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年终回款返点奖励制度
第 1 条 目的
1 .进一步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加大货款回收和清欠力度,确保货款回收率达×× % 。
2 .激励销售业务员积极销售,及时回收货款,将销售业务员的收入与货款回收全面挂钩,体现回款与销售同等重要原则。
第 2 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销售部全体销售业务员及相关人员。
第 3 条 销售业务员奖惩细则
1 .销售业务员在完成销售任务的基础上,采取按提成比例进行奖惩。
2 .货款回收率达×× % 的,给予销售业务员×× % 的提成奖励。
3 .货款逾期不到位超过××天的,销售业务员的提成奖励降至×× % 。
4 .逾期货款超过××个月仍未到账的,取消销售业务员的提成奖励。
5 .对拖延 1 年以上的货款,销售业务员除了不能享受提成奖励外,还应接受×× % 的处罚。
6 .销售中遇倒账或收回票据未能如期兑现时,经办业务员应负责赔偿售价或损失的×× % 。
7 .凡属销售业务员责任心不强导致发生坏账的,应按坏账金额的×× % 扣减销售业务员的业务提成。
第 4 条 企业将货款回收、清欠工作纳入销售业务员的绩效考核范围,并作为今后提拔任免和奖惩的依据。
第 5 条 财务人员奖惩
1 .应收账款主管应做好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工作,并督促和协助销售部回收货款。
2 .销售部门应收账款回收率达×× % 的,给予应收账款主管×× % 的奖励。
3 .因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出错或不及时而导致货款不能及时回收的,予以应收账款×× % 的处罚。
第 6 条 法律顾问奖励
1 .企业法律顾问负责对逾期账款提起诉讼,协助销售部清收欠款。
2 .法律顾问通过法律途径追回欠款的,给予欠款×× % 的奖励。
业务管理、业务奖励及业务惩罚制度
为了规范湖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管理、业务奖惩行为,防范公司业务经营风险,实现公司规范化、制度化运作,根据我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度本制度。
第一章 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节 业务经营原则
第一条 公司鼓励公司股东,在公司经营范围内,积极的开展各类合法的经营业务。有市场前景,适合公司发展但超出公司经营范围的业务,公司股东可向公司股东会提议修改公司章程,变更公司经营范围。
第二条 公司应合理的安排资金,致力于在对建筑、房地产行业的投资发展成为公司的主营业务。
第三条 负责公司经营业务的各股东,应当认真负责、审慎经营,尽量防范风险和避免纠纷的发生。
第四条 公司业务的开展,仅限于股东承接的业务范围,公司员工承接的业务,必须由公司任一股东为主负责操作下方可实施。
第二节 业务操作流程
第五条 公司股东承办的各类业务,必须按照本制度的规定流程进行操作。
第六条 公司业务操作流程:负责该项业务的股东进行前期调查或洽商 — 交公司审批机构审批 — 审批通过后会同公司财务、行政部门共同操作 — 各类资料原件归档 — 后期跟踪管理 — 收回投资或其他扫尾工作。
第七条 负责承办业务的股东,应当按照公司行政规范管理的要求,及时将每笔业务的各种书面文件的原件交公司存档,及时到公司财务部门处理财务手续。
第三节 业务审批流程
第八条 公司各类业务的开展,必须经公司有审批权限的审批机构审批后方可进行。
第九条 公司股东承办的小额投资,其累计投资额在该股东出资额以内的,由该承办股东和公司总经理负责审批。
第十条 公司股东承办的大额投资,其累计投资额超出该股东的出资额的,由该承办股东和公司总经理先行审议,审议后报公司股东会审批。
第十一条 公司股东可以联名公司的其他股东共同办理投资业务,其累计投资额在各联名股东累计出资额以内的,由各联名股东和公司总经理负责审批。
第十二条 小额投资审批权由承办股东(含联名股东)和总经理共同同意后即通过,股东会的审批权为三分之二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同意即通过。
第二章 业务奖励制度
第十三条 公司实行业务奖励制度,奖励金额为单笔业务利润的20% 。奖金在该笔业务全部完成(包括资金全部收回)后,由公司支付给负责承办的股东。
第十四条 公司实行业务管理效益奖励制度,公司每财务年度利润在200 万元以内(含本数,以下同。)的,公司不计提绩效奖金;公司每财务年度利润在200 万元以上300 万元以下的,公司计提10% 的绩效奖金;公司每财务年度利润在300 万元以上的,公司计提20% 的绩效奖金。绩效奖金每财务年度末核算支付一次,由公司支付给公司总经理,由公司总经理自主负责支配使用。
第十五条 本制度第十二条所指的利润为单笔业务收入减去成本,其中成本按每笔业务资金使用额度的每月1%计算。本制度第十三条所指的利润为每财务年度公司收入减去税费、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人员工资等各项费用后所实际产生的利润。
第十六条 公司股东以其个人资产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公司取得银行贷款的,公司按实际贷款金额的每年2%向股东支付费用。公司取得银行贷款所支出的费用、贷款利息、还款责任等,由公司承担。
第三章 业务惩罚制度
第十七条 公司实行业务风险管理责任终生制,即公司的每笔风险经营业务,由负责承办的股东对该项业务进行前期调查、过程操作、中期管理、后期回款,及全程跟踪管理,并对该笔业务终生负责。
第十八条 小额投资业务发生风险,由承办股东(含联名股东)和公司总经理共同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大额投资业务发生风险,由承办股东对公司承担损失额40% 的赔偿责任,由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对公司共同承担60% 的赔偿责任。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经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同意后生效。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归公司股东会。
【年终回款返点奖励制度】相关文章:
返点的合同01-22
回款奖惩制度条例03-27
销售回款管理制度05-08
返点的合同8篇02-13
返点的合同 (8篇)01-22
返点的合同 8篇01-22
返点协议书03-16
销售回款管理制度范本05-08
公司销售回款管理制度05-08