作,具体形式有:海报、宣传栏、黑板报;2、跟随队伍参加每次活动,组织素材资料,随时做好宣传;3、与其他部门做好交流联系。)
文艺组:负责全队文艺活动的开展。(1、负责好服务队的文艺活动;2、协助服务队长开展好学校下设的慈善爱心帮扶基地的各项活动,尤其文艺活动;3、组织大型晚会时向各小组、班级征集表演项目;4、做好联谊工作;5安排好时间、地点,为大家提供小晚会,以便大家放松娱乐,具体如假期的小聚会,外出游玩等活动;6积极加强与其他部门的联系与合作。)
网络组:负责网络建设,以及由宣传组配合做好网络宣传。
各小组组长:负责本组内的活动开展,积极配合队内活动,及时向秘书处反映队员的建议与要求。
队 员:积极配合队内活动,及时、积极地向组长、秘书反映对服务队的建议和想法,进一步完善服务队的建设。
第三章:服务队干部工作要求
第五条:工作思想要求
(一)保持始终如一的热情,这是志愿者服务队工作充满朝气和活力的动力来源。
(二)要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老师,生学干部,普通学生的信任是志愿队工作能否顺利开展的有力保障。
(三)要认认真真地做人,实实在在地做事,能力的锻炼,效率的提高,经验的积累,都取决于务实的工作作风。
第六条:工作方法要求
(一)干部首先要以身作则,在普通学生中起模范带头作用,通过一批学生干部去影响和带动广大学生。
(二)干部应具有吃苦奉献精神,工作任劳任怨,勤勤恳恳,不计较个人得失。
(三)干问要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合理利用时间,讲究学习方法,得高学习效率。
(四)干部工作作风要扎实,严格遵守理事会制订的各英规章制度,如纪律、会议等,对待工作要雷厉风行,不得延误。
(五)干部要遵循为会员服务的宗旨,以诚待人,以理服人,讲究态度和工作方法。
(六)干部考虑问题注意从全局出发,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发生冲突时,要以大局为重;在人际交往上,应能和多种不同意见的人沟通
第四章 组织纪律
第七条:队员的权利与义务
一、队员权利
〈一〉有参加服务队开展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二〉享有内部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及表决权;
〈三〉在各项内部会议上参与有关工作和发展计划的讨论,对服务队工作提出意见及进行监督与批评;
〈四〉讨论和决定对队员进行监督和批评;
〈五〉对服务队的决议有不同意者,在坚持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并在会议上提出,讨论解决。
〈六〉具有评优与被评优的权利。
二、队员的义务
〈一〉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及邓-小-平理论,学习党团知识、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及服务队纪律,执行服务队决议,完成服务队的各项任务;
〈三〉密切联系群众,团结同学,宣传服务队,扩大服务队的影响力;
〈四〉敢于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改正错误和缺点,自觉维护团结,坚决反对服务队内部的一切派别和小团体组织;
〈五〉坚持个人服从集体,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奉献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
〈六〉队员有退会的自由,队员要求退会,应当经所属组织讨论,上报队长后,再宣布除名,队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而屡次不参加服务队组织的活动或不做服务队所分配的工作被认为自行脱队,队长有权对其除名。
〈七〉 队员应准时参加会议,不能无故推迟和旷会,有事须提前请假,并向秘书提交书面假条。
三、纪律:
〈一〉服务队的纪律是本队全体队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维护服务队的团结、统一、稳定和协调的发展,顺利完成各项任务的重要保障。
〈二〉 服务队组织必须执行和自觉接受本队纪律的约束。
〈三〉 服务队组织中有违纪的队员,服务队应按照其错误的情节、性质与轻重给以批评或开除队籍的处分。
<四>服务队队员有五次迟到,四次请假,三次旷会的以自动退会对待。
四、会议:
第八条:会议的安排与要求
<一>会议安排
(一)每月召开一次全体队员大会,总结上月工作及强调以后的工作重点和发展方向。
(二)每两周召开一次小会,参会人员为队长,副队长,秘书处及各组组长。
(三)各小组每两周召开一次组员会议。
(四)每次会议须做出会议记录,上交秘书。
<二>会议要求
(一)每次开会时,必须提前五分钟到场;
(二)不得无故旷会,如有特殊情况,在会议前以书面形式向秘书请假,不得由他人代假,除此之外均以旷会对待;
(三)开会时应保持良好的会场纪律(手机保持震动或静状态,不允许接打电话;他人发言时不要随意接头交耳;以及其他不尊重他人的行为。)
(四)各组组长在会上总结,汇报前一接段工作。
第五章:奖惩制度
第九条 优秀队员与优秀组长
(一)队员必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垸国家法律和本巡考的各种规章制度。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参加各项活动,牢固树立为同学为社会服务的意识;每学期评选优秀队员数名名,并以表彰奖励。
(一)组长对各项工作认真负责,有创新,积极执行上级指令,开展各项活动,搞好团队关系,配合总队完成各项活动。
第六章:附则
第十条:凡承认本章程,自愿履行本志愿者服务队义务的安康学院在校本、专科生均可申请加入服务队,自愿申请,经过审核成为队员;
第十一第: 服务队奉行例会制度,每隔一周一次;
第十二条:本章程未尽事宜,由安康学院学生会青年志愿者服务队讨论修改;
第十三条: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属安康学院学生会青年志愿者服务队。
和平县我乐益志愿者服务队队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乐益志愿队的队员管理,强化本队组织建设,维护队员合法权益,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结合本队的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志愿队是由和平县社会各界热心公益的人士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民间公益性组织。
第三条 本志愿队接受和平县民政局的监督管理,接受和平县社会组织党工委、共青团和平的工作指导。
第四条 本志愿队执行委员会会员管理部负责会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 队 员
第五条 本队设立团体(单位)队员和个人队员。
第六条 申请加入本队的队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承认本队章程;
(二)具有慈善爱心奉献精神,热心社会公益慈善事业;
(三)弘扬中华国学及优秀传统文化;
(四)积极参加本队活动;
第七条 队员申请加入志愿队程序:
(一)凡申请加入和平县我乐益志愿者服务队的团体(单位)或个人,应向本队队员管理部索取或从网站、群共享文件下载《和平县我乐益志愿队申请表》,认真填写每一项内容并签名后发送到指定邮箱和平县wly_http://cankao.gcw818.com;
(二)队员资格审查由本队执行委员会队员管理部负责,经初审符合条件后报会员管理及执行委员会总干事审批。会员申请的审核时间原则上为接收到填写完整的《加入和平县我乐益志愿者服务队申请表》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出具审核意见;
(三)审批通过,由队员管理部发放“入队通知书”并定期在和平县我乐益志愿者服务队网站上公示;
(四)如审核不通过,由队员管理部向入会申请人说明原因。
第八条 队员权利:
(一)具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队组织的活动;
(三)对经费管理使用及活动事务进行监督;
(四)真实客观地反映自身的合理诉求;
(五)使用队员身份;
(六)获得我乐益志愿者服务队活动资讯;
(七)入队自愿,退队自由。
第九条 队员义务
(一)执行本队决议、决定;
(二)完成本队交办的志愿工作任务;
(三)积极通过各种平台宣传和平县我乐益志愿者服务队及活动;
(四)为和平县我乐益志愿者服务队捐赠、劝募、公益、生态、环保、国学弘扬款物或义务劳动;
(五)向本队反映情况,提供信息,献计献策;
第十条 队籍管理
(一)队员实行注册管理,每年登记注册。经核准登记注册的,为本队注册会员,并定期在网站上公示。
(二)队员管理部具体负责会员发展、注册登记、队员管理、队员培训、队员服务、队员激励约束工作。
第十一条 队员资格终止
(一)队员本人递交退队申请;
(二)不履行义务或连续半年不参加本会活动;
(三)在我乐益志愿队QQ群、微博、网站上发布色情、暴-力、政治敏感性的言论、信息。
(四)发表丑化、歪曲我乐益志愿队工作、形象的言论。
第三章 会员管理
第十二条 本队对业绩突出的队员(单位)进行奖励:
(一)对遵纪守法,履行遵守本队《章程》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本队组织的各项活动,为推进本队和公益事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队员(单位),授予本队优秀队员(单位)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奖杯、奖品。
(二)对遵纪守法,履行遵守本队《章程》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本队组织的各项活动,工作业绩突出的工作人员,授予本队优秀工作人员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奖杯、奖品。
(三)每年评选表彰优秀志愿者、优秀工作人员,并选送、推荐参加其他评先评优活动。
(四)通过有关媒体宣传报导优秀队员、优秀工作人员事迹。
第十三条 凡有以下任何一款行为的队员(单位),本队有权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警告、通报,直至终止队员资格的处分。
(一)未经本队批准,擅自以本队的名义组织各种活动,或从事营利性活动的。
(二)擅自以本队名义与其他组织联络,并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违反本队《章程》及有关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四)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刑事或相应处罚的。
(五)单位队员被当地工商行政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
(六)在我乐益志愿队QQ群、微博、微信、网站上发布色情、暴-力、政治敏感性的言论、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的。
(七)无正当理由连续半年不参加本队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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